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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主持:黄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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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里的看守者 |
野风 | |
我的职务是看守。这词儿不大好听,有点阴森森的味道。但事实就是如此。我的确是一名看守。
不过,我是书店里的看守。我所在的书店位于本市最繁华的路段之一,旁边有好几座学府。店面不小,近百个平方,店员却只有三个。收银小姐据老板娘自己讲还是有她兼任的。老板绝顶的聪明在店堂设计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偌大一个书店,内部环道众多,曲曲折折,错落有致,各类书籍的读者都有充裕的时间挑选浏览而互不干扰,进出的通道却只有两条。聪明人都知道,这正是仿生学应用的实例:把顾客从右边吃进去,然后再把他们当做渣滓排泄出来。整个过程一点也不复杂。坐在右边开票的那位姑娘如果不是蓝蓝的眼影涂得太粘乎也还有几分姿色。我的岗位既不在左边也不在右边,而是在书店内墙正中的两个书架之间,不,之上。我坐得非常高,可以说高高在上。我的职责不言而喻就是监视顾客,防备他们偷书。这没什么稀奇,我们这个时代已经普遍地丧失了信任。老板这样安排绝无恶意,而是为了阻止个别居心不良之徒在道德上滑向深渊,同时也给我们带来损失。可喜的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是大度的。人们对这种监视并无多少反感。书店生意兴隆。夏夜,霓虹灯妖冶地明明灭灭,竟放异彩。城市的上空飘荡着肉欲的气息。书店却是另一番光景。浅绿的灯光柔和宁谧,凉意适人。退休老人、驻防官兵、牵着孩子的年轻的母亲、大学生、恋侣,偶尔还有一身臭汗的打工仔--城市的畸零人,在书架前静静地走动翻阅。9:30,书店准时打烊。老板娘以好莱坞三流演员的神采向顾客点头致意,操着这个城市的土著市民特有的“弯管子”普通话说:走好,欢迎再来!
由市里某部设立的“播火奖”不仅授予本市卓有建树的理论工作者、大学教授和作家,还颁给书店。当然是出色的书店,主要就是上缴利税最多的书店。本店是全市私营书店里获此殊荣的唯一的书店。颁奖的头天,部领导率全市书行的头面人物和一大帮狗仔来本店参观。那时我对自己的业务已是驾轻就熟游刃有余。我坐在那里,居高临下,不专门看某一个人,但所有的人尽收眼底。我洞察秋毫,每一丝细微的动作都不漏过,面部肌肉自然放松,闲和安详而不失威严。老板跟在领导身边,意味深长地瞅瞅我。领导立即抬起头来,看看我,笑了笑。所有的人都跟着抬起头,犹如瞻仰古代英雄的石像,啧啧连声,惊叹不已。
晚上,老板把我叫到他楼上的客厅里,吃龙虾,喝酒。他对我当天的表现非常满意,说“分寸把握得极好”。我可听不懂他的话。干这种事只有鬼才知道什么叫分寸。说真的,我不喜欢老板。我是个想象力过于丰富的人,一看见老板就想起大写的英文字母“B”(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B的本意是木板,老板也是板,管它什么板,反正是板),老板的身体完全是B的造型:肥硕的肚子,肥硕的脑袋,两个过分突出的地方挤走了其它位置应有的线条。他的腿很短,活象一面鼓上的两根棒槌。
