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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情的堕落       
纯情的堕落
作者:初雪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7-3

 

 

 

《纯情的堕落》(原名《夜色中的舞步》)内容提要

 

这是一个关于“鸭”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堕落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叛逆的故事,这也是一个关于纯洁和爱的故事。

私生子出身的大学生欧阳剑,因为失手损害了同学的性功能而坐了牢。在牢房里,他学会了用身体换取优越的监狱生活。从此,他患上了怕见阳光的毛病,只能戴着墨镜生活,他的眼前无论何时都是一片夜色。

出狱后,欧阳剑选择“鸭”这一职业。昔日的同学在一座“充满着谎言和冷漠”的城市里重逢,有的成了善于玩弄权术的政府官员,有的成了寡廉鲜耻的成功商人,有的成了身患艾滋病的弱势群体。官员们为了官位的晋升,竟与“鸡”“鸭”建起了共守联盟;在成功的商人眼里,人的感情原来是可以买卖的;身患艾滋病的病人,在“鸭”那里找到了最后的慰藉;为了钱,“鸭”头们可以出卖一个未成年少年的童贞………一群群凡夫俗子,一具具行尸走肉,一撮撮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一个个痛苦呻吟的小人物,从欧阳剑身边经过,他沉溺于在灯红酒绿和醉生梦死的生活之中,痛苦地发现 “婊子向来就是天生的”!他无悔于做“鸭”这一行,因为他做到了“污泥中的纯洁”。

但是欧阳剑没有逃出“鸭”最后的命运——失去了性功能。这时,守在他身边的只有一个从良的“鸡”,他们互相取温,互相舔着身上的伤口。

小说在欧阳剑收养弃婴的故事中结束,给整个小说增添了一笔阳光的东西,也给人留下了无尽的思考——什么才是真正的堕落?出卖肉体是堕落,但出卖灵魂才是最大的堕落!可这个世界上,为了各自的利益,又有几个人不在出卖灵魂?

小说采取第一人称进行叙述,意识流的手法运用得如行云流水,一些具哲理性的内心独白,发人深省。

性描写是小说的另一大特色,基本采取自然主义的描写方法,但不是为写“性”而写“性”,“性”在文章中具有很强的隐喻性,代表着“堕落”,也象征着“纯洁”。

应该说,这是一篇新世纪不可多得的小说,值得一读!

 

谨以此篇献给那些在夜色中游荡的孩子,特别要献给一个叫芳芳的女孩。
                                          
——题记



“我跳舞,因为我悲伤。”

我不知道这句话对我意味着什么,但它却深深地烙在了我的脑海里,就像我身上从娘胎里带来的胎记,已经渗透到了我的骨髓里。

“我跳舞,因为我悲伤。”

   

    读到这句话时,我正在一套公寓里,与一个女人在她那张宽大无比的席梦思床上跳着舞。与我跳舞的女人还很年轻。我的意思是说,她其实已经不年轻了,她的眼神里布满了岁月留给她的印记。我叫不出她的名字,也不必知道她的名字;我记不清她的脸,也不想记住她的脸。但我听见了她那河水泛滥般的呻吟,听见了她情欲释放后对我的嘲讽和辱骂。和陌生女人在床上跳舞是我的工作。当然,工作着,就得拿工资。我和陌生女人在床上舞蹈,于我是工作,于她是享受,所以她得付我工资,这是非常公正而公平的。这年头没有免费的午餐。

   

    你一定已经猜出了我是干什么的呢。没错,你猜得很对,我是做“先生”的。你当然不会叫我“先生”,你一定会说:“瞧,那个男人是只‘鸭子’,是天底下最不要脸的男妓。”你的目光里满是鄙夷和憎恨。其实你那卫道者的做派对我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我对自己所做的工作压根就没有羞耻感。你大可以对自己的孩子大讲特讲唐诗宋词,说它们如何辉煌、如何让国人引以为自豪,但我提醒你别忘了,如果在古代没有妓为这些诗词作传播,那么,唐诗宋词大概早就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中。现代的人恐怕根本就读不到那些优美的诗句了。连中国的文化精髓都要靠妓来发扬光大,我为什么要有羞耻感呢?

