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由論壇

人人都是檢查員
──談中共政權對媒體的控制

吳學燦

  中共政權日益腐敗,對各行各業的控制越來越顯得力不從心。但是,為了延緩專制政權的壽命,在不得不放鬆對其他領域的控制的情況下,卻加強了對於媒體的控制。當然,他更要加緊對武裝部隊的控制。中共政權在文化大革命時期的二號人物──林彪有一句名言:筆桿子、槍桿子,奪取政權靠這兩桿子。如今是信息時代,媒體人在筆桿子中是最重要的一群。中共政權要掌握住筆桿子,首先要牢牢地掌握住媒體。共產黨的外交部發言人,在回答外國記者提問的時候,經常信誓旦旦地說:“中國沒有新聞檢查制度,我們的媒體享有充分的自由。”我在北京的時候,也有外國同行向我瞭解中國的新聞檢查制度。我告訴外國同行,馬克思批評的普魯士那樣老牌專制政權的新聞檢查制度是沒有的;但是,現代專制政權比普魯士那樣的老牌專制政權精緻得多。他們使用種種辦法,對媒體實行全面控制,以至於每一個媒體從業人員自己就都成了檢查員,還要那種公開的、簡單的、容易授人以柄的檢查制度幹什麼?中國共產黨的專制政權,是按照馬克思、列寧的階級鬥爭和無產階級專政理論建立的。無產階級專政對媒體的控制,是過去的任何一個專制政權無法相比的。

  我在中國共產黨最大的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工作過五年,時間是1975年到1980年;在中國共產黨的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工作過九年,從1980年到1989年。根據我在人民出版社和《人民日報》的經歷,尤其是《人民日報》的經歷,共產黨控制媒體的方法,主要是通過對人的控制,達到由每一個人自己自覺地進行控制。

精神上、思想上的控制:

  對人的控制,首先是從精神上、思想上進行。主要方法有以下幾種。

一、 傳達文件

  在人民出版社和《人民日報》報社,經常傳達各種各樣的文件。所謂文件,就是中共各級官僚尤其是中央政治局開會情況和領導人的講話。根據級別高低,逐層逐級傳達,在時間先後上拉開檔次。同一個文件,如中共中央1981年28號文件,首先是報社副總編輯等副部長級以上幹部,到人民大會堂去聽傳達;幾天後,這些先聽傳達的副部級幹部,召集局一級幹部進行傳達;再過幾天,又傳達到處級幹部;以後是科級……。總之,級別越低,聽傳達的時間就越是靠後。有些文件祇能傳達到某一個級別,達不到這個級別的就祇能聽聽小道消息。文件傳達大部分是在共產黨內進行的。祇有極少的文件是傳達到非黨員的。即使如此,在《人民日報》工作的非黨員,也比社會上的普通老百姓多知道一些信息。

二、 政治學習

  經常有什麼學雷峰、學張海迪、學孔繁森等政治學習,要求每一個媒體工作者像雷峰那樣把一切獻給黨,直至生命。像張海迪那樣,身殘志不殘,為了黨的事業,敢於拼搏,用超人的力量為黨做好宣傳工作。要像孔繁森那樣,積極響應黨的號召,到艱苦的地方去,用自己的犧牲來換取落後地區、尤其是少數民族地區民眾對共產黨的擁護。

三、 搞運動

  搞運動是共產黨的拿手好戲。共產黨搞運動常常是文武雙全。像三反五反、土地改革、鎮壓反革命、一化三改造、反右派、反右傾、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文化大革命、一打三反、抓三種人和八九民運之後的反動亂反暴亂等。有的運動是搞文鬥,一般不搞武鬥。如:批評電影《武訓傳》、反胡風、大躍進、兩憶三查、批林批孔、評法批儒、反擊右傾翻案風、批四人幫、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反精神污染、五講四美三熱愛等等。

  通過搞運動,共產黨把反對它的人整倒整死(文鬥也可以死人);並且讓人們看到反對共產黨的人的下場。這是生與死的教育。如果祇是撤職罷官、整倒整死,那也就罷了。最可怕的是死不了活不成。

