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一枭 杂文四篇

 


枭鸣天下之三五六:

 

 

  数十年来,在公共场合和公开媒体上,对共产党的吹捧歌赞声与共产党的自称自赞声勾结在一起,甚嚣尘上,蔚为奇观。而在私人场合,凡有人谈及共产党,包括党员官人和既得利益者,无不极尽嘲骂、鄙弃、厌恶、憎恨之能事。老枭出身农村浪迹江湖,文过武过仕过商过,大半辈子来,广交海内三千客,从来没听到有人私下里说过一句共产党好话。才统治中国五十几年,就弄到天怒人怨的地步,共产党也算混得够惨的了。

  打倒欺世盗名害人夺命殃民祸国的一党专制,乃绝大多数中国人包括体制内者的心愿,只是很少有人敢公开表达出来。这句话说出来就是祸,以前叫“反革命罪”,必死无疑,现在叫“煽动罪”,也要冒很大风险。吉林网民罗永忠,写了一篇《打倒共产党》的网文,就被判了三年刑。老枭尽管胆大包天,尽管内心里与大多数民众一样恨不得将这个代表专制代表腐败代表落后的制度一脚踢进历史垃圾堆,却也敢怒不敢言,绝不敢喊出打倒专制这句伟大光荣正确的口号来。

  不许喊不敢喊打倒专制党,借网络一角轻轻喊一声打倒八大民主党,应该不会有即时而重大的危险吧。在抗日战争、在与国民党专制作斗争中,八大民主党派曾经立下了丰功伟绩,涌现过大量的英雄人物。闻一多、李公仆、储安平、梁漱溟、章伯钧、罗隆基…,这些名字至今依然光芒闪烁。然而,“解放”后,特别是经过毛领袖发动的“反右”运动之后,八大民主党派的锋芒被磨平了,英杰被打倒了,逐渐堕落为一党专制的装饰品和帮闲派了。

  按共产党的说法,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八个民主党派是亲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他们之间是民主协商和互相监督的关系。其实全是欺人之谈。他们能监督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吗?很明显,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只存在着老爷与奴婢、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一个领导,八个服从,一个主子、八个奴才,如此而已。

  共产党在政府、人大、政协、司法机构部门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力。互相监督,其实是共产党单方面监督民主党派。只许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只许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共产党的文件、指示,与共产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许有自己独立的政纲和独立的政治活动,只许在共产党领导下当表决机器和传声筒,不许拥有自己独立的组织(要由双重党籍的中共党员领导)、甚至不许在地区、基层独立发展组织(一九八九年中共中央组织部、统战部对民主党派团体组织发展有规定:首都和直辖市,民主党派团体成员的发展,掌握在该地区共产党员的百分之七至八;在各省区,是共产党员的百分之三至五;并建议民主党派组织发展成员,局限于上层建筑领域,在工矿企业农村“暂缓发展”)。

  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日前就中国政党制度发表讲话,把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比喻成一个合唱团,民主党派是歌手,共产党是指挥。可是,仅从人数上看,八个民主党派加起来才六十万人,共产党则是六千七百万人。指挥者人数大于合唱歌手一百倍,一百个人指挥一个人。合唱团云乎哉?亲密合作、民主协商和互相监督云乎哉。

  说什么“这种制度既可以避免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又可以避免多党竞争互相倾轧所导致的社会动荡,因而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好大一张牛皮,与以前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自吹自擂一脉相承。我在《请共产党交帐》一文中已指出,这张牛皮早已千疮百孔,不仅被“解放”五十多年来的无数事实驳倒,而且早被“解放”前共产党机关报的许多堂皇尖锐的言论驳倒了。毛泽东在延安民众讨汪大会上作讲演,驳斥反共顽固派的统一论时说:“这是阴谋,这是借统一之名,行专制之实,挂了统一这个羊头,卖他们的一党专制的狗肉,死皮赖脸,乱吹一顿,不识人间有羞耻事”。听听陈喜庆们“借社会主义民主之名,行专制之实,挂了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羊头,卖自己一党专制的狗肉”,不是更加“死皮赖脸,乱吹一顿,不识人间有羞耻事”吗!