   

    当然,我没有羞耻感的原因有很多。我曾经接了一个客人,我花了两个多小时才让她兴奋起来并获得了高峰体验。事后,她告诉我,她已十几年没有性高潮了。我用面纸轻轻擦掉她脸上的泪痕,激动得喘不过气来。我真想向世界大声宣布:我,欧阳剑,一个“鸭子”,拯救了一个女人,唤醒了一个女人的生命。尽管我在卫道者的眼里是那么低贱,但是我的价值与他们没有本质的区别。那次我没有收她的钱。以后,我每每遇上这种可怜的女人,一切都是免费的。你说,我用自己与生俱来的本能拯救了人,为什么还要感到羞耻呢?如果我感到羞耻,那么我就是彻头彻尾的伪君子。

   

    我不屑做伪君子。对于伪君子,我压根就是嗤之以鼻。有一回我无意之中打开电视,画面上是一个威严的男人在作报告。一看见这张脸,就觉得眼熟。我开始打开记忆的闸门,搜索这张脸的信息。终于想起来,这张脸曾经出现在这座城市“先生”和“小姐”经常出入的夜总会,在那里,这张脸为了一个“小姐”与一个男人争风吃醋,大动干戈,风度扫地。我看着画面里这张看起来道貌岸然的威严的脸,听着他传教士布道般的慷慨陈词,我狂笑起来,笑得那张脸在我的眼里扭曲成粪坑里蠕动着的蛆,看了都觉得恶心。我为什么要有羞耻感?有羞耻感的应该是电视里的这类人。起码,我向这个世界展现的是一个真实的我。

   

    当然,也有人曾经那么想感化我。

    一个秋日的下午,天很高很蓝,秋阳在水中洗过了,很明澈。我的那位当官的大学校友张辉映,我只叫他阿辉,他从良知讲到了道德,从道德讲到了法律,他试图让我迷途知返。但在我看来,他讲的那些,与其在说教育感化我,不如说在卖弄自己的博学。这么年了,他的这种喜欢卖弄的脾性一点也没变。在他滔滔不绝说了一大堆话后,我告诉他,这些话还是说给他的下属听吧,讲道德对我没用,在我的眼里,中国的道德就像一个妓女,只要给她钱,就可以任意玩弄,像他这样的官,为了达到符合道德规范的目的,有几个不是通过卑劣的手段达到的。不卑劣他能走到今天吗?讲法律对我同样没用,我已经进了一次“宫”,我知道法律那是怎么回事,我不怕“二进宫”、“三进宫”。他听了,只是淡然一笑,然后沉默了。每每在需要作出决断的时候,他都喜欢用模棱两可的沉默来表示,这就是他油滑的一面。不知道他在官场上是不是这样?但我宁愿把他的沉默权当作默认。后来他问我老了怎么办。我说,等到了做不动的那天,我就把自己的经历写出来,拿去出版,不愁卖不掉。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大多数人是时刻把道德挂在嘴上的,他们最想知道在他们看来不讲道德的人是怎么生活的。偷窥是他们嘴上不承认、心里却最想做的事。他们太需要偷窃别人的隐私来给平淡无味的生活添加催化剂了。我把我的隐私写出来,不畅销才奇了怪了。其实,我比谁都明白,这一行根本不可能干到老,干个三年五载,就是心里想干,自己的身体也会说对不起了,因为那时阳具将不再昂挺,从外到里都成了阳萎者。但,我从不后悔自己所选择的路!

