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桂贤散文三篇。多批评!
《 真正英雄》
肖桂贤
我不会游泳,因此就特别敬佩张健,他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他成功地横渡了琼州海峡,成功地横渡了渤海海峡。在他横渡英吉利海峡时中央电视台进行全程直播,我什么也不干了,眼不眨地盯在电视屏幕上,从头看到尾。据报道说英吉利海峡是世界上最难征服的海峡,水温低,海流复杂,变幻莫测。当张健在法国的土地上成功上岸时,那种做为中国人的自豪感油然而生。中国人真了不起,张健真了不起!他为中国人争了光,让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中国人的伟大。可是,昨天我忽然看到一则消息说,就在张健上岸的两个小时后,有一个英国小伙子在张健出水的地方下水,之后在张健下水的地方出水,仅用了张健一半的时间!我一向孤陋寡闻,这则新闻也许早就有了,只是我不知道。我坐在电脑前愣住了,是真的吗?又一查资料,英吉利海峡己经有800多人成功地横渡过,年龄最大的65岁,最小的只有11岁。我瞠目结舌。
据说,和张健差不多同时横渡英吉利海峡的还有一个英国医生,而他既没有电视台直播也没有陪同队伍,他只有妻子陪同。他们看到天上有飞机,海上有轮船,前呼后拥陪一个人游泳,感到非常奇怪。中国人这是怎么啦?
中央电视台不同于别国的商业电视台,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我们的国家,所以那次直播让中国人都很振奋,据说为那次直播预计经费100万。可见那确实不是一次寻常的个人行为。
不能不让人想起几年前柯受良驾汽车飞越黄河的那一次壮举,也是举国上下一片欢腾。中央电视台那次直播的规模不亚于一次国庆大典,几万人跑到了黄河边,中国最大牌的节目的主持人都亲临现场作了讲解。但是就在柯受良飞越刚过的当天,我跟一个出租车司机谈起这件事,那个司机淡淡地说了一句,没什么了不起,我也能开过去。他看我不相信的样子,又补充一句,凡是会开车的都能开过去。他给我讲了个道理,车飞起来的那段距离司机根本就不起作用了,汽车就是一个自由落体,只要搭的架了高度达到要求,起飞时达到一定速度,再宽的黄河也能飞过去。要说是人的作用还不如说车的性能好。果然,后来一个农民小伙子骑摩托车也飞过去了。摩托车可大不一样,它在腾空的时候仍然需要驾驶。万一把不稳或刮起一阵风吹偏了方向都会出事。摩托车飞越黄河比汽车难度要大十倍,但是关于摩托车飞越黄河却没有那么轰动了。有人还发出过这样的议论,这叫窝里斗!人家柯受良飞越黄河是为中国人争口气,他却跑出来让柯受良难堪。的确,这个小伙子给柯大侠英勇悲壮的脸上抹了一道黑。柯受良飞越黄河是因为有一个外国人提出他能驾车飞越黄河,柯大侠一听,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岂能让外国人来飞越!于是,英雄壮举,他来完成了这一历史使命。
柯受良还有一个壮举是驾摩托车飞越长城。好象也是因为有外国人想要来试一试,柯大侠一听怒发冲冠,长城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岂能让老外来跨越!但是同样有人不领这份情,他们骑自行车也成功的飞过去了。尽管死了一个人。飞越长城那一次也非常轰动,好象为中国人大长了志气。其实现在来看,只要架子搭得够高,也不是件难事。
无论到什么时候,柯受良和张健都是杰出的人,他们都很了不起,出现这种尴尬事关键就是他们把个人行为和国家,和民族挂上了钩儿。好象他们的行动都在代表着中国人民,代表着中华民族。首先把长城说成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就很不妥,在当年,长城是一个特别巨大的军事防御工程,在今天,这是一件了不起的历史文物,如果从另一方面说,它还是中华民族内乱的一个标志物。外国人要来飞越,也没什么辱没中华民族的。义愤填膺得很有点儿过火。柯受良是一个演员,他要从他那个角度来作宣传,这么大个国家都跟着起哄就很成问题了。
