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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中的舞步

初  雪

  

    谨以此篇献给那些在夜色中游荡的孩子,特别要献给一个叫芳芳的女孩。

——题记

    “我跳舞,因为我悲伤。”

我不知道这句话对我意味着什么,但它却深深地烙在了我的脑海里,就像我身上从娘胎里带来的胎记,已经渗透到了我的骨髓里。

我跳舞,因为我悲伤。

    读到这句话时,我正在一套公寓里,与一个女人在她那张宽大无比的席梦思床上跳着舞。与我跳舞的女人还很年轻。我的意思是说,她其实已经不年轻了,她的眼神里布满了岁月留给她的印记。我叫不出她的名字,也不必知道她的名字;我记不清她的脸,也不想记住她的脸。但我听见了她那河水泛滥般的呻吟,听见了她情欲释放后对我的嘲讽和辱骂。和陌生女人在床上跳舞是我的工作。当然,工作着,就得拿工资。我和陌生女人在床上舞蹈,于我是工作,于她是享受,所以她得付我工资,这是非常公正而公平的。这年头没有免费的午餐。

    你一定已经猜出了我是干什么的呢。没错,你猜得很对,我是做“先生”的。你当然不会叫我“先生”,你一定会说:“瞧,那个男人是只‘鸭子’,是天底下最不要脸的男妓。”你的目光里满是鄙夷和憎恨。其实你那卫道者的做派对我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我对自己所做的工作压根就没有羞耻感。你大可以对自己的孩子大讲特讲唐诗宋词,说它们如何辉煌、如何让国人引以为自豪,但我提醒你别忘了,如果在古代没有妓为这些诗词作传播,那么,唐诗宋词大概早就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中。现代的人恐怕根本就读不到那些优美的诗句了。连中国的文化精髓都要靠妓来发扬光大,我为什么要有羞耻感呢?

    当然,我没有羞耻感的原因有很多。我曾经接了一个客人,我花了两个多小时才让她兴奋起来并获得了高峰体验。事后,她告诉我,她已十几年没有性高潮了。我用面纸轻轻擦掉她脸上的泪痕,激动得喘不过气来。我真想向世界大声宣布:我,欧阳剑,一个“鸭子”,拯救了一个女人,唤醒了一个女人的生命。尽管我在卫道者的眼里是那么低贱,但是我的价值与他们没有本质的区别。那次我没有收她的钱。以后,我每每遇上这种可怜的女人,一切都是免费的。你说,我用自己与生俱来的本能拯救了人,为什么还要感到羞耻呢?如果我感到羞耻,那么我就是彻头彻尾的伪君子。

    我不屑做伪君子。对于伪君子,我压根就是嗤之以鼻。有一回我无意之中打开电视,画面上是一个威严的男人在作报告。一看见这张脸,就觉得眼熟。我开始打开记忆的闸门,搜索这张脸的信息。终于想起来,这张脸曾经出现在这座城市“先生”和“小姐”经常出入的夜总会,在那里,这张脸为了一个“小姐”与一个男人争风吃醋,大动干戈,风度扫地。我看着画面里这张看起来道貌岸然的威严的脸,听着他传教士布道般的慷慨陈词,我狂笑起来,笑得那张脸在我的眼里扭曲成粪坑里蠕动着的蛆,看了都觉得恶心。我为什么要有羞耻感?有羞耻感的应该是电视里的这类人。起码,我向这个世界展现的是一个真实的我。

