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伙 真酷 |
作者:李小艾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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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4-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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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集
我一直在寻找机会,可是却总也找不到人脏并获的好机会。 转眼还有一个星期就是春节了,在最后的这个星期里我没有收到他寄来的信。每天下班整理信的时候发现没有他的信,我都会失落好一阵,后来的那几天开始度日如年,就像刚开始的那几天一样,可是我每天还是按时来按时走按时的整理信,也许还希望有什么奇迹出现吧,可是却一直都没有他的信。 失眠越来越严重,以前是因为收到他的信看到他信封背面的字,而现在却是因为没有他的信没有他信封背面的字。在夜里我时常会把我抄下来的那些字细数一遍,然后就开始写他和武姐和洋和其他人的故事,然后再把这些交给爸爸交差。但我知道,现在写的这些字并不是为了应付爸爸,而是我来自心里的一种欲望,一种想写想说的欲望。
火凤来看过我几次,每次都和我东南西北的乱侃,“小艾,看你比我过得滋润多了,有什么好方法?指点一下。” “也没什么特别的,俗的很,爱情滋润。”这可是一句绝对不负责任的话,我只是一时不知道怎么和火凤侃,所以才这么说的,别乱想哦。 “爱情滋润?谁啊?” 我装神秘没理她,主要是我没想到怎么和她说,我的底她可是一清二楚,甚至连我月经什么时候来她都知道,所以我是骗不了她的。 “我知道了,邱小天,一定是邱小天。”她倒是会自作聪明。
现在应该简单介绍一下邱小天是何许人也,为什么火凤会把我和他扯上关系,其实把我和他扯上关系可能谁都不会惊讶,因为在一些人眼里我和邱小天早就是一对了。 邱小天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同桌,高中三年我们一直都坐在彼此的旁边,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中学和小学都是在一起读的,并且都是一个班,但并不是同桌,如果小学和中学都是同桌那才叫厉害呢? 以前听过一个笑话:甲问乙,你知道近亲为什么不能结婚吗?乙笑了笑,答,因为太熟了,不好下手。 其实这个笑话也不完全是个笑话,就比如说我和邱小天吧,就是因为和他太熟了,在一起一直就是有什么说什么,对彼此太了解了,连朦胧感都没有,而爱情我觉得就是模糊的东西,在你看清楚之前骗你个死去活来,等你看清楚了,一切都晚了。嘿嘿,可是我不是圣人,明知道是这种东西我却还非常想尝试,只是一直以来我身边的人勾不起我的兴趣。一个一个都没有那种来电的感觉。
“呵,你说那个木头啊,我对他可没什么,就是真的有什么,也只是姐姐对弟弟的那个什么。”我比邱小天大一天,所以就占他便宜当个姐姐。 “操,谁信呀,看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没看你哪个地方像个姐姐样儿。” 我得意不理她,过了一会,她又问我:“如果不是邱小天,那是谁?” “隔墙有耳,我爸爸监视我呢,”我看了一眼那个老头,然后把声音故意小了很多,再凑进火凤的耳边,“那个人呀,他是呀……”我突然又大笑起来,声音也跟着大了,“天机,不可泄露。” “小艾,”火凤的语气火冒三丈,“你给我站住。” 我早就跑开了,不然真的会葬身火海。还好,跟老巫锻炼的逃跑的速度很快,没有被火凤追到,我突然觉得老巫婆是用心良苦啊。
