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岗杂志章程──敬告读者
一、黄花岗杂志为“中国现代史研究所”主办。“中国现代史研究所”为美国
数位民间华侨和大陆自由学人所创办,其英文注册名称为: THE MODERN
CHINESE HISTORY TUDIES INC.
二、黄花岗杂志是一家学术文化刊物。方向为研究和传扬孙文学说、澄清二十
世纪中国的历史,以在当代中国的思想文化建设上尽责任和尽义务。在风格上力求
做到学术性、普及性、鲜明性和生动性。
三、黄花岗杂志暂为不定期刊物。全体同仁,都将会为缩短刊期、并最终办成
期刊而努力。
四、黄花岗杂志及其主办者均没有任何政治背景,为保持学说文化的独立与自
由精神,只接受海外民间华侨的纯个人捐款。对每一位捐款人,本刊均将寄达一纸
有本研究所兼本刊法人签名的收据,不仅用以为捐款者存证,而且用以对本刊实行
监督。中国现代史研究所已经申请免税帐号,捐款方式请参见本刊附载的“捐款单
”。
五、黄花岗杂志的董事会即“中国现代史研究所”董事会。董事会由部分捐款
华侨组成,管理黄花岗杂志的捐款和财务。董事会下属财务管理小组,由两名执行
董事和一名专业人员组成,定期向董事会成员书面报告财务状况,并由董事会公布
。
六、黄花岗杂志对外付稿酬,对内,则本奉献精神,对包括主编在内的所有组
成人员,均不付薪资和稿酬,一为办好杂志,二为建立中国知识分子的应有形象。
我们深知,这是黄花岗杂志唯一的“资源”。黄花岗杂志所有同仁定要“清流自律
”,并刻苦自守、坚持之。
七、黄花岗杂志藉创刊之际,公开恳求海内外各界人士赐稿,更诚心诚意地请
求海内外各界人士关心、支持、帮助和指导本刊,以使孙先生的民主建国思想得到
更好更快的再传播。
八、黄花岗杂志的所有组成人员均为“中国现代史研究所”聘请。除指定之发
言人以外,不得任意代表黄花岗杂志对外发言。
九、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中国现代史研究所”。本刊及研究所的所
有法律事务,均由担任本刊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代理。
十、本章程自发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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