喝酒。老板晃晃酒杯心照不宣地说。
34寸的松下彩电里正在播放一种壮阳药物的广告。床上,一个只穿三片树叶的女人夹紧双腿如遭电击般的颤栗不止。男人沮丧的脸。我突然浑身燥热。喝酒。我看见对面镜子里一个人像跟谁赌气似的抓起杯子一饮而尽。我抹抹嘴角。电视上不断变幻的荧光投到平滑如镜的柚木地板上,一抖一闪的,让人觉得这里的一切都是浮动的,都在飘,飘。老板翻来覆去地嚼着虾壳,神情专注得近乎飘忽。他不时撕下一条虾爪塞进嘴里,舔舔指头并示意我吃。他红光满面,光滑的下巴没有一根胡须。这个得意的人,明天就要站到领奖台上了。我突然感到头晕的厉害,胃里有一种东西在隐隐地翻滚涌动。我想吐。我想我是醉了。我趔趔趄趄地走下楼去。书店还没有打烊。我费力地穿过书架间的顾客。这天晚上生意很好。老板娘和蓝睫毛姑娘忙得不亦乐乎。我没有打招呼就走了出去。我走了十多米的样子又停住了,回头向蓝睫毛那儿张望。她正在埋头写着什么,没有注意到我。一个戴眼镜的男子垂手站立在她的身旁。我继续往前走,身体的某一部位胀得生痛。书店右首拐角的一条小街向城市的深处伸展。我走到小街上,隔着矮墙看见那辆中日杂种皮卡停在书店后面的院子里。院子有半个篮球场那么大,一孔月洞门开向小街。谁他妈的能想到在闹市之中有这么个绝妙的地方呢?但事实就是如此。这里似乎没有任何道理好讲。--“它在道理之外”。即使像我这样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人也无可奈何。老板从不从书店的正门出入。晚上,老板会出去兜风吗?会带上蓝睫毛姑娘吗?二楼的光亮还是那样闪闪烁烁暧昧不明。她就睡在我和老板喝酒的客厅里。夜里,她会像杨梅那样香甜诱人地卷曲着身子吗?她的腰肢是跟杨梅那样纤秀、浑圆而富有弹性吗?这个晚上我感到自己对女人强烈的渴求。整个身体都恍惚向某个地方沉坠。我回到住所,一遍又一遍地敲打墙壁,直到隔壁的男人湿润而响亮地咳嗽一声,咚地一拳擂在墙上以示报复与警告。
不管老板是如何的招我不喜欢,我还是承认,他是有板眼的人。在这个黄金地段上,一栋栋旧房子被推倒,一座座新建筑每日以新的高度向城市的天空切割伸展。好几家房产公司找老板谈过,开出不菲的价格收购书店小楼和后面的院落。老板无动于衷。他把这栋三层小楼安排得井井有条。一楼是店面。二楼家居。三楼是书库。三楼我从来没有上去过。有一次蓝睫毛姑娘鬼鬼祟祟地把一本书翻给我看。画面上是一个扭曲着身子的赤身裸体的女人。我一时给搞懵了。好半天才透过气来问:哪里弄的?她吃吃地笑着说,看你这副谗样!我突然明白了点什么。三楼?蓝睫毛一下子拉下脸来:放你妈的狗屁!骂着一把把我推开了。
老板行踪不定,有时数天不归,有时闭门多日。他一发话,准有一笔较大的生意可做。专靠那些在书柜前转来转去看看底价又把书插进去的去穷鬼是发不了财的;靠那些存心揩油一看半天愣是不买的顾客更是枉然。
本店的批发业务有时也管送货上门。大多送到那些装潢华丽的房子之中。那些阔气的书房我们在托尔斯泰的著作里多次见过。他细致的笔触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然,时隔一个世纪,阔气的程度也有天壤之别。我们的时代是突飞猛进,越来越阔了。我们送去的书大都是文艺、生活之类。有时整柜整柜地搬,版本越阔越好,主人不在乎什么钱不钱的,只要书漂亮,把书柜装满。当然,这里就不存在一式几本才予批发的问题了。老板灵活地开展这种业务足见其经商的天才。
