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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 存 者

李  庆


第九章
  徘徊在荒芜的花园

    正如我经常所说的那样,大人物决定着小人物的悲辛。那天,我们尊敬的眼镜编辑在办公室里宣读报社传真过来的文件。他坐得笔直,神情庄重严肃,像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在圣母画像前朗诵《圣经》。但我觉得他更像一个古代的太监,当着唯唯诺诺的庶民的面宣读圣旨。越看他越像被阉割过,声音时高时低:“奉天承运——经报社领导研究决定,凡一个月没有五千字作品见报的记者一律不得上岗……”我心里暗暗叫苦,心想完蛋了,悠闲的日子恐怕一去不返了。那个眼镜杂种坐在对面窃笑,他当然会笑,因为从此这里的每个人都得对他千依百顺才行。
    他笑得真他妈恶心。这时候,我不禁开始怀念起英勇的杜平来。接下来是那个该死的杂种滔滔不绝的演讲,如何搞好新闻工作啦,如何让新闻工作成为党的咽喉啦,如何使新闻工作成为正确的舆论导向啦,如何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啦……而我的眼光却始终落在会议桌那个像磨菇状的花纹上。在他讲话的时候,我满脑子所想的全是跟女人们做爱的场景。我开始有选择地回忆过去每一个印象深刻的女人,回忆她们的体香,她们的呻吟和尖叫,回忆每一个痉挛的性高潮……

    时间一晃快到中午,我的肚子饿得直叫。那个杂种居然说了几个小时也不叫累。我不得不继续去想美味的食物,想那些酥黄的炸鸡腿和红艳艳的白灼虾。继而我想到了失去工作后我将去干什么,去拾破烂?去码头当搬运工?去帮别人守面摊?到宾馆当服务生?到餐厅里去当传菜员?不过,我想清楚了,最好的职业莫过于去守厕所。要是我有许多钱,我会在闹市区里建一座高档的收费厕所。投入少,产值高,一本万利。并且工作简单,几乎不用动脑子,就连屁股也不用动一下,这个世界再找不出比这更好的职业了。
    下午,与以往无聊透顶的工作日一样,我不得不跑到街上去转悠。去寻找他妈的素材。我踽踽独行在大街上,阳光明媚,地上的树影斑驳。有那么一刹那,我感到自己正走在柔和的地毯上。每一座城市都是一座迷宫,要走遍所有纠结在一起的大街小巷,也许得花上一生的时间。城市就这么奇怪,这里出没着斯拉夫传说中的精灵;这里发生着巷战、骚乱、瘟疫、爆炸、凶杀、灾难、拐骗、强奸;这里凝积着人类的一切梦想和一切徒劳的努力。然而,在每一天中的某一时刻,它看上去就像地球上奄奄一息的巨型怪物。就在我经过碚峡路时,街道安静得可怕,仿佛置身于一座荒城。光阴流逝。我这样的异乡人出没在每一个相同或是类似的街沟中间,像寄生在地球毛孔里的所有小生命那样苟延着自己的生命,任希望、幻想、渴望以及为之所付出的所有努力一道付之东流。城市,人类不朽的纪念牌!它是地球病变的肌肤,它是一座座埋藏岁月的墓碑!

