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笑声开始
采薇
1
夜风习习,疏星点点,狡黠的月儿洒下满地霜雪,天上的街市也繁华。仙女们都在忙着赏灯放花吗?厌倦了电视,厌倦了读书,厌倦了网络。干脆关掉电灯,舒适地躺在床上,任月光星光水一样浸泡我的全身,从每一根头发到每一个脚趾。幻想中,我变成浮在水面或沉在水底的一条鱼,享受夜的静谧与安详。谛听从时间的长河中传来的涛声。此时,最适合回忆或者憧憬,谈论一些与爱情和幸福有关的,栀子花一样馨香的话题。
是的,我经常在这样的时刻,回忆如风往事,那些斑驳的、已经长满苔藓的、永远留在历史廊柱下的陈年老酿。充满温馨的回忆,如同昨天我在文化路上的漫步,淅淅沥沥的雨声,敲得人心里痒酥酥的。昂首看天,苍苍茫茫。举目望树,青翠欲滴。捏一把空气在手里,只要稍稍用力,就能拧出水儿来。我没有到过江南,不知道雨季的北方,和江南有什么区别?如果江南的雨滴是珍珠做的,此时北方的雨滴就是玛瑙,那红红的颜色是合欢花的颜色。开满花朵的合欢树像江南纤细娇弱的女子,在雨中弥漫着忧伤的情调,任你心如铁石,也会被她融化成一泓清波。荡漾。心旌飘飘。
一直喜欢雨天的感觉。对于诗歌界来说,戴望舒领尽风骚之后,终于缩到了历史的墙角门后。对于涉入爱河的痴男信女来说,那深深的“雨巷”,怕是永远也走不到头的忧伤,不论冬夏,不论春秋,爱情的长空中,永远飘洒着霏霏的细雨,濡湿着一颗又一颗水晶般玲珑剔透的心灵。结着愁怨的丁香一样的姑娘,以她太息的目光,令无数人为之断肠。
昨天,我在雨雾中独自穿行,想起杭州街头的一把油纸伞,以及由这把油纸伞而牵出的一个充满悲剧情调的爱情传说。那个愚笨胆小的许仙,是四书五经读得太多了吗?枉费了白娘子对他的一片痴情。也难怪当代的李碧华,在她的小说《青蛇》中要把许仙杀掉。
我是那么地喜欢爱情传说!然而,有时想想,心中又蕴藏着深厚的不平,孟姜女、祝英台、白素贞等等,总是女人痴心。娥皇、女英、虞姬、杜十娘,总是女子殉情。现代人在欣赏那一座座宏伟华丽的贞节牌坊时,为长眠于地下的烈女们生命的枯萎而不平。假若起她们的灵魂于地下,让她们重新选择,会如何?除非给她们洗脑,否则,她们不会做出别样的选择!她们不是为某个具体的男人守节,而是为她们所接受的一种“崇高”殉葬。男人总是伟大的,他们以身殉职殉国,无论站着还是倒下,生命都是一座丰碑。令女人和孩子们仰望。而女人呢,呸,只会殉情!留下一个传说,赚得善良人,流下一滴清泪。整部《烈女传》都应该烧掉,那是女人的巴士底狱。不烧也行,作为对历史的控诉最好!
最近,我常常琢磨很久以前流行过的一句话:“男人通过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这话很有嚼头。由此推敲,男人很懂生活,心里知道他们最终要的是女人。这是不是有点儿像低级的动物?它们炫耀武力,炫耀优美的舞蹈,炫耀矫健的身材,都是为了取悦于雌性,以繁衍自己的后代。而女人似乎也很聪明,她们知道征服世界很难,就以上帝赋予女性的妩媚优雅来征服男人。这是不是也有点儿像低级动物?它们无需言语只要一个流动的眼神,就可以挑动一场战争,然后由胜利者来向它们献殷勤!这样一想,就陷入了悖论,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女人都是男人战利品!前者,男人把女人当成战利品来掠夺;后者,女人把自己当成战利品奖给了男人。
必须换一种思维方式。如果把那句话化简,就是:“男人征服女人;女人征服世界。”按照数学上A>B、B>C,所以A>C的原则,上面的那句话就是在说“男人征服世界”。为什么同一句话用不同的逻辑推理,就得出完全相左的结论?“征服世界”到底是男人的手段,还是目的?而且,如果再继续向下推理的话,既然“女人征服世界”,那么男人又是如何“通过征服世界”而“征服女人”的呢?哈哈,越来越进入逻辑混乱状态了。终点又回到起点。一堆乱麻。简直就成了一个斯芬克斯之谜!而我不知如何才能解开这个谜!