碰到这种事,老板就把我从高高的岗位上叫下来,让我送去。坦率地说,我长得还算体面。我是在农村才大的,来自这座城市西边的莽莽群山的深处。78年出生,三岁那年就赶上了包干到户,没怎么饿着,父亲复员回乡讨了老婆后,转身就进了城,在本市一家国营企业做工,月月往回寄钱。母亲她老人家是村里最好看的女人。我得天独厚,营养好,长得高大结实,一表人才。读小学五年级就比班上的女老师长半个脑袋。上初中时我是全校公认的小白脸。我不大喜欢说话,真可谓静若处子;成绩也不好,只有语文还过得去,有几篇作文被当作范文在班上念过。这件事对我后来的生活影响甚大,就在那时,我萌发了当作家的愿望。
高中没考上,我一点儿也不懊恼。我正好着手实施我的计划,我构思了好几部长篇和若干个中篇。当然,我最先着手的还是短篇。我写的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个孩子在深山丛林里发现了宝藏并回去劝说人们开一条运宝之路。但在劝说中泄露了秘密,人们在半夜焚烧了他的房子,全村打斗起来,许多人抢着往山上爬,后面的人拼命追赶。山很陡。前面的蹬后面人的头,前面人拉后面人的脚,拉住了便滚到山脚扭成一团咬打不休。最后,我们的小主人公出现在大家面前,他得了天使的救助免于一死并也成了天使,他告诉人们:山上的宝藏已变成了顽石,什么时候人们从心底铲除了罪恶,宝藏才会重新出现,我不知道为何要写这样一个故事,也许与幼时老受人欺负有关,我有两个姐姐,常年在家四口人,就是我们母子四口,女性为主。
家里没人,衣服和谷物根本不能大模大样地拿到阳光下曝晒。我们姐弟三照看不暇,菜园、果园、竹园都得看守。幸好竹园就在屋后。我们分了工。我的任务是照看屋前屋后,二姐负责菜园。果园交给最能干的大姐。有一年,果园长势良好,大姐被迫停课,从落花时节一直守到收成,但这并不能保证就不会遭到损失。垸里的那些臭小子又恶有又狠,拳头硬的出奇。有时一窝蜂冲上来,把我们打翻在地,揍得鼻青脸肿。等我们爬起来时,早已带着胜利品扬长而去。行动迟缓的孩子还有大人接应。
多年以后,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儿童,有一种天生的残忍。眼前立即浮现出家乡汹涌的哄抢大潮。我重重地在那句话下划了一道横线,表示我深刻的同感与赞赏。
母亲有时坐在门槛上号啕大哭。没一个人理她。垸里四十一家,象我家这样的冲击对象有四户,都是半边户。外边的男人回来怒气冲冲地要找人拼命,却根本不知道先找谁为好。三十七家家家都有哄抢的嫌疑。父亲的满腔怒火唯一的一次发泄是在村里那个见人就傻笑的光棍二根身上。那年父亲回来搞双抢,歇晌时坐在田头跟人聊天,二根夹在里面,美滋滋地吸着父亲撒的“长城”牌卷烟,口水足有两尺来长,缩着脖子一个劲傻乐。
父亲开他的玩笑:二根想媳妇儿不?
想。
给你找一个要不要?父亲望望树阴里反刍的母牛问。
要。
要媳妇儿干什么?
要媳妇儿……二根开动脑筋,迟疑片刻兴奋起来:要媳妇儿……生儿子!
父亲的笑已快撑不住了。父亲像二根一样兴奋,生儿子干什么?
干什么?二根翻翻眼皮一副不屑回答的样子:到你家偷东西呗!