 

    我不承认道德,但我承认良心,所以我最讲良心。因为讲良心,所以我进了“宫”;因为讲良心,所以我做了“先生”;因为讲良心,所以我要写出我的经历。

    从那个陌生女人的公寓里出来,正是清晨,太阳刚刚从夜色里探出头来。差点忘了告诉你,不陪客人用早餐是我们的行规。走在行人稀少的路上,睡意像三月的小雨密密地细细地轻轻地绵绵地缓缓而至,我赶紧戴上墨镜。那睡意在墨镜阴郁的色彩里悄然退出。清晨的阳光是没有出尽的汗,一点也不爽利,暧昧的。透过墨镜,我看见了马路两旁蓬头垢面的法国梧桐,看见了空中密织如网的电线,看见了偶然飞过的一群家养的鸽子,看见了这座城市灰蒙蒙的天空。凡夫俗子们从我的身旁走过,行色匆匆。我之所以称他们为凡夫俗子,是因为他们排斥与他们的眼光、与他们的思维方式、与他们的行为艺术不同的人。他们讲究共性,害怕个性。他们以为自己的一切都是正确的,总是以卫道者的姿态指责别人是错误的。其实他们是最脆弱的群体,是最俗陋的瓷器,是最经不起诱惑的亚当和夏娃。他们害怕打破固有的平衡而达到新的平衡。如果让我在凡夫俗子和行尸走肉之间选择,我宁愿做行尸走肉,事实上,很多时候我自己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我讨厌在阳光中看到的这一切,那是因为我讨厌阳光。这阳光,总让我想起几年前的情景,那时我在阳光里打着瞌睡。那束阳光是从一个小窗户射进来的。那扇小窗被铁栅栏分成了六块。窗外是高得几乎要压下来的墙,上面的电网如蜘蛛网那么规则而密匝。阳光翻过高墙,再越过枯草和青草混杂着的草丛,又爬上泛着青灰色的光的冰冷的墙,再穿越一道走廊,以坚忍不拔的毅力跃到那扇被分成六块的小窗,照射进屋内,最终射在了我的身上。我之所以在阳光里打着瞌睡,是因为我的身体正接受一个男人的鸡奸。那一时刻我的身体和思维都是麻木的,唯有睡眠才能让我知道自己还存在着。但那时我像一个被驯服的奴隶,心甘情愿地承受着这一切,我需要以自己的身体换取优越的“宫里”生活,那时我是一无所有的无产者,我吃不起20元一盘的青椒肉片,吃不起15元一盘的麻辣豆腐,也吃不起10元一块的走油肉,我只能吃刷锅水般的免费菜和带着异味的免费米饭和馒头。那个对我施以鸡奸的人,却有足够的能力支付我所需要的饭菜的费用,于是我顺从他。从他那里我明白了一条道理,男人的美丽同样是本钱!

 

    想起那一幕幕,我就会悲伤。但是,这种悲伤是伴着喜悦的,因为它让我知道了当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起码还有自己的身体和漂亮的面孔,那本身就是赖以生存的本钱。于我,这真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我跳舞,因为我悲伤。”

    我与陌生女人在床上跳着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舞时,虽然没有任何的悲伤,但是这句话勾起了我心灵深处的那种悲伤。这一时刻,我把喜悦给了肉体,而把悲伤给了灵魂。

    但是我没有泪。我从来就不知道眼泪是个什么东西。

 

 

    我没有眼泪,那是因为我不怕疼痛。在我很小的时候,看电影《烈火中永生》,那里面有不少共产党员受刑的场面。同学们看了都在说共产党员的意志如何坚强,有的人还信誓旦旦地表示,长大后,要做江姐、许云峰那样的共产党员。我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不是真话,反正我没这样想。我想到的是:他们受刑的时候难道不疼吗?我偷了养父的香烟,点上,然后把燃着的那头按在我的大腿上,疼,钻心的疼,我还闻见了一股肉被烧焦的味道。但我没有哭,也没有叫,只是闭着眼睛,想象着自己成了电影中的某一个地下工作者,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岿然不动。这么着经历了记不清的次数之后,一切跟肉体相关的疼都不过是被养在身体上的虱子咬了一口,轻描淡写,雁过无声。在监狱里,教官的电棍、牢友的殴打、牢头对我实施的鸡奸等等给我的疼痛都是毫无意义的。我对疼痛的感觉是麻木的。

