1 每次他都咬牙切齿地说要离开我;每次他都是留了下来。
2 我喜欢酒精,喜欢用它来麻醉自己。 我喜欢蹦迪,喜欢用它来放纵自己。 我常将自己想象成一个剑客。手握鱼肠,长袍飞动。 有段时间,我沉溺在温瑞安的四大名捕里。我要是个捕手多好,撒网拽鱼,不会无功而返。我对肖遥这么讲时,他蜷缩在我身上,汗津津地贴着我,他的唇在我胸前游移。他抬起眼睛。 我说小妖精,你别这么看着我,我害怕你这么渴望地要求我,我已经做了三次了,我实在没办法第四次让你达到高潮。
3 我种的石榴花总开花,却不见结果。花是六姐给我的,六姐养的石榴花到了秋季能结一疙瘩一疙瘩的石榴。而我的石榴,总开花,不结果。 我想是不是因为缺水少肥的缘故,因为我实在想不起它需要这些。问一个园艺师,他有次想让我在花房上他,我身后是大片的仙人掌类植物,我不同意,我怕刺,怕针,怕所有类似针或刺的东西。但我却崇拜那家伙。我怀疑自己患有生殖器崇拜症,我怀疑所有的同志都患有。最后他用手和嘴,他的动作很野,他的舌头咻咻地舔噬着,象吃正化着的冰棒。 园艺师很妖艳,他的车牌号就是京CC1111,听听,京CC妖妖妖妖。他养仙人掌很有一套,他当然还养其他的东西,他养了一个壮壮的男人,东北来的,一身的腱子肉,一坨一坨地让柔弱的他想入非非。我也想,想“入”菲菲。菲菲就是他的花名。我每回看见他的小屁股在面前一拧一摇,就想解开他皮带。 他并非来者不拒,他的头俯在下面,我看见他身后大朵大朵的非洲菊,黄的让我兴奋。他抬起头,说:“我真的喜欢你,真的。”他喜欢说“真的”这个词汇。他目前只和三个人发生关系,我,东北的,包养他的郭哥。都是他“真的”喜欢的人。 他给了我一包肥料。他给我时候东北的来了,他说,“你来了。”我赤身坐在一个没经雕琢的原木椅子上,肚脐上还粘着稀薄的白色液体。他拽了个毛巾,很细致地为我擦拭着,他的唇又低下去,在它上面轻轻一吻。东北的看着这一切,看着我,他的眼睛隐在太阳镜后,我没法了解他想表达什么。 我都不知道自己想表达什么。我说:“你们慢聊,不打搅你们了,我走了。” 夜里我接了电话,是东北的打来的。我不记得他叫什么名字,菲菲介绍过,但没有在意过。他在电话里声音很激动,有些颤抖。他问我:“你在哪里?我想见你。” 他是不见到我和菲菲在一起想找我茬? “我看到它了,它那么完美,你对菲菲做的,我也可以做。”他的声音依然激动,我听到电话那头他吞咽唾沫的声音。 半个小时后,他开了京CC1111过来,我一开门他就跪在我面前,他的手很笨拙,紧紧地勒着我的腰,脸贴了上来,鼻子在它面前深深地嗅来嗅去。 我没有想过这么庞大的人会是0号。他说他一直都是,他说他是第一次。鬼才信。不过确实是很紧。 他叫了起来,声音很大。在叫声中我愈发坚硬和卤莽。
4 我忘了自己喜欢上喝酒是什么时候,反正第一次喝醉就很狼狈,在同学们的劝慰声中放肆哭泣着,狼一样嚎着“我爱他。”他们一直不知道“他”是谁,他们想当然以为他是“她”。我差点喊出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很美,美的我心颤,“关一芒!” 他上车那一刻我的心都碎了。我大叫:“关一芒,你个臭流氓,你给我回来!”我看见他的头抵在玻璃上,一脸的冷漠,冷漠,冷漠。 肖遥长的有些象他。肖遥是我从哈佛捡回来的。 那次和一帮朋友去哈佛,在门口就见肖遥扭来扭去地徘徊,不由地多看了几眼,还是很青春的,眼睛贼亮,孕着莫明的慌乱和期待。