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南京评论月刊南京评论论坛作者索引南京评论消息作家相册读书沙龙实验剧场艺术前沿投稿箱

 ★小说新干线新人星座中国诗人中间代横眼竖看今日作家采访实录翻译库

栏目主持:马铃薯兄弟

 

 

 

 

 

 

 

 

 

 

 

 

 

 

 

 

 

 

 

 

 

 

 

 

 

 

 

 

 

 

 

 

 

 

 

 

 

 

 

 

 

 

 

 

 

 

 

 

 

 

 

 

 

 

 

 

 

 

鹰的自白

李森

我是一只曾经飞黄腾达的大鹰,现在老了,个头小了许多,精神也有点萎靡不振了。我现在生活在寂寞无聊的日子里,当初任我翱翔的天空,也抛弃了我的翅膀。天空,如今是变得越来越高,也越来越陌生了。而在我年轻的时候,我还嫌它矮,嫌它不够辽阔呢。我现在最恐惧的是,没有一个老鹰朋友。那些与我同寿的大鹰,大多数都不愿意与我来往。它们在它们的老鹰活动中心玩得非常开心。各种小道消息天天要传递,麻雀牌也是天天要打的。有的老鹰还竟然玩出了迟到的爱,玩出了一幕幕激动鹰心的“夕阳红”。可恨的是,它们还天天在那个老鹰活动中心讲我的段子,搞得我耳朵发热,心神不宁。其实,那些段子多数都是胡编乱造,经过小鸟们的创作。说什么我利用职权跟某某雌鹰有染之类,都不是真的。它们并不知道,长期在庙堂上跑堂,我已经失去了雄性特征。

有时我想,难道我就那么令鸟讨厌吗?当我飞得最高的时候,有多少鸟羡慕我啊。它们都说我翅膀硬,说我打进了鸟心中的最高层,成为了鸟中之鸟。许多小鸟飞一辈子都飞不到的位置,我不费什么力气就占据了。事实虽然如此,但这实在也怪不了我。我的飞翔本领是祖传的,一生下来就是鹰而不是麻雀。我飞翔的起点本来就在高处,只有搏击长空,我才感觉愉快。这一点,本来就让许多小鸟受不了。高处实在是不胜寒的。当然,我猜想,普通老鹰和各种小鸟讨厌我,还有更深层的理由。毕竟我已经跨越了无数个时代,扳着我的鹰爪一算,至少我已经活了两三千年了。在这两三千年中,成批的鸟死去,又有无限多的鸟蛋破壳而出。鸟世界里头的轮回,即使像古老而又文明的鹰也说不准的。

在我的鹰史中,我的确干过一些可耻的勾当,以致鸟们一直不肯原谅我。只是鸟们不知道,我不管干什么事,都是被利用的。我不是最大的老板,我的上面还有鸟。在有的时代,我是一个恶棍,而在有的时代,我又摇身一变,成了英雄。各种角色变来变去,其实都不能以我的意志为转移。在古希腊神话传说中,有一位巨人之子,他的名字叫做普罗米修斯。这普罗米修斯是人类的第一个引领者。在他出现之前,人还没有从自然的蒙昧或浑沌状态中分离出来。那个时候,超越自然的浑沌状态建立了某种秩序的,不是人而是神,神主宰着一切。当然,这里说的神有时兼有魔鬼的性质。普罗米修斯为了改变那个世界,就用泥土创造了第一个人。他还从天上偷来了火种给了他创造的人类。他的这种举动对于神的世界来说是毁灭性的。神怎么能容忍另外的品种(人)来争它们的世界。于是,普罗米修斯就受到了众神之父朱庇特(宙斯)的惩罚。朱庇特把普罗米修斯锁在岩石上,每天都派一只大鹰去啄食他的肝脏。我就是被派去啄食肝脏的大鹰中的一只,我啄食过很多次,具体几次,记不清了。反正那个时候,为了神的统治的神圣不可侵犯,我们是绝对不会嘴软的。我们要捍卫我们的朱庇特。我们还经常喊,“朱庇特万岁!”总是渴望着朱庇特摸一摸我们的头,给予我们力量。不管是什么鹰,只要见到朱庇特,哪怕是一幅画像,都会有一股热流涌上心头。