春节到了,可是我一点也不高兴。 去年的春节,还有前年的春节我都不高兴,但只是不高兴而已,可是今年却还有些难过。 妈妈已经走了好几年了,一直都没有回来和我们过春节了,妈妈和爸爸因为工作的关系不能在一起,可是难得回家在一起的时候就吵架,后来竟然玩起了分居,这下子可好,妈妈飞到美国工作去了,而且一去就是几年都没有回来,但时常打电话,在电话里还和爸爸吵呢,但听她们吵架时的语气,我一点都不担心,就像打情骂俏一样,好玩极了。 唉,我这种人就是这样没心没肺,可能就是因为这样,我才活得健健康康的,大部份时间都是快乐的,至少没有什么烦恼,最多发点牢骚,但雨过天晴还有彩虹。
弟弟小我两岁,但却只小我一年,我也没看过他怎么用心读书,可是成绩却出奇的好,因此跳了一级,还好只跳了一级,我一直都担心他会再跳一级,如果那样的话我这个早他两年的姐姐和他平起平坐那可丢人了。 我想我和弟弟是继承了爸爸和妈妈的优良血统,才会如此冰雪聪明的。记得曾经怕他再跳一级我就天天带他出去玩呀疯啊跑的,就是不让他学习,可是他不但没有发现我的用心还一直对我说姐,你真好。还经常买百事可乐贿赂我,我知道他的成绩不会因此落下,才会如此放心的。我做事还是比较有分寸的吧。 终于如愿已偿了,现在他乖乖的在高二呆着,我呢?在高三居高临下,这种感觉真的爽啊,现在不用担心了,因为考一个还算理想的大学对我来说还是可以应付的。春节的鞭炮声像更年期的青蛙一样呱呱的叫的我心烦,嘿嘿,不知道青蛙有没有更年期。
我长这么大还从来都没有深程度的怕过,老师和爸爸逼我写作文只是皮外伤而已,弟弟跳级对我来说也只是伤到了肉,流了一点血,但这次却好像伤到了骨头。是因为那个在信封背面写字的家伙,我怕他不回来了,我怕他就这样的消失了。 在春节以后的一个星期里比春节前的一个星期更加难熬。直接的原因可能就是因为没有他的信吧。整天无精打采的,奇怪,吵吵闹闹的那个我哪去了,怎么突然这么安静了呢?真该死,我竟然开始想念他,而且还是非常想念那种。不可以,绝对不可以,该死的风,等你回来我一定给你好看,都是你害我变成这个样子的。
春节刚过一个星期,下了很大的雪,软软的,湿湿的,落在地下积了很多,像要融化,但却又不舍得融化。 冬天越来越不冷了。春天说这句话不知道晚不晚。 我在大街上走着,走到邮局门口的时候发现自己几乎快被雪给埋了,衣服都要湿了。但我真没心思管它,我照常打开邮箱,这几个星期来早就让我对这些没有感觉麻木了,可是这次却又非常敏感的刺激了我的神经,一共22封信封背面有字的信,都是风写的。我当时抱着信在信箱边上大声叫着,把过路的人都吓了一跳,回到屋子里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眼睛竟然有泪水,真是太不可思议了。那个老头看我的眼神都直了,一定是看我突然的改变给他也吓了一跳。
从那些信封背面的字我可以看出他和武姐的感情很好,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感情能那么的纯净,透明,像水晶一样。而他对洋像是一对恋人,可是又不那么确定,他们好像根本就没有见过面,甚至连彼此的样子都不知道。 真是个奇怪的家伙,真想好好的扁他一顿,然后让他解除我心中的不解。
爸爸春节忙得很,不是给别人送礼就是等着收别人的礼,爸爸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广告公司的老总,因为生意上的往来,所以要走很多关系。正应了那句话:有礼走遍天下。 还好老爸不是当官的,不然政治黑暗很可能弄个贪污受贿什么的。 就是因为他们这些像蜘蛛网一样的关系,我才在春节期间放松的很,作文老爸也不每天都检查了,原因当然是他把心思都放在礼送往来身上了,哪有时间管我呢。但我还是自动自觉的,每天一篇,从未间断。 我现在发现,原来写字也是一种乐趣,其乐无比呢。