四、 黨組織活動

  黨組織的最小單位是黨小組。一般的是一個專業成立一個黨小組。小的專業兩三個合在一起成立一個黨小組。如我在理論部的時候,理論部是一個黨支部,哲學和歷史是一個黨小組;經濟學專業的人稍多,單獨成立一個黨小組。思想評論組祇有三個人,也單獨成立一個黨小組。海外版是一個支部,各小組組長兼支部委員。有的版黨員少,就兩三個版合並成立一個黨小組。我當時在五版,和七版即文藝版合起來成立一個黨小組,我是支部委員兼黨小組長。黨小組一般每個星期活動一次,一個下午三個小時左右。內容是:學習文件,開展討論,領會文件精神,有時專門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檢查自己在工作中執行中央文件的情況。執行得不好的,不僅要自我批評,還要受到其他黨員的批評;情節嚴重的,要做書面檢查。有時還要到支部大會上做檢查。

物質上、生活上的控制:

  共產黨控制了一切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根據你對共產黨的擁護程度,按照共產黨的標準,給你相應的官銜。根據官銜大小,決定你對生產資料的使用程度,決定你對生活資料的佔有情況。所有的行業,包括寺廟裡的和尚、尼姑都有相應的職稱,並根據職稱套上相應的官位,比照享受各種物質的和精神的待遇。

  人民日報的職稱分為四個等級:高級編輯、主任編輯、編輯、助理編輯。記者也是一樣。評職稱的標準,第一條也是最重要的一條,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所謂四項基本原則,就是鄧小平在一九七九年提出來的: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後來這四項基本原則被寫進了憲法。你的文章寫得再好,對生活的真實反映得再全面,但是祇要領導認為你的思想不符合四項基本原則,不僅評不上高級編輯和主任編輯,有時連編輯都評不上,祇讓你當個助理編輯。

  是什麼職稱,就拿多少工資、住什麼樣的房子、出差坐什麼樣的交通工具和什麼樣的旅館,其都有嚴格的、細緻的規定。《人民日報》的局級幹部和高級編輯可以住四間房子,副部長以上幹部可以住五間房子。如果房子不夠分配,有行政職務的幹部優先。

編輯、採訪工作程序上的控制:

  有了精神上的控制,加上物質上生活上的控制,所有的編輯記者都必須自覺地按照黨的利益去衡量新聞、編輯稿件。雖然沒有公開的法定的新聞檢查制度,但每一個媒體的工作人員都已經成了自覺的檢察員。為了確保萬無一失,還要在工作程序上加強控制。

  《人民日報》的工作程序一般是這樣的:記者採訪寫出文章,交到編輯手裡;編輯按照四項基本原則對文章進行修改,然後送到各個專業編輯組長手裡;編輯組長又進行一次以四項基本原則為標準的修改;再送到部的副主任手裡,進行又一次四項基本原則的檢查修改;下一步是由部主任再進行一次檢查。部主任檢查通過了,可以打印後拼版成為大樣上的一篇文章。大樣出來後,要送給主管副總編輯審閱,進行又一次的檢查。

  除了記者──編輯──專業組長──副主任──部主任──主管副總編輯六道檢查程序,還要由專門的檢查組和校對組進行檢查校對。檢查組重點檢查政治內容和專業數據,校對組主要負責校對文字,也要檢查政治經濟問題。如果校對員看出文章中有不符合四項基本原則的內容,就會得到重大獎勵。如果這些層層檢查,都沒能檢查出問題,報紙印刷公開發行後,中共中央宣傳部還有專職的審讀員,發現問題,就要對有關人員作出處理,嚴重的要坐牢。如山西太原的高勤榮,因他在一九九八年揭露官員弄虛作假,曾被關進牢房三年多。除了專職的審讀員,還有業餘的審讀員。這些人為了升官發財,看報紙的時候非常仔細認真,不是要瞭解報紙所披露的信息,而是要尋找報紙上有沒有不符合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論。一旦發現,立即向當地黨的宣傳部門報告。為了不被本地宣傳部門搶了功勞,這些業餘審讀員往往是打電話、打電報甚至坐車或坐飛機到北京,直接向中共中央宣傳部報告。因此,不僅是媒體工作者人人都是檢查員,甚至可以說全國所有的人都是檢查員。

