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热的一天,三十四度!但是天气真很好。比预定的时间早到机场,因为太兴奋了。早到,就好像希望可以早点起程。
做梦也没有想过会再见他。上次北京一别,以为自己会恨他,然後忘记他,之後永远不再见他。毕竟我们相距十万九千里,不再见面是很容易的事,想偶遇反是天荒夜谈。但是,如果忘不了他,相隔半个地球也会去见他。我,就是忘不了他。无论他如何待我「不好」,说永远不会爱上我,我仍然花尽我有的金钱,走去见他。这算不算是犯贱呢?
就是这样,我怀著雀跃战惊的心情,向著我所爱的人飞去。三个小时的飞机,看似是一瞬之间了。
只有永远
到落机时才发现,这个小机场不像其他大机场有天桥到机场,而是有楼梯让乘客自己走落机。哈,很好玩。但这个好玩的心情很快被紧张盖过。我好想在见到他那一秒,热情地与他拥抱一下。这表示欢迎和渴望。但是到见到的时候,自己因为背包太重,动弹不得,而他又不热情。就是那样,我们像陌生人般走出机场。
原来他的爸爸也来接机,一时之间,我弄不清楚了。我是谁?原来他不想他爸爸来的,只是太晚了,不得不请老爸帮忙。我只是空欢喜一场罢了。别以为自己有啥特别。
到酒店下塌,他为我订的房间太棒了!当我打开房门,是一个全海景!我太爱大海了,不知他是否早猜到。我是那种可以整个假期,每天待在海滩也不会觉闷的人。我太喜欢望海的日子!他也留下了。但是,突然我觉得很担心,我怕会像上次在北京一样,我们都不开心。我怕这次见面会更糟糕!
因为突然间,我们不知说甚麽才好。只有一片沉寂。
可能因为太快了。对于我来说,好似在做梦。以为自己仍在香港。现在见到的他不是真像!而他也可能是这样吧!无论之前我们通过许多次电话,但仍好像不是真的。昨夜我们还聊了一个多小时电话,都快见面了,浪费那麽多长途电话费干吗?可能是因为不太相信吧!还是他喜欢聊电话呢?
为了打破沉寂,我把东西都拿出来。一件一件解释。
「这条新款短裤,喜欢吗?还有你要的书。」
慢慢地,我们之间的不适应总算渡过了。
「等一下我们出去逛逛,然後去吃晚饭。夜晚我们去同志酒吧,好不好?」
「当然好。」只要有他与我一起,天涯海角也是好,就是我的天堂了。
「对,我也拿了香水来。来,涂一些。」
「哈,爸说我涂得多呢!」
「是吗?我闻不到!」
「只是因为它太淡了。」
「对!要非常近才可以闻到。」唉,可惜他不许我触碰到他。我好想抱著他,闻过够本!「那我自己涂好了。」我试过要抱他的,
但是给他推开。给他推开的感受非常不好。当时我好想立刻离开,也好让自己平伏一下心情。但是没有,我怕我一走开,他会永远不会再出现,我会永远失去他。
他说:「我是不是太胖了!」
「哪里!你很标准呢!我才胖!」
「不!我又胖又丑!没有人喜欢我的!」
「你说我不是人吗?」
「……」
他说:「好了,我们不如出去走走吧。」
这是一个美丽的海滩。我们沿著海滩走,一直走一直走。不知不觉地走到他曾给我的那一幅相的地方。原来是在一个有名的会议展览中心的旁边。我於是也在同一个地方,做同一个姿势,拍了同一样的相片。很有意思!
「好冷!」我觉得冷。凉风吹来,这里比香港凉快多了,大概只有廿三度吧!
「去坐巴士吧,我们入市中心,会暖一点儿。」他颇为细心。原来已经是下午八时许了!这里的日长比香港多四、五个小时!香港在下午七点已经全黑了。
「到哪儿去?」我问得有点傻。
「饿吗?如果饿的话先去吃饭吧!」
「好呀!有甚麽好吃?」
「你喜欢吃甚麽?」
「甚麽都吃,你介绍吧!你是地道人,一定会知道这里有甚麽特色食品。你决定好了。」
「真头痛,我不知这里有甚麽好吃的!其实也没有甚麽地道菜,都只是很普通的!」
「饺子呢?有地道特色吗?」
「还可以吧。」
「那饺子好了。」
於是去了一间饺子店,它就在去酒吧的路上。原来有好几种饺子,也不知道哪一种好味。所以叫他决定好了。但是他也不大知道。哈,最後点了两客一样的饺子。到上菜的时候,我才知道一客饺子有二十只!
