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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新干线新人星座中国诗人中间代横眼竖看今日作家采访实录翻译库

栏目主持:瘦叟

 

 

 

 

 

 

 

 

 

 

 

 

 

 

 

 

 

 

 

 

 

 

 

 

 

 

 

 

 

 

 

 

 

 

 

 

 

 

 

 

 

 

 

 

 

 

 

 

 

 

 

 

 

 

 

 

 

 

 

 

 

 

 

 

 

就《饥饿的女儿》官司一事与张子清教授对谈

文/虹影

张:我很欣赏你别具一格的诗,但当我读到你的《十八劫》和《饥饿的女儿》及对这两本书的评价,我感到惊喜,发觉你是一位自白派小说家,在自白的率真程度上堪与美国著名的自白诗比美了。我欣赏俞悦的评论《虹影:曾经饥饿》(见〈作家文摘〉200077日第6版),它表达了我想要表达的意思。这是两个不同的版本,但现在上海文艺出版社要告四川文艺出版社,究竟是怎麽回事?

虹:事情其实相当简单:我在网上看到上海《新民晚报》620日所刊消息:“改名增字后重复出版女作家虹影一女二嫁成被告”。说我“于1998年在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了长篇小说《十八劫》,又于今年4月在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了长篇小说《饥饿的女儿》。上海文艺出版社将两部作品对照后认为,后者是虹影将《十八劫》改名,并增加约两万字后的重复出版。构成了对上海文艺出版社的侵权。上海文艺出版社已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已受理此案”。   

其实《饥饿的女儿》一书,原名就是《饥饿的女儿》,台湾尔雅出版社19975月初版,此书获《联合报》1997年最佳书奖,并且翻译成欧美多种语言后,上海文艺出版社来电话,希望出版此书。

当我读到寄来的校样时,发现该社自作主张砍削令我震惊,我当即抗议,在此社同意我以后恢复全书原名条件下,我才同意出此书。所以,有四川文艺社出的《饥饿的女儿》。上海文艺出版社不顾起码的为人道德,在告恶状。我写了文章答复上海文艺社,解释原由。

张:为何国内报纸不见你答复的文章?是不是你无理?为什麽?

虹:某些国内报纸,登过我第一次答辩的“消息”,也就是抽出几句话。但是上海文艺社副社长郏培,办公室主任余霞琪,副主编魏心宏,不断地接受各地报纸采访。媒体朝有权势的一边倒,是很恶劣的作风。

张:我打电话问过一家上海报纸的编辑,问他为何不刊载双方的文章?他答道,报纸不敢介入打官司的是非里,弄不好被罚款。

虹:我本人从未听说过。媒体刊登两方面消息,就得赔钱?官司事关法制,不是赌马赌狗!我看他们是害怕权势者。北京和四川的报纸,也只刊登上海文艺出版社的说法。媒体如此偏向一边,是文革以来很少见到的。

张:看来只有通过互联网表达你的意见,以满足读者对这场争论的关心。

虹:对,互联网对此事至少是不偏不倚,双方的观点都刊登。我要说明的是,作家,出版社,书店业者,对此事极为关心。

张:为什么?既然你的书并非重新出版,这个官司很不典型。为什么他们都十分关注?

虹:《中国图书商报》有评论,说“就是要杀鸡吓猴”。如果如此不够格的官司,都能勒令赔款,那么今后全国出版界,重复出版的确不可能了。任何关心图书的人,都明白,有的长篇小说,出版了近十遍,短篇小说,重印几十遍,经常换些“选集”,“文集”,“精选集”,“系列”等等的名义!可以说,国内没有一个作家,敢说他从来没有重复出版过--当然,我是说,在有重复出版的市场要求情况下。

张:为了出版界整顿法纪,长治久安,你做点牺牲也可以。虽然弄到你头上,似乎挺冤的,为国家,你就想开点,行吗?

虹:如果我做点牺牲,能整顿法制,倒也是一点不幸之幸。实际上,重复出版二十年来在中国已成惯例:如果是受欢迎的书,一次出版,很难满足市场需要--读者买不到书,徒然给盗版书提供市场。根本的原因,是原来的新华书店已经垮了,新的有效发行系统没有建立,图书发行极不规范。你想买的书,到书店里去,多半买不到。上海文艺社《十八劫》,据他们自己说,只发出三千册,而《饥饿的女儿》一个月发行近四万册,由于官司,出版社停了下来。盗版趁机推出十万册。

张:你是说,上海文艺如此发行,怨不得你重出《饥饿的女儿》?

虹:不是。我没有权利抱怨上海文艺的发行。国内的作者,容易知情,马上会对读者购不到书的情况抗议,别的出版社也马上会重出。我是毫不知情,只发行了三千这事,还是最近上海文艺出版社的领导自己说出来的。我出版《饥饿的女儿》,是因为该社无理砍删我的书六分之一,书不成书。我有权恢复原样出版。

张:那么当初你为什么要同意《十八劫》出版?

虹:我承认,在这点上,我上了当。当时我看到校样,非常愤怒。我与魏心宏责任编辑联系,他说所删的,都是政策不允许的。我人在国外,一听是政策,心想这就无法转到别的社出版,因为政策是国家的生命线,且会因社而异?这次四川能出全本,就证明,没有这些政策!此外,责编还对我说,是一个海外作者系列,其中有严歌苓等,我不能撤。因此,我才要求改名,以给今后情况可能是重出留个机会。合同上的日期是982月,将《饥饿的女儿》就用笔改成《十八劫》,是我的笔迹,并写了我的名字。书出版是9810月。魏心宏说是书付梓时我一再要求改,不是事实。我不想说他撒谎,他还要在该社吃饭,我理解他说的每个字,所以我在这儿不去推敲一个个无聊细节,浪费时间,这不是《饥饿的女儿》,是另一本书。

张:上海文艺社特别强调,是“海外作者有意钻国内法制不全的机会”。

虹:这是很虚伪的话。他们故意挑一个海外作者,不知情,联系少,好摆弄,易欺侮。现在媒体都是他们的声明,不愿刊登我的说明,不就是证明他们的“聪明”?上海文艺社出过白先勇几本书,这些书被重版过多少遍?同样是海外,他们敢告白先勇吗?

张:可是他们捡你的书打“重新出版”官司,至少极不典型,很难打赢。而且告的是你“增字改题”,结果自己的编辑主任出来说,是他删字而且同意改题,这个官司准备得未免太差,至少应当与责任编辑商量一下状子怎么写。

虹:对,很愚蠢的做法。我到最近,一个月后,才有点明白(如果我是国内作家,当天就会明白):家里打架,打到街上,借我做个题目。哪个单位都有人事冲突,这是人性之常。但是挑我来做“内战外打”的靶子,真是很不幸。

张:你是很不幸,无辜被卷入。

虹:不,我说的是上海文艺出版社不幸,这个官司怎么打?这也是中国出版界不幸,亟需整顿的出版界,图书界,尤其是盗版问题,选上我这个不够格的例子。当然,我自己的名誉,我是珍惜的,而且不惜任何代价要辩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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