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只能从自身出发
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我们还需不需要忏悔?这是记者在完成这篇报道的过程中不断追问的问题。
有意思的是,当记者上网查阅资料的时候,时常会看到这样的句式:×××你为什么不忏悔?一句话问得直截了当,虎虎有生气。被诘问者除了具体的人以外,还包括各式各样的社会群体,比如:律师、企业家、知识分子……再有就是那些曾经给中国人留下过“深刻记忆”的国家和民族了,比如:美国(人)、日本(人)……乍一看来,中国人的忏悔情结如此强烈,让那些指责我们缺乏忏悔精神的说法仿佛是空穴来风。
仔细琢磨却发现,在这充满专断的语境里面,忏悔竟然变成了一个与自己无关的冷漠的词,而更像是一把刺向别人的剑,与忏悔那自我照亮式的精神实质南辕北辙。如果我们这样“忏悔”,岂不有“反类其犬”的尴尬?
深圳大学中文系教授王晓华告诉记者:“忏悔只能是自发、自愿、自为、自由的,也就是说,它是只能从‘我’出发的。中国人是否应该忏悔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我’是否应该忏悔的问题。”
任何人都要向良知忏悔
去年“问题富豪”频频落马,由此引发了对中国企业家“原罪”的争论。一时间,要求中国企业家公开忏悔的声音如潮水般涌来。在此期间,受人尊重的柳传志坦言自己曾赖过账、走过私;刘积仁检讨自己向客户卖过根本没用的软件;同样受人尊重的刘永好忏悔自己的部下以次充好、赚过 500万元昧心钱。但是在中国像柳传志、刘积仁、刘永好这样坦诚忏悔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王晓华认为,中国人虽然缺少宗教式的忏悔对象,但是却并不缺少改过迁善传统。中国传统文化特别强调,“一日三省”式的“自省”,要求人们不断追问自己的过去,纠正错误,担当责任。能够公开承认过去的罪错,显然是一个人良知未泯的外在表现。“在我看来,以承认自己过去在人格行为上有过错为核心的忏悔,对任何一位人士来说,都不可能出现负面作用。忏悔是人之为人的一种精神。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人所以人人都不可避免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圣者、贤者不过是人通过形而上的玄想造出来的偶像。有错就必须忏悔,这正是为人之道的精神,而拒绝认错、不知忏悔者,是不懂得做人的道理。”王晓华对记者说。
忏悔与矫情无关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忏悔似乎是一件很矫情的事情,以至于在当下中国的语境中,讨论忏悔的问题是非常困难的。原因在于中国传统文化主张“人之初,性本善”,人们少有罪恶感,所谓“人皆可以为尧舜”,忏悔自然就变得毫无必要;况且,中国社会自古就是一个没有宗教感的世俗社会,忏悔的倾诉对象天然缺失,既使忏悔也没人听。
然而据王晓华观察,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纵然传统文化“礼崩乐坏”,中国人的忏悔精神却依然没有萌发。其实理由也很简单,现在流行的观念是尽情享受一次性的生命,所以在短暂的生命历程中花费时间忏悔是对生命的浪费。再有,商品经济社会中“形而下”的理性算计,要比“形而上”的忏悔求真来得实惠。拒绝物质而独自忏悔,自然显得自恋而又矫情。
即使如此,王晓华依然认为中国人应该具有忏悔精神:“我认为下面的问题是无人能够逃避的:既然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过错和灾难频发的世界上,而我们又对这个世界负有责任,那么,忏悔就是绝对必要的。忏悔证明你对历史负有罪责意识。这都是绝对具有正面价值之事。所以,以忏悔意识取代控诉意识对于中国人来说意义重大,它有助于完成我们期待已久的中国文化的创造性转折。”
要忏悔不要作秀
“我对不起父母和家人,对不起金华人民,对不起火腿业同行!”站在被告席上的曹锡平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哽咽着说。这是今年 4月 15日,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有毒火腿”一案时上演的一幕。与曹锡平相反,某些贪官们的忏悔却让人徒生厌恶。安徽省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在法庭上的开场白是这样的:“我出身于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父亲在我两个月的时候就去世了,我和母亲相依为命。是党把我从一个无知的孩子,培养成大学生、研究生……”如此“先声夺人”的忏悔,无非是作秀、想博取些怜悯和同情罢了。
有人拿忏悔当作逃避惩罚的撒手锏,还有人用忏悔赚了个盆满钵满。在 2002和 2003年分别红极一时的网络小说《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和《天亮以后说分手》就属于此类,被网友戏称为“城市情感倾诉型忏悔”。当忏悔一种文化元素流行时,两本书的作者慕容雪村和之川可谓是秀出了“好身段”。
忏悔本来是人之为人的一种高境界,现在却沦落于泥淖中,成为各色思想平庸之辈的表演道具,真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
□本报记者/王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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