玩笑到这里急转直下。二根以他特有的愚蠢的直率使戏弄他的人最终受到戏弄。旁边的人哄地大笑起来。父亲一拳揍过去。二根怪叫一声飞进田里。溅起的田泥洒得围坐的人满头满脸。
我那部有关探宝的讽喻之作写得非常艰苦。我字斟句酌。我并不缺乏词汇。恰恰相反,我的难题是如何从那些近似的词语当中选出一个最最恰当的来。碰到这样的难题我就采取拈阄的办法予以解决。最后,我那部醒世喻世再加警世的大作终告杀青。我同时给好几家著名的文学刊物投了稿。我整天胆战心惊,生怕它们同时发表了,为版权问题争论不休,并因此指控我不道德。我等了整整三个月,没一丝回音。最后我决定不再等了。我正确地分析了方方面面的原因,认为除主编存心刁难或不学无术有眼不识金镶玉外,自家的功力也有待进一步地提高。我把村里所能收集的报刊书籍都收集到了,还嘱托亲友们帮我收集。在我众多的亲戚中,我是唯一拿过初中文凭的人。没有人会知道那些年里我是多么地渴望书籍。
几年后,原先父亲所在的那个厂子倒闭了,我这个进厂不到一年的接班仔在手里的铁饭碗不翼而飞后,之所以走进书店而不是别的什么地方,说不定就与早年的这种渴望有关。在那些年里,我甚至像传说中的精灵那样在深山老林游来游去。我渴望哪怕捡到一片纸头,写着字的纸头。我通过各种渠道搜集到的读物有许多是六七十年代出版印刷的(那场伟大的运动把文化带进了莽莽群山),纸面发黄,霉气刺鼻,斑斑水渍在上面绘着千奇百怪的形象。有的还是从墙上撕下来的,由于粘得过紧撕扯不善而残缺不全。我仔细地研读那些文字,读得津津有味废寝忘食。渐渐地我对各类问题不乏真知灼见,同不善言辞的父亲辩论起来,三言两语就能将他驳倒。父亲又恼又喜,再也不逼我投笔务农。
我对父亲自动的妥协是担任了半年小学教员。在村小里,我是文凭最高的一位,被委以重任,担任五年级的语文、数学、思想品德和自然也就是全部学科的老师。当年小考,我为三十里外当年我就读的那所初中输送了五名学生。撇开升学率不谈,这是村小历年最辉煌的成绩。需要说明的是,成绩是在那所初中扩大招生的基础上取得的。那年学校增容成了全县人民的大事,为此所有的农户几乎多交了一半的税款。增容是全面的增容:小学、初中和高中。我们县原有两所高中,都在县城。那年我中考落榜把我妈喜得直掉眼泪。她生怕我离家求学坏了她的心愿:早点娶媳妇抱孙子。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家乡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我家这样的半边户昔日遭人哄抢时殷实人家的地位已不复存在。而这正是母亲一心想维持的。她老人家根据乡下由来已久的早结婚早享福的说道,固执地认为要维持这种地位最好就是让我和某个人家的女子尽早睡到一张床上。我们那儿单身汉比例很大。破落人家是无力娶亲的,早娶就更不用谈了。我现在仍是孑然一身,为此常常内疚不已,觉得对不起她老人家,没给她争脸。就在我的两名学生挑柴担米到那所初中报到时,我也进了城。以后村小一直未能突破由我创下的那个辉煌的记录。
第一次离开山沟奔向繁华的都市,我的兴奋可想而知。汽车像虫子似的在山间钻来钻去,千山万壑旋转着往后退去。后来,每当我想起故乡,那些怪石嶙峋的山峦和破布一样扔在山间的村落就以旋转的姿势向我迎面扑来。
从我们那儿到这座城市坐长途汽车只要半天,也就是说,坐长途汽车从这坐城市到我们那儿只要半天。现在的交通把文明与蛮荒之间的距离缩短了。我们那儿以出产乱民著称。文明社会动动就说是这些人把社会的秩序扰乱了。殊不知文明必须是所有人的文明,只要这个世界还有人处于蛮荒愚昧之中,我们的社会就不文明。这个彻底共产主义的观点我是听我唯一的朋友杨叉说的。这臭小子对我搞文学这玩艺儿嗤之以鼻,声称十个作家抵不上他的一个喷嚏,这还是他说得好听的。
