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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新干线新人星座中国诗人中间代横眼竖看今日作家采访实录翻译库

栏目主持:黄梵

 

 

 

 

 

 

 

 

 

 

 

 

 

 

 

 

 

 

 

 

 

 

 

 

 

 

 

 

 

 

 

 

 

 

 

 

 

 

 

 

 

 

 

 

 

 

 

 

 

 

 

 

 

 

 

 

 

 

  

 

 

 

 

 

  

 

 

 

 

 

 

 

 

 

 

 

 

 

 

 

 

 

 

 

 

 

 

 

 

 

 

 

 

 

 

 

 

 

 

 

 

 

 

 

 

 

 

 

 

 

 

 

 

 

 

 

 

 

 

 

 

 

 

 

 

 

 

 

 

 

 

 

 

 

 

 

 

 

 

 

 

 

 

 

 

 

 

 

 

 

 

 

 

 

 

 

 

 

 

 

谁骑走了我的自行车

曹寇

  是这样的,大军结婚喊我去吃喜酒,因为我们关系太好了,跟新娘也很熟,所以我原打算不去的。当然礼是早就到了的。但最终电话还是来了,我只有把皮鞋擦亮,骑上我的破自行车去。
  去就去吧,我妈说。
  自从我们这地界的人大多用摩托代步之后,我就很少出门了,一是怕吃它们屁股后头的灰,还有嘛,怎么说呢,就拿大军和他老婆来说吧,我们都知道他们骑着摩托车,那么他挺拔的腰是要接受她的柔密拥抱的,他们以这样的姿态在我踽踽独行的路上制造爱情的时速,不管怎么说,对我都是一个打击。所以我看到他们来了就很不好意思,最怕的是他们会认出躲在灰尘深处的我和我的破自行车,结果他们却总能一次不爽地将我认出,然后减速与我同行。他们就好像什么特工人员,而我作为一个在逃的罪犯永远也别想逃出他们的法眼。现在他们与我同行也就好比对我的监视。为了表示对坐在摩托车上的情侣的尊重和祝福,我只有将自行车蹬得飞快,他们见我快了,自然不甘落后,不知不觉中我们的速度彼此加快。结果只能弄得我上气不接下气,我想,这又是何苦呢。所以索性不出门为好。
  他们大概看出了我的心思,一致劝我买摩托,加入他们的行列。有几个热心的甚至都托了朋友的朋友为我联系到价廉物美的车子,只要我一点头并就此扔两小钱,一部强劲而曲线动人的摩托就是我的了。说实话,早在多年以前我就打算买摩托了,但大概是我办事效率不高的原因,一直犹犹豫豫的样子,拖来拖去直至今日。后来他们异口同声劝我买,我又不犹豫了,我说了,自行车也不错嘛,摩托车嘛,好是好,但坚决不要。这里要声明的是,此话不存在什么更多内容,就是不想买。另外要说的是,即使我不富裕,但还没穷到连一辆摩托都舍不得买的地步。当然,别人,包括我那些非常要好的朋友,可能会认为我小气,如果真是这样,我只有难过,但也不会为了表现自己不小气而买摩托车。
  到了大军父母家(酒席在他父母家办,洞房去他们距其不远的小镇新居闹),朋友们都到了,就差我一人。见我来了,他们纷纷从摩托车群后冒出来对我拍拍打打,起码有十来只手或者扶在我的自行车上或者扶在我身上,我就是以保持蹬车的姿态接受他们的热烈欢迎的,就像被他们高高举在头顶的英雄。但我还是留心,右脚很谨慎地踩在脚踏板上,如果他们同时将手抽回,我只需右脚轻轻一点,车子便能平稳前进、刹车、下车,而不至于因失去扶持叭叽摔倒。事实他们正是这样干的,但也很快就为我的老奸巨滑而露出阴谋(说成阳谋可能要更贴切一些)败露的腆笑。为了报复,他们再次向我提出买摩托的诚恳建议,对此我已毋须接招,因为这可以说已经成为我们每次见面的习惯性礼节仪式,相信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说什么。
