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花崗》雜誌 公告欄 中國現代史研究所暨《黃花崗》雜誌董事會公告 中國現代史研究所(MCHS)暨《黃花崗》雜誌常務董事會於2002年10月18日下午三點在紐約皇后區辦公室舉行。常務董事除在外地的鄭文光先生、路人先生外,均參加了會議。會議考慮到現代所、特別是《黃花崗》雜誌的工作已經走上軌道,雜誌也已經開始定期出版,為使各項工作制度化、規範化,以更好地求得發展,因此,在經過詳細地匯報和討論之後,董事會做出決定如下﹕ 一、會議確認周光亞先生為中國現代史研究所暨黃花崗雜誌的董事長,周美娟、馬佩華、姚鑫華、辛灝年和路人為副董事長。鄭文光為常務董事。孫雲為常務董事、董事會幹事和董事長助理。 二、會議一致通過了辛灝年主編關於建所及創刊以來的工作報告,特別是財務工作的詳細報告。 三、董事會與會所有成員一致接受辛灝年主編的建議,決定自即日起由董事會正式地和負責任地擔負起全部的財務管理工作,並當場接受了編輯部交出的全部帳冊和財務報告,以切實地執行本所本刊董事會專門管理財務的職責。 四、會議決定﹕董事長周光亞、副董事長周美娟、副董事長兼社長馬佩華為支票開具人,副董事長兼主編辛灝年有在所有開出支票上加簽的責任。 五、會議決定﹕黃花崗的賬務自即日起由董事長周光亞、副董事長周美娟、副董事長兼社長馬佩華三人輪流管理。 六、會議決定﹕由副董事長姚鑫華先生專職審查過去和將來的全部賬目。 七、會議決定,開支在500元以上和1000元以下者,須報經董事長周光亞、或副董事長周美娟、或副董事長兼社長馬佩華批準。已經固定的日常開支無須批準。上述三人任何一人於管賬期間不得行使批準權。 八、會議通過了雜誌的年財務預算和外請編輯、 編務人員的付酬標準。 九、會議對辛灝年主編已經實行的, “關於將主編稿酬作為黃花崗雜誌公共關係費用和主編本人上班出差及工作車馬費”的做法,表示贊成 。 十、會議參加人員均表示繼續支持辛灝年主編的學術講演活動。 十一 、參加會議的常務董事超過半數,符合法定人數,本次會議完全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