弟弟呢?好像又换了女朋友,她换女朋友的周期一般是一个星期换一个,两个星期换三个,三个星期换四个,一个月换五个。 照这样计算,一天365天,12个月,也就60个女朋友。而在这60里面有90%是学校的,那就是54个。高中三年,也就是162个,还好,我们学校女生还有的剩。 其实追我的男生可不比追我弟弟的女生少,只是我都给拒绝了,而且还暴力拒绝,再加上我身边有一个威风学校九帮十八派的火凤,谁还敢来招我啊,你看,到现在已经没有谁敢在我面前对我说我喜欢你什么的了。最多在暗地里偷偷的说,或是闷在心里暗恋。不过对于这些事情的发生,我是装聋作哑的,给他们留条活路。 我这可不叫自恋,我可是实事求是。
第四集
他来了,依然拿出10元钱,我依然给他8个邮票和10个信封,他还会停一下,看一下,很认真。可是,我始终还是找不到一个人脏并获的机会。 终于,我找到了这个机会。 那天我心里很矛盾,告诉自己如果抓不到就直接问他,因为我已经没有时间了,因为第二天我就开学了。不过,竟然发生了奇迹。
依然在下班前10分钟,他进来,和往常一样给我10元钱,我给他邮票和信封。他停一下看一下后转身走开来,我想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想叫住他,可是喉咙像被掐住一样,喊不出来。不过我庆幸自己没有喊出来,不然我就错过了千载难逢的人脏并获的好机会。他转身并没有走出去,而是从衣服的口袋里取出一封信封背面写字的信,然后在桌子上拿起胶水把邮票沾了上去,在他沾邮票的刹那,我一把抓住他的手,兴奋的叫着:终于让我抓到了,就是你,怎么样,这回你可心服口服了吧,人脏并获,你不承认都不行。我说完把他手中的信夺了过来,然后在他的眼前晃了晃。他好像被我吓了一跳,一种不敢相信的眼神看着我,一句话也不说。而我就一直拿着那封信晃啊晃的,得意的笑着,也什么话都不说。他还是忍不住了,我听了他的话差点吐血,我甚至开始怀疑这家伙神经真的有问题,而且很严重。他说:你好像抓错了地方,这是我的手,而你手中也是我的信。我以为他在开玩笑,可是他那副一本正经的样子让我不容怀疑。我脸上得意的笑一下子全都被他这句话给弄掉了,真扫兴。 “你是风?”我问。 “是的。”他答。 “那就对了,我早就注意你了,我对你信封背面的那些字很感兴趣。” “那些字?感兴趣?那又如何?” “你笨啊,好了,我要下班了,我找了你一个假期你是不是应该有所表示呢?” “好吧,虽然我不太明白你说什么,但既然相识了,就陪你走一段吧。”
当我一听到‘陪你’的时候我差点想教训他一顿,但我还是莫明奇妙的把火压了下来。一起在雪中走着,我竟然没有话了。在他失踪的那两个星期里,我无数次的告诉自己再见到他的时候一定给他好看,可是如今见到了却连正常的勾通语言都没有了,更别提什么给他好看了。这是怎么了,尴尬极了。 该死。真该死。 “怎么了?刚才还怒气冲冲的,现在怎么没有话了?” 他倒先将我一军,这叫不叫恶人先告状呢? “谁说的,我在酝酿呢?” 他又沉默了,一点声音都没有。 “你嘴里是不是含着金子,怎么总是闭着,像是怕有东西掉出来似的。” “我只是在等你的酝酿。” 哼,跟他说话真的太累了。气死我了,如果按我以前的脾气他很可能会有血溅七丈的危险。 “哎,为了抓你弄得我一个多月都没吃好,都瘦了好多。”既然对他发不起来火就狠狠的宰他一顿,如果他不是木头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吧。我已经说的够明白的了,如果这还不懂除非他是一头牛,不,是比牛还笨。 “如果明白点说,你是不是饿了,想吃些东西,如果你真是那个意思那我们就先去吃点东西。不知道我理解错了没有?” “你还不是太笨,”不知道这家伙是真的这么单纯呢还是有意要恶心我,没有心思想太多,先吃了再说,“那你想怎么补偿我呢?” “我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补偿你,但也没关系,反正又吃不死人,还是你说吧,你想让我怎么补偿你呢?”