在村小任教之暇,我仍然研究读那些珍贵的读物,读得昏天黑地恍恍惚惚。我能够准确地在字里行间把握各个时代特有的词汇和声调。我无师自通地把上个时代的语气模仿得惟妙惟肖。一直到进厂后我才知道,刘少奇主席既不是叛徒,也不是工贼。我当时的惊讶真是无可形容。看着我那副傻乎乎的模样,同班组那个技校毕业的黄毛丫头对我兴趣顿减。她盯着我悲天悯人地说:可惜你这张脸。我听出味儿来了。你怎么老提我的脸?以为这句话足以羞得她哑口无言。不料她大叫起来:就要提!就要提!脸蛋好看有什么用?光面洋苕!把我气得半死。我不知道为何我碰到的人都如此不要脸,如此不知羞耻。
值得欣慰的是,无论我到哪儿,给人的第一印象都非常之好。我长得不赖,肩很宽,打小杨梅就说我的肩会很宽,常穿的两套西服是进店那会儿老板自动为我代购的。他说书店是雅致的地方,要穿得体面。这两套花了我一个半月工资的宝贝衣服面料平常,做工一般,款式也不新颖。但我穿起来却风度翩翩。每逢老板把给那些富贵人家送书的任务交给我时,我就怀疑这是否因为我仪表上的缘故。我死盯着他的脸想从什么蛛丝马迹的表情里得到答案。这与其说是虚荣不与说是好奇。但他阴沉着脸,看不出一丝表情。
有一次我把书送到某座漂亮别致的小洋楼碰到了些颇为难堪的事情。楼里空荡荡的,只有女主人在家。她穿的很紧,香水的气味令人窒息。她要我把书一本本地摆到那个古色古香的书橱上。并不断挨过来纠正我的错误,告诉我什么什么色调相配才能产生最佳的视觉效果。我被她弄得满头大汗。最后我要走了,她用一种五迷三道精精怪怪的眼神儿瞟瞟我说,不坐会儿吗?
我的脑袋立即涨得老大。我喃喃道,老板等我回去哩。
就知道老板老板,陪我一会儿不行吗?她说着很那个地笑了一下。
我来不及带上门落荒而逃。屋内那娘们奇怪的笑声追赶着我。我脚步凌乱。跑到门口的台阶上一个踉跄,差点没摔个狗啃屎。
以后接到这样的任务,我把书搬到门口就回头走人。有时,一种鬼使神差的力量迫使我向屋内张望,却再也没有看到那样浑圆的臀部。
我害怕女人。对男女之事知之甚少,也不会开玩笑。有时他们拿我开心。
老板娘给你要不要?老板把腿绞在椅脚上,侧面看上去更像一个“B”了。
不要。我说着脸就莫名其妙地烧了起来。
嫌我老是吧?老板娘很伤心的样子说。水汪汪的眼睛满蓄哀怨地看着我。真是温柔万端楚楚可怜。
我觉得内心有什么东西被触动了一下。许多模糊的记忆一闪而过。一种怜惜之情油然而生。我赶忙说,不不不是这个意思。并索性以假当真,转脸问老板:那……你呢?
我不会说谎,好心的谎言也说得结结巴巴,脸憋得通红。
老板大笑起来。他的腿这会儿伸出来快活地晃动着,活象一只蝌蚪。然后他们对我发表评论,说我在性格上像个老古董而在智力上像个婴儿。我不能接受这样无耻的妄断,站起来说,玩笑也开得太过分了。他们却笑得更快活了。
我非常伤心。我多么希望自己也能“风趣”一点!我偷偷地阅读了许多幽默读物。有时我觉得稍稍摆脱了那种说不清道不白的心理上的障碍,也主动加入他们的谈话。老板不时当着老板娘的面在蓝睫毛身边蹭来蹭去,不失时机地摸几把。
你不生气?我问老板娘。
老板看着我,眯成一线的小眼睛熠熠生辉,象看什么稀世宝贝似的。他指着我对老板娘说,他知道你该生气!两个人同时大笑起来,眼泪都笑出来了。笑得我昏头账脑。
事后蓝睫毛找到我,问:你那话是什么意思?她抿嘴微笑着,带着期待的神情。
没,没意思。我生怕她误解,说:开玩笑的。
她的眼睛扑闪扑闪地象要下雨。她忽然抬起头来看着我问:你就看着我这样?