 

    我曾经试图寻找自己对于疼痛麻木的根源。在大学里,我确实在这一方面花费了不少精力。有一段时间,我不去上课,而是整天泡在图书馆里,目的就是为了寻找到理论上的说法。很遗憾,我什么也没有找到。可是我并不失望,因为找不到理论,反而让我更坚定了自己的身世是造成我不怕疼痛、不会流泪的根本所在。

   

    让我告诉你吧,我是一个私生子。我的养父从没有向我隐瞒过这一点。我觉得养父是个很真实的人,他没有用美丽的谎言来掩盖事实的真相,这让我有了很强的承受能力。每当他喝了酒之后,就会骂我是“婊子养的野种”。对于婊子和野种这两个在凡夫俗子们看来带有侮辱性的词,我早就习以为常了,我从没有觉得这两个词有什么不好,它们只能说明我与别人的不同。我确实与别人不同。念中学时,因为打架和早恋,转了三次学校。没有人对我抱有希望,老师说我是人渣,不可救药。但问题是,我居然考上了大学。一位对我恨之入骨的老师得知我考上大学的消息时,竟发出这样的惊呼:“上帝呀,你为什么这么不公正!”亏他还是个无神论者,居然也会用“上帝”这个词。不过,这是一句多么可爱的感叹,我喜欢得不得了,就像喜欢挖自己的脚丫子一样。

 

    养父虽然骂我是野种,仿佛对我怀有深仇大恨,但我以为,他还是以我为自豪的。要不,他不会在我考上大学那会儿请了两桌酒。我想,与其说他是在祝贺,不如说是在炫耀,或者说是在向凡夫俗子们反击。养父是在我蹲监狱的时候去世的。是那个曾经想感化我的张辉映帮我操办了丧事。在我蹲监狱的时候,养父从来没有来看过我。得知他去世的消息时,我也没流一滴眼泪。我对前来探监的张辉映说:“现在一切都解脱了。阿辉,我告诉你呀,我不是他亲生的。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私生子,是只浑身爬满虱子的野狗。” 我这是第一次向一个外人坦白自己的身世。阿辉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大概他以为我肯定是受了太大的刺激而胡言乱语,便说了一气安慰我的话。其实对于“坐宫”我从来就不在乎,“坐宫”就“坐宫”呗,读不了大学就读不了大学,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对着阿辉笑了笑,说:“我真的是个私生子,我从来没有见过我的母亲。我只知道她与老爸本来是在一个剧团唱戏的,跟一个唱小生的生下了我,然后就抛下我,跟那个唱小生的跑了。老爸把她所有的东西都毁了,连她的照片我也没见过。”阿辉的眼里突然有一星泪光在闪动,我知道他在滋生文学的感动,这种感动随着文字的形成,就会烟消云散的。阿辉把两只手都贴在玻璃上,我的手也贴了上去,我们都没有说话。但探监的时间到了,他说:“我会常来看你的。”不知为什么,我背过身走向牢房的那一时刻,抑制不住地笑了起来。教官厉声问我笑什么,我说浑身痒得难受,教官便给了我一个耳光,说是替我杀杀痒,可我笑得更厉害了。因为笑不出眼泪,教官说我在装疯卖傻。那天我吃了教官五个耳光,脸都红肿了,却感觉不到疼。我一直认为,担当改造别人的角色的人,大抵都有施虐的倾向,而被改造者又都有受虐的潜意识,否则就达不到平衡。达不到平衡的人群,还能存在吗?教官的耳光与我的笑声,就是达到平衡的一种形式,在这种形式里,我们知道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确确实实地存在着。

 