  因为我的姗姗来迟,害得大军多破费了一包烟。本来他只需敬给我两根(取双双对对之吉利意思)就可以了的,但既然大家都在替他欢迎我,只好见者有份,再一人两支,这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比我多得了一份。也是,谁叫我们的大军以慷慨仗义著称于世的呢。
  好了,大家都是老弟兄,那么就干吧。于是酒从预计的每桌两瓶升至四瓶,烟从四包到八包。不够再添,大家尽兴就是了,大军爽快地说,嗓子里发出嘎嘎的笑声。看样子他确实高兴,倒不是因他今晚有洞房花烛之喜(必须肯定,洞房一词早已从中世纪的高度亢奋中疲软了下来),而是他那么多年轻可爱的好朋友一个不落地来参加了他的婚礼,这将给他的婚礼带来多少欢乐啊。因此他用他那肥大的手掌有力地拍了拍我的肩。一切尽在不言中。
  不用说了,我们这帮子由年轻人组成的一桌自然是整个场面的重头戏,热闹非凡,精彩纷呈,在座老弟兄无不开怀畅饮,出口成章。同时,一切平常或非常的羞涩狂妄弱智和聪明均被酒精升腾起的一脸红光搪塞得严严实实。有的拍胸脯海誓山盟,有的正襟危坐一脸庄重,但更多的还是嘻嘻哈哈说过就忘没个正经。所谈内容一会儿从各自工作跳到稀奇古怪的见闻上去了,一会儿又从一个惹祸的字眼滑到某道菜谱上去了……总之,和桌上的菜一样,有荤有素花样百出层出不穷。觥筹交错之间乌烟瘴气。来不及抽的烟大都被酒水弄得不堪入目,酒与菜也混在了一起。还有如什么张三烟点反啦,李四漂亮的新衣叫汤汁泼脏啦,种种细节早已不为人意,即使注意到了,骂将起来,不仅没有扫了大家高昂的兴致,反而增添了席上情趣,成就一个理想性的酒席上天经地义不可或缺光彩照人的经典插曲。
  显然,我也被气氛感染了,于是一改来路上的勉强,露出一幅跃跃欲试的由衷表情。终于,他们大梦初醒地意识到,此时此刻,冷落任何一个人都是一种放弃对完美追求的堕落,于是他们纷纷将头向后仰去,冀此突出我这颗脑袋的显赫存在,迅速做好观赏我的即兴表演的准备。
  此时,我注意到大军表妹仍然站在门口。她站在那里注视我们已经很久了。我从大军那里得知,他这个漂亮的表妹曾不止一次向他提起我的小说。当然我们并无缘结识,但谁也不能否认这正是我们结识的千古良机。
  好吧,来就来,我说,酒量低大家是知道的,但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先自杀一杯,说着我一仰脑袋结果了那杯美酒,并且时间仅在两秒。在这两秒内,我似乎感到自己正是站在门口的大军表妹,此情此景我只能想,瞧吧,我表哥这群朝气蓬勃的朋友,他们多有意思,那个叫什么来的,我还有幸看过他的小说,现在呢,酒量不高竟也如此豪爽,那么,这杯酒下了肚他会说什么呢?
  我就说,我们学校那时候有个又丑又臭的校花,据她同室寢友友情提供,有一天早上大家起床,赤脚大仙--即那校花--对她说,这样吧,你刷牙时顺便帮我也刷刷,
  我嘛肚子饿得不行,先去吃早饭啦。
  哈哈哈,我带头笑了起来。
  没了?一个人改变向后仰的姿态将脑袋前倾过来问,满脸都是无辜。
  哈--没了。我说。
  问题是,你为什么要笑?另一个脑袋又探了过来。我想这样下去所有向后仰的脑袋很快就会全部返回原地,那将意味着我来之不易的领袖地位在瞬息之间就要拱手让人了,如果我再不赶快揭露谜底也就是“我为什么要笑”的话。
  于是我像一个贼那样慌慌张张赶忙解释道:不是说我们的赤脚大仙有一口假牙嘛!
  可悲的是,我在讲上述话时还皱眉撇嘴作出一脸哀求的神色。好在多少得到几声鸭鸣般的笑声。
  一个人笑罢,对我说,那好,就你这个故事,让你猜个歇后语--赤脚大仙喝稀饭,下半句是什么?
  突然,太突然!是什么呢?我竟然不假思索地反问提问者。说实话,我确实不知道。不过,我想如果给我几分钟思考,兴许可以解决问题,退一步说,即使我想不出来,也完全可以卖个关子,假装心知肚明故意嘴上不说,无数先例证明,这种藏拙的办法虽然老掉牙,但从来不失明智。然而不幸的是我竟然直接把自己暴露了出来,说“是什么”。
  果然,他们集体爆笑了起来。
  这还不知道?!赤脚大仙喝稀饭--无耻(齿)下流啊!
  噢--我恍然大悟地长叹一声,但与此同时便又意识到它的愚蠢,它不仅暴露了自己的无知而且还强调了自己的无能,我想我真的是无可救药了。
  局面无法挽回了,我只好在他们的嘲笑中顶着无耻下流的恶谥再次自杀一杯。不同的是前次自杀如凤凰涅槃,此番之后只能万劫不复了。
  当我抬起沉重的脑袋,大军的表妹已不知所踪。这样也好。