    不知不觉中我走到了君安大桥上。在桥的中间,倚着栏杆,脑子里翻腾着各种各样的东西。脚下浑浊的江水默默地流淌,我的耳畔仿佛响起孔子“逝者如斯夫”的感叹。仿佛从江水的深处传来德谟克里特关于“一个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的结论。我看到远处的渔船渺小得像孩子们放飞希望的纸船。孩子们把心愿写在纸上,折好,放进瓶子里,然后在江边虔诚地放走漂瓶。但他们不会想到,在下游不远的地方,他们的漂瓶将同江面上的垃圾一起被卷入漩涡。最后被大人们打捞上岸,送进垃圾站焚化掉。
    这是一座钢结构的桥,车辆经过,桥面剧烈地颤动。我把脑袋歪在栏杆上,似乎颤动的不是这座桥,而是这里以外的整个世界。江面上灰蒙蒙的天空,只有几只鸟孤零零地飞翔着。我清醒地知道,这条河的上游就是我的故乡,然而,江水并没有带给我一丝家乡的气息。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离开家有多远了?站在这样的地方,怀着一种莫名其妙的苍凉心绪,我的确有过一种想跳下去的冲动。我的一位好朋友就是这样做的。他在大学里学的是建筑学,毕业后的第二年,他纵身从十六层高的工地上跳了下来。在他自杀的前些天,他曾打过电话给我,说他站在顶楼的模板上工作,远远看过去,那些山峦和田园,跟他河南老家的一些地方简直一模一样。由此而让他产生一种想要飞翔的渴望。他曾经不止一次对我说这样的话。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他说:“……你有过这样的感觉吗?以后再聊吧!我感到生活没有希望了。”
    基里洛夫也曾自杀过,他相信人只有依靠上帝才能活下去,最后他发现信仰破灭了。难道我的那位早逝的朋友仅仅是因为对于生活的失望?
    这件事给我们的震动很大,一起参加他的葬礼时,有人悄悄地说:“如果我要自杀,那么我一定会跑到全市最高最著名的一幢楼上去自杀。引来了一大片围观的人,引来一大群新闻记者,向这个世界说出我自杀的原因再死也不迟。”一直以来,我对这样的说法没有异议。可是今天,我竟不住要问,难道每件事情的发生都有其使之成为必然的原因?我的朋友舍我们而去了,他用一种形而上的方式为我们留下了一连串的提问。但是,不管这些问题有没有答案,我都将一如既往地生活下去。我情愿用以一种形而下的方式了此残生,也不会在形而上的舞台上去充当英雄似的悲剧人物。

    就在我站在桥上疯想的时候,阿杰的一个电话让我激动得全身发抖。他说,有一个从贵州来的医药商想请我们这群饿鬼去吃晚饭。在这样的处境里,有人还能想到我快要生锈的肚子,真令人感激不尽。

    那个知趣识相的贵州药贩子还挺准时的,六点不到他就在办公室楼下不停地看表。后来他把我们带到一家刚开张不久,名为“黔味美食”的饭馆里。他不像那些阴阳怪气的浙江人,刚一坐下来,你还没吃到一口菜,喝到一口酒,他们就迫不及待地反复对你说明他今天花这钱的目的,像只苍蝇似的嗡嗡狂叫着,眼睛却死死地盯着人类的钱包。
    那小子大大咧咧地坐在我们面前,剃着光头,皮肤黝黑,越看越像是十几年前在贵州的火车站附近抢乘客手腕上手表的痞子。但他已经是个老痞子了,并且还是个有钱的老痞子。他热情地邀请我们有空去贵州玩,说那里的姑娘怎么怎么样;景色怎么怎么样;气候怎么怎么样;食物怎么怎么样。他绘声绘色地向我们描述贵阳的陕西路,说那里的美味多如牛毛。什么酥黄的烤肉啦,鲜嫩的豆腐丸子啦,香糯的荷叶糍粑啦,韧性十足的片鸡粉丝啦,还有一种怪怪的东西——丝娃娃……
    一群人空着肚子,听他一个人在那里讲些从没见过,也没尝过的鲜美食品,这真是有趣极了。胃脏里酸液翻滚,四肢无力,双眼昏花。大脑里一片空白,唾液从四面八方喷涌出来。
    主菜只有两样:花江狗肉和苗家酸菜鱼。我发现那狗肉居然是没有去皮的,一块肉大概有巴掌那样大,放在嘴里还要露一段在外面。每人面前放着一盘佐料,吃之前得把肉放进去裹一下。据说佐料也是贵州特产的树椒和野生植物的茎熬制的。老痞子吃得满嘴是油,他不断地向我们敬酒,不断地向我们讲述他过去的光辉岁月。而我只顾得吃肉,像一个几十年前贵州的土匪在七十二弯的花江坡大啖狗肉。
    二十几瓶啤酒缓缓流进这桌人的肚子里之后,老痞子又为每人叫了一碗羊肉粉。这时候,我的电话又响了。
    “喂!是我。”电话那边传来一个抑郁的男音。
    “你他妈的谁呀?”我问。
    “我是浪洲,”他说:“晚上出来坐坐好吗?”
    我说当然可以,为什么不呢?可我关掉电话的一瞬间,我禁不住有些不安起来。浪洲约我去的地方是本城最奢华的金光岁月娱乐广场,并且还在全市唯一一家三星级宾馆的大院里。那是我平常想都没有想过的地方。
    尽管心里忐忑不安,我仍然故作镇静地吃着面前的羊肉粉。粉丝据说是羊肉和羊粉做成的,圆滚滚的足有筷子那么粗。粉丝上盖着薄如纸的羊肉片,鲜红的辣椒油浮了厚厚一层,再撒满花椒粉、蒜苗、香葱、芫荽,看一眼也是一种享受。人们醉薰薰地谈论着萨达姆政权的覆灭;谈论着不明飞行物;谈论着尖叫大赛;谈论着经济全球化,以及贝克汉姆的发型,选美比赛,好莱坞电影,电话情缘……没有人再去理会那个想要请人为他那治头痛的药而大放厥词,而狂写谥文的笨蛋。
    是时候告辞时,我连招呼也没打一个就起身往外走。在馆子门口的卤菜框子里选了一个看起来还不赖的兔头,指了指那群醉鬼,对服务生说:“诺!记在那桌的账上。”推门,扬长而去。

