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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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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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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岩锋

昨天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成了宇宙之父,也就是古往今来的父亲,也就是大千世界的父亲.我正在酣睡的时候,我的孩子,宇宙的一分子,一个微乎其微的分子,也就是自以为是的人类,他认为已经掌握了真理,可以和我对话,向我发难。
人类:宇宙之父!
宇宙之父:我的孩子!
人类:我是否可以不尊重你?
宇宙之父:我的孩子,你不能不尊重你的父亲。
人类:我有理由不尊重你。也不必称你为父亲。因为我感到你不是我的父亲。
宇宙之父:我的孩子。你不能太狂妄,否则要受到惩罚的。我的孩子。
人类:我从此不称你为父亲。但我姑且将你的名字称为宇宙之父。宇宙之父,我问你。
宇宙之父:你太高傲了,我的孩子。
人类:你是否是创造一切的主人?
宇宙之父:是的。
人类:那你是谁创造的。
宇宙之父:我是自身创造的。我的孩子。我一直都是这样的。
人类:你是否是毁灭一切的主人?
宇宙之父:是的。
人类:既然如此,你是否认为这样符合逻辑。即,你创造或毁灭的这一事实,你根本无法毁灭?
宇宙之父:我就是逻辑,我就是因果,我创造的我就可以毁灭。
人类:那么你能毁灭掉事实?
宇宙之父:当然可以。否则我怎么是万能的。只是你不了解我的创造而已。我创造了,我当然可以毁灭。
人类:由此也可以说,我们的逻辑在你面前不再适用?
宇宙之父:当然如此。我也可以毁灭你存在的事实。包括咱们的对话。
人类:我既没有看到你创造宇宙,也没看到你毁灭和你的存在,你怎么可以证实你所说的就是真理?
宇宙之父:你不要再思考了,你应该承认我的权威,你一思考,我就想发笑。
人类:我无法承认你存在和万能。因为我看不到你的表象。
宇宙之父:我的孩子。那么我问你,你知道你从那里来吗?你了解你自身吗?你知道你到那里去吗?你知道你为什么存在吗?也就是你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吗?如果你连这些都不知道,你连自己都不知道,又有什么理由怀疑我的存在和万能?你知道就知道,不知道就不知道,这种怀疑是没有必要的,也是无意义的。
人类:由此来说,你就是不可论证的了?
宇宙之父:是的。即便你能证明了上述的问题,也不能论证我。只是你必须相信我的存在,一个既创造了万物,也可以毁灭万物的宇宙之父的存在就行。
人类:那么我可以谈论你吗?
宇宙之父:你可以谈论我,就像谈论你自身一样,带有你自己的色彩,不能洞察真谛,也无法探索到真理。真理在我手中。
人类:难道我真的无法掌握真理?
宇宙之父: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掌握真理,那么只能是你的真理,并不是我的真理。
人类:那你为什么又把我放逐到宇宙?
宇宙之父:我的孩子。这不需要理由,你到了这个世界的原因就是你到这个世界的结果。这不需要论证,也不需要逻辑。我创造你,毁灭你,都不需要理由。
人类:你是立法者,因此是万能的?
宇宙之父:这不需要论证,我是立法者,是万能的。
人类:既然你说得荒唐,我也就不和你对话。我们自己对话如何?
宇宙之父:只要不触犯我的尊严,你们怎么做都可以。
2003.12.17
2003-12-19 9: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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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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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或曰真理
宇宙之父陈岩锋

甲:你知道什么叫作真理?
乙:事实就是真理。
甲:你知道事实吗?
乙:我知道事实。
甲:你可以描述事实吗?
乙:可以描述。
甲:请你描述一下人类的产生和死亡。
乙:我没有经受的我无法描述。
甲:如果我没有误会的话,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历史,也就是过去的东西,将来,也就是未来的东西,你没有直接感受的,你可以以没有直接感受为借口而不认定那是事实。
乙:我只说我自己所感知的事实。
甲:你怎么可以认为自己感知的就是事实?
乙:我感知的难道还不是事实?
甲:难道你的感觉器官不会欺骗你,难道你感受事实之时不存在知识前置,难道你所感受的事实是以事实敞开的。
乙:以你之见,我所感受的事实只能说是我的事实了?
甲:难道这样说不合适?既有的知识已经遮蔽了真相。你所表述的事实带有自己的特征,况且,由于事实的多样性和其他因素的影响,毕竟事物之间一直曲折地联系着,并非直接的联系,你无法掌握事实的事实。
乙:因此是否可以说,我所感受的事实不能是事实?