再说漂流,现在很多旅游景点都开始以此来招徕顾客了,凡是漂流过的人也都知道了那实在不是一件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仅仅是一种很平常的消遣罢了。但是当年漂流长江是一场震动全国的大事件。据说也是为了不让外国人来漂流才激发了中国人的漂流行动。有人为了漂流黑龙江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宣称他们取得了黑龙江首漂权。这有点像是在进行商标注册,他们己经拥有了首漂权,别人再来漂就是违法的了。我不知道这“首漂权”是哪个部门下发的。是工商部门还是旅游部门?他们有这个权力吗?这倒也罢了,最让人不好意思的是他们只漂了一半就没有了下文。十年过去了,到今天这条中国最北部的大江仍旧在静静地流淌着,没听说有人漂流过,因为“首漂权”己经被人注册过了。
即使张健是世界上能够横渡英吉利海峡唯一的一个人,那能代表中国人的什么呢?只能说他是一个奇人。丝毫也改变不了百分之八十的中国人不会游泳这一事实。他的壮举只能是他个人的。即使柯受良飞越黄河的纪录没有被打破,那能代表什么呢?只能说他汽车玩儿得好。丝毫也改变不了百分之九十五的中国人不会开汽车这一事实。他们只能说是好玩儿,会玩儿,玩儿得好,与中华民族的精神与我们国家的国力都没什么关系。中国是一个大国,我们要有大国的风度,我相信无论是外国人要来飞越黄河还是飞越长城,他们连想也没敢想这是要来欺侮中国,他们仅仅是好玩儿而巳,这跟咱们的英雄是一样的。那种义愤填膺一定要抢在他们前头,甚至不允许他们来漂流飞越的行为倒是显得狗肚鸡肠,有失大国风范。
2003年,中国人真正的英雄终于来了。这就是一个叫杨利伟的航天员。尽管他一再声明他不是真正的英雄。飞越长城曾经被宣传成是一件捍卫了中华民族尊严的壮举,飞越的人也曾一度成了中华民族的英雄,今天,只要把它跟飞上太空作一个对比,就可以清楚认识到那其实只是一种儿戏罢了。那些飞越长城的英雄,不要说他们飞上太空,就是把他们弄到航天员的训练器械上去坐一坐就很可能没人能够活着下来。飞长城与飞太空的意义相比,就跟它们的高度相比一样,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杨利伟飞上太空才真正是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体现了中国人的能力,也体现了中国的国力。宣称中国人己经征服了英吉利海峡,外国人不服,杨利伟飞上太空,他们不服也不行
《重建永宁寺》
“在那遥远的东方。。。。。”这是一句很能引起人们想像的话,一般人会想到的就是我所居住的地方。绥芬河是中国最东部边境线上的一个小城,而我就住在这个真正的边城里。“在那遥远的东方。。。。。”对我来说应当不存在了,但是,我也有一个我的遥远的东方,那就是一个更加遥远的,真正的东方。你在地图上可以看到中国最东北部有一条蓝色的线弯弯曲曲向着北冰洋方向延伸而去,这就是黑龙江。这条中国北部最大河流在流经中国的北部边界的东方看去,在这条大江的入海口处,有一个城市,叫作尼古拉耶夫斯克,就在这尼古拉耶夫斯克的下面却出现了一个中国名字——庙街。据说在明朝的时候,中国人己经到达了这片刻荒凉而又寒冷的土地,在这接近北极圈的北太平洋的海岸边开始了生息繁衍。他们在黑龙江的入海口处修建了一座庙,这个当时的小镇就叫作庙街了。而这座庙的名字就叫永宁寺。永宁寺曾经发生过一场火灾,被焚毁。在重建永宁寺的时候立了块碑,就是有名的《重建永宁寺碑》。多少年后,有了一个爱辉条约,清政府把一块600万平方公里的大片国土划给了俄罗斯,民间叫作江东六十四屯。这六十四屯中就包括这个庙街。俄罗斯人开始把它叫作尼古拉耶夫斯克。而《重建永宁寺碑》就成了中国人开发这块土地的物证。
我的先生在俄罗斯做生意,我也曾嘱托他去看一看这块碑。他几乎跑遍了整个俄罗斯,就是没去过尼古拉耶夫斯克,这地方,实在是太偏僻太遥远了。后来又听说这块碑己经流落到了另一个海港城市海参崴。