人身控制:

  除了精神上思想上物質上生活上的控制和工作程序上的控制外,還有人身的控制。

  人一旦進入工作單位,再想轉換工作,是很困難的。首先是原來的工作單位放不放。如果不放,檔案、戶口、糧油關系和共產黨的組織關系都不能轉走。沒有這些東西,新的工作單位是不會接受的。現在,人身控制在別的單位已經弱化;在媒體,尤其是《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這樣的要害單位,恐怕更嚴重。即使《人民日報》和中央電視臺這樣的要害單位也放鬆了人身控制,思想、精神、物質、生活方面的控制也不像以前那麼緊了,但是在工作程序上卻加強了控制。

腐敗控制:

  為了確保控制的有效性,最近還增加了一項控制──腐敗控制。這是最新的控制方式,非常有效。

  中國人的收入,大約從一九八零年開始,分為正式收入和非正式收入兩部分。有的人把前者稱為白色收入,把後者稱為灰色收入或黑色收入。前者是指看得見的工資、獎金等公開的合法的收入;後者是指暗中的、偷偷摸摸的、見不得人的非法收入。對於後者,用中國人最容易懂的話來說,就叫做: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人民日報》編輯記者的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有的多得嚇人,有的祇有很少一點。比較保守的人,人家主動給的,數額又不大,還要思前想後,覺得不會出問題,纔敢收下。有的膽大的,往往是獅子大開口。幾經討價還價,最後成交的數額也往往是成千上萬元人民幣。心腸狠的、膽子大的,有時一次就能撈上十萬甚至更多。至於中央電視臺,那就更黑了,往往高於《人民日報》數倍甚至數十倍。

  什麼人願意在《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花數萬、數十萬元鼓吹自己呢?主要有以下幾種人:

  (一)各級官僚──部、局、處、科、股、省、市、縣、鄉、村(村級幹部不是國家正式幹部,也不由國家發工資;但他們直接控制農民,實際上更為可怕)。

  (二) 國營企業的廠長經理

  (三) 私營企業的老闆

  (四) 各種演藝人員,包括演員、歌星、畫家、工藝家和形形色色的手藝人

  在《人民日報》和中央電視臺這樣的媒體出現鼓吹自己的文字和圖像,雖然也是花錢買的,但可以掩蓋“花錢”這個關鍵的環節。因為並不是所有出現在《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上的文字和圖像都是花錢買的。哪些是花錢買的,哪些不是花錢買的,人們很難弄得清楚。這就可以起到魚目混珠的作用。更重要的是,這種比廣告效果好的傳播方式,花的錢往往是廣告的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盡管數目往往也是成千上萬。

  《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的編輯記者一般都是一身而二任的。在家是編輯,出去就是記者。自己出去採訪,寫了稿子自己編輯,然後再自己拼版。祇要政治上沒有問題,再給有關的頭頭腦腦分一些好處,就是一路綠燈。早在八十年代初期,編輯記者在沿海和內地就受到了不同的對待。在沿海,尤其是改革開放走在前面的廣東,對待編輯禮遇有加;對待記者就不如對待編輯那樣熱情。他們認為編輯有權決定稿件,而記者則聽命於編輯。這就有點和國際接軌的意思了!內地由於相對比較落後,對於編輯還不太瞭解。他們祇看到報紙上的記者署名,就以為記者最了不起。為了適應這種情況,《人民日報》的名片一般都印成:編輯兼記者。公安部的通緝令上,我的頭銜就是“編輯兼記者”。

  九二年鄧小平南巡以後,《人民日報》與全國各地各行各業一樣,掀起了腐敗的新高潮。在《人民日報》和所有的媒體幾乎找不到一個乾淨的編輯記者,全國也幾乎找不到一個乾乾淨淨的從業人員。祇有程度輕重的差異,沒有有和無的區別。被動地少量接受錢物者,就是很有良心的了。