她似乎意犹未尽。我弄不明白她在捣什么鬼。她平时捉弄起我来比老板老板娘都更来劲儿。我不能不防着点。我讨厌人故弄玄虚。后来我看见她的眼泪粘在靛蓝的睫毛上。这个样子使我感到非常滑稽。
我还是说说我的工作。前面提到,我到书店工作与早年对书的渴望有关。可有那么一度,这份宝贝工作差点把我对书强烈的兴趣和纯正的好感破坏无遗。我的职务是看守。我整天高高地坐在书店内墙正中的两个书柜之间,盯着那些顾客。他们有的看得如醉如痴摇头晃脑,有的则走马观花,抽下一本看看插页和底价就另换一本。而我却被钉在那里。开始那会儿我对工作相当卖劲。我警觉地睁大眼睛。细看过去,每一个顾客似乎都不怀好意。老板不止一次地告诉我:要时刻睁大眼睛。真是见鬼,我却老打瞌睡。我并不一定要睡觉。如果非睡不可,我就想醒着。同样如此,如果非清醒不可,我就忍不住要打打瞌睡。我眼皮很沉,直往下掉。我得时时提醒自己不让它掉下来。我生怕真的打起瞌睡来一头栽下去摔得脑浆迸溅。我全身使劲。那正是冬天,我却成天满头大汗。我一刻也不放松看守的职责。但顾客越轨的很少。偶尔有个把雅贼也做得相当狡猾。当我不声不响地下来以猫那样轻巧的步法走到他身后,他却若无其事地把准备夹藏的书插上书架。我只好瞅他一眼徒叹奈何,仍旧回到那个位子上去。仅仅有一次我发现一个与我年龄相当学生模样的男子在角落里将书塞进胸兜。但我对抓贼这档事毫无经验。我走过去拉开他的胸链拿出赃物--这时我的心砰砰直跳,我竭力镇定自己,问道:借的?我感到自己辛辣的口吻以及咄咄逼人的气势很象某个警匪片里那位沉着干练的警探,这使我感到兴奋。不料他大叫起来反咬一口说我栽赃,并扬起拳头要揍我。吵闹中老板迈着尽量沉稳的脚步走过来,没问几句就把我臭骂一顿,气得我当面要求辞职。老板一字一顿地说,不,你还得干,干一个月,说着指了指我的衣服。雅贼客气地向老板告辞,临走看了我一眼。我怎么也忘不了他那复杂的目光,说不清是愤怒还是哀怨。那是一个叫罗什么兰的外国人写的书,书名叫《内心旅程》。这件事后我对顾客就更无好感。我怀着一种近乎愤怒的痛苦盯着他们。他们还是看得那样有滋有味。我发誓要抓住一个一洗冤气。我全身紧张,觉得两只眼睛根本就不够用。当我注意一个顾客鬼鬼祟祟的动作时,心里就隐隐作痛,觉得别的顾客也许就在此时大搞阴谋。我虚汗淋漓,浑身抽搐。晚上,我获准带本书回到住所,却根本无法阅读。我脑里空空如也。我彻夜失眠。我恨透了书。我想这一切都是书害的。我偷偷地把那些书撕了好多页。我不想干了。我想回家,回到亲人身边,再到村小教书。但一想到我半年的节余工资就可支付全家的税款,而当教员就的一年时,又犹豫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碰到了上文提到的那位朋友杨叉。那晚他在那条灯光辉煌、一侧摆满夜吃摊子的小街上游荡。他找了块砖头坐下来,望着对面烟雾腾腾的烧烤摊子,活象一只饥饿疲惫的狗。杨叉与我同垸。小时侯我可尝够了他的老拳。当我受到他和其他孩子围攻的时候,他那比我小两岁却比任何人都要厉害的妹妹杨梅是唯一替我难过的人。