  八大民主党派的存在,不仅给共产党一党专制的丑脸上贴金,不仅严重违反民主自由原则、败坏社会道德,而且大大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西方国家的政党,不管是否执政,都无权动用国家财政。但在中国,八个民主党派和共产党的所有“消费”,统统由国家财政买单,这是一大“中国特色”。

  中国经济一枝独秀,老百姓依然普遍穷困,九年义务教育有名无实,弱势群体缺乏社会保障,全国人均医疗卫生费用,不及世界七分之一,而广大农民享有的更少,不足世界平均数的六十分之一!是世界上享受医疗卫生服务最少的一个群体!中国人民造了什么孽哟,供养全面腐败的“三个代表”已是不堪重负,还要供养八个花瓶啊。

  综上所述,八大民主党派早已背叛建党立派宗旨,有辱民主二字,有辱各民主党派自己的先烈先贤,根本就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政党组织,对于国家和人民而言,无益有害,象大恶瘤旁边的八个小赘瘤,又象压在中国人民头上一座大山旁边的八座小山。不许喊不敢喊打倒老爷党,那我就先在文章里把这八个奴才党、花瓶党、帮闲党、小媳妇党、表决机器党打倒了吧。哈。

  打倒政治花瓶党、打倒帮闲帮凶党!民主自由万岁!

 


枭鸣天下之三五七:

 

国耻!国耻!!国耻!!!

 

  在《血耻!血耻!血耻!!!》一文中,我把成都市血液中心因使用了无证生产的血袋导致血液污染、导致一批被污染的血浆被秘密倒进了下水道的事件称为“血耻”,把损失大亿万倍、影响恶劣亿万倍的官场腐败和党主专制称为令宪法蒙羞、国家蒙羞、先烈蒙羞也令老枭蒙羞的国家民族的“血耻”!我说我独坐漫漫黑夜,隐隐听见了炸雷般雪耻的怒吼。其实这个错觉未免高估了我的同胞们,我发现中国人的羞耻感已普遍丧失。

  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大量出现公德败坏、诚信崩溃、见利弃义、唯利是图、巧取豪夺、唯权是附、只见眼前、不求长远、欺诈成性、坑蒙拐骗、笑贫不笑娼、有奶便是娘等种种丑陋卑下的现象。人们一面痛恨咒骂着腐败,一面巴结着特权仰慕着腐败,国人纷纷在庸俗化野蛮化流氓化禽兽化的小路上飞奔。此乃民众的无耻。

  经过文革空前的摧残和八九暴力的践踏,知识分子的精神水准降到了历史最低点,全面实现了四化:商贾化政客化妾妇化流氓化。没有自我,没有脊骨、没有精神,没有担当,没有思想锋芒,没有独立人格,没有自由意志,只有利益话语、权力意志,特权崇拜,只有臣妾心态、奴才主义、妾妇人格。他们或鲜廉寡耻唯利是图苟同苟异党同伐异,或揣摩圣意请功邀宠与狼共舞为虎作伥,或以不正当手段图谋不正当利益。无绿“政治腐败”,就大搞“学术腐败”,不能亲当凶手,就争当帮凶帮闲并以此为荣,成了鲁迅笔下“无论什么都可以闭着眼睛发出去”的“无耻群”。此乃知识分子的无耻。

  城管执法暴力化、公安警察土匪化、执法机关流氓化已成为普遍现象,此乃执法人员和执法机构的无耻;“见钱就收,不给就借;见位就抢,见国就出;见机就投,见色就好!”在“为人民服务”、“三个代表”的招牌下大干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勾当。此乃官员的无耻;官场上高层次的无耻行为则是强奸政治强奸民意,挂羊头卖狗肉拉大旗作虎皮,“被服儒雅,行若狗彘”,在“社会主义”的旗帜下大搞权贵资本主义和权力经济,此乃政治的无耻。

  群众无耻,领导更无耻,贫弱群体无耻,权贵集团最无耻。上上下下不以奴隶奴才帮闲帮凶为耻,不以贪污腐化假冒伪劣为耻,不以装神弄鬼虚伪狡诈为耻,不以自轻自贱谄上欺下为耻,不以依赖无赖专横残暴为耻,不以枉法违法无法无天为耻。民众被剥夺了经济文化尤其是政治方面许多现代人理应享有、西方人早已享有的权力和自由,被当作贼一样严密防范着、傻瓜一样骗着诈着、奴隶一样严苛使唤着,不以为耻;党和政府则把党权政权无限放大,把民权人权无限缩小,把成绩功劳无限放大,把错误罪恶无限缩小,甚至把错误罪恶当作成绩功劳吹嘘炫耀,不以为耻…。

