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岗》杂志 公告栏

中国现代史研究所暨《黄花岗》杂志董事会公告

  中国现代史研究所(MCHS)暨《黄花岗》杂志常务董事会于2002年10月18日下午三点在纽约皇后区办公室举行。常务董事除在外地的郑文光先生、路人先生外,均参加了会议。会议考虑到现代所、特别是《黄花岗》杂志的工作已经走上轨道,杂志也已经开始定期出版,为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更好地求得发展,因此,在经过详细地汇报和讨论之后,董事会做出决定如下﹕

  一、会议确认周光亚先生为中国现代史研究所暨黄花岗杂志的董事长,周美娟、马佩华、姚鑫华、辛灏年和路人为副董事长。郑文光为常务董事。孙云为常务董事、董事会干事和董事长助理。

  二、会议一致通过了辛灏年主编关于建所及创刊以来的工作报告,特别是财务工作的详细报告。

  三、董事会与会所有成员一致接受辛灏年主编的建议,决定自即日起由董事会正式地和负责任地担负起全部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当场接受了编辑部交出的全部账册和财务报告,以切实地执行本所本刊董事会专门管理财务的职责。

  四、会议决定﹕董事长周光亚、副董事长周美娟、副董事长兼社长马佩华为支票开具人,副董事长兼主编辛灏年有在所有开出支票上加签的责任。

  五、会议决定﹕黄花岗的账务自即日起由董事长周光亚、副董事长周美娟、副董事长兼社长马佩华三人轮流管理。

  六、会议决定﹕由副董事长姚鑫华先生专职审查过去和将来的全部账目。

  七、会议决定,开支在500元以上和1000元以下者,须报经董事长周光亚、或副董事长周美娟、或副董事长兼社长马佩华批准。已经固定的日常开支无须批准。上述三人任何一人于管账期间不得行使批准权。

  八、会议通过了杂志的年财务预算和外请编辑、 编务人员的付酬标准。

  九、会议对辛灏年主编已经实行的, “关于将主编稿酬作为黄花岗杂志公共关系费用和主编本人上班出差及工作车马费”的做法,表示赞成 。

  十、会议参加人员均表示继续支持辛灏年主编的学术讲演活动。

  十一 、参加会议的常务董事超过半数,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完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