  紧接着是新郎新娘敬酒点烟。如你所知,这些精彩的节目已与我无关了。
  酒席终于结束了。我喝多了,想吐,但没有吐出。我很难受,这你知道。
  他们已经商量好了:先到大军镇上新房去唱卡拉OK,等一对新人在这边陪完下一轮--也是最后一轮--客人之后,“兄弟们”再陪大军和“我们亲爱的嫂子”“共度良宵美景”,使洞房花烛夜不仅春宵一刻值千金,而且力求“每一秒钟都有黄金万两的价格”,他们是这么说的,脸上带着暧昧的微笑。说完,摩托车群震耳欲聋地响了起来。我在找我的自行车。
  摩托们说,还找什么烂自行车,先跟我们的车子去,之后送你再到这儿来。那不行,我说,之后再来也不晓得什么时候了,况且又要给你们添麻烦。嘁,这有什么麻烦的?摩托车,十来分钟的小事情!
  我终于知道了,我的时间观念是和我的自行车对等的,他们则是摩托车的时间观。看来我们使用什么样的交通工具确实是一件具有重大意义的事情。此时,我的看法似乎动摇了,那就是惭愧自己竟然会拒绝摩托车这样伟大的事物。
  不过,我说,你们知道我酒真的多了,我是说我想找个地方睡觉……说这句稀松平常的话几乎需要我在每个字的发音之后都要艰难地呼吸一下,并且所谓的瞌睡似乎立刻降临了。
  屎,你他妈干脆说你不去了不就完了--我他妈还真没见过你这种人!这显然是句错话,我们既然是多年的朋友,怎么叫“没见过”?这在预示着我们的友谊正在接受考验,即,“去”就还是朋友,“不去”就不再是了。那么--知道知道,这样吧,我的另一个朋友以眼神示意彼此就此停止这危险的争执,安静下来听他的调解,这样吧,我们先带你过去,你不是想睡觉吗,就先在大军他们的婚床上睡一觉,保不准等你醒来还会有个意外收获呢!
  紧张的气氛终于缓和了下来,他们都为这位朋友一贯的幽默在此时的力挽狂澜而感到由衷的感激,包括大军夫妻二人也笑了起来。有几个表现的过于夸张,竟然将摩托车都笑歇了火。
  我也笑了,想,好吧,那就先跟你们去吧,反正我们深厚的友谊足以保证你们能将我再送到这里,最终我必将骑着自己的自行车回到家里--但我却说,这样你们看行不行,你们都先去,我嘛保证紧跟着就到,假如不到,我他妈就是这个--说着我将小手指高高的竖了起来,它太小了,连我自己都看不见它了,但我坚信他们所有的人包括全世界都能看到我这根小拇指,起码此时此刻,我的这些老朋友们需要我这样去做,否则我们之间将因去与不去的矛盾而产生不信任。历史和现实同时证明:不信任是友谊的天敌。
  于是摩托群再次响起,一阵加油门的轰鸣,这是放下心来的声音。转眼之间,就在我的面前消失,就如同他们摩托车排气管后的烟尘正在初冬的黄昏迅速地消散。
  可是,前前后后我找遍了也没有找到我的自行车。然后我只好回到我初来时放自行车的地方站在那里不知所措。我问每一个从我身边匆匆走过的人--他们多是端盘子的,新一轮酒席即将开始--你们知道谁骑走了我的自行车了吗?
  什么车子?
  喔,只是一辆自行车,就放在这里的。说着我叉开双手,好像面前正有一辆自行车在那里,而我正扶着它的把手。
  是自行车哦--是什么样子的自行车?
  很破,没撑架没书包架也没车篓,铃铛被人扭走了,不过前刹非常灵,一个顶两。这种车子啊,人家是不会偷的!你一定没上锁。
  是的,车子破有谁偷呢,所以没上锁,从来不锁,也从来没有丢过。
  那就可能有人骑去有事了,你晓得的,这里人多腿多。不过你放心,他/她肯定会骑回来的,你等等看吧。
  我只好搬条凳子放在自行车原驻空间坐下来耐心地等,好像这样就不会与我的自行车再次错过。这时候我才发现房子里灯火通明,外面已经很暗了。隔着满地鞭炮肢体的院子,喧哗变得十分遥远。我在等我的自行车,那么是谁骑走了它?也许是它自己耐不住寂寞跑出去玩了也说不定。如果真的如此,她会不会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归路叫我永远等下去呢?不是,我的意思是说究竟谁他妈骑走了我的自行车?他/她为什么还不骑回来还给我?难道他/她不知道那是我的自行车?好吧,就算他/她不知道那是我的自行车,总该知道它不是他/她的吧!妈的,骑别人的车子他/她也能安心?!……大军的父母说,进屋里坐吧,外面怪冷的。
  我说,还好还好,他们吃酒呢,你们忙你们忙。说着我鼻子就吸溜了一下,这是大军父母提醒了我,酒席上聚集的一身滚热此时全部化作一身冰凉的粘腻。妈的,还起风了,北风。看来回家要顶风了,还不知道骑动骑不动。不过,车呢?我的自行车呢?谁他妈的骑走了我的自行车?