    坐在干净舒适的出租车里,手里拿着一只五香味醇厚的兔头,香味拼命地往我的骨头里钻,轻而易举地虏获了我的舌头和牙齿,慢慢嚼啃,快乐就这么融化在嘴里。我的肚子里翻腾着刚才喝下去的五六瓶啤酒,所有愤懑的火焰早已熄灭。的确,这样的感觉让人飘然欲仙。鸦片烟枪被掐灭之后又重新点燃。仿佛某个诗意的老流氓被流放到女儿国。的确,这样的感觉足以刺得一个人骨穿髓流。
    出租车行驶在我朦胧的视野里。临面而来的是一个神秘的大陆,一个由彩灯、招牌、枯树、清真寺、移动的躯壳,熊熊的火焰,凝滞的空气所构成的新大陆。欲望号列车咆哮着驶过这片大地,纸屑和落叶飞舞着,亿万个感叹号在我悸跳的神经上跳舞。我将要前往的地方正等待着考验我那轻飘飘的钱夹子,四星级宾馆,这使我感到自己像一个四十五岁的女人,从早到晚梦想着许许多多残花败絮的事情,却又时常担心被隔壁的末流痞子劫财劫色。

          ※          ※          ※          ※          ※

    我在宾馆的门口徘徊,自己与周围的环境极不协调。天空中传来空旷的歌声,一个怨妇在低呻着“只爱陌生人”。香车宝马,贵妇和伪坤士来来往往。街灯班驳陆离。地球躲在太阳的背后发出最后的咏叹。我用我有些苍老的目光抓一把秋天的悲凉,淡然地看着大地上爬满皱纹的脸,近乎于残忍。
    穿着相同衣服的老年人在银行门口的空地上打腰鼓,舞步整齐划一,不知道死神的悄然潜入。有那么一刹那,我感到自己像一块放在土陶碗里的意大利点心。这是一个多么奇异的国度呵!人们整整齐齐地做着相同的事情,就连临死前还要聚在一起跳集体舞。他们习惯了嘈杂的生活,而不能让自己去忍受寂寞的时光;他们制造着忙碌的生活,却从来不让自己为之停留;他们虽然活过一场,却似乎从来没有真正地生活过。此时此刻,一个古怪的念头从我的脑中划过:也许我应该到尼泊尔去生活,在释迦的诞生地去找寻归宿。在雪山佛国的寺庙里倾听来自天籁的声音。
    幸好我肚子里装着五、六瓶啤酒。和蔼可亲的酒精分子正在浸入我的神经末梢。我摇晃着,跟在一位迎宾小姐的屁股后面,先前的忐忑一扫而尽。
    刚走进“金光岁月”那诡秘的大门,种种异样的感觉便四处涌进我的大脑皮层。这里像东正教传说中的古堡,吸血蝙蝠到处飞舞;这里不时传来女人的尖啸,像巴尔士半岛的山洞里让人毛骨悚然的鸟鸣。细看周围的豪华装修,我感觉自己像一个流浪的吉普赛人,被人莫名其妙地领进俄国的皇宫。一群群男孩女孩把自己打扮成卡通里的人物,头上顶着彩色的头发或者羽毛,脸上画满各种颜色的图案。红色、黑色、蓝色、黄色、紫色,任何色彩都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尖锐的笑声,杂乱的音乐,穿满了银环的鼻子和嘴唇,在鲍勃•迪伦的音乐声中妖魔化的肉体疯狂扭动。我注意到迪厅中间那个领舞的女孩,她发疯似的甩着头,飘散的头发折射出七彩的光。埋在地板下的风口往上吹着风,短纱裙如浪翻滚,犹如软媚的眼神。这里是撒旦的后宫,亿万条蛇同时吐着信子。信子变成火焰,融化了每一个被精神背判了的肉体。