“男人通过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这句话粗看起来很精辟,但仔细玩味,大有化复杂为简单的嫌疑。上帝设置的密码,岂可用“男人”“女人”“征服”三个寻常词语就破译的吗?这样的思考,当然会惹上帝发笑。
但是,懒得辩驳的我,还是愿意姑枉信之。最后还剩下一个问题:是通过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的男人更崇高?还是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的女人更伟大?或者说,前者是形而下的崇高,后者是形而上的伟大?哪一个更接近于生命的本真呢?“发明”那句话的人,该不是要说男人和女人打了一个平手吧?
在扑朔迷离的事物面前,我总是拒绝思维。所以,还是把这句话留给聪明人去思考吧!论证的难度怕不会低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我且从那句名言出发,想一想,在男人和女人的怪圈中,我是被什么征服的。想来想去,只有一个答案,我是被一串笑声征服的。我一直认定,在我的生活里,不能没有笑声。而且,我希望笑声不绝如缕,像山间的清泉,叮叮咚咚地自一个遥远的地方一路欢快地奔来,灌入我的心田,让我的生命日益地饱满和成熟起来。等待一把锋利的镰刀来收割。
2
回忆恋爱时的陈谷子烂芝麻,总绕不过那一串长长的笑声,飞扬着,飘过一个世纪。
十几年前,我大学毕业,一纸派遣证,风吹柳絮一般把我卷到满天灰尘的矿区。那里,有我所熟悉的光秃秃多长茅草少长树的矮山,有我所熟悉的长势极好带给人希望也带给人恐惧的玉米地,有我认识的很多种分布极广的或高大或低矮的植物,却没有一个我所熟悉的人。看着矿井上的天轮,风车一样地旋转,心情被陌生和新鲜搅得疼痛不安。独在异乡为异客,心似孤舟无处泊。每天除了繁重的劳动,就是在低矮潮湿的宿舍里咀嚼难言的寂寞。混合着霉气的夏季风,和蚊虫一样咬人。
尽管如此,不知道是劳动喂养了我,还是寂寞喂养了我,短短一个月时间,我居然长了好几斤肉,再不是大学时芦柴棒样瘦弱不堪的身材。
某天中午,我在宿舍食堂排队打饭——我最烦躁的就是排队打饭,满厅堂的老板子或走或坐或吃或饮,不时地把目光砸在我们几个女学生的身上,让人有芒刺在背的感觉。如果碰到一个尕子,獐头鼠目,冲你长长地打一个口哨,保准你只想丢下饭碗落荒而逃——正焦灼时,身旁的芹说:“有人喊你。”我一愣,果然听到一个男性的声音在喊我的名字。我本能地四处张望,心里却纳闷极了。当我怎么也找不到一张熟悉的面孔时,我就怀疑是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或是自己的神经出了问题。彼时,我被那个喊我名字的声音抛到一座孤岛上,四周一片汪洋。SOS,SOS,无人营救。 “※※※,你也分到这里来了吗?”正当我神情恍惚,泊在梦中时,我面前的一个人说话了。
是的,在我转身逡巡的时候,他已由侧面站到我的对面,只有一米之距。我吃惊地瞪大眼睛看着面前的这个人,感觉陌生极了。他再一次开口对我说话:“我是※※※,你不记得了吗?”天啊,居然是他!一个做一百次梦也梦不到的人。上帝也掷骰子了吗?