甲: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认定:一种是确实存在的事实,一种是你所理解的事实。而后者是遮蔽的,前者是敞开的。但是确实存在的事实在理论上是存在的,现实是不可行的。
乙:依照这种认识,那不就是可以说,我们感受所谓的事实都是谬误的。
甲:这种认识有很大的弊端。我们所认识的事实并不是以谬误可以理解的。它也并非是真理。这个事实是真理的一部分,但对于整个确实存在的事实,这种认识是谬误。因为事实所展示的全部,我们并未真实的再现。
乙:如此,则我们不敢以真理的面孔示人?
甲:这恰恰有一定的益处:我们不能以真理或事实的偶像自居。排除知识的影响,则给我们留下充分的怀疑和思想空间。
乙:这样的知识是否也是逐渐形成的?
甲:不可否认。
乙:那么你为什么不怀疑这个理论?为何你认定此为真理?
甲:你是否可以不使用自身以外的工具把一个事物切片到透明或最小?
乙:不可以。
甲:如果我没说错的话,你必须假借工具才可以实施?
乙:是的。
甲:我现在给你工具,你可以穷尽分割吗?
乙:不可以。
甲:如果不能分割它,作为一个整体你可以分割穷尽吗?
乙:不可以。
甲:同样,你可以分割穷尽自身吗?
乙:不可以。
甲:既然如此,这也就是不能认可你可以把握真理或事实的原因。也是我遵循怀疑的原因。也是我认为事实或真理不可穷尽的原因。
乙:还没有回答我这是否是真理?
甲:这种观点--只是观察的位置,或者说阐释的方式,并不是真理,它只是走向--接近事实或真理的工具。
乙:按照这种逻辑,这个工具也是不可穷尽真理的?
甲:我这样回答你如何?真理事实上是存在的,但对于我们是无法穷尽的。除非我们已经摆脱了这个,也就是我们自己,否则自身就是一种遮蔽。真理也就难以琢磨了。
乙:以你之见,没有观点就可以穷尽真理了?
甲:关键在于我们是否没有观点。
乙:如果没有观点,怎么观点?
甲:所以真理变得遥不可及。但是如上所述:可以尽量摆脱观点。
乙:难道是回到原始状态。直观地感觉。天人合一,人与自然为一体?
甲:原始的状态乃混沌,并不分割物我,也不存在物我两忘,而是我即物,物即我。浑然一体。
乙:难道这就不存在观点了?
甲:也有观点,但这个观点是全方位的,透视性的。它已经融汇进一切。也就是处处有观点,处处无观点。
乙:听起来有些玄虚。由此说来,知识对于认识真理不但没有功劳,还有过错了?
甲:难道你没有感觉到经过的折射越多,事实就越难以把握?
乙:我相信有这种情况。我们从形而上落实到形而下,如何利用这种理论剖析社会诸多现象?
甲:我们经过了重要的几次分离:1)人类与自然;2)男人与女人;3)部落与部落;4)个人与群体;5)阶层或阶级;6)国家或民族、种族等等。这几次分离出现并不一定以先后为次序,但有一点儿可以肯定,每出现一次分离,就产生一定的裂痕和隔膜,接近的机会就逐渐地减少。遮蔽了事实,离我们所可能接近的真理就愈远。
乙:即便信息时代,或者说全球化也是如此?
甲:你不会没感觉到人为设置的多种障碍影响到了交往吧?
乙:以你之见,国家和阶级也是人为构成的了?也阻碍了认识真理的途径?
甲:正是如此。不但国家和阶级是人为制造的,而且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分离也是人为制造的产物。即便包括其他的分割,譬如我自诩为凌驾于一切之上的宇宙之父,也是阻碍认识的障碍。也就是我们既有的知识都要在真理面前重估。
乙:必须打破一切知识的牢笼,否则真理不但不可接近,反而更加疏远?
甲:如果我们想求知的话。
乙:我冒昧地问一句,莫非连人道也需要解构?
甲:难道人道不是一种知识?为什么我们不说天道呢?
乙:人道与天道? 
  2003-12-20 11:55:35
陈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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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或曰天道

甲:人道主义在什么时候滥觞的?
乙: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提出的。
甲:这是人道主义的迸发时期,也是人道主义以明显地特征显现的时期,按照西方人的习惯认识,这是为了对抗神权脱颖而出的。
乙:是否以前曾有人道主义的思想萌芽?
甲:实质上,你的这个问题与我们探索其他事物生成的渊源一样,它的起源非常不明晰。我们探究它的起源如研究我们自身一样艰难。
乙:那我们就睁开眼睛观察一下如何?