杨梅继承了她妈妈会骂人的本领。杨梅不允许任何人欺负我。差不多每个对我无礼的孩子都遭到了她粗野而痛快的咒骂。杨叉跟我一块儿考进初中,这件事至今仍作为我们垸在读书求学这方面最辉煌的事情被我的父老乡亲们津津乐道。杨叉在初中象换了个人似的,害羞,彬彬有礼。有一天他跑到我面前嗫嚅不休。我费了老大的劲儿才听明白,他在为儿时粗暴的行为道歉。打这以后我们就成了朋友,可以说无话不谈。他初中毕业便跑到南方。几年后回来时发了一笔小财,见人就撒一种很冲的美国烟。后来不知怎么搞的又成了穷光蛋,还东逃西躲。异地相逢,我们都很兴奋。我们在夜宵摊子上要了一点酒。杨叉的食欲很好。点上来的臭干子、鸡蛋还有半斤水饺被他一扫而光。他显然还没有找到过夜的地方。而我从见到他那一刻起心里就充满了强烈的倾诉的愿望。杨叉正是我要找的那种可以与之倾诉的人。毕业那年,我们都被自己发育良好的身体和脑子里过度密集的骇人的邪念折磨得痛苦不堪。有一次我们放纵了这种邪念。我们躲在被窝里大胆而又小心翼翼地透露各自的意中人。结果发现,我们俩深深暗恋的竟是同一个人:插班生、副班长、英语老师的女儿范丹妮。这个有趣的发现并没有使我们之间产生敌意与戒备。恰恰相反,我们的友谊因此而愈加深厚了。谁也不可能同范丹妮有什么。我们清楚这件事就好比清楚自己不能倒立行走。范丹妮长着一双我们那儿极其罕见的丹凤眼。这双稀奇的眼睛磁石般的吸引了所有男生的目光。却几乎从不对那些男生瞅上一眼。对它的主人范丹妮和范丹妮的父亲、那个据说因为作风问题而从县城贬到我们乡下的英语老师而言,我们这群土娃子大概是一种虚幻的存在。他们父女的共同特点是喜欢眼皮朝上。习惯嚼口香糖、据说差一点就出国了的英语老师讲课的样子活象一只踮吃树叶的长颈鹿,眼望屋梁,尖尖的脑袋高高昂起,薄薄的嘴唇飞快地翕动着,一串串单词很流畅地吐出来,爆破音中夹杂着吹吐气泡的声响。同学一年,我与丹妮只说过一回话。也惟有那一回范丹妮正眼看着我很妩媚地笑了笑。那种样子我至今难忘。我想哭,我不知怎的就是想哭!我躲在被窝里跟杨叉说。我说范丹妮你这种眼睛我们一只也没有你却有一双!
我把杨叉带回逼仄的寓所,然后迫不及待地谈起我的工作,谈起工作中令人几欲发疯的紧张、困乏和无奈。杨叉以他闯荡南方后开始具有的满不在乎的口气劝我不要过于较真。偷就偷呗!有什么大不了的?阎王不急小鬼急。他说不清满足还是难受地打了一个饱嗝,脸上逐渐荡漾开的神气活现的样子使这个人尽皆知的俏皮话充满了嘲讽的意味。
我看着他,心里打翻了五味瓶。
杨叉肯定不知道他这种无所谓的态度给我造成了伤害。我是一个不能忍受欺骗的人。酒精的作用使我的思绪轻易地越过后来的种种变故回到我们深厚友谊的开端。那其实是以对他现在所说的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种事的共同否定为基础的,我想。
那你初中那会儿还向我道歉?我愣愣地问。
他显然对这个问题缺乏准备。愣了一会儿火燎了一般哆嗦了一下朝我吼道:饿!你不晓得我那时有多饿!饿!你懂吗?
该偷!就是该偷!