我看到过一篇文章,作者说他在一个博物馆里曾见到过这块石碑,给保存在一个不对外开放的角落里。不允许中国人参观。他是通过一个俄罗斯朋友才得以见到的。这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俄罗斯当局肯定不愿意让中国人在他们的国土上见到中国的文字记载。于是我就更想一睹这块石碑了。过了几年,恰巧先生在海参威办一个工厂,海参崴就成了他的另一个家,常年住在这座俄罗斯远东大都市里。去找这块石碑就成了他的一个义务。但是,他无数次地去博物馆,总没有机会见到,他又让俄罗斯的朋友打听,得到的回答就是没有,博物馆里根本就没有这么块石碑。这块《重建永宁寺碑》就更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前年的一天,先生忽然从海参崴打来电话说,嗨,我找到了。我问,你找到什么了?他说,那块石碑。
那正是夏天,出海关时大雨,到达海参崴仍旧大雨滔天,金角湾、阿穆乐湾都隐在一片蒙蒙的雨障里。下午,雨停了如指掌,安德烈驾车载我们全家去看,《重建永宁寺碑》。大海碧蓝,树木青翠,这个最东方的海港城市美丽无比。好像就在距苏维埃广场不远的一条街上,我们终于见到了这块向往了多少年的石碑——《重建永宁寺碑》。原来,人家根本就没有把它保存在博物馆!就这么随随便便地立在一个小店的门前,谁爱看谁看。另外还有两块石碑,也是汉字碑文。金色的夕阳在云层下面射出一道光辉正照在这三块石碑上,苔痕斑驳,岁月苍桑,一览无余。我对着这四、五百年前的文物不能不感慨万千。
历史就是历史,我们谁也无法对历史负责。像一些日本人总要篡改历史恰恰表现了他们的不良心态。而在这块《重建永宁寺碑》上,俄罗斯人表现了他们的大国风范。我住在中俄边界上,我愿中俄两国人民世代友好下去。
《 我们家那只老狗》
肖桂贤
下了桥,一眼看见了我们家那只走失了多年的老狗。
那是一座架在村头小河上的木板桥。摇摇欲坠的样子,又架得很高。人走上去总是提心吊胆。但是我很爱在上面走,它让我每次走过去都有一种经历了一次危险的感觉。人都有冒险的欲望,当然,不能是真正的危险。我走在大桥上面时,阳光耀眼,桥下流水哗哗响着,因为全神贯注,所以没能发现它。下了桥才发现有一只老狗在山根下踽踽独行。它走在山的阴影里,我觉得有些眼熟,喊了声,阿黄!它一回头,我发现正是我们家那只老狗。我说,你到哪里去了,还不快回家?它满眼悲哀的样子,开口说道,我已经死了,回不了家了,你近来可好?我心里一阵难过,还想再问一些话,它忽然不见了。
当我醒过来时,发觉自己泪流满面,心口还隐隐作痛。
掐指算来,那只老狗已经走失快有二十年了,不知道怎么会忽然出现在梦里。据妈说,它是我出生那年妈从邻居家抱回来的。说起来很好笑,妈养那只狗是为了省力,让它给我舔屁股的。她说她的妈,也就是我的姥姥,当年,就是用狗来给她舔屁股的。这样就省力多了,用不着人给揩了,特别省纸。而且,孩子小时候难免要拉在炕上, 这时候,你就常常会听到女人唤狗的声音非常响亮地在村里的大街上回荡。好象那时候这是通用的办法。狗会跳上炕,倾刻之间,炕面如同明镜。又省力又干净。现在农村也没有这样的风俗了,独生子女都宝贝似的,谁还敢让狗给舔?人跟人都不敢互相信任了,何况狗?舔着舔着来上一口还了得!那时候,人与人之间互相信任,人对狗也用得上“无限信任”这句话,把孩子那娇嫩的小屁股蛋让尖牙利齿的狗嘴来舔。现在,中国古代传下来的那句成语也不对了——狗改不了吃屎。现代的狗恐怕是不再吃了,因为它们都吃饱了。我对阿黄的愧疚里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妈为了让它给我舔得干净,从来不喂它食吃。饿得它到处跑着自己找吃的。可以说它是在半饥半饱里度过了一生。
阿黄应该是和我同年同月生,它长我十一天。我们是一同成长的,但是,当我刚刚五岁时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时,它却已经是一个很健壮的青年狗了。我像骑马一样骑大它身上,它可以驮着我满大街跑。它曾经是我童年时的一大骄傲。别人家的狗都不让骑,或者是让骑的也跑不过阿黄。我令前后街上的孩子们刮目相看。妈后来不让了,她说,这么大个丫头了,骑在狗背上满大街跑,像什么话?我偷偷骑,可是妈很快就知道了,原因是她发现我的裤裆破了。我告诉你们个秘密,骑狗容易破裤裆。只要她一发现我的裤裆破了。她就狠狠地拧我的大腿。记住,是拧大腿里面那侧。那地方拧上去是非常之痛。