    我缓缓走过迪厅,沿着精美的铁艺楼梯准备去位于二楼的酒吧。再看一眼那个领舞的女孩,我觉得她的舞姿与一条沙地上挣扎着的蚯蚓何其相似。一群情商尚未发育完全,甚至连手背上还有青春痘的低能儿在那里挥霍他们过剩的精力,在我看来可笑到了极点。如果说报社喂养着一群群每天写一千字的母牛,那么,真不知道在这里究竟养着一群什么样的奇异生物?
    穿过灯光幽暗的走廊,刚来到酒吧的门口,一股浓浓的伊丽莎白•雅顿香水的味道迎面而来。一个女人披着克什米尔披肩与我擦肩而过,但香味之源不在她身上。
    “嘿!这里。”浪洲在最靠里的地方朝我挥手。
    我朝给我领路的小姐摆了摆下手,示意她可以走了。但她却朝我微笑,等我给她小费。而我却避开她的目光,绕过她那曲线优美的身体,径直走到浪洲的面前。
    “想要点儿什么?”浪洲问,然后他拿桌上的价格表拿给我看。天啦!我差点要学楼下的小怪物尖叫了。一杯咖啡要226块。
    “这他妈月亮上的咖啡豆?”我指着价格表上的226问。他轻轻一笑说:“是这价钱。没错,星巴克咖啡,绝对物有所值。”
    “算了,算了。”我说,“就给我来杯水吧。”
    “我要走了。”俞浪洲淡淡地说,话语中拌和着苦涩、悲痛、眼泪以及曾经有过的旖旎。接下来他对我说的每一句话都以相同的形式出现,让人心中感到一震,像杜拉斯在《情人》里的那句饱含苍桑的开场白:我已经老了……
我没去留意他那洛可可式的幻梦,我的眼光四处搜罗着美女。这里似乎是自恋的女人的天堂,她们有的独自摇着一杯红酒,有的在玩塔摞牌,有的在请碟仙。两个小丑似的调酒师在表演杂耍,但没有人去注意那两只猴子。
    “你觉得这地方像什么?”他问我。
    “不知道,说不清楚。”
    “这里是精神病医院”,他说:“楼上有32个顶级包房,楼下是狂乱的迪厅,这里汇聚着各种各样的病人,从十几岁的孩子,到几十岁的老头,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治疗方式……”
    “你要去哪儿?”我问。他没有理会我。一阵沉默之后,他突然抬起头,目光像机枪子弹似的扫射了四周,然后指着那些女人对我评述:“你看,那娘们的屁股跟詹妮佛•洛佩兹的有区别吗?还有,再看那个,正在抽烟那娘们,她像不像藤原纪香?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像这样的美丽宝贝,中国版的西西奥利们,她们会不会嫁人?她们又会嫁给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努力地在他面前做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然后很肯定地告诉他:“会。但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有钱的男人,另一种是没有钱的男人。”
    “屁话!”他愤愤地说。接着他开始谈起这些天以来的种种心情和遭遇。他频频地使用“爱情”和“感情”这两个词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他说他又失恋了:“我的爱情在诗歌中结成化石,在现实中化为尘屑。”他还说他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和一个女孩间产生了永生难忘的爱情。他一个劲地感情过去,感情过来,我确实很佩服他——能把那样文皱皱的词儿说得如此顺口。
    “我其实不想同她上床。”他话锋一转,说:“真的。我和她之间只是爱情。就是旅馆老板的女儿。我还以为我那些飘荡着的感情找到了归宿……我甚至还想为这段感情而一辈子住在这里……但我必须得离开。你知道吗?那个女孩绝对有问题……”
    “会有什么问题?”我问道。
    “她没准是个疯子,”他说:“昨天她跑到我房间里来,要我脱了衣服和裤子跟她玩游戏。”
    “接着呢?”
    “她也脱了衣服,脱一件还不够,得脱光为止。”
    “那不是便宜你了?”
    “你知道个屁!她一会儿要同我玩老鹰捉小鸡,一会儿要玩官兵捉强盗,还对着我的大腿狠狠咬了一口……不信你看,线眼儿还在,我在医院里缝了十四针,我不得不对医生撒谎,说是被狗咬了,还打了狂犬病疫苗。”