甲:即便睁开眼睛,所感觉的这个起源也是朦胧的。我们看一下《圣经》、《古兰经》、《摩奴法典》、《老子》、《周易》等先民们对宇宙起源的认识,及其在古代神话中所保留的对宇宙起源的认识,这被我们称为最直观的认识和切实的认识,他们对宇宙起源的描述也是非常模糊的。造成这种情况的缘由应该有这样几种情况:(1)世界是混沌的;(2)人类的眼睛是混浊;(3)人类所使用的工具是弯曲的。时常我们认为世界是复杂的,即使先民认识到宇宙的混沌也是如此,但他们好象缺少一种明晰的认识,即自己的眼睛是否重瞳。如若中国人的始祖之一舜,就是一个重瞳子,也没有得到我们的重视。因而,在起源这个问题上,我们也是尽可能地基于自己所能知道事实的进行阐述,不知道的也就不再枉加评析。否则仍旧无法避免悲剧的产生。人道主义的中心就是人道。我们应该这样解释,是人对于人的仁爱,人对于人之仁爱的思想,以人为中心的对宇宙的认识。如果以这个理念为基础,那么就是从人类的诞生之时起,就存在这样一种观念:人类要存在,就需要这样一种保护人类生命安全和人类延续的道德,也就是人道。
乙:天道又是何物?
甲:我们的称谓不同。有的叫作道,有的叫作原则,有的也叫作规律。无论使用的词语如何,但所表述的涵义却是相通的。为什么我不说相同的呢?因为如果说相同则陷入了绝对化的泥潭。
乙:以你之见,人道与天道并非一个系统?
甲:是否也存在不同的认识:(1)人道即天道:譬如存在物由生成走向毁灭,人道皈依天道;(2)人道非天道:人类可以改变存在的规则,人道战胜天道;(3)人道乃是或非天道的混合物,人类在某种程度上符合天道或者超越天道。虽然后者一般为自然规则或人类运动规则证实,但它所具有的模糊性质使得我们对于天道与人道之间的关联不得要领。就我们所获得的知识而言,可以参阅自然规律或历史规律的运作,至今可以肯定,人道在很大程度上乃师法自然,也就是师法自然规律。人类也是在这个系统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意图摆脱自然规律的束缚。作出一些“大逆不道”的设想或行动。不过人类的经验史,或者说历史证实了所谓的摆脱显得局促得很。并未摆脱天道的左右。 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究竟天道包涵不包涵人道的问题。如若我们以人类与自然密切的联系而阐释,或者说天人为一体来探索这个问题,或者说,人与其它共同归属于物这个层次上来讲,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人类怎么作为都是无法摆脱天道,也就是无法摆脱那个规则。于是在此,所谓的人定胜天就成为无稽之谈。所谓的人道在此也成为无稽之谈。我们所称道的以人道为中心的人道主义也就成了自作多情的产物了。不过,我们的高明之处在于,作为思维的动物,会尽量避免与天道抵牾,不但顺其自然,甚至在掌握了这样规律之后利用天道。以完成保持和提高人类的任务。但是否符合天道存在物生成必然毁灭的规则,我们虽然无法观察,倒也不难推测这种结局并不符合人道,或者说我们保持和提供人类的任务。实质上,作为隶属于我们的这个系统,一直意图实现地就是一种超越天道的结果。(1)人的生理机制的软弱性决定了它只适合于待在这里,并不具有挑战天道的能力;(2)有限的生活空间决定了人类只能在这里争夺生存权,;(3)
乙:依照这种逻辑,那么人道在某种程度上则成为娇柔造作了?
甲:现在我们所提出的人道反对者不是很多,如果极端一些,都希望他者对我们人道一些。上面咱们已经指出了人道主义的兴起乃历史的产物。它在目前得到咱们的认同有一定的历史背景。我们受到了天道的愚弄,当然思想着如何摆脱支配,实现自我的超越。我们经历了战争,民不聊生,生灵涂炭,造成了极大的创伤,当然希望休养生息。更加珍视人道。然而,人道在某种程度上只是我们制造的一种假象,是我们幻想的产物。
乙:为何?
甲:我们以历史的经验来叙述人道比较合适:战争多于和平;我们以心理学来阐释也比较合适:都希望自己多得到一些利益,别人少得到一些;在人道之前我们并不以平等的面目示人。不仅如此,并且刻意践踏人道。如此,则与天道并行不悖,人道丧失殆尽。
乙:莫非这也是师法自然?
甲:抑或此乃天道,人道即天道。
  2003-12-23 0: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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