他说着愤愤不平地从床上抬起上身戳了一下肚皮。他戳得非常用力。我仿佛看见那个地方真有个锃亮的漩涡在飞速旋转。
当然,我说的仅仅是理论上应该如此。他补充道。
他初中还未毕业就用这种阴阳怪气的腔调说话。弄得我也不知不觉大受其影响。理论,天知道是谁的理论。他气呼呼地坐在那儿。奇怪的是,我非但没有生气,相反从他的话的反面得到了安慰。我觉得自己是秩序的维护者。我喜从中来,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新的生活又在眼前闪闪发亮。我仿佛看到自己高高在上,俯视众生,顾客们在我无声的威严下循规蹈矩,一切阴险狡诈的企图都敛迹藏形。
第二天他走了,从此再也没有来过。临走露出一种酝酿很久的微笑,黝黑的脸上一抹短髭很厉害地往下扯着。我就知道这个阴险的家伙一定有什么坏话要讲。果然。野嘴嫁人了!他说。一说完就急速地转身走了。像是重复小时侯的一种游戏。野嘴是他妹妹杨梅儿时的绰号。当我极其难得地跟垸里的孩子一起玩儿的时候,比谁都小的杨梅事实上充当了我的保护神。她满口脏话的咒骂曾使每个胆敢欺负我的孩子蒙受羞辱而又无可奈何。若干年后,当年的小丫头羞羞答答却又故意挺着高高的胸脯从我面前走过,我突然发现她是如此的美丽。刹那间与她有关的记忆在我眼前一一浮现。透过时间的薄雾我看见她一直就是这样美丽。我明白了垸里的所有男孩为何甘心任她痛骂而不予反抗。杨梅快到二十了,是到了嫁人的年龄。我想杨叉说的是真的。我闷闷不乐地去上我的班。压在心里的许多事情使我忘记了职守。我再也不热衷于监视顾客了,感觉倒是轻松了许多。我的自豪感受到了冷落。顾客们熟视无睹,从我左右两旁的书架上搜索过去也不多看我一眼,仿佛我是一团稀薄的空气。我不时干咳一声想引起他们的注意,但还是徒劳。渐渐地我也无所谓了。我整天胡思乱想。我的记忆力很好,能准确地说出哪本书在哪个书架的哪一层上。我发明了一种新的读书方法,我的学问主要就是这样得来的。这种方法是只读书名,逐字逐字地读去,逐字逐字地想象。我们的社会每年出版数以万计的文学、历史和哲学著作,真可谓彬彬大盛于斯已极。寻行数墨一个字一个字地指读真是太笨了。当然,这种方法也自有其局限。那就是,只能由一个书名想象出一本书的内容,却无法了解一本书究竟可以有多少种命名。况且,就是两个命名就足以搞得人稀里糊涂,譬如《红楼梦》又叫《九十九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故事》。但我并不笨。我立即明白了这样命名的妙谛。根据这种奇妙的构思,我管《水浒传》叫《一百零五个男人和六个女人的故事》,除了一丈青母大虫母夜叉,另外三个女人是阎婆惜潘金莲与潘巧云。我每天就这样想来想去,两个月来没抓住一个孔乙己。老板却夸我干得好。
最后我恍然大悟了:我的职责是看守,但这并不意味着我非要抓贼不可,我只要这么高高在上地坐着,坐着就是秩序,就是黄牌警告。我是偷一罚十之类的标语所万万不能替代的。我忽然心眼洞明。我是象征的,又是实在的,我抽象而具体。我彻底放松了。我神态安详,雍容大度,活象云岗石窟里的大佛。我眼睛完全够用,不看某一个人,但所有人的所有的动作都逃不过我的眼底。我觉得这里大有深意。值得作一次形而上的探讨。
我把这向一位哲学教授讲过。我能结识他是因为本店有一个折价专柜,专卖藏书者认为无用的书籍。那次我就是上教授家拉这种书的。教授住在一栋破败不堪的楼房的顶层。家里冷冷清清,不象有别的人,他动作僵硬,面容冷峻,老人斑使他的脸显得晦气重重。我把书搬到门口又折了回去,开始现身说法地讲我所领悟到的深刻的寓意与哲理。我侃侃而谈,时而如泣如诉时而波澜突起,自己也不由暗暗惊叹于自己的口才。教授上身笔挺目视窗外一声不吭。我讲完了,等了等。他还保持着那种坐姿,一言不发。我以为他根本没在听,怒气冲冲地说,我走了。说着掉头而去。他却突然站起来抓住我的手连声叫道妙极了妙极了。然后他像孩子那样难为情地红着脸问我,是否同意他把这一成果写进他耗费了毕生精力马上就要完稿的巨著之中。我说声随便就走了。我走到楼下他还从窗口探出苍白的头来大声喊道:告诉我你的名字!他满头的银丝在风中飘拂活象一只白鸽。
看守,书店里的看守!我回头响亮地答道。然后提着那些霉气浓重的书籍一瘸一瘸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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