哎,这家伙竟然跟我装傻。那好吧,我就不跟你捌弯抹角了,直来直去惯了,偶尔来点这个还真麻烦。 “别走太远了,就到前面的肯德基吧。”说真的,我从在邮局上班那天开始就一直没有吃肯德基了,归根究底都是因为他,让他来请于情于理都说的过去。 “好吧,也走累了。到里面休息一下也好。” 生意火的要命,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位置。 “怎么这么多人?”我不由的说了一句。 “如果你怕人多可以换一下。” “不用,”想得美,这里就这一家肯德基,今天你是跑不了了,“我适应能力比较强,难道你害怕人多的地方?” “没关系,虽然有些不习惯,但还是可以的。” “别逞强啊。” “想吃点什么呢?” “我都一个多月没有来了,况且这里一天一个样,我怎么知道现在都吃什么啊?” 他把服务员叫来,我问服务员有什么新的套餐。服务员的回答差点让我叫出来。 “今天只有情侣套餐。” “什么?”我停了一下,又轻轻的问了一句,“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今天是情人节啊。”我看着服务员很自然的说。同时也看到风好像笑了,确切的说不是看到,而是感觉到。是很坏的那种的笑。 “来一份吗?”服务员接着问。
我心里的感觉也是怪怪的,没想到情人节竟然会和这个人过,并且和他一起吃情侣套餐。我并不是在犹豫,只是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怎么?你很介意吗?”他说。 “介意,当然介意。”我条件反射的说出了这几个字。 “如果那样的话你可能就吃不成了,要不然你自己吃,我看着,或者来两份,一人一份,再不行的话我再去另找一个位置。” “倒霉,没办法,认命吧,难道怕你不成。”我转头对服务员说,“来一份。”然后又对着风说,“两个人吃,都在这个位置。” “你不是介意吗?” “那又怎么样?难道你也介意?或是害怕?” 他没有说话,也没有跟我争。看样子是同意了,或者说是妥协。
套餐上来了,他只是象征似的吃了一点,吃东西的时候谁也不说话,这种气份让我不适应。 “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这一个多月都在找你?”我忍不住的说了一句。 “我不是很喜欢知道太多的事情,还有,如果你不说问了也没有用,如果你想说,不问你也会告诉我的。” 哼,自作聪明。 我没有说话,一直把东西吃完。吃完以后,谁也没有想要走的意思。我从背包里取出我抄写他在信封背面的字的那个本子,然后放在桌子上。 “翻开看看。”我对他说。 他停了一下,好像在犹豫,又好像不是。不过很快就翻开了本子。虽然那些字都是他写的,但他看的时候却是非常的认真。
我静静的等他看完。在将近30分钟的时间里,他看着本子,而我看着他。他看完以后,停了一下,然后抬起头,像在邮局那样很认真的看着我,唯一不同的就是这次的时间非常长,而我也看着他,过去了几分钟后我差点没坚持下去,不能让他小看我,所以我就拼了什么女儿的羞涩一直迎接着他的目光。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又这么认真这么仔细看他,他脸还是很清秀的,只是在那份年轻上过早的刻上了刚毅和沧桑。又过了几分钟,我有点坚持不下去了,感觉还真有点怪怪的,今天我算是遇到高手了,不行,再这样下去一定会输的,我得耍点小手段。想了一会儿我伸手把他的眼镜摘了下来,这招还真管用,他当时像受了惊吓一样用手挡住自己的眼睛。看他惊慌的样子反倒吓了我一跳,他把我刚摘掉的眼镜又戴了上去。 “你刚才是怎么回事啊?不戴那个眼镜你会死啊?”我没好声的对他说。 “也不是,只是我的眼睛受不了光芒,一直以来都习惯这种灰色了,所以突然涌进来刺眼的光芒很不适应。”他解释着。 “这样也好,你眼睛那么小,用这眼镜挡起来反而看不到你的缺点,你真是一个很会掩饰自己的聪明人。”说这话纯属是故意挖苦,其实他的眼睛很好看,至少我觉得他很迷人,只是在两眼之间有一个很深的皱痕有点煞风景。 “要不要介绍你自己一下呢?”他问我。 好,应该让她知道本小姐的厉害和来头,我没有用声音回答他,而是用文字,我找来笔和纸,然后写了一份惊天动地的个人简介。
姓名:李小艾。 年龄:18。 职业:学生(高三)。 性别:除非你是白痴看不出来。 帮派:邋遢斩狼帮。 头街:副帮主。 必杀技:佛山无影脚。(注:是正宗的。) 历史:曾一脚让一个七尺男儿躺了半个月。 格言:别跟我狂,小心受伤。
这次我真的是看到他笑了,很轻,也很快,似乎在他脸上的表情都只能存活几秒钟,如果不是我有如此敏锐的观察力,可能早就被那珍贵的表情逃脱了。 我以为他看到会惊讶,可没有想到他却那么自然,自然的都有些轻蔑。他什么都没有说,而是接过我的笔,在我那张纸的下面写了一些字。 如果说我的简介是惊天动地,那他写的就是翻天覆地,哈哈,没那么夸张,只是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形容罢了。不过我这么见过世面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一看到他的字也惊讶了一小下。 因为他写的竟然是挑战书。 姓名:风。 历史:曾一个人赤手空拳打败13个手中拿刀的流氓。 地点:紫禁之颠。(如果某些人不反对的话。) 口号:打败小李艾。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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