「早知随便点另外一种饺子好了,就不用只尝一种饺子。可以多试一种呢。」
我觉得有点浪费。香港人都喜欢多点些菜,大家一同分享,一同吃的。
「为甚麽?我们喜欢一个人吃一碟的。」
「但你不觉得两个人点两客不同的菜可以多试一些吗?」
「不觉得。这就是我们不同的地方,是文化不同,习惯不同。有好多不合适的地方呢?」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想说我们不可能是一对,因为有太多不同了。不似其他人,所以你喜欢北京的人吧。所以你喜欢大哥的……」
「……」「不,没有人会喜欢我的。我太不可爱了。」
他总是这样,有话说不清。但是不知为何,我会那麽死心塌地的爱上他。是命吧。
「吃饱了?结账去酒吧了?」他开始觉得闷了。
「唔。」
那是一间不算大的酒吧。气氛普通,只是因为这一带只有它一间是专门给同志的,才有点意思吧了。不过不说出来也不看不出是同志酒吧。人也不多,又没有绰头,给人很可怜的样子。
可能我也不大喜欢去夜店吧。所以在这间酒吧似是很闷。两个人坐在那里,没有甚麽事好做。他也不跳舞,不唱歌。啊,不是这样,只是他不会与跳舞罢了。我没事可做。就这样呆到十一时多才走。若果不是他说不走,我早就坐上半小时已经消失了。因为太吵了,连唯一可做的聊天也不可以!
「你好,还记得我吗?」旧相好?
「阿……你好。」有点不耐烦的样子。
「有好一段时间不见你呢!啊,这是你的朋友吗?」嘿!留意到我呢!
「是的。」头也缩起来了。真的不耐烦了。
「那,有时间再好好的谈吧。」厉害!能放能收!
我问:「是谁呀?」
「只是见过一次面的。我第一次来的时候,是朋友带我来的。同桌中也有他。我朋友说他想追求我的。」
「然後呢?」
「没有然後。我不喜欢他。他也没有我的电话,自然没有成功。」
「但你的朋友可以给他呀!那不就可以找到你吗?」
「不要提他了。」
「那算了。」
这个酒吧的老板颇好,经过小哲之前的要求。他竟为我预备了一个特备节目。虽然不是原本那个同志聚会,但也算有心了。而那个同志聚会则会在我离开这个城市两天後才举行。
「不错的表演呢!老板。」
「多~~谢。你觉得那个男孩好看吗?」天!他不是想介绍男妓给我吧!
「太黑了,看不清楚。但身材不差呀。哈哈。」有点样子呢。
「嘻嘻。」
「……」不敢再说,怕他真的把他叫过来,那怎办?
还好,他识相,没有再说下去。我不嗜这些的,太没意思了。不明白,为何要做男妓呢?难道真的那麽生活艰苦吗?还是其他的原因?听过有一个例子,做男妓是因为被男友抛弃了,所以去自毁。很可怕。
小哲曾经也说过想试做男妓,因为好玩。他说不会和他们真的做爱,只是玩玩他们罢了。不过遇到心仪英俊的人,就很难说了,可能会与他一夜情。我听到心里很痛,怎可以这样?不是只会与心爱的人,那个长相厮首的人才会做爱的吗?每一次想起他真会这样做的时候,都会落下泪来。虽然他说只是玩玩,但闻者心伤……
最後还是因为他老爹传呼他,才救我回酒店。
在计程车中,我告诉他老板说话的意思。他原来听不出弦外之音!「是吗?可能他也以为我是男妓了!我时常带许多外国人来这里。好呀,好呀!有机会也叫老板给我介绍一些人就好了!」天!希望他只是说笑就好了。
回到酒店,聊天聊天。不过他总不忘打开电视。一边看电视,一边东拉西扯,像是应酬我。「明天记得买书,开始教你广东话了。」
「好呀!好呀!我好想学好广东话的!你一定要教我!」这才把他引过来。
「当然。」如果不教他广东话,我怕我们之间会没有话题了。他对著我总好像把我当似透明,根本不存在似的。又好像不想我了解他,把自己收藏得很小心。
「睡觉吧,明天要上学呢!」
「那明天我怎样?你整天都要上学呢!」
「我找朋友来陪你好了。」
「我不要,我只想你陪我!」
「但我要上学。」
「……那,你找个甚麽人来陪我?」
「这也是个问题,他们只是普通朋友。不知道他们可靠不可靠。」
「你怕他们把我吃了?」
「是的。」
「那我自己一个人磨时间好了。」
「好吧。」第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呀!睡过头了!」
「才十二时多,还可以去下午的课吧?」
「不去了,我们出去逛逛吧。」
「也好。」於是梳洗好。去逛街了。
「这个商场是最大的了。甚麽都有。我最喜欢逛这个商场。」
「这间唱片店最便宜了,我买唱片都是在这里买。」
「这间食店我最喜欢的。它的拌饭最好吃。」
他一一介绍给我知道。我好开心好开心。我可以真真正的正认识他。虽然他不认识自己住的城市,但也有自己喜欢去的地方呀!
走了那麽多的地方,我也不觉累。如果是在香港,我早就投降,去找吃茶店了。但与他在一起,时间会停住,所以不觉累,也不知已经夜深了。「回酒店吧。」
「不过回酒店也没甚麽好做。」
「也可以休息一下呀!」
「那回去吧。」
到酒店,坐不多时。「我想回家一回儿。」
「那麽,甚麽时候回来?」
「不太久的,只是一回儿。」
「那好吧,早去早回。」不过他去了五个小时。他这样回家不止一次。之後每一天都是这样子。说是一回儿,却去了半天。如果只是去一、两个小时也罢了。在酒店等也可以。但是半天!在酒店等就很浪费时间了。还有的,就是他总是说「一会儿」,但就去了四至五个小时。中间的时间他总叫我在酒店等他。这不是太过份了吗?