  曾经有人比较中西文化,认为西方文化是罪感文化,而中国文化是耻感文化。西方的基督教传统强调原罪,因此有向上帝忏悔一说。耻感文化则强调外在的约束力。所以中国人比较注重他人、社会的评价。其实耻感文化之说并未触及中国文化实质。儒家“有耻且格”的人格要求并未得到贯彻落实,官场中实行的实为法家无耻无格的权力主义人格。

  历代无耻之徒层出不穷。如三国时有个杨松,“一人而三反”,出卖主子张鲁,为曹操打败张鲁作出了重大贡献。又如为巴结讨好魏元忠而亲尝其小便的郭弘霸:李贽《初潭集》记载,“郭弘霸为右台御史,时御史中丞魏元忠病,僚属省候,弘霸独后人,忧形于色,请视便液,即染指尝之,因贺曰:‘凡甘者,病不瘳,今味苦,当即愈也。’”然而,他们的下场或结果往往不妙,曹操“斩杨松于市曹”,罪名是“卖主求荣”;魏元忠对郭弘霸“恶其媚,暴语于朝。”给他曝光显丑。顾炎武曰:“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也。故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清朝时文人写错一字、说错一词都会遭来灭门之祸灭族之灾。中国士大夫从此变得特别无耻起来,所以鲁迅说“满清杀尽了汉人的骨气”。

  而今无耻之尤特别多。不仅士大夫无耻,官场无耻,而且全社会的耻感都丧尽了。愈是无耻,愈是在官场上受到重视、重用,愈是在社会上占尽好处、上风。我在《戏子中国》一文中曾指出:中国官场如戏台和妓院。生活中的婊子戏子,还能给部分人带来肉欲的满足和审美的愉悦,政治上的戏子婊子,却一无可取,无利有害,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只能是持续的落后、愚昧和灾难!

  在伟光正的领导、怂恿、鼓励之下,中国人原有的劣根性进一步发扬光大起来。英雄消失了,狗熊奸人当道逞威;人性血性衰微了,奴性兽性迎风招展;正人、雅人、信人、贤人、真人、佳人、高人不见了,中国成了小人、浑人、伪人、丑人、贱人、匪人、哑人、阉人、妖人、恶人的天下;正气、大气、和气、义气、豪气、锐气、骨鲠之气、浩然正气统统消散了,社会上到处充斥着臭气、邪气、毒气、疠气、浊气、小家子气、沉沉死气、蛮蛮杀气!中国成了无耻之徒的狗窝银窝金窝,中华民族已堕落成一个令人厌恶彼此厌恶的民族!

  民格不存,国格何在?人民没有尊严,国家尊严何在?民众、官员,知识分子、党和政府皆丧失了羞耻之心!比起使馆被炸、飞机被撞、珠海卖淫女被日本鬼子买春等耻辱来,这才是中华民族最大的灾难,这才是最深重最难以洗刷的国耻啊。

 


枭鸣天下之三六O:

 

“猪 狗” 中 国?

 

  每当听见“龙的传人”、“我是一个中国人”之类高歌大曲,每当听见“十亿人民”、“中国人民”如何如何之类官腔豪言,每当欣赏到政府发文要求党内互称同志、学者建议改“老百姓”称谓为“公民”之类庄严的幽默,我就忍不住苦笑,忍不住想问:中国有人吗?官不称“老板”称同志、民不称“老百姓”称公民,它们就成“人”了吗?

  不,中国即使有人,也是寥寥无几,多的是猪狗!猪,代表平庸、散漫、懒惰、愚蠢;狗,象征驯顺、忍从、下贱、奴性。它们共同的追求是只要温饱不要尊严、只要肉欲不要情感;它们共同的特点只有身体没有灵魂、只有自贱没有自爱。猥猥琐琐萎萎缩缩没有人格没有尊严地活着,这种人那有丝毫现代文明人自由人的人味?只要自己富贵荣华,那管别人水深火热;只要生时荣华富贵,那管死去洪水滔天;为了金钱,为了权力,为了一时享受一己私利,什么亲情友谊、什么良知正气、什么诚信道义、什么精神灵魂,却可以弃如敝屣、可以出血大甩卖,这不是猪狗的生活态度和人生(应称猪生、狗生)哲学么?