  应该抽支烟打发这漫长的等待。但我口袋竟没有。耳朵上有一支,可我的打火机呢?丢在酒桌上了?那么它现在在谁的口袋里?妈的!
  这时候,大军和新娘从喧哗中来到我所在的黑暗角落,就像一对生活在温暖和幸福之中的好心人去探望一个饥寒交迫的孤老头子。
  新郎说,我以为你早和他们一起去了呢。你应该和他们先去,你的自行车是不会丢的,即使丢了又有多大事啊,我赔你的就是。
  新娘说,你先随便骑一辆车去好了。她指着另外一些自行车。
  我说,再等一等吧,反正已等这么长时间了。
  那你先到屋子里等吧。
  不了,我赶紧挥手,你们晓得我酒确实多了,外面空气好,头脑清醒一下,头脑清醒才有精神闹洞房啊是吧!我没想到我还能开开玩笑,其实我恨不得狠狠打自己一个嘴巴,然后摸着黑满地找牙,因为我坚信那样都比这个玩笑好玩。
  一对新人看不清昏暗之中那个人的表情,所以一笑了之。然后新娘为那个人点了支烟,我双手拢去,我的手在颤抖,我的手指触到了她娇嫩的手背,那是一小块闪电般的温暖,我真希望可以在她温软明媚的手上好好睡他妈的一觉。
  是谁骑走了我的自行车?难道他/她不知道天已经黑透了?难道他/她不知道严寒与黑暗总是同时降临?难道他/她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孤独?难道他/她不知道自行车的主人正像一个守寡多年的怨妇是多么希望听到丈夫生还的消息?……
  又想吐了,但我却又只能蹲在那里无所事事,我想吐却吐不出来。于是我选择抠,我在黑暗里看见自己肮脏的手指穿过口腔进入喉管,然后它的头部开始无耻地拨弄。于是哇的一声,我将所有的悲愤和空虚都抠了出来。呕吐完毕,我站起身,我可以看见被灯光拉长的影子,我对自己充满了厌恶。
  此时,天空中隐隐约约传来了大军新房那边的歌声。
  新娘再次前来探望,这一回她没有忘记端来一杯热茶。我用双手将它紧紧地握着。我知道你很冷,她说。
  我只有羞愧地低下头。
  大军随后而至。他始终抑制着自己的失望和怒气,尽着最大努力的平和地说:好了,你这下不要等了。他转身推来一辆自行车,说,这几桌马上就结束,你现在往我们新房那边骑,否则就来不及了,现在就走还来得及,等你到的时候,我和她骑摩托大概也就到了,正好。
  又是摩托车!他为什么不说“我早就劝你买一辆摩托车”了呢?兴许他今晚一说,我明天就买回来了呢。他竟然连这个都忘了说。
  可是--我想说可是我已等这么久了,还有什么不能等的;我想说我骑这车还要再来找回我的车太麻烦;我还想说我骑自己的车习惯了别人的车我不顺手等等等等。好在我什么也没说,我不希望亲爱的大军在他的新娘面前说我迂,我不想把什么东西当面血淋淋地撕破。那好吧,我一口将那杯热茶灌下去,然后将到处粘满未完全泡开的茶叶看上去脏兮兮的空杯子交还给新娘,同时接过大军手中的自行车。他们看着我推车出了院门,然后听到我上车的声音,我还做作地按了一下车铃。妈的,多好的车铃,声音清脆,竟吓了我一大跳。
  故事说到这,作者已经深感疲惫和厌倦。一件简单的事情我却说得如此絮叨!下面我就试着简单的说说结尾吧。
  正如你猜到了那样,我并没有骑上大军给的自行车去他温暖如春的洞房。出了院门之后,我把自己和那辆陌生的自行车丢弃在路旁一堵墙后。其后我就听到最后一轮客人散去的短暂的喧哗。继之是一束刺眼的灯光,那是大军和新娘。他们终于离开了酒桌,他们在摩托车上朝着婚礼的又一高潮前进。然后我折回人散狗聚地酒席,那里只剩下大军父母和若干帮忙邻居从一片狼藉之中抬起的惊恐万状的表情。我在他们的惊恐万状之中继续等我的自行车,而且工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我等到了。自行车正是被大军表妹骑去的,她侧身坐在我的大杠上,而坐在我车座上的却是一个英俊高大的男孩。他们没有对我表示道歉,而是加入了惊恐万状之中。我什么也没有说,骑上自己的自行车离开了。我知道从此以后我将失去所有的朋友。
  2001.12.6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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