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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自由論壇

 

「王者之聲」淺議


大陸          

 

  近些年聽廣播看報看電視,發現一些人頻發「王者之聲」,講話越來越有「王者之氣」,下面舉出一些例子,供同好玩味:

  在南方某個城市,一個兇手在糾集了一群歹徒暴打一位大學教授的時候,被人告知其施暴的物件是該市唯一的一位博士,該兇手回答:「什麼博士,北大校長我都敢打!」(見1998年8月7日《南方週末》「一個博士的悲情之旅」)。我不知道北大校長聽了這話以後會做何感想?我也不明白,一個歹徒,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人民當家作主」了五十多年的社會主義新中國,何以囂張至此?

  宜昌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一個負責人,在面對就一非法拘禁案進行調查的律師時說:「劉少奇是國家主席,怎麼樣?抓也就抓了,平反,恢復名譽是以後的事!」(見1998年12期《中國律師》)。這位公安局刑警隊的負責人按我的理解是懂法的——他是一個執法者,一個執法者同時是一個「法盲」的可能性在我們社會不是沒有,但說他不知道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是違法行為我卻不相信。然而「這位公安局刑警隊的負責人」似乎更清楚,法律不許做的事和他的知法犯法行為之間並不存在根本衝突——法是給老百姓定的,守法是老百姓的事,而不是他這種「執法者」考慮的問題;他手中的權力是遠比法律更便當、更立竿見影、也更得心應手的「工具」。

  西安市現代農業綜合開發總公司種植五場場長蒲渭濱對一位前來採訪的記者說:「我馬上叫人把你抓起來,看誰能把我咋啦!」他對本場的另一位職工還有一句:「x他媽的,你不想要工資你就說實話!」(見1999年1月29日《南方週末》「討公道農家父子法院自盡」)。一個小小的農業綜合開發總公司種植場的場長就可以隨便抓人,是誰給了他這個權力呢?在我們的社會,是不是「有能力」抓人的人就可以抓人?否則我們社會何以有那麼多非法拘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事發生呢?另外,在一個把「說實話」與「不想要工資」劃等號的社會,誰還敢講真話呢?

  2001年10月20 日,《重慶商報》女記者羅俠因拒絕陪酒遭歹徒暴打,歹徒在打她時聲稱:「這裏是我的地盤,老子就是皇帝,打死你也沒人知道」(新華社重慶11月1日電)。雖然記者羅俠未被打死,雖然這件事很快就被外界知道了,但歹徒打人時的那種「老子就是皇帝」的心態仍然讓人不寒而慄。這些說「老子就是皇帝」的人,他們的「底氣」是從何而來的呢?

  2003年11月9日,號稱「鄭州紅樓」的金佰利洗浴中心發生了一起圍毆員警的離奇事件:洗浴中心30多名保安在中心一位經理的指揮下,將前來查處賣淫嫖娼行為的員警團團圍住一頓暴打,末了讓員警抱頭蹲在牆根(這場面不知是否有人用攝像機拍了下來,要是拍下來讓世人看看,真是太有諷刺意味了),並揚言:你們局長算什麼?你們還想幹公安不想?我們說扒你這身衣服就扒你這身衣服。那位指揮打人的經理臨走扔下的話更是擲地有聲:「鬧到省公安廳再來找我!」(中央人民廣播電台2003年11月12日「午間 1小時」節目)。以往我們聽到的「王者之聲」多是執法者訓斥執法對象,這回翻過來了:執法對象成了「王」,執法人員反倒成了孫子,「末了讓員警抱頭蹲在牆根」的畫面(我大腦中怎麼也抹不去這「畫面」了)更是精彩絕倫令人遐思。這群敢將「員警團團圍住一頓暴打」的人,他們背靠的又是怎樣的一棵大「樹」呢?

  陝西省澄城縣農民胡憲倉與富平縣果雜公司(原蔬菜公司)簽訂了一份冷庫承包合同,約定承包期3年,承包費總計14.5萬元人民幣。3年承包期滿後,胡憲倉不僅沒能交清承包費用,還欠下借果雜公司的20餘萬元。在多方索要無果之後,果雜公司將胡憲倉告上了法庭。然而就是這樣一起簡單的經濟糾紛案子,卻在陝西省的三級法院間轉悠了10年、歷經10次審理,下發的判決文書近20份,至今仍沒能審理出個結果。在案件審理期間,當時的縣法院院長曾在一次審委會上講:果雜公司反映我徇情枉法,把案子久拖不決。明說哩,我準備把這個案子拖到21世紀,就是整你哩。我叫你早上吐血,你就不敢下午吐。(2004年3月31日《中國青年報》9版「十年磨一案」)。一個縣級法院的院長,竟想把案子拖多久就拖多久,竟能說出「我叫你早上吐血,你就不敢下午吐」這樣的話來,那麼他心目中還有沒有「國法」呢?他心目中的「國法」與他手中的權力究竟哪一個大,哪一個小,哪一個在判案時佔主導地位,哪一個在判案時僅是擺設,不是非常清楚了嗎?

  不知什麼原因,類似的「王者之聲」在我們的社會越來越多、出現的頻率也越來越高,因而越來越強烈地震盪、刺激著人們的耳膜:

  「什麼是法?我的話就是法!」

  「在這裏我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

  「我知道你們是電視台的,電視台算什麼東西?我會揍死你們」。

  「我們要你生你就生,要你死你就得死!」……

  尤為讓人不安的是,說這些話的人並不是在信口雌黃,並不是在拿一些空話大話、永遠也兌不了現的話嚇人,他們說的往往是一些「大實話」,這些話裏包含了太多太多的實情——令人毛骨悚然的實情——他們幾乎每個人都有能力兌現自己的「諾言」。究竟是在什麼樣的土壤和氣候條件下,我們社會才層出不窮地「湧現」出這樣一群又一群不可一世無法無天的狂妄之徒?

  這些「王者之聲」聽多了,不由得讓我想起毛澤東與劉少奇之間發生的一件事。毛澤東與劉少奇在1964年因四清運動性質發生分歧,據薄一波和安子文回憶,有了分歧後,毛澤東曾對劉少奇說:「你有什麼了不起,我動一個小指頭就可以把你打倒。」(見1999年1月8日《南方週末》)。

  毛澤東在其後的確這樣做了,而且做得很成功,也很順利。

  以上這些言論的時間跨度歷30餘年,其間中國發生的變化不可謂不大。但是,我怎麼總感覺,在這些言論之間有某種一脈相承的東西。究竟是一種什麼遺傳基因,在我們馬列中國裏世代相傳,流傳如此之廣,又為害如此之深呢?有句曾很流行的觀點叫做「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難道我們至今也沒有走出歷史的沼澤,仍在禿子打著傘的路上蹣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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