想一想吧,我们不去啄普罗米修斯行吗?不行的。我们鹰在众神控制的体制中,(它们是以朱庇特为核心的集体领导)只是所有被御用的鸟中的一种。神叫我们干什么,我们就得干的。比如秃鹫,它比我们大得多,也凶狠得多,但它们还不是乖乖地服从命令听指挥。不管多大的鸟,不管在鸟类中多么德高望重,出类拔萃,飞翔或鸣叫,啄食或筑巢,都要受神体制的控制。正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神’土;率土之滨,莫非‘神’臣。”

我虽然不是神,但我毕竟是神的走狗。要是人不会觉醒,我就不会老。我的心窝窝里,是多么希望人们永远愚昧啊。要是人们憨定了,我也就当稳了走狗。但世界却是阻挡不住地天翻地覆:旧貌已经换了无数次新颜,各种颜色的旗子卷起来,欢天喜地的农奴也举了许多次,还编了许多歌在唱。看来,人不觉醒不行,我不老也不行,走狗的座次不轮流坐更不行。这样一来,争吃走狗这碗饭的人也就越来越多了,因为这碗饭相对稳当——跟鬼神或豺狼在一起,啃骨头的机会就多得多。而且,让我老鹰啼笑皆非的是,现如今当走狗,还要考试。各种证书码起来,都有狗高。没有经过精心驯养的野狗,能挤到大大小小的神鬼身边去当走狗吗,不能的。真想不到,人觉醒的时代,走狗反而成群结队。有时我也莫名其妙地担心,神鬼身边的走狗换得这么勤,又这么多,忠诚么?可靠么?啊,像我老鹰这样能捍卫走狗道义、从一而终的鸟,的确是该编成神话传说故事了。

是的,越来越多的人觉醒,越来越多的走狗上岗,我也就隐去了肉身,飞到旗帜或什么象征物上去变成图案了。快寿终正寝时我才知道,神和魔鬼只是打扮不同,面具个异,其五脏六腑都是一模一样的。我就是神和魔鬼这个两面怪物的帮凶。按照现代的词汇,就是打手或走狗。(这种角色是有层次的,我做过的绝对不是小角色)打手或走狗的惟一生存哲学,就是争得主子的宠幸。打手或走狗的心常常是恐惧不安的,恐惧就是害怕失宠。越恐惧,就越卖力,越凶狠。任何鸟都不敢脱离这个神鬼体制,否则,就要被众鸟飞来啄食。这样的神鬼体制并不古旧,现在有的鸟世界里仍然沿袭着旧制,而且,换一个旗号,换一种理论,它还常常焕发出青春。因此,作为陪伴过我的主子朱庇特的那只大鹰,作为啄食过普罗米修斯肝脏的鸟,我也就不怎么觉得羞耻了。

一切都恍惚如梦,似乎就在昨日。那时我们这些忠心耿耿的鹰并不知道,其实我们是啄不死普罗米修斯的。因为普罗米修斯也是神。只有神的肝脏才每日能够新生。所不同的是,他是个异类,是个创造者和启迪者,是智者和先知的化身。这样的角色,不管是作为人还是作为神,都要受排斥或惩罚的。同时,普罗米修斯也是一个象征。人类在回忆自身历史的时候,最悲观绝望的是遗忘。后来者一眼望去,只见来路空蒙,不见踪影。他们需要看见一双手揭开蒙昧的第一层面纱,它们就找到了普罗米修斯。其实,其他神也是他们虚构的。善有善的位置,恶有恶的角色。善和恶都有自己的统治者。人不仅虚构了神,也虚构了神的打手或走狗。我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他们创造了一个个陌生的灵魂,一个个恶的传说事件,把它们放在我的身上。随着时光的流逝,我都不知道哪一个是我的本来面目。普罗米修斯把神和人联系起来,这种联系通过第一次灵感被创造出来以后,就如水波浪浪相接,代代相传。这使仍然戴着几层愚昧面纱的人们,都信以为真了。创造神话和历史的灵感是不断新生的,神鬼的体制创造神话,人的体制成全人,这是真理。基督教作家们,从普罗米修斯被锁在岩石上受难这一神话,想到了基督的事迹。他们觉得,普罗米修斯在岩石上受刑,是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先兆。这些都是人间的事情。人有时候很有智慧,有时候,则很愚蠢。一个想象出来的故事,他们都会津津乐道,好像人的语言和文字是可靠的。殊不知,谎言创造历史,创造权威、政权、国家的事情一直都在上演。