狗像封建时代的大臣,是一种愚忠,妈根本不喂它食吃,可是它还是那么忠心耿耿地守候在那个家里。它有时饿得甚至偷吃鸡食。妈看见就暴打它一顿。我为了它能驮我跑得快,就偷偷地给它弄出一块玉米饼子藏在衣袋里给它吃。妈妈在这方面特别精,她很快就发现了,骂我道,给鸡吃了还能下个蛋,给狗吃了能干什么?后来我只好在那最后一口饭拼命地往嘴里塞,但是不咽下去,含在嘴里,跑出门外,阿黄早已经等在那里了,我一张嘴,它叭地一下就接在口里了。现在想起来,我们这种以口想哺的情景都让人感动。所以,它对我更是百分之百的忠心。但是,也不要以为儿童永远是天使,儿童有时也会产生一种虐待心理,甚至是歹毒。我特别是个不安份的孩子,常常用它开心。有时我拿它恶作剧,弄得它痛了,它也只是忍不住地哭叫几声,从不敢咬我一下。最厉害的一次是我把开水洒了点在它身上,想不到这是狗最怕的。它痛得在地上直打滚儿,我吓坏了,但是它并不怨恨我半点。第二天,它的毛就掉了一大块。多年后我读一本小说,上面写一帮知青杀了一条狗,用刀刮狗毛的场面,那是一个很有名的作家,但是他在这地方“掉脚”了。狗毛是不能剃的,只要用水一烫就妥。
它离不开我,当我一天天大了,开始上学了,它还要陪着我到学校,我给关在教室,它就眼巴巴地守在校院里。趴在太阳底下,直到我放学陪我回家。当我上中学时候,我们不得不离开了,中学在镇上,离村子二十多里,我住校,不能让它跟我去了。我骑自行车在大道上飞快,它就跟在后面跑,累得气喘吁吁,直到我下车喝令它,滚回家!它才委屈万分地停下不再跑着我跑。坐在大道上,看我远远地不见了,它才回家去。
那些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但是它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它嫉妒。嫉妒得很厉害。只要一看见我和别的狗亲近,它就会冲上去咬,有一次它把一只要舔我和的脚的狗咬得头破血流。这是我最讨厌它的地方。我常常为此打过它, 不理它,它也很痛苦。这样就不免经常发生冲突。我们冲突过很多次,但是都会和好如初。
不幸的是狗的年龄和人是不大相同的,它们长大得快,也衰老的快,一只狗当它十几岁的时候,其实是已经进入了暮年。而人,仍旧还是个孩子。它开始一天天不再让我喜欢了。它动作迟绥了,眼睛失去了活力,毛皮失去了光泽。总之,它变得不讨人喜欢了。起码不讨我喜欢了。当然,它早就驮不动我了,我体重太大了,它体力衰退了。它好象也知道这一点,它是条聪明的狗。它渐渐地容忍我和别的狗亲近了。有时它甚至能容忍我在它的眼皮底下抚摸别的狗。如果撂在过去,它会上去就是一口。有时我寻开心,故意紧紧地抱着另一只狗的脖子亲热,同时,扭过头去看它,这是就会看到它眼里痛苦得像要掉下泪来,但是又无可奈何。最后就掉过头去一步一步慢慢地走开。我喜欢这样,我喜欢看它痛苦的目光,喜欢年它那迟绥地一步步走掉的背影。这让我觉得我很重要。
但它还是依恋着我。
那一天终于来到了。那是二十年前的一个夏天,下大雨,我和两只狗在爷爷的瓜地窝棚里替爷爷看瓜。天黑了,爷爷还没有来,只有我和两只狗在那里过夜。看瓜是离不开狗的。我和那只小狗在窝棚里面,没让老阿黄进来。只要我不让它进,它是不敢擅自进屋的。这已经养成习惯了。我怀里抱着那只小狗,逗它玩耍,和它说话,那只老狗在外面趴着。那天夜里狂风暴雨,漆黑一片,而且雨抽打得田野上的庄稼一片呜呜的响声,恐怖极了。越是害怕,我越是不能让阿黄进屋,因为只有它在外面我才能有安全感。
那一天夜里我抱着那只小狗睡着了,直到天大亮了才醒了。阳光灿烂,空气清闲,特别是雨后,草叶上都挂着亮晶晶的露珠。我伸了个懒腰,忽然发现老阿黄不见了。它是大雨过后天亮时才走失的。因为泥地上留着它趴过的痕迹。我大叫,阿黄!阿黄!你不知道吧?狗 的耳朵特别灵的,据说比人的耳朵灵十几倍。如果在往常,它会立刻心里有一种不祥的感觉。爷爷来了,他安慰我说,过几天它会自己回来的。我就一天天地等啊,等啊,一直等了二十年,等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