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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蛾扑火论“自由” 大陆 东海一枭
自由是人在其所拥有的领域自主追求设定目标的权利,这是一个体现了人类基本而崇高的政治追求的概念。言论、信仰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选举、监督、批评政府的自由等,皆属政治自由,乃公民的基本权利。人们常将民主与自由相提并论。它们就象一对双胞胎,双胞胎虽象,毕竟有异。民主诚可贵,自由价更高,相较于民主而言,自由具有更高价值。民主作为一种制度,其重要价值体现于对自由的维护。或许它不是人类社会最好的制度,但在目前这个历史阶段,它是人类实现自由的最好途径和保卫自由的最佳手段。没有制度的民主,就没有个体的自由。如果不能很好地维护个人权利,民主也就失去了它最重要的价值。如古希腊奴隶制前提下的民主制度,就是原始的极不成熟的民主,故苏格拉底被“民主”决议处死,故柏拉图对民主制持强烈的怀疑批判态度,说民主制度生出暴君统治,谴责民主政府短视和效能低下。 任何形式的专制主义,不论是君主、军主专制还是僭主、党主专制,都是违反自由原则、侵犯个体自由的。或者说,一切侵犯、压制、摧残、剥夺个人自由的制度,都是落后反动的制度。与毛泽东的极权时代相比,邓、江后极权主义时代,原有身份、地域、行业以及所有制等方面的人为限制被迫减轻了些,民众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自由。于是有党用文人撰文高喊谨防自由有余了。实则不过捆绑于民众身上的绳索一小部分略获松驰而已,中国人民在政治上依然毫无自由可言,人权被特权剥夺,民权受党权取代。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了著名的“四大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重申了这四大自由的精神。人民岂但没有言论、信仰、免于恐惧的自由,也没有免于匮乏的自由。尽管经济发展了国力大增了,广大民众却依然难以免于匮乏,无缘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由于没有健全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所谓的生存权是残缺不全而没有起码的保障的。 政治学上的自由并非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任意安为的“自由”。自由主义有个重要原则:“人人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为界”,即个人自由以不侵犯他人自由为界线。人人自由,人人受公平公正的法律的制约。如果一部分人“自由有余”,必定造成另一部分人“自由不足”。试看特权阶级的“自由”是何其过剩呀,他们有统一思想、规定信仰、引导舆论、封锁资讯、强奸民意的“自由”,有政治问题非政治解决乃至以言入罪制造文字狱的“自由”,有代表人民、制订恶法、任命官职、私授公权、黑箱操作的“自由”,有变全民所有的财产为国有、再变为官有、更变为私有的“自由”,于是,一部分人不受宪法和法律约束、可以由着自己胡来乱来的“自由”,严重侵犯了另一部分人的自由,贫贱主人成草芥,骄横公仆胜侯王。这种“中共特色的自由”,恰是违反自由原则的伪自由,是自由之敌。 关于自由,有很多误解和错识。例如,有网友反击我的批评:你不是推崇民主自由么,你有反对专制的自由,中共也有坚持专制的自由,别人更有拥护、赞成专制的自由。你为什么侵犯别人的自由呢。张三张青帝就曾理直气壮地斥我:枭兄有痛恨专制的自由,但专制也有打击枭兄的自由。呵呵。 首先要指出,“枭兄有批判专制的自由”,这是我的人权,专制却没有“打击枭兄的自由”。专制主义“坚持专制”、“打击枭兄”的“自由”,是一种有我无你、唯我独尊、为所欲为的扩张性、“自由”,是过度的、变异的、反自由的“自由”,是恶行和暴政;其次,言论自由的原则是,以言论对待言论、以思想对待思想。我对网友的批评仅诉诸于文字、思想而非诉诸于强制和暴力,并不构成对其自由的侵犯,我的批评、反对没有也不可能侵犯“别人拥护、赞成专制的自由”。恰恰相反,是我的言论自由一直遭受粗暴的剥夺和摧残。批评政府反对专制的言论,处处受制,不能公开发表正常传播,只能局限于茶前饭后田头地角和网路的角落里,还要冒着被扣上“煽动”、“颠覆”之类帽子的危险。而国安封我网站、张三删我帖子之类行为,则直接侵犯了宪法赋予我的基本权利。 国家的自由,民族的自由,都建基于个体自由之上。一个没有公民政治权力的臣民社会,国家有何尊严、国格可言,国家利益自然也受到极大的损害,甚至国家利益脱离国民利益而成为一小撮特权分子的利益。故曰:争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个人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争个人的利益,便是为国家争利益!常有人嘲笑自由门徒之辈乃“嘴上功夫”,无补于实际无益于民生,自找麻烦枉作飞蛾。姑不论思想、道义、真理的力量往往有赖于文字的传播,便是这飞蛾扑火的行为本身,也是一种为自己、为民众、为国家争自由的行动呢。
附:《抒愤》一首,时震旦文化网被封
不畏凶魔不信邪,不辞赤手斗狼牙。 厌观白骨三番变,欲把长天一手遮。 异客三千惊贼党,雄文百万哭中华。 天涯望断愁云起,暮色重围噪夕鸦。 东海一枭20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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