人们知道,我也有英雄的一面。由于我侍奉在朱庇特的身边,是朱庇特的标志,所以,我也是权力和胜利的古老象征。这就说明,在我身上,善和恶总是不容易分辨。恶到极点,就要以大善来掩盖;善到极致,也容易走向恶。这是个哲学问题,也是现实的经验总结。要是现在就有一只鸟号召其它的鸟为全体鸟去死,你就要提防这只鸟。它有可能就是魔鬼的化身,如今变成鸟样了。想到这一点,就可能会醒悟,英雄和恶棍,有时候就没有本质的区别。还有光荣和耻辱,走狗和幕宾,都不要妄下断言。不信,大家看,古罗马军团的旗帜上,画着我的像;法西斯德国的神物上有我的图案;在美国等世界一些国家,我也被刻在盾徽或其它标志上。可见,不论什么体制,什么集团,都欢迎我的。在中国,我没有什么恶名。相反,文人墨客们还很推崇我,常画我、写我、说我以自况。我经常被画在松树上。松树是岁寒三友之一,我与松树一起象征高尚的品质和坚韧不拔的精神。在有些小民族中,我甚至就是统治者和英雄的化身。我成了主子,而不是为朱庇特跑堂的走狗。在我当过的角色中,我觉得还是走狗好当(不好意思)。当走狗不需要动脑筋,只需要听话就行。叫你咬谁就咬谁,只须往死里咬就行了。民谣曰:“我是鬼的一条狗,守在鬼的大门口。鬼叫咬谁就咬谁,鬼叫咬几口就咬几口。”民谣指的,就是我这样的鸟。这里的“鬼”是变化多端的,就看贴的是什么标签。在这么漫长的几千年中,我身上贴过的标签太多太多,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

我现在衰老了,感到很累。(我不衰老还行吗,人类的飞行物都上到月球了,至于飞机,数量则比我们鹰还多)想到我的鹰史,有点自得,也有些后悔。我想写些诗,抒发一下我心中的郁结,掩饰一下我年轻时干过的勾当,只是老写不好。我已经创办了一个老鹰诗词学会,想把那些和我一样被抛弃的孤独老鹰团结起来,一起切磋切磋诗艺,回忆回忆年轻时候的光荣。至于活动经费,我已经从一只在当下的体制里正在走红的年轻鹰那里弄到了,唯一遗憾的,就是我们这些老东西都没有诗才。除了习惯性地会喊口号,会下决心向神魔效忠之外,诗意根本谈不上。

鹰之将死,其言也善。虽然我正在反省自己,但鸟儿们千万不要以为神鬼已经死去。其实,我还经常收到高高在上的神魔派鬼雀送来的文件。也就是说,神魔实际上还控制着我们的思想。只是我现在飞不动了,它们才没有来驱使我。当然,有时候,我寂寞难耐,也忍不住扇扇翅膀,活动一下鹰爪,作出个要战斗的姿态。但不管能否还有力量,我都不愿意再翱翔长空。我已经到了总结关于我的历史和隐喻的时候了。我希望从此以后,人类语言中有关我们鹰的隐喻从头开始,或者从此消失。让以后的小鹰们轻装前进,自由地飞。

写过我的人不计其数,我读得也不少,但据我所知,我与普罗米修斯的那点恩怨,只有弗兰茨·卡夫卡总结得最合我的心意。他在一九一八年一月十七日的笔记中写道:

关于普罗米修斯的传说可分四点叙述:第一,他为人类背叛了众神,被钉在高加索的一块巨崖上,众神派出恶鹰啄食他那每日能新生的肝脏。

第二,普罗米修斯在不断啄食的鹰嘴下剧痛难忍,日益陷入石崖,直至与它融为一体。

第三,岁月流逝,数千年后,他的叛逆行为被淡忘了,众神忘了,恶鹰忘了,他自己也忘了。

第四,那已无凭无据的故事渐渐令人厌倦,众神厌倦了,恶鹰厌倦了,连伤口也因厌倦愈合了。

留下的是那难以解释的山崖。这个传说试图对这不可解释之事作出解释。由于它是从真实的根基上产生的,所以最终必定又以不可解释告终。

 

 

                                                    2002511,喜鹊庐

本站站长:瘦叟 主编:黄梵 吴晨骏 图书策划、版权代理:崔曼莉 寒露

网站设计:王俊 瘦叟 制作、维护:瘦叟 悠晴 e-mail:webmaster@njpingl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