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片刀 发表于青韵书院纸醉金迷
“金庸的东西我原来没看过,只知道那是一个住在香港写武侠的浙江人。按我过去
傻傲傻傲的观念,港台作家的东西都是不入流的,他们的作品只有两大宗:言情和武侠,
一个滥情幼稚,一个胡编乱造。尤其是武侠,本是旧小说一种,80年代新思潮风起云涌,
人人惟恐不前卫,看那个有如穿缅裆裤戴瓜皮帽,自己先觉得跌份。那时我看人是有个
尺子的,谁读琼瑶金庸谁就叫没品位,一概看不起。琼瑶是牢牢钉在低幼的刻度上,她
的拥戴者一直没超出中学年龄,说起喜欢的话也是嫩声嫩气,也就是一帮歌迷捍卫自己
的偶像。她是有后来者的,大陆港台大批小女人出道,把她那一套发扬光大。现在那些
玩情调的女人说起琼瑶都撇嘴,全改张爱玲了。”
人,有自我选择的权利。这篇文章的作者,王朔,可以拒绝跟读金庸,穷咬的人做
朋友,这没什么不对。就像一个人痛恨猫,没有理由没有原因的恨,恨到见到猫就要掐
死一样,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医学上,这种人被称为偏执狂。但反过来,我们又不得不
承认,猫,是没有任何罪孽的,猫并没想招惹偏执狂的讨厌以致与某一天一不小心丢了
性命,有罪的,是偏执狂:他们因为自己个人的喜好妄图去扼杀一个生命,不管是动物
的生命还是人的生命或者,一种文学的生命。而王朔,对金庸和穷咬的痛恨只不过是因
为他们“不前卫”,他认为“不前卫”的人一定没有品位。这个观点,则比偏执狂的观
点更值得医学界研究。因为偏执狂是毫无道理,毫无根据的偏执,有着先天的问题,可
以被归结为遗传效应。也许是因为他们对动物的毛过敏,也许是因为他们听不得猫爪子
抓玻璃的声音……那些东西会刺激他们的神经。但,认为别人不前卫和没品位,则不属
于先天问题,这是很明显的后天失养,对人类的不了解,对历史的不了解,对生活的不
了解和人情事故的浅薄的表现。穷咬的拥戴者都是中学生,但我们这些普通的读者,则
不能因为王朔曾经很不幸地遭遇到文革而没念过正经的中学这一客观事实就否认中学生
的存在,否认中学生的思想理念和他们的向往,追求。中学生,跟王朔比起来,第一是
祖国的花朵;第二,他们一定会比王朔更前卫。所以,无论我们从支持前卫的角度出发,
还是从人性的角度出发,都不能认为王朔的观点是正确的。当然,这个问题解释起来很
复杂尤其是对一个中学时代在文革期间度过的人去解释。因为这是哲学问题,而王朔,
肯定没学过哲学。
“金庸可不一样,读的人越来越多,评价越来越多,有好事者还拉下茅盾添上他,
把他列为七大师之一,两方面发生了一些口角。像每个偏执自大的人一样,我也对发生
在新闻纸上的评论不屑一顾,只重视周围小圈子朋友的判断,并不在乎他们的社会地位
和公众名声。他们中已然有了一些金庸爱好者。有一个人对我说:金庸小说的文字有一
种速度感,这是他读其他作家作品感受不到的。有一个人讲:金庸的武侠对人物的塑造
是有别于旧武侠的,像韦小宝、段誉这等人物在旧武侠中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近于现
代小说中的“反英雄”。更多的人出差带着一套金庸,晚上睡不着就看,第二天眉飞色
舞与同好聊个没完,言谈之中也带出一二武术招数,俨然两大高手切磋武学,遇到我们
这种金庸盲便讪讪笑道:看个热闹,换换脑子。接着往往也要再三相劝:你也看看你也
看看,没那么差。被人劝的次数多了,我也犹豫,要不就找来看看,万一好呢,也别错
过去。
第一次读金庸的书,书名字还真给忘了,很厚的一本书读了一天实在读不下去,不
到一半撂下了。那些故事和人物今天我也想不起来了,只留下一个印象,情节重复,行
文口罗嗦,永远是见面就打架,一句话能说清楚的偏不说清楚,而且谁也干不掉谁,一
到要出人命的时候,就从天下掉下来一个挡横儿的,全部人物都有一些胡乱的深仇大恨,
整个故事情节就靠这个推动着。这有什么新鲜的?中国那些旧小说,不论是演义还是色
情,都是这个路数,说到底就是个因果报应。初读金庸是一次很糟糕的体验,开始怀疑
起那些原本觉得挺高挺有卤的朋友的眼光,这要是好东西,只能说他们是睁睛瞎了。有
时不经意露出这怀疑,朋友反唇相讥:你才看半本,没有发言权。”
这种事情,很多人都经历过,读金庸,往往是因为好奇,很奇怪别人为什么去读一