    当然,也有人曾经那么想感化我。

    一个秋日的下午,天很高很蓝,秋阳在水中洗过了,很明澈。我的那位当官的大学校友张辉映,我只叫他阿辉,他从良知讲到了道德,从道德讲到了法律,他试图让我迷途知返。但在我看来,他讲的那些,与其在说教育感化我,不如说在卖弄自己的博学。这么年了,他的这种喜欢卖弄的脾性一点也没变。在他滔滔不绝说了一大堆话后,我告诉他,这些话还是说给他的下属听吧,讲道德对我没用,在我的眼里,中国的道德就像一个妓女,只要给她钱,就可以任意玩弄,像他这样的官,为了达到符合道德规范的目的,有几个不是通过卑劣的手段达到的。不卑劣他能走到今天吗?讲法律对我同样没用,我已经进了一次“宫”,我知道法律那是怎么回事,我不怕“二进宫”、“三进宫”。他听了,只是淡然一笑,然后沉默了。每每在需要作出决断的时候,他都喜欢用模棱两可的沉默来表示,这就是他油滑的一面。不知道他在官场上是不是这样?但我宁愿把他的沉默权当作默认。后来他问我老了怎么办。我说,等到了做不动的那天,我就把自己的经历写出来,拿去出版,不愁卖不掉。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大多数人是时刻把道德挂在嘴上的,他们最想知道在他们看来不讲道德的人是怎么生活的。偷窥是他们嘴上不承认、心里却最想做的事。他们太需要偷窃别人的隐私来给平淡无味的生活添加催化剂了。我把我的隐私写出来,不畅销才奇怪了。其实,我比谁都明白,这一行根本不可能干到老,干个三年五载,就是心里想干,自己的身体也会说对不起了,因为那时阳具将不再昂挺,从外到里都成了阳萎者。但,我从不后悔自己所选择的路!

    我不承认道德,但我承认良心,所以我最讲良心。因为讲良心,所以我进了“宫”;因为讲良心,所以我做了“先生”;因为讲良心,所以我要写出我的经历。

    从那个陌生女人的公寓里出来,正是清晨,太阳刚刚从夜色里探出头来。差点忘了告诉你,不陪客人用早餐是我们的行规。走在行人稀少的路上,睡意像三月的小雨密密地细细地轻轻地绵绵地缓缓而至,我赶紧戴上墨镜。那睡意在墨镜阴郁的色彩里悄然退出。清晨的阳光是没有出尽的汗,一点也不爽利,暧昧的。透过墨镜,我看见了马路两旁蓬头垢面的法国梧桐,看见了空中密织如网的电线,看见了偶然飞过的一群家养的鸽子,看见了这座城市灰蒙蒙的天空。凡夫俗子们从我的身旁走过,行色匆匆。我之所以称他们为凡夫俗子,是因为他们排斥与他们的眼光、与他们的思维方式、与他们的行为艺术不同的人。他们讲究共性,害怕个性。他们以为自己的一切都是正确的,总是以卫道者的姿态指责别人是错误的。其实他们是最脆弱的群体,是最俗陋的瓷器,是最经不起诱惑的亚当和夏娃。他们害怕打破固有的平衡而达到新的平衡。如果让我在凡夫俗子和行尸走肉之间选择,我宁愿做行尸走肉,事实上,很多时候我自己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我讨厌在阳光中看到的这一切,那是因为我讨厌阳光。这阳光,总让我想起几年前的情景,那时我在阳光里打着瞌睡。那束阳光是从一个小窗户射进来的。那扇小窗被铁栅栏分成了六块。窗外是高得几乎要压下来的墙,上面的电网如蜘蛛网那么规则而密匝。阳光翻过高墙,再越过枯草和青草混杂着的草丛,又爬上泛着青灰色的光的冰冷的墙,再穿越一道走廊,以坚忍不拔的毅力跃到那扇被分成六块的小窗,照射进屋内,最终射在了我的身上。我之所以在阳光里打着瞌睡,是因为我的身体正接受一个男人的鸡奸。那一时刻我的身体和思维都是麻木的,唯有睡眠才能让我知道自己还存在着。但那时我像一个被驯服的奴隶,心甘情愿地承受着这一切,我需要以自己的身体换取优越的“宫里”生活,那时我是一无所有的无产者,我吃不起20元一盘的青椒肉片,吃不起15元一盘的麻辣豆腐,也吃不起10元一块的走油肉,我只能吃刷锅水般的免费菜和带着异味的免费米饭和馒头。那个对我施以鸡奸的人,却有足够的能力支付我所需要的饭菜的费用,于是我顺从他。从他那里我明白了一条道理,男人的美丽同样是本钱!

    想起那一幕幕,我就会悲伤。但是,这种悲伤是伴着喜悦的,因为它让我知道了当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起码还有自己的身体和漂亮的面孔,那本身就是赖以生存的本钱。于我,这真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我跳舞,因为我悲伤。”

    我与陌生女人在床上跳着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舞时,虽然没有任何的悲伤,但是这句话勾起了我心灵深处的那种悲伤。这一时刻,我把喜悦给了肉体,而把悲伤给了灵魂。

    但是我没有泪。我从来就不知道眼泪是个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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