  我在《窝囊中国》中说过,大多数中国人活在外在“不许”的套子和内在“不敢”的囚笼里。“不许”是政治强加的,“不敢”是内心自发的,不敢说真话不敢发异议不敢批评政府不敢议论时事抨击时弊不敢不与领导保持一致,明文规定暗中指示无言暗示“不许”的,当然不敢触犯,明里暗里都未曾“不许”的,也不敢贸然去干。称之为猪狗,不亦宜乎。

  中国人为猪为狗,有自愿的有被迫的,有半自愿半被迫的,有开始被迫后来自愿的。但不论是否甘愿,我党一向以民为猪以官为狗,从来没有也没必要征求中国人的意见。

  以民为猪,所以一再强调生存权,一再吹嘘是伟光正的领导才让十多亿人有了饭吃;以民为猪,所以用生存权为借口剥夺了人民的选举、思想、言论等基本的政治权利----猪们懂得什么民主自由、要那么多权利干什么?以民为猪,所以敢颠倒黑白欺世盗名强奸历史强奸民意,敢把民众的大部分公民权利都强行“代表”了去。而民众面对紧握枪杆子的代表,也只能别无选择地被代表,并且被警告:不同意被代表,就会犯颠覆罪煽动罪,就是敌对势力要受到严打;不同意被代表,十多亿人就无法解决温饱问题、就会丧失生存权

  写到这里老枭又忍不住要问了:那些因无法供养考上大学的子女而自杀的父母生存权在哪里?那些因亲人久病交不起药费而全家自杀者生存权在哪里?那些每年因贫穷和绝望而自杀的近30万中国人的生存权在哪里?天安门前接二连三的自焚者、全国各地前仆后继为讨工钱而跳楼者,他们的生存权在哪里?官方承认,目前大陆还有三千万人没有根本解决温饱问题。这数字当然大大缩水了,中国大多数人处于绝对或相对贫困当中,专家估计,如果以每天一美元作为贫困线标准,今天的贫困人口数达七八亿!他们的生存权如何体现?一项调查显示:1998年,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病人因为经济困难而无法就医,在经济落后地区,这一人数更多。广大农民和大量市民无法享受社会、医疗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又怎么保障?

  中国猪正在无望无助地大量地死去,死于自焚自杀、死于贫困绝望、死于食物中毒、死于天灾加人祸、死于恶政懒政、死于工伤事故、死于被害被杀、死于执法违法,甚至还有冻饿而死的…。这就是国力大增、神五上天的中国?这就是“GDP首次突破10万亿元大关、国家财政收入已达1.5万亿元、近些年来国家每年财政收入增长都在2000亿元以上”的中国?这就是“有史以来人权最好时期”的“社会主义”中国?古代官僚尚且知道“邑有流亡愧俸钱”,而今全国各地到处都有走投无路的老百姓在流亡、逃亡、病亡、夭亡,我们三代表的党、人民政府和人民公仆,却一味空言“为人民服务”、“三个代表”、“新三民主义”,一味高歌小康时代、太平盛世。多么“太贫瘆世”的太平盛世啊。

  以民为猪,一再强调的猪的生存权也还停留在口头上;以官为狗,狗就幸运、幸福得多了,生存权绝对没有问题(谁听过官员哪怕是不入流的基层芝麻官没钱看病没钱送孩子上学的吗),而且还可以通过种种灰色、黑色收入让这一权力得到超强体现。而且,我党还实行杀贫济富政策,一次次为公务员加薪,令贫猪益贫、富狗益富。《中国财政》2003年第8期刊载的官方的统计资料指出:中国高中低收入户的比例呈金字塔形。2000年,城乡高收入户占总户数的2%,中低收入户占18%,低收入户占80%。这说明,少数人占有了社会大量的财富。而这少数中,多数又是权力圈内或圈沿人物。

  但狗毕竟是狗,那怕被养在黄金的窝里。讲政治是我党选拔官吏的最重要标准。在中国当代语境里,讲政治三个字是有特定含义的,指的是与xx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中国官是没有也不许有自已的标准和原则的,眼晴向上,小官看中官、中官看大官;一切“唯上”,以上面的标准为标准,以上面的原则为原则,党的利益高于一切。而党其实等于领导,也就是等于一小撮特权分子。当民众利益与领导利益、国家利益与党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当人性与党性、民权与党权发生冲突的时侯(这种冲突在神州大地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官员们毫无疑问要抛弃人性民权而维护党性党权,以领导利益、党的利益为至高利益。为此,党官们是以来不惜牲牺民众利益国家利益不惜违背良知和道义不惜把自己当狗的:领导指向哪里就冲向哪里,党叫咬谁就咬谁。