种被称为是“俗”的东西。读过的人为了证明自己的“不俗”往往采取几种方法,第一
种人是非常傻,也非常可悲的人。这些人看过被定论为“俗”的小说后,认为这本书并
不俗,就努力地想把这个观点推销给他人,就如王先生的那些被认为是瞎子的朋友。这
些人的确是瞎子,因为他们认同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称赞写书的人,却怎么也想不到自
己因为认同和赞成而被一个认为他们是“朋友”的人称为瞎子。这是因为他们不知道,
妄图劝一些自以为非常有鉴赏力的人放弃欣赏自我的权利,想让那些自恋的人去认同一
个从香港或浙江那里出来的,不会说白话的作者,是一件比逼良为娼更困难的事情。逼
良为娼,最起码还有金钱做诱惑,而劝自恋的人去认同别人,除了损伤自恋心里以外并
不能得到什么快感。第二种人,则是非常聪明的,他们就是那些说自己看了两页就撇掉
了的人。这种人之所以聪明,是因为他们肯把一个俗的东西拿过来看,就已经证明了自
己有着容纳百川的胸怀:你们说好,我可以暂时接受,我并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我看。
看过后(一定不能看完)撇掉,借此表现自己从肉体到灵魂都是非常圣洁沾不得半点俗
气的高雅人物。这种撇掉的动作很能表达一个人的高高在上,神气和不可一世的状态。
这种撇掉的动作,更能表达自己的潇洒,如同主席在舷梯上挥手那般的潇洒。主席挥手
的动作的确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怀念。我也想挥手,真的,连做梦的时候都想。“撇掉”
一词,我也常用,每用一次都觉得自己的身体,甚至连敲键盘的手指都能散发出耀眼的
光芒。我知道很多人在形容自己不喜欢谋本书的时候都擅长用这句话,所以,我也不对
这段做评论了。人么,都这样。何况,这种人的聪明更表现与只表达自己的观点,不肖
于劝说别人。不劝说别人,只是热衷与自我摆出一种扭逼拉撒的样子就会轻松得多。摆
样子,总比做事实强的多。如果王先生只是呆在家里对着镜子摆样子自我欣赏,那岂不
是什么事都没有了?怎么会有一群土匪流氓来骂得他狗血喷头?所以,这又引出了第三
种人,非常非常傻逼地辱骂别人,并认为辱骂别人可以引起大家的赞赏,哪怕,他面对
的“大家”是被他辱骂的人的崇拜者。王先生之所以摆出了这种姿态,无非是认为自己
的魅力远远超过金庸,认为崇拜金庸的人更崇拜他,他想以自己的个人魅力影响大家跟
着一起反对金庸,抵制那个“俗”人。但很显然,王先生不如金庸,读者们甘愿俗下去,
甚至有些读者认为,王先生连给金庸他老人家提鞋都不配。由此可见,劝人媚俗和劝人
弃俗都是非常困难的事。其中的难度跟逼良为娼和导善从良一样的大。
下面那些,大多是作者对另一个作家的评论,无论怎么说,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观
点看法的权利。只要他的观点是有的放失,而不是为了表现自己如何如何,我认为就不
必评论了。王朔完全有理由不喜欢金庸,就向我只喜欢我读的,他的第一本书《一半是
火焰,一半是海水》一样。我认为他的书写的都是同一种人,说的都是同一件事。只不
过是角度不同罢了。何况,就向纸醉说的,网上骂王朔的太多了,做细节分析的也很多,
就不凑这个热闹了。写上面的东西,也只是找些网民们没看到的,一些扭曲的内心的东
西。希望大家认清一个人,一个作家,一个堕落的作家,一个没有灵感的作家,有着怎
样的心里。我对王朔具体的评论,只觉得他认为广东人或者浙江人不会写文字一事表示
深深的疑惑。我总觉得王朔这篇文章在批金庸的背后,隐藏着什么。似乎是指桑骂槐,
针对的并不是金庸,而是他一个喜欢读金庸的,广东或浙江的一个朋友。甚至可以说,
他是为了攻击那个朋友才读了金庸。这里,我代表匪帮对他的那个朋友表示同情。对王
朔的评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我希望是最后一次。对我来说,评论他还不如评论白
矮子更有意思。因为矮子有一张肥墩墩,可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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