  腐敗人人有份,反而有利於中共政權對媒體的控制。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人民日報派有常駐工作組,掌握所有編輯記者的腐敗情況。如果你在政治上思想上對共產黨的四項基本原則稍有不滿,就會被工作組找去談話,對你提出警告。如果不作深刻檢查並認真改變,就可以讓你成為腐敗分子:輕則開除黨籍和公職,重則蹲幾年牢房。當然,開除也好、坐牢也好,都不會說你違反四項基本原則,而說你腐敗。如果說你是違反四項基本原則,那你一定會受到廣泛的同情和支持,就會成為《人民日報》歷史上的一位了不起的英雄人物。說你是腐敗分子,因為證據確鑿,你也百口莫辯。雖然你的腐敗情況可能是《人民日報》所有的編輯記者中最輕微的幾個人之一,那也沒有什麼辦法。即使你是被動地接受被報道者的錢物,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專家也有辦法使你的被動變為主動。因為你已經接受了,主動、被動不過一字之差,受賄與索賄也不是隔著萬里長城。

人人都是謹小慎微的檢查員

  有了腐敗控制,《人民日報》人人自危,個個都乖乖地按照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處理稿件,人人都是自覺自願的新聞檢查員。

  外國朋友一定很納悶:中國共產黨自己控制了立法機構,制定了一套符合自己利益的新聞法,不是可以名正言順地加強控制嗎?這就是很多漢學家經常犯的錯誤:用自己習慣的思維方式,去研究中國共產黨這個做壞事卻沒有任何限制的人類歷史上最可怕的政治集團。漢學家還有一個經常容易犯的錯誤:從中國共產黨領導人的講話,去斷定這個領導人是什麼樣的思想狀況;進而斷定中國共產黨的政策有了變化甚至是巨大的變化。

  其實,犯這種錯誤並不是漢學家的專利,更不是所有外國朋友的專利。用兩三年前發生的事情來說吧。一九九八年,山東省濟南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允許幾個民運人士去登記成立民主黨,也許是這個工作人員的自作主張,也許是某一個科長或處長的酒後“真言”,又或許是上面、甚至是朱熔基的意思。那又怎麼樣呢?充其量不過是“退一步進兩步”的招數。甚至乾脆就是最新版本的“引蛇出洞”。但是,一些民運朋友卻異想天開地以為中國共產黨要開黨禁了:奔走相告者有之,撰文歡呼者有之。朱熔基祇要稍微說一兩句有點意思的話,馬上就被某個自稱為民運領袖的人吹捧成了“自由派”。

  我根據自己在中國共產黨內22年的見聞,根據自己在中國生活45年的經驗,1996年到美國後作出這樣一個結論:祇有我們自己的想象力不夠豐富的問題,沒有共產黨幹不出來的壞事。因為中國共產黨的專制不同於以往任何形式的專制。他們做什麼、不做什麼,完全是根據自己的方便。他們可以操縱立法機構,制定符合自己需要的法律;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方便,不制定某些難以執行的法律。後者以新聞出版法為最好的案例。為了使法律像樣,制定的法律在文本上必須比較好看,不至於一看就是“專制法”。一旦制定了比較好看的法律,如果不按照法律辦,反而是自找麻煩。所以,鄧小平時代的二號人物──陳雲,就曾多次阻撓新聞法、出版法的制定,以至於中共到今天還沒有一部新聞法,也沒有出版法。陳雲的理由是:新聞法、出版法是我們(共產黨,下同。)奪取政權時與國民黨鬥爭的銳利武器。現在是我們掌權,難道要制定一部束縛我們自己手腳的法律嗎?難道我們要絞盡腦汁為反對我們的敵對勢力提供銳利的武器嗎?不制定法律,我們怎麼做都行。一旦制定了新聞法、出版法,就是授人以柄,把自己的手腳捆起來,讓敵人狠狠地打擊我們。

  不制定任何法律,用控制人的思想和精神的辦法,達到最好的控制程度,就是:讓媒體的工作人員人人都成為謹小慎微的檢查員。

(200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