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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正是在国力与军力的悬殊对比之下,我国对日本侵略的抵抗,才必须周详考虑,措置适当,既要制定科学的大战略,又要先求国安而后能制酋,方才能克敌制胜,非亡我而亡敌。一言以蔽之,即以当时自身的国情与国力计,倘若没有中华民国政府、中国国民党和蒋介石先生领导对日抗战的坚定意志,和指挥对日抗战的正确战略,并能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反对种种颠覆和叛乱,则中国人民不但会付出更大的牺牲和痛苦,甚至完全可能招来亡国灭族之祸。
三 蒋介石决以“攘外必先安内”的被迫性与正确性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辞典里,在中国共产党的“国共关系史”中,大约除掉由“四一二”所代表的国民党“清党”,曾使共产党对国民党恨之入骨以外,大概只有国民党于三十年代上半期决策并实行“安内攘外”的国策,方为它所痛恨不已的了。由是,中国唇每一本御制的现代史教科书,从标题到内容都必把国民党和蒋介石的“安内攘外”政策狠批臭骂一通。其恨恨之言,何止溢于言表,确是涌自肺腑。 然而,国民党蒋介石的“安内攘外”政策,究竟从何而来?究竟正确与否?是否如中共所经年谩骂的那样,乃是一个“卖国”的国策呢? 第一、“安内攘外”是为现实逼迫所产生的正确国策 如前所说,自一九二八年北伐告成、中华民国初获统一,直至一九三七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其间十年,外有苏俄和日本对我国的颠覆与侵略,内有军阀残余势力的武装叛乱和中共在苏俄指挥下的武装叛国。由是,日本帝国因中国的内乱而扩大侵略,国内的叛乱者又因日本的侵略而扩大叛乱。诚所谓“叛徒军阀唯恐赤匪之肃清也,乃出兵以援之,叛变以应之;帝国主义唯恐军阀之消灭、中国之统一也,乃惹起外交纠纷以牵制之”。如是而给中华民国“外求和平与内求统一”的历史要求和她建国、治国与继续护国、护法的历程,带来了内外受敌、交相煎迫的艰难时势。然而,如前所述,也正是这样一个艰难时世,才逼使国民党和蒋介石因警觉而产生了“攘外必先安内”的思想,并于一九三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即九一八事变前夕发表《告全国同胞书》,始号召“我全国同胞当此赤匪、军阀、叛徒与帝国主义联合进攻、生死存亡间不容发之秋,自应以卧薪尝胆之精神作安内攘外之奋斗;以忍辱负重之毅力雪党、国百年之奇耻……惟攘外必先安内,去腐方能防蠹。此次如无粤中叛变,则朝鲜惨案必无由而生,法权收回问题亦早已解决,不平等条约取消自无疑义……故不先灭赤匪,恢复民族之元气,则不能御侮;不先削平粤逆,完成国家之统一,乃不能攘外”。“为不使国家于忧患痛苦之中增分崩离析之惧”,“安内攘外”的思想,遂由此而生。 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国民党于南京召开“四大”,蒋介石于会上提出了要“团结内部,抵御外侮”的思想,指出“我们要对外面不屈服、不妥协,唯有对内讲求团结的方法”,并认为“党内团结,熄灭党争”同样是“攘外安内”的重要前提。彼时,既因锦州一战而致东北全境陷日,又因日军挑衅上海而爆发第一次淞沪抗战。此后国民党虽因国难当头而党争渐息,粤乱渐平,但中共却乘国难当头迭生叛乱,公开叛国:非但乘机建立“国中之国”以附苏俄,以乱祖国,所建乡村俄属“苏维埃”政权,更已扩张至豫、鄂、皖、赣、湘五省。时因国人已渐能明燎中共“乘国难以发难”的意图和作为,蒋介石乃于一九三二年六月宣布了“安内攘外“的国策。是年六月十八日蒋又于江西庐山召开上列五省剿匪会议,决心剿共以求摆脱“两面作战”的困境,先求国安而后能御敌。由是可知,在荡平了新旧军阀叛乱,熄灭了国民党内部的党争,平息了粤乱之后,应该说“先安内后攘外”的国策,之对内所指,就主要是剿灭“乘国难以扩大叛乱和叛国的中共”了。 第二、“攘外必先安内”的国策具有历史的正确性 纵观自晚清至民国的历史,于中国人民意在图强御侮的艰难奋斗岁月里,亦无不浸透了“先安内而后攘外”的精神和策略。晚清时代,面对著“外敌??内向和内乱此起彼伏”这样一个艰难时世,清王朝能员大吏李鸿章所提出的“外需和戎、内需变法”的主张,以及由中国近代优秀知识分子们所提出的,“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富国强兵之道,乃是最早地浸透了“攘外必先安内和攘外必先强内”的精神。及至一八九四年甲午一战,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国殇之情,方使孙中山等新一代革命知识分子更加明确地认识到,必须先推翻“洋人的朝廷”即满清王朝,才能“安内”与“强内”,然后才能去争国际间的平等,才能达成民族独立的革命目标。由是孙中山才为中国同盟会制定了一条“先治国本,再御外侮”的革命方略,即以建立共和的中华民国来取代专制腐败的满清王朝,彻底革命以求新。这无疑又是“攘外必先安内”之精神与思想的重大体现。及至辛亥首造成功,袁氏复辟乱国,日本迫我接受亡华的“二十一条”之际,虽然民主力量中,尤其是海外华侨曾反其道地提出过“助袁以强国,方可反对日本二十一条”的糊涂思想,然而,一是孙中山先生坚持必先除国贼才能御侮,即坚持“攘外必先安内”的立场;二是袁逆为谋公然复辟帝制,竟接受日本“二十一条”,从而才使国内外幡然共识“攘日必先去袁”的正确性。