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认识沈浩其实非常偶然。当时的我正沉迷于所谓的酒吧文化中,终日流连于城中
的各大酒吧。有一段时间我甚至打算泡遍G市的所有酒吧,于是每天夜出晨归,成为
一个午夜的独行者。
我喜欢泡吧,是因为我觉得每间酒吧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氛围。这种感觉很特别,
就好象觉得每间酒吧都有自己的生命般,各有自己与众不同的性格特点。在白天对厌
了一成不变的程序,到了晚上我急需一种变化的新奇的东西来填补我苦闷的生活。于
是我每晚都换一间酒吧,从宁静安逸的RAINBOW BAR到激情澎湃的BOYZONE BAR,不同
风格的酒吧给予了我不同的感受,我喜欢这种夜行人的生活。
那天我正好呆在RIVERSIDE——一间以异类文化著名的酒吧里,我坐在高高的椅
子上,背靠吧台。孤独的人只能坐在高脚椅上。当时酒吧正上演一幕话剧,以艺术家
的角度更准确地来说,应该算是一种行为艺术的表演,名字好象是叫《余生》。
舞台设置成一条笔直宽广的马路,并分成三段。第一段和第三段都是没有杂物整
洁宽阔的路面;第二段是有一些施工的设备、杂物、垃圾等等障碍,人通过时必须绕
着那些障碍物走,在第一段与第二段交界处放着一袋砒霜;在第二段路的途中按顺序
摆放了一碗肉、一枝玫瑰、一箱钱。
然后有四个人先后从很窄的门缝挤出来;或嘴上叼着奶嘴、或系着红领巾、或两
者都有。他们走在第一段路上,宽阔的路、阳光明媚、春意盎然,他们朝气蓬勃、个
性张扬,在进入第二段路之前他们分别吐掉奶嘴、脱下红领巾。四个人不约而同的吃
下砒霜走进第二段路。
第二段路与第一段路比起来显得狭窄难走,四个人要绕过不同的障碍不断前进;
在路上他们会在不同的位置碰到肉、玫瑰、钱;其中三个会分别停下来吃肉、赏花、
数钱,只有一个人走过第二段路。
第三段路比较开阔但显得荒凉,最后的那个人不停地向前走着,眼神茫然而坚定、
目光呆滞而涣散。不久毒药发作,肉食者:苦苦挣扎而死;赏花者:伤心流泪而亡;
数钱者:恐惧、死死地抓住手上的钱。
最后,行走者慢慢地倒下(STOA的钢琴曲响起、隐隐约约的男声读着尼采的回乡),
安详地流泪、静静地死去、嘴角仍挂着一丝微笑。
那次是我第一次见到沈浩。当时他是剧中行走者的扮演者。黑衣黑裤,高个子,
长发飘飘,一副桀骜不羁的样子。
演出完后,他和其他成员一起坐到了吧台这边,而他刚好坐在了我旁边。他对
WAITER扬了扬手:"一杯TEQUILLA BON"。他接过WAITER递过来的一小杯酒,低头
咬了一口手上的柠檬,再舔了一下手掌中的盐,然后将手中的酒杯朝吧台上“BON”
地一撞,将酒一饮而尽。
很奇特的喝法,我好奇地注视着。可能因为我的眼光太专注了,以至引起了他的
注意。
他对着我晃了晃手中的酒杯:"和我一起喝一杯?"
我摇了摇头:"NO,THANKS"。在陌生的酒吧里我总会保持应有的警惕。
他也没再强人所难,只是默默地看了看我和我手中的那杯橙汁,然后把身体往我
这边靠了靠,看着我的眼睛,对着我说了句:"你很特别,你是在这酒吧里唯一一个
不化妆,而且不喝酒的人。"
"是吗?"我淡淡地回应。
他热情地伸出手,"我叫沈浩,无业游民,NICE TO MEET YOU。"
"ME TOO",我们彼此握了握手,然后谈起了刚才的表演。我问他是不是想表现
出现代人在面对各种诱惑和困难时所表现出来的不同态度和行为,他说每个人都有自
己的不同看法,他只是想把现实生活浓缩地表现出来,仅此而已。
他说:“正反、矛盾、黑白,一切的评价标准都不足以让我们认识真理;或者说
对某件事物做出评价本身就是不客观的,所以我们用另一种方式来取代——表现。用
你可能达到的极限,无论以何种方式:语言、文字、图画、动作、行为;用你的自身:
手、脚、眼睛、血液;用你所拥有的一切:思想、精神、生命都将在你的号召下成为
战士、成为致命的武器。把真实呈现、美丽就在面前。”
那晚我们谈得挺投契的,最后离开的时候,他对着我的背影,大声喊:"明天我
们会去FREEDOM BAR表演,有空过来捧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