  猪比较善良,狗则有凶恶暴虐的一面,舔屁股时无比乖巧,咬起人来无比凶狠。大多数中国人非猪即狗、亦猪亦狗、狗中有猪、猪中有狗。民众中也有不少狗,猪多些,官场上也有许多猪,狗更多。因为特权作为一种异化的权力,具有无规则非程序的特性,与牛皮马屁阴谋诡计血腥仇恨有着天生的不解之缘。它会败坏人的良知、泯灭人的人性,令权力拥有者异化成对上奴性对下凶恶的狗。官小奴性大,官大凶性多。

  民是猪民,官是狗官,官场上是没有主人的,都是狗,只有大小之分没有人狗之别,小官的主子在更大或最大的官面前,也不过一条狗,而已而已。猪被狗咬,狗也被狗咬,小狗被中狗、中狗被大狗咬,更大或最大的官一方面享受着身边和下面狗奴才的吹捧奉承,一方面又要严密防范着奴才狗的背叛和出卖,一不小心,就会被其它狗咬死、吃掉。真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哪。领导领袖也是受害者,大伙儿窝囊成一团猪狗成一窝,卑下丑恶的游戏没有最后的胜利者。

  需要说明的是,说官是狗官,侮辱了狗,狗若有知,还请原谅。因为狗除驯顺忍从及凶恶暴虐的两面之外,还有忠诚的一面,这方面恰恰是官最缺乏的。现实中传说中都有热心助人的仁狗和仗义救主的义狗,官场上的狗则一切唯利唯权,绝对与仁义无涉。主子有了危难,原先歌功颂德乖巧驯顺誓死效忠的狗如果不反咬一口,算他八辈子积德。众叛亲离被手下绞死的齐奥塞斯库、躲进狗洞被二奶出卖的萨达姆都是殷鉴啊。

  特权制度不灭,国不国党不党官不官民不民的现象就消灭不了,中国人民就难以从猪民狗官升级为现代意义上的公民。什么时侯,我们具备了仁爱、诚信、人权、民主、自由等公民意识,拥有了宽容、合作、科学、环保、信仰等现代精神,我们才能把猪圈狗窝改造成人的世界,才能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人、中国人!

 


枭鸣天下之三六八:

 

怒 向 人 间 问 不 平

 

  当今中国社会是世界上最为不平等、最多不平事的社会。官与民不平等、富人与穷人不平等,各社会阶层的权利和义务极端不平等。权贵阶级称王称霸专横残暴无法无天,弱势民众忍气吞声依赖驯服受苦受难,卖官卖国者步步高升,忧民忧国者个个蒙冤,优者汰劣者胜,能者下庸者上,作恶者奖为善者罚,宣传自由民主理念者有罪,欺骗恐吓打压人民者有功,黄钟毁弃瓦釜雷鸣…。

  这种种不平等可以源于出身、性别、贫富、智能、地域、学历、阶层等的不同,更多的是源于制度性的岐视(如户口制度)。最大的不平等是法律和制度层面上的。在中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句最经不起考验的欺世大谎,一张从来没有兑现过的空头支票。

  司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以权压法,执法犯法已成为普遍现象。法律面前的不平等,一般都是羞羞搭搭通过黑箱操作“体现”出来的,如程维高贪污收贿,罪证确凿,又有巨额存款来源不能说明,又为其子程慕阳和他人在工程上谋利而使国家工程损失巨大,事后又下令涂改账目,构成串通、包庇用不正当手段侵吞国家财产资金罪,还滥用职权,对如实举报的同志打击迫害并造成了伤害性后果,而中央对程维高只予以党籍、行政处理而不追究法律责任;如江西省会昌县西江镇派出所原所长梁林持枪杀人案,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梁林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历经6年之后,才在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下,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派出所所长执法犯法故意杀人,经被害人家属不断上访申诉,经省检察院的抗诉,才判六年?);又如最近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黑龙江省委副书记儿媳妇狗仗人势恶意碾死农妇一案,本属故意杀人,却被黑箱操作成了交通肇事罪,仅刑二缓三。这都是明显重罪轻判、纵容包庇。

  法律面前的不平等,近几年来也有冤冕堂皇地“表现”到桌面上来的。《南方周末》就登过一份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向外界公布的《关于为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服务的意见》及“一位忧国忧民的离休老干部”对这份法院《意见》的批注,《意见》从头到尾充满了对“特殊利益集团的关怀”,以法律形式明目张胆地充当贪官污吏们的保护神。例如,《意见》规定:

  对在招商引资活动中支付的各种必要费用,只要没有中饱私囊,不作犯罪处理(暗示:可以行贿);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生活或人际交往过程中不是基于权钱交易而接受礼品、纪念品的,不作犯罪处理(暗示:可以受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在改革过程中大胆兴业办事,尽到了注意义务,但由于缺乏经验,致使国家利益、公共财产受到损失的,不作犯罪处理(怎样才算“尽到了注意义务”?还不是凭“红包”的多少来定吗?)?无中生有,捏造他人犯罪事实,向有关部门告发,意图陷害他人情节严重的,依法惩处。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作犯罪处理;(暗示大家不能举报腐败行为,否则将依法惩处。“不是有意”是一句谎言);对有突出贡献的干事创业者、企业家、科技骨干人员等,确实构成犯罪,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态度好的,酌情从轻处罚。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依法判处缓刑或免刑,让其继续工作,戴罪立功;(此条严重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刑不上大夫”的封建传统换上了种种新面具重现于世,对权贵阶级重罪轻判、有罪不究甚至以罪为功,包庇纵容;对弱势群体则轻罪重判、无罪也判。法律面对权贵“轻如鸿毛”,软如泥巴,面对民众则“重如泰山”,硬如鸡巴,成了特权集团对人民进行专政的工具。广大人民不但宪法赋予的基本公民权利被剥夺,有时连吃饭权、治病权、读书权、乞讨权、自焚自杀跳楼权都丧尽了。人不如猪啊;对于异议分子、人民英雄则以功为罪制造冤狱,“煽动”、“颠覆”、“泄露国家机密”等罪名随时会从头顶砸下来。

  平等是一种古老的社会理想,历代农民起义,“均贫富”往往是最重要的思想和最响亮的口号。共产党的“打土豪,分田地”和社会主义大锅饭,则把这种传统小农式的平等思想和经济平均主义发展到了极致。然而事实证明,而用政治的、革命的、“杀富济贫”及其他强制性的手段均贫富,用均贫富的方法来改造社会,实现社会平等,结果只能是南辕北辙。凭借权力消灭私产,追求事实、结果的平等,伴随而来的必是更大的、绝对的不平等。现在的党主专制即不能提供起点、规则的平等,又不再追求事实、结果的平等,表现得尤为恶劣。

  世间不存在绝对的平等,那是永远无法实现的乌托邦。好在建立法治基础上的现代民主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就目前历史阶段而言相对较好的西式平等观,即权利的平等、机会的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种平等精神已成为现代社会价值理念的核心,是公民社会道德、法律所追求和捍卫的基本准则。

  清人张潮曰:胸中小不平,可以酒消之;世间大不平,非剑不能消也(《幽梦影》)。剑象征武力和暴力,是自古以来中国人铲除不平的唯一工具、手段和方式。然而,几千年以暴制暴以暴易暴的的历史包括现代史充分证明,不论是侠客型个体的剑还是造反型群体的剑,都无法永久消灭分配不公机会不公规则不公等等“世间大不平”,都会在消灭旧的不平之后制造出新的更大的不平来。

  十年磨剑不曾试,欲向人间问不平!对于一些局部的小不平,从个人的角度而言,不妨以剑“消之”,除暴安良,报仇雪恨,不管后事如何,且图一时之快。拙文《报复主义杀出一条血路!》说过,“当一个制度不但不限制反而纵容权力为所欲为,当一个政府不但不制裁反而包庇鼓励黑恶势力,当法律与贪官恶吏串通一气,当权力与金钱美色恶势力同流合污,这时候,受尽盘剥、凌辱的贫苦百姓,只能拿起各种原始的武器,保卫尊严,伸张正义,为自己也为社会讨回一点小小的公道了!”

  但我的报复主义,是个人和局部行为并且是针对个人或黑恶腐败小集团的(这与我不鼓励暴力革命的思想并不矛盾,而且是相辅相成的),对于当今中国党权高于政权、政权高于人权、官权高于民权、权力大于宪法大于一切的社会制度的大不平,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争才是最好的方式,尽管比恶制恶以血还血的个体报复主义艰难得多,但毕竟危害性、后遗症最小,从长远着眼,它们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阳光大道和根本大法,并最终让中国跳出历史周期律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