    “哦!我想起来了,”我说:“那女孩我见过,模样还可以,但总让人觉得她那眼神有点不对劲。”
    “你他妈不早说?”他道:“是不对劲儿,在她脱光自己时,我把她摸了一遍。可结果她连半点反应也没有……后来我的惨声把那疯婆子的父母引了上来,他们在门口望了一眼就走了。他们还在笑,笑得真他妈阴险……如果我不走的话,非得让人用刀架着脖子,逼着我去娶那疯婆子不可……”
    我说:“我们换个话题,好吗?”
    他回答道:“好啊!你先说吧!”但我的确不知道该对可怜的浪洲说点什么。
    低缓的音乐飘浮在酒吧的每一个角落,透着张爱玲式的颓废色彩,浸透了人的每一寸肌肤。这样的场景又岂是“声色犬马”、“灯红酒绿”所能形容的?幻觉中的血液凝成紫色,一根根头发和骨骼在欲望的颠峰舞蹈着死去。
    一个女人迈着猫步走来。黑色的网纹衬衫,火一般红艳的高筒皮靴,挂满饰物的胸口,雪白的皮肤均匀地起伏。一个像是从波西米亚草场走来的女人,她说,你们是在等人吗?我们摇头。这是一个普通的开篇,像所有欢场故事,千篇一律。接下来她和我们愉快地闲聊,聊波伏娃的小说,加缪的哲学,雪莱的长诗,罗丹的雕塑,塞尚的绘画,卡尔卡西的吉他曲。她的确是一个神奇的美丽女人,有着尼可•基得曼式的优雅。特别是当她知道浪洲是个诗人,而我是个记者之后,她那张涂着透明唇膏的妖艳小嘴,竟吐出一连串让人吃惊的名字,从荷马到但丁,从拉伯雷到塞万提斯,从惠特曼到赫胥黎,她知道的东西似乎比我们还多十倍。谈话尽管轻松,让人愉悦,但最后俞浪洲却莫名其妙地把她打发走了。
    “为什么不多留她一会儿?”我问道。
    “没有意义,”他说,“绝对的没有意义。说穿了,她不过是个婊子,跟外面千千万万个婊子没有区别。”
    “不会吧!看她样子是受过教育的。怎么可能是出来卖的呢?”
    “绝对有可能,”他说:“没错,她是出来卖的。这个世界任何可能都会发生。像她那样的女人,我一点儿感觉也没有。我不会对一个伪装成贵族小姐的婊子动感情。你也许不知道,在这种顶级娱乐场里,没准你还可能遇到一个博士美女,可她千真万确是彻头彻尾的妓女。”
    “还真是看不出来。”
    “是这样的。”他说:“有时你亲眼看到的一切并不真实,就像刚才那婊子,在她没和你讨价还价之前,你做梦也不会想到她是干那个的。”他呷了一口红酒,滔滔不绝地和我谈起女人来:“你不觉得这富有诗意吗?此行由一个变态的老女人开始,到一个发狂犬病的小女人结束。当我的大腿被咬了一口之后,我看着往外翻着的,血肉模糊的口子,遐思绵想,终于我大彻大悟了……在这一点上,我比惠能顿悟得还快。女人就这样奇怪。但她们骨子里都一样。那是绝对的无意义。我不知道你养过动物没有?如果一条狗四脚朝天地躺下,代表它已经屈服了。可是如果换成是一只猫,那就意味着它将向你发起最致命的攻击。你以为猫投降了,可是等你走过去一看,它却狠命地用四腿撕开你的皮肉,直到你皮开肉绽,肠穿肚烂……问题在于女人就像这样,当她四脚朝天地躺下时,你以为你赢了,可你不知道她究竟是猫还是狗……”
    接下来,他又以几年前我就习惯了的伪诗人的谈话方式,将话题扯到他小时候。他说有一天他在上学的路上。从竹林深处传来一阵犬吠,像是许多只狗在打群架。他说:“当时我很好奇,就跑去看。结果是一条公狗和一条母狗正在交配。那两条狗大概已经完事了,各朝一方,但它们那儿却怎么也分不开。另一条公狗急吼吼地咆哮着。疯咬着那条扯不出鸡巴的公狗。三条狗眼睛血红……那场面还真叫恐怖。我急忙退出来,继续朝学校走。没走几步,我看到身后有两条狗一前一后地向我跑来。跑到前面的是那条日过母狗的公狗。它被后面那条公狗咬得遍体鳞伤。可它下面那玩艺还长长的露着,在两腿之间剧烈地摇摆。两条狗从我身边跑过,跑得无影无踪。我又走了一会儿,一条狗又急急地往回跑。原来它将刚才的那条狗咬伤,并把它赶跑,现在以胜利者的姿态回去找那条母狗……所以说,女人,绝对的没有意义。现在我脑子里晃动着的,就只剩那只遍体鳞伤的狗的阴茎,还有布满血丝的眼睛……总之,我有一种呕吐的冲动了。那些狗的行经在人看来太可笑了,但是你想过没有,我们人类在上帝的眼里是不是跟人眼中的狗一样可笑……”