我猛然想起他来。大一那年寒假返校,在火车上,一位老乡拉着我穿过好几节车箱,把我带到他面前,向我介绍说:“这位也是咱们老乡,是★★地的。”我一厢情愿地对他投去一个笑脸,想要说些你好之类的话,却发现他居然连点一下头都没有,只一心一意地摆弄面前录音机。我的笑凝固在脸上,面部肌肉像被混凝土糊住一般不舒服。
就这样,他给我留下了极其不嘉的第一印象,让我洗脑也不会想到,这个相貌平平表情缺乏生动的小个子男生,在四年之后会成为我的另一半儿。他不是骑着白马入我梦中,而是赶着蜗牛慢姗姗来迟。自火车上的相遇之后,虽然经常可以在大学校园里邂逅他,但是从不与他打招呼。而他,也犹如木牛流马,只会走路不会说话。感觉中,我和他是两个宇宙中的人类,他有他的方式,我有我的轨迹。
“没想到,你也分到这儿来了。你比以前胖多了。我差点儿都不敢认你了。”他继续说着,一脸惊喜的样子。真是造化弄人。长长的一段旅程之后,我竟然在一个满是烟火味的地方,再次与他不期而遇。但是,彼此换了一下角色,这次整个过程都是他在说话,而我却茫茫然不知所措。反应迟钝的我,还没有从意外的冲击中突围出来。“我住在※号楼※※※房间,有空的话,去串门儿。”他最后甩下一句话,走了。我一面忙不迭地说着客套话,大脑的思维却怎么也转不过弯来。由于某种修养,我的脸上随时能挂出笑容,但那笑是摆出来的表情,只代表礼仪,如同特定场合里的鲜花。我笑着看他的背影消失,然后,一边回味自己刚才的尴尬,一边猜想他会不会因为我没有认出他来而伤心。
现在想来,我还是认为,除了一个“缘”字,不能解释我和他之间命运的缠绕。好在还有一个“缘”字,让人在参不透天机时恍然大悟。缘分,总是在特定的场合,以一种特定的方式出现,既不会早,也不能迟。想想火车意味着什么?烟火又意味着什么?冥冥之中,好像真的有一双无法抗拒的手,在安排着众生的命运。
他能相邀,我就敢去。反正我在这里一个朋友也没有。有一个校友谈谈天也不错,虽然大学时代,他只给我留下木头一样沉默寡言的印象。于是,时间转过两个星期之后,我决定去拜访他,做一次礼尚往来。
夏令时,晚八点半,天还不算很黑。和我一样孤独的他,正一个人关在宿舍里,小声地听收音机。我站在他宿舍门口的时候,门缝里透不出一丝灯光,我以为没人。正要转身,又一想:既然来了,就敲敲门吧。敲敲门,也表示拜访过了。
“笃——笃——笃——”我小心翼翼地敲了三下,相当于拉着长声问:“你好吗?”
“谁呀?”意料之外,屋子里面黑暗中的一声发问把我吓了一大跳。灯亮了。门开了。他在门里,我在门外。那几秒钟的对视,让我觉得自己很唐突,有点后悔自己的来访。
我粗略地打量一眼他的宿舍,三张铁床,两张书桌,卷起的被褥,床下面的脸盆,鞋子,书箱等等,共同分割一个狭窄的房间。在他的介绍中,我了解到另外两张床的主人都已经鸳鸯蝴蝶了,只有他还孤芳自赏着。
“我给你泡点儿茶吧?”在我的回忆中,他终于说到茶这个关键词了。
“好啊。我喜欢喝浓茶。”我也不和他客气,一边说着,就自己坐在书桌旁边的床头上。我还真是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品茶了呢,如今正好有一个机会,可以一边和朋友聊天,一边喝茶,我怎舍得放过?