一九二六和一九二八年的两度北伐,虽然遭遇日本和西方列强于公开、于暗中的种种挑衅和阻挠,但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革命军亦本著“攘外必先安内”的精神,或化解冲突,或忍辱负重,甚至绕道北伐,方才迅疾地达成了北伐推倒军阀的成功,然后再迫使日本在“济案”的谈判中让步,并迫使列强承认中华民国的统一。相反,历史的事实亦告诉了我们,只有中国国民革命和中华民国的一切公开和暗藏的敌人,只有他们,才会“揭橥对外之旗帜,以动摇统一之根本”,以要求“先攘外而后安内”,其意乃在挑起列强对我国国民革命的干涉和阻挠,与对我国和平统一的破坏,以便乘机扩大叛乱和叛国。由此我们竟可以说,“攘外必先安内”的决策,不仅因现实的被迫性而获得了现实的必要性,而且因其历史的科学性而获得了现实的正确性。 但是,这一正确国策却遭到了中国共产党的攻击、诅咒和谩骂。这自然是因为“先安内”的决策,实在是击中、更击痛了中共“图乘国难以扩大叛乱和叛国”的阴谋,更使得中共在国家逐步获得“内安”的政治局面之下,越来越失去了叛乱、叛国和“革命”的条件。政府军的第三次和第四次围剿固因两次对日抗战而被迫停止,但由忍辱负重而签订的“何梅协定”,07 却赢得了第五次围剿的时间和胜利。中国共产党因此而亡“苏维埃共和国”,并为了投奔苏俄而辗转逃窜西北,濒临旗倒人散的绝境。如是,中国共产党攻击“攘外必先安内”的正确国策,实因它深怀切肤亡命之痛而不足怪也。然而,反对这一正确国策的中国共产党,在它终于夺取了中国大陆政权之后,却在“外患内忧荡然不存”的绝对和平时期,极端地和持续地推行著“攘外必先安内”的“党策”(参见下卷)。再者,如果今天的日本国敢于再一次发动对中国大陆的侵略战争,则和平时期就在高喊“稳定压倒一切”的中国共产党,将一定会“先安内而后攘外”,并将为了“先安内”,而不知又要杀掉多少无辜的生灵,就更不用说还会容许国人去建立一个“附俄乱国”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以乘机扩大叛乱和叛国了。08 时当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当之外患内忧齐相逼来,中华民国政府鉴于“未有国不能统一而能取胜于外敌”这样一个至理,为不至于因“家不和而外人欺”、“家乱而外人更欺”这样一个人尽解之的常识,而在日人侵我、军阀叛我、苏俄坏我、中共叛国的交相煎迫之下,实行“攘外必先安内”的国策,意在肃清或举枪以反叛、或横刀以割据、或竟敢公开号召武装保卫苏联的内奸,以造成“统一方能御侮”之真正团结抗战的局面,难道竟是错误的、而不是正确的吗?
四 蒋介石决以对日“和战并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诚然,一九三七年全面抗战开始以后,因中华民国政府军、即国民党军队在全国战场上的浴血苦战,乃使所有曾经指责中华民国政府、中国国民党、尤其是蒋介石先生“不抵抗”或“不积极抵抗”的诬蔑不实之词,立即烟消云散。但是,一九三七年全面抗战开始前,中华民国政府、中国国民党和蒋介石先生之所以受到“不抗日或不抵抗”的指责,如前所说,提出指责者,一是企图借抗日之名而叛乱和叛国者,二是对政府的“和战并用”决策不甚了了者,三是一些为中共所著意串连和煽动起来的所谓民主派及年轻学生。09 但就历史的事实而论,是时,以蒋介石为代表的中华民国政府和中国国民党,于一九三一年“九一八”至一九三七年七七事变前,决以“和战并用”的决策,非但没有错,而且完全正确。其理由是: 一、北伐告成后的中华民国,诚处于“外求和平、内求统一”,以图巩固与发展的历史阶段。是故,为了和平,就必须尽一切力量制止战争。而要制止战争,就不能不在日本侵略的威胁下,采取请“国联”出面斡旋和派代表与日本谈判这样一些和平手段。一九八九年后的中国大陆史家已经指出,芦沟桥事变之后,胡适之先生就曾对决心要付以死战的蒋介石先生建言说“外交路线不可断。”10 显然,这既不是妥协和投降,更不是不抗日和不抵抗,而是为尽一切力量以制止侵略战争的爆发,和尽一切力量以赢得反侵略战争胜利之双重目标所致。是历史上和国际上所惯用不腻的手段。 二、如蒋所言 ── “我们是弱国,要对自己的国家有忠实的估计。”因此,一方面应该是“和平未到根本绝望时期,决不放弃和平;牺牲未到最后关头,决不轻言牺牲”;另一方面又应该将“任何解决均不得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作为弱国外交的最低限度”。11 因为“我们希望和平而不苟安,准备应战而决不求战”。“如果战端一开,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12 这就说明“和战并用”非但不是唯求和而不战,而是和为手段,战为根本。恰是因时、因势而既要避免战争,又要在战争不可避免时,决心付予一战的正确国策。九一八事变之后,蒋已明确指出:“此次事件,固希望和平解决,但若不得已而需以武力自卫,就可以必定得到最后的胜利。”“因为我们的军备武力虽然不如日本,但因我们国民的知识程度提高,所增加的卫国的力量,实在足以保卫我们国家的存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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