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奔跑
在深圳奔跑
王晓华
深圳是个奔跑者的城市,在这里我必须奔跑。这并不是说我时刻要健步如飞,而是说奔跑已成为我生命的本质状态,即使我坐在沙发上小憩,也有一个缩微的我在我头脑中奔跑着。我的欲望永远比我跑得更快。它始终在我的前方牵引着我,使我在奔跑之后继续奔跑。
我刚刚来到这里,正站在路上,兴奋而窘迫地寻找奔跑的方向。我发现我在找到方向之前就必须奔跑,否则无数人的目光就会将我拴在无形的耻辱柱上。在这个绝大多数人都在奔跑的城市里,不奔跑的人是可耻的。“你不做事!”——这是比死刑还严酷的判决,因为它意味着你在活着时就被排除在人类之外。奔跑是这个城市下达的绝对命令。我可以怀疑它,但我必须服从。正如我只能别无选择地奔跑样,我也无法选择奔跑的方式——除了用双脚奔跑外,大巴、小巴、中巴、摩托车、自行车、货柜车等所有能带着我奔跑的东西,都不允许我拒绝。方便省时的原则和口袋里的钱已事先为我选择了一切。在内地,我可以像自由神一样骑着自行车在大街小巷中飞翔或者缓缓游动,也可以挥手叫辆起步价不高的Taxi,享受一次作伪阔佬的快乐,但是这时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比狮子要凶猛一百倍的大型货柜车不断飞驰而过,使作为弱者出现的自行车族无法发展壮大;至于经常叫Taxi,对于时刻要奔跑的我也来说也是不可能的,否则我就会发现自己口袋里的人民币/港币在飞速消失(在深圳的出租车是计时的,一旦遇到红灯或塞车,计价器上的数字就会不动声色地增长,让你产生破产的恐惧);开着私家车奔跑固然体面,但这对于刚加入奔跑大军的我来说只能是南柯一梦。理所当然的结果是——面子问题要让位于奔跑的需要了。于是我习惯了伫立在路旁等中巴车,习惯了除非迫不已绝不叫Taxi,习惯了迈动双腿在高楼大厦之间进行长征。让我感到些许欣慰的是我并不孤独,因为我看见众多握着手机、西装革履、仪表堂堂的男士们毫不羞愧地坐在起步价两元的中巴车里,与衣服脏兮兮的民工同志在一起;看见身着淑女装的靓丽小姐突然加快脚步,去追赶无人售票的公共汽车;看见三个人挤在一辆摩托车上,神态自若地奔向郊外。重要的是我在奔跑,而不是我奔跑的方式。只要我在奔跑,我在他人的目光中就不是异类。这是个极容易发现的真理。我在发现了这个真理之后还发现一个秘密:不少需奔跑者,也在扮演奔跑者的形象。在奔跑的人群中,有一小撮出类拔萃的演员,他们通过扮演奔跑者而赢得他人赞许的目光。当然,他们的表演从根本上说不是为了获得优越感,而是为了显得正常些。
我在奔跑中消失在奔跑着的人群里,就像许多先我而来的文化人一样。躲在奔跑的人群中我感到心安理得,没有人敢说我是个闲人。我在奔跑中设计着未来——家私(家俱),房子,私家车。在这三类宝贝中,最让我心动的是私家车。虽然,我常常慷慨激昂地批判汽车所带来的大气污染,但私家车却总是出现我的白日梦和黑日梦中。有了私家车,我就可以更快更体面更有优越感地奔跑了。也许有人会说:既然你把私家车当作你奔跑的目标,你为什么要在达到目标之后继续奔跑呢?没有谁能说出答案来,我也不能。大概奔跑的目的就是奔跑。这听起来有些荒谬,但人本身不就是一种荒谬的动物吗?奔跑者是一些中了魔法的人。他们被欲望驱使着,在奔跑中感到焦渴,在焦渴中更快地奔跑。在这个亚热带都市中,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条不断升温的欲望的赤道。我想到这些时感到某种带有恶意的快乐,但并没有停下奔跑的脚步——我可以批判整个世界,却抵挡不住来自身边诱惑。于是我以更熟练的姿态奔跑,并且在脚步停下的间隙变成超级市场中热烈的眼睛和手、酒楼中不断张开的嘴、KTV包间中亢奋的身体,总而言之,变成用所有器官奔跑的动物。
在五颜六色的摩天大楼之间、在图案优美的草坪旁、在飞驰而过的货柜车的边缘,我在奔跑。天气酷热,更热的是我心中的欲望。我在奔跑中偶尔会躲进我旧日的乌托邦中——只有在那里,我才能静止片刻,享受来自回忆的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