    那天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出乎意料地思念着我的养父。当捧着饭碗,我想起了养父做的狮子头,还有油炸臭豆腐,还有他每晚咪酒时发出的酒香。当教官们让我挖坑埋砖头,再把砖头刨出来的时候,我想起了养父给我的耳光,耳边响起他的骂声:野种!跟那婊子一样的野种!当夜晚降临,牢友们花钱去看电视,我一个人蹲在牢房里,透过小窗对着苍茫的夜色发呆,我又想起了养父,想起了他唱的戏。

 

在牢房里每一个失眠的夜晚,我都能听见一种鬼鬼祟祟的声音,我知道那是同牢房的那几个小瘪三躲在被子里手淫。在这样一个与外界隔绝的环境里,这种声音就像春夜里猫的叫春声,很能催生春情。可是我几乎丧失掉了性的欲望,我讨厌那样的声音就如讨厌人们在吃饭时讨论着大便。这时,养父的唱戏声就会很清晰地飞进我的耳朵里。至今我也弄不明白,养父的唱戏声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这样的氛围里出现,甚至连每一句唱词、每一个吐字、每一次换气,我都能听得清清楚楚,眼前老是晃动着养父的那件戏袍。其实,此时我听到的唱词和看到的戏袍都是毫不相干的。我听到的往往是养父在《甘露寺》里扮乔玄的一段唱,唱词里说的是乔玄劝说孙权和吴国太不要杀刘备的事,听养父说这是马连良最著名的唱段,可是我到现在也不晓得马连良是谁,我只晓得京剧里有个男扮女妆的梅兰芳。唱戏声渐渐消失了,可是父亲演戏时穿的那身戏袍却越来越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那戏袍可不是乔玄穿的,而是西楚霸王项羽穿的。听养父的那些戏友说,养父演的《霸王别姬》很拿手,演虞姬的就是我的亲生母亲,在小县城里当时是有名的美人儿。他们说我笑起来时像她,我说我又不是女人。现在想想,我那位母亲的眼睛一定生得很妩媚,专勾男人的魂的,没准养父就是被这双眼睛勾住的。她的眼睛一定是生在了我的脸上,要不,他们怎么说我笑起来像她呢?这种眼睛生在女人的脸上是妩媚,要是生在男人脸上就是淫荡了。有时我讨厌这双眼睛,它让我看起来像个坏人,可它却是我养活自己的本钱。男人喜欢妩媚的女人,女人喜欢淫荡的男人。这是生活告诉我的。

 

其实我看到的那件戏袍早在我14岁的时候就被养父亲手烧掉了。至今我也弄不清他为什么要烧掉它。烧了就烧了,为什么还要把烧成的灰埋了?