为了这个问题我们吵过好多次了。而且吵得好厉害。在第一次吵的时候,他真的要离开我了。他把所有我带给他的礼物都留在酒店,然後回去了。要我跑去把他找回来。当时我真怕会找不到他。我只有他的传呼,如果他不理我,是可以永远不理我的。网友就是有这个坏处,也可以说是好处吧。要失踪,可以完全人间蒸发。当时,我真的好惊。不是害怕之後的旅程要一个人走下去,而是害怕会永远失去他。我实在太爱他了。
其实我解释後就会没事,会心平气和的了。但他不明白我。他觉得我小事化大,他一点也不觉得他那样做有不妥的地方。但是,我远道而来,总不可以把我丢在一旁不理的吧!不过他还少,不懂人情世故。要别人永远让他。
之後那几次吵架,我学乖了。在大家都要动真火的时候,说不再吵了。
他解释,在国内,十八岁以下的子女,不得在家外过夜。他今年刚好十八岁,才可以不在家过夜。但是,我不是第一个他陪过夜的人吧?不过,我实在好感动,起码,他每一个晚上都与我渡过。不让我一个人闷。也知道,明白他还是小孩,总应该每天回家一次,好让家人安心的。可能,我已经是颇为特别的一个了。
第五个晚上,我们吵了最後一次架。也算是最糟的一次。因为是在外头,吃饭的地方吵的。本来叫了一大顿食物。我也再没有心情吃了。虽然只是几分钟的事情,但一切都不再一样了。
其实吵架是有好处的。那样我们都了解对方再多一些。我接受我们会吵架,因为两个人一定有许多地方不同。也会有对对方不满意的地方,若果不说明白,而积在心中,对两个人的关系会做成致命的伤害。最终只有分离。
当然,我们始终要分离的。明天我就要乘飞机走了。但我一定会回来!我要再见他!
本来,这个故事不想写到这样就完结的。只是到了这里,我和小哲发生了一些事。终於,我哭了又哭。最後,我寄给他一封信,要了结我们的关系。也不是了结,可以说是我要离开。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开始过,只是我一直缠著他,他一直也没有承认过我们的关系啊!我们一直只是朋友啊!
离开,只是因为我太想他了,一直无法平静自己,投进太多感情了。他想慢慢来发展,但是我的感情投进去太快了,一点都不冷静。它好像火一样,一下子迅速展开,一发不可收拾。
也不算是离开,而是我不会再与他联系,不想再知道彼此的消息。但是永远都不会忘记他,会一生为他祝福。这份爱,已经化成浓烈得分不开的爱。不一定要拥有,可以掂念已经满足。
因为他人缘太好了,有太多的人因为喜欢他而从老远的地方去找他,而他也人品太好了。每一个人他都会好好的去接待,也会在他们的酒店过夜,一直好好的陪伴他们。所以,我一下子觉得,原来我也是他们的其中一个。一个毫不起眼的人,一下子否定了他之前待我好的事情。否定了一切,所以心很痛。
不是他的错,又是我的错了。他待人好,是应该的吧!是很好,很难得的。但是,作为一个喜欢他的人,想长相厮首的人,却感到痛苦。如果只是想做朋友,那倒没有所谓,大家第一次的见见面,过过夜,玩一下,有甚麽大不了?但对於我来说,却不是这样。我不可以接受这样的事情。我不会这样做,也不想他这样做。所以为免自己一直痛苦下去。倒不如现在离开,如果他爱的是其他人,我不会去死缠他的,也不会去争的。
但是我想他不是这样的人,别人老远跑来看他,当然要陪陪他。就正如我一样,老远从香港来,不也是每个晚上陪我吗?也不见因为一起过夜了,就有与他们上床的,因为与我那麽多天,也没有啊!可是,我们之间因为没有承诺,一切都很飘忽。所以我会担心,他总有一天见到一个喜欢的人吧?那我就更加是永远的朋友了。那麽希望他快一些找到心爱的人,互相爱护。而我,早一些成为朋友,早一些离开,不要防碍他了。
就这样,我们的故事结束了。没有好的结局,也没有不好的结局。这个也不是梦,它是真真实实的发生过。它总括来说也不痛苦,当然中间有许多眼泪,有许多心痛得弯腰的时候。但是,我真真实实的爱过一个人,而它也给过我甜蜜,令我心醉的时候。虽然他不喜欢我,但我爱他。虽然他说,太多人给他的只是一个梦,最终梦醒了,只是一场空,那个人也走了。不,我不是给他一个梦。我不是走了,我宁可现在就死了,成为一个鬼魂,天天在他的身边,保佑他。
所以,这不是一个梦,是有血有泪的事实。小哲,我永远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