他把原来杯子里的水倒掉。准备为我献殷勤了。
“你看这些茶够吗?”他从茶盒里倒了一些茶叶,放在手心里,又把手伸到我面前,征询我的意见。“哈哈……”当我看到他手心里的茶叶的时候,忍不住爆发出一连串儿舒展的笑声,像水中荡漾开来的波纹。如果让我形容那笑,我愿意这样去描述,它就像是用极慢镜头连续拍摄一朵花的开放过程,然后再用高速度把那个过程播放出来,你看到一朵花一下子就怒放的过程。那时候,我才不管什么女孩子的端庄呢,我喜欢自己像一个乡野里的孩子,把自己的喜怒哀乐淋漓尽致地表达,不惜电闪雷鸣。蒙娜丽莎过于含蓄的笑,让我觉得压抑,怀疑其中是否有一个巨大的阴谋。那种笑,过于精致,过于精致的东西容易给人一种假的感觉。我唯美,但是,我更唯真。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好久好久,没有人让我如此开心地大笑过了。
“你笑什么呀?”他一脸莫名地问。那一刻,我相信他绝对是演小品的好料,把观众逗得捧腹,而他却仍能一脸严肃。什么时候他变成了我所遇到过的最具有幽默感的男人?我把他晾在一边,自顾自地扯出一江春水般悠长的笑。而我就在笑声的漩涡里随波逐流。
“是不是太多?”他看似一本正经地询问,让我觉得更加滑稽可笑了。上气不接下气的我,不得不捂起肚皮来。那时候,我总像个孩子似的,想起一件好笑的事儿,自己就可以大声地笑上半天,被同宿舍的人送一绰号——快乐天使。
记忆中我笑的最深长的一次,是在学校阅览室里看到这样一段内容:大学生物系的一位教授,在向学生们讲到男人的生理时说,精子的形状就像是蝌蚪,但远没有蝌蚪那么大,如果精子像蝌蚪那么大的话,好几亿颗精子就得用麻袋来装了。缺乏生理卫生知识的我,在读到这一段文字的时候,就想象着两个麻袋装满活蹦乱跳的蝌蚪的好玩儿景象。不过,我可没敢把这么精彩的笑料讲给别人听——这是我第一次在这里复述。
事后想想,是我当时的想象无限放大了那段幽默,教授本人并不想幽默。就如同现在,是我的误解让他木讷的表演具有了极其幽默的效果。我都笑得流出眼泪来了,他还是一副僵硬的面部表情,愕然地看着我。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收住笑容,一板一眼地对他说:“不是太多,是太少!数数你手上的茶叶,有十粒吗?”
“我平时只放三、四粒的。听你说喜欢喝浓茶,我就故意多倒了一些。你还嫌少吗?”他极认真的话语和表情,使我最终明白,他身体里还是和以前一样,一点幽默细胞也没有。他所谓的“故意多倒了一些”还不及我要求的五分之一。他一点点儿地往手心里加茶叶的量,我都说不够,最后,他干脆把茶叶盒递过来,让我自己丰衣足食。我低头一看,里面也没剩下多少茶叶,即使全倒出来,也不够我泡一次的,还徒落得个贪的罪名,不划算。于是,就象征性地又拈了一小点儿,放在杯子里。
茉莉花的香味,随着袅娜的水气弥漫开来,整个房间,也就氤氲着温馨的气息,再加上昏暗的灯光,以及我刚才的笑声卷起的漩涡,共同为上帝的一次阴谋搭好了舞台。而我,就在谈话的愉悦中慢慢地步入陷阱中,一个人人渴望的甜蜜温柔的陷阱。。。。。。
以后的好长一段时间里,他还是那样一副木讷的表情,恰恰就是他的木讷,让我觉得好玩又好笑,我在揶揄他的时候获得快乐,他便和我一起傻笑。我就喜欢上了他。
再以后,我惊异地发现,我身上的幽默细胞不知啥时候偷渡到他的身上去了。我开始真正地在他创造的幽默中大笑。我对他说:“是我改变了你,塑造了你。”他不置可否。当然,越来越成熟的他也深重地改变了我,不知不觉中,我变得依赖他了。
2004年7月16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