我是在养父烧戏袍的那天,发现养父老的。那天,我坐在二楼的阳台上,无所事事地打着瞌睡,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了锣鼓声和京胡声,我知道养父和一帮票友又在树阴下面折腾开了。他们的京剧于我真的是毫无意义,他们唱来唱去,我怎么着都觉得是一个调子,有时一个字得拖很长时间,听着都嫌烦。可养父他们就是那么乐此不疲的,除了下雨下雪,天天都这么折腾,有时在树阴下,有时在公园里,有时在巷子的某个天井里。听街坊邻居说,养父先前在小城里唱戏名气挺牛,《霸王别姬》、《铡美案》是他的拿手戏,特别是在《甘露寺》中,他由花脸反串了一把老生,更是轰动一时。后来,剧团解散了,他又没多少文化,只好到工厂当了工人。那边京胡声传了来,养父就唱了起来,没唱几句,声音陡地一变,嗓子仿佛被什么划了一下,接着那边就鸦雀无声,后来京胡又拉开了,还是那调,养父唱的还是那几句,一到先前卡壳的地方便又卡住了。我知道他的嗓子倒了,这意味着他以后再不能唱了。这样反复了好多次后,我站在阳台上看见养父从家这边走来,低垂着头,步履有点蹒跚,好像生了病似的。我愕然发现养父的双鬓已经斑白,养父老了呀!我奔下楼去,上前扶住他。他一把用力推开我:“野种,给我闪开!”我说:“你骂什么人?好心没得好报。”他瞪了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就骂你这个婊子养的野种!”我说:“没老野种,哪有小野种!”他滔滔不绝地骂着进了家门。一进家门就从箱底翻出那件绣着龙的戏袍,抱在怀里,脸埋在戏袍里,呜呜地哭起来。我懒得去劝慰他,由着他在那儿独自流泪好了,自己拿了本书和一包香烟到阳台上去享受阳光。那时候,我喜欢阳光。我不知道养父是什么时候停止哭泣的,等我知道的时候,他已冲到我面前,一把夺走我手中的香烟,就朝楼下的天井里扔去。那大半包香烟在做自由落体运动的过程中,全都散落出来,落在地上横七竖八,像鼻涕虫爬过后留下的痕迹,杂乱无章,却是千丝万缕地连着的。养父说:“老子辛辛苦苦养你这么大,可不是让你这么不学好的!”我说:“反正我是野种,学不学好跟你没关系!”养父忽然软了下来,说什么以后再也不会骂我野种了,并拿出钱让我去给他买猪头肉和啤酒。养父脾气暴躁,但有他的优点,那就是说话算话,像个爷们。我们这里的男人与江南和上海的男人很相似,像爷们的少,像娘们的多,大多是些“母男人”。打这以后,他还真的没骂过我野种,我和他安安稳稳地过了一段日子。直到有一天,我在学校和人打架,被学生家长告到家里来,他又开骂了,只是这次把“野种”改成了“孽种”。我一直以为养父就是“诚信”的代名词,否则,我早就离开他,流浪去了。

 

我到巷子头上称了一斤猪头肉,买了一扎啤酒。那天晚上,养父就着猪头肉、臭豆腐干,还有中午剩下的一些蔬菜,开始还是一瓶酒分三至四次喝完,到最后三瓶时,就是一仰脖子,咕咚咕咚,那硕大的喉结一上一下地游动着,不换一口气,一瓶酒就这么下去了,一扎啤酒和一斤猪头肉一扫而光。我知道养父的酒量很大,可从没看见他喝得这么猛。看着他喝酒,我就想,倒嗓对他的打击难道就那么大?唱戏对他就那么重要?喝光一扎啤酒,养老父的脸色一点没变,但话少了不少,眼里有些伤感的东西。后来,他站起身来,到里屋把那件戏袍拿了出来,披在身上。我愕然发现,在夜晚的灯光下,它是那么熠熠生辉,上面的那条用金丝线绣出的金龙呼飞之欲出。如果在舞台灯光的照射下,它一定是金碧辉煌的,但这种金碧辉煌又是傲视一切的,穿上它的人也就有了一种霸气。它绝对是一件精品!我这么想着的时候,养父叹着气从身上扒下了它,然后来到天井里,点上了火。我惊叫:“别烧!”养父没有理我,只是用火钳拨弄着它,火便更旺了。火光映出养父的脸和头颅,脸上的皱纹像水波纹似地流动,头发是灰白的,没有一丝的生机。这一瞬间,我意识到养父已经很老了。火光熄灭了,养父完全沉在了黑暗中,他蹲在那堆灰前,一动不动,四周非常静,静得叫人想喊出来。突然间,我听见他像在舞台上唱戏那样长叫一声,然后就放声大哭,一边哭一边把地上的灰用手一把一把地捧进一只小布袋里,然后出了家门。我跟着他,来到他跟戏友们经常聚会的那棵银杏树下。只见他在地上挖了个坑,把那个装了灰的布袋埋了进去。树下一片黑暗,从人家屋里窜来的几星灯光,只是加重了这黑的颜色。现在我每每回想起这一幕,就会贸然想起在一本什么书上看到的一句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可养父并没有成就某种事业,但他依然那么英勇,那么卑贱。我一直以为,他是一个孩子,一个介于成熟与幼稚之间的孩子,一个在夜色中跳舞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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