哈佛里很安静,这是我们选择哈佛的理由,能随意地聊天,喝酒,还能听随意的音乐,现在那里不行了,人多,乱,杂,吵。 两次接电话出来的时候,都看见肖遥在。他一直偷偷地看我,在我面前走来走去,他走的很紧张,几次想和我搭讪,怯怯地又避开了。 我饶有兴趣地盯着他看。他终于咳了一声。我走过去,抓了他的胳膊,说:“跟我走。” 他愣了一下,笑笑:“那你的朋友们那?” 我说:“管他们那。” 我和他上了车,他沉默良久,说:“我喜欢三十岁的男人。” 夜里,我和他在床上翻滚,他的动作很毛糙,牙齿弄疼了我。他的东西象个青葱的玉米棒子,嫩的能咬出汁液来。他欲望无边无迹,一次次要我给。我抚摩着他略略卷曲的黑发,说:“你真是个小妖精。”以后我就叫他小妖精。 他还在上学,B大二年纪的学生,认识他第三礼拜他过生日,我送了只表给他。
5 关一芒说你少自做多情你少在我跟前晃来晃去你知道不知道我都要把自己逼疯了。 我直直地看着他,眼睛要盯出血。 他说你别这么看着我,我受不了你的眼睛,象个怨男。 我说我不是怨男,我不是自做多情,我没有想过要破坏你和你女朋友之间的默契或安静。我只是不明白,你说从来没有爱过我,我不信,我知道我自己的魅力,你一定喜欢过我,为什么你却不承认那。 关一芒吸了口烟,他吸烟的姿势还是那么冷。 他说,是呀,我喜欢过你,可那,不是爱。 我说,不是,那是爱,只是你害怕,你不敢承认,你慌乱,你恐惧,你看不到这份感情有什么未来。别骗自己了,你知道你爱我,真心地爱我,你需要我,需要我。我边说边脱开了衣服,象个婊子样做出撩人的姿态,我缠了上去,我的嘴唇裹住了他的耳垂。 我说,瞧,我知道你需要我,你看看你自己,它反硬了,它在发抖,你看着我的眼睛,你看着我,我要象四个月前一样,进入你的唇,你的身体。 关之芒把衣服砸在我身上,他说,我看不起你,你给我走,走。 我嗤笑着,好呀,等我做完我就走。 关之芒一拉门,将我的衣服扔了出去。 我在门外穿起裤子,我面无表情,我冷冷地说:“我求过你了,你会后悔的,而我不会。” 有的时候,自己早晨穿裤子或者做爱之前脱裤子,就会想起那次在楼道穿裤子的场景。那次穿是条磨白了的牛仔裤,穿上后会箍在身上,腿脚已经起了毛,我的第一件有牌子的衣服,真维斯的,应该是打折后135元。现在我还保留着它,我保留着几乎所有代表我第一次的东西。如今我也酷爱牛仔裤,酷爱真维斯,虽然菲菲不止一次对我讲我穿这种垃圾牌子配不上我的身份,他说,至少都应该是正经八百的店里,最新款式的梦特娇或者鳄鱼。不一样,真的不一样,真维斯在我骨子里总流着黑色妖异的血,我常想,法海在千年前将许仙罩起来据为己有的时候,要穿当初我那样一条牛仔裤一定能迷倒白娘子,甚至桀骜不逊的青姑娘。 夜深的时候我穿了蓝条子的大裤衩,7块前在学校的地下室商场买的,上北戴河看海的时候我就穿着它。海的蓝色。 我没有穿内裤,我将手深进松紧带,手摩挲着,在走动中将关之芒捆绑起来,极度地深入一千次。后来发现那个姿势很不爽,干脆从一个裤筒里将它拽出来。 我肆意地笑,得意地笑。没有目的,只有一个理由:我,应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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