    深夜,我俩垂头丧气地走出“金光岁月”。在大厅门口的冰裂玻璃墙前面,我仿佛看见从那里面折射出的亿万颗支离破碎的心。
    送浪洲去码头的路上,北方吹来的风寒冷刺骨。我们默默地走着,眼前的这位迟幕的城市先锋已经锋芒尽丧。曾经是生机勃勃的捣乱分子现在比淑女还恬静。街道行人稀少,商店打烊,剧院散场,只有罗大佑苍老的歌声仍萦绕着我们的耳际。我了解浪洲,我们有着相同的疾病:那些渗进毛细血管里的忧伤和抑郁是无药可救的。这个世界想要我们乐观向上积极进取,可是我们做不到。我们根本就没有那种热情。

    码头的驳船里,肯尼基的萨克斯管里飘出的声音让人心碎。
    浪洲握着我的手,对我说:“多保重,我的兄弟。”
    我说:“你也保重!”我看到他的眼睛布满了血丝。他可以用八种语言向女人深情款款地说:“我爱你”,“我可以拥抱你吗?”而此时却像一个被人欺辱的小男孩,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两个曾经是拜伦和金斯堡的嫡派传真,而今天却像江面上一个个细小的水泡无语东流。
    游轮的汽笛声向无边的宇宙传递悲伤的叹息,飘浮在江面上的是城市黑色的轮廓,颠倒的街景和灯光……
    游轮缓缓驶离驳船。他站在船弦上努力地向我招手。也许他要传达的东西太多太多,如符咒般令人费解。然而,我清楚地意识到,又一个可爱的生灵也许从此将从我的生命里消失。花开了会花谢。月缺了会再圆。可是人离了,再见却遥遥无期。就像我初恋的情人那样。至今她那分别时的一瞥还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在时光的两头,她的生活我无从知晓,但我的心却因那烙印而终日泣血。我默默祝福那些出现在我生命中的男孩女孩,为他们祈祷。只是有一种巨大的不安让我手足无措,仿佛日后的再相见已是枉然。岁月在彼此的脸上刻下道道痕迹,更生出无限悲凉。

          ※          ※          ※          ※          ※

    俞浪洲离去的第二天。刘杂碎残忍地将我从办公桌上的白日梦中揪了出来。那天上午,我伏在桌上酣睡,梦中有一个看不清模样的美女,她在沙漠的山丘上跳舞。阳光把沙漠印成金色。沙漠像翻滚着波涛的海洋,而那山丘是海洋中掀起的巨浪。她在浪尖上跳舞,一种神秘的来自中亚沙漠民族的舞蹈。我看不见她的样子,因为距离太远了。
    梦时断时续,后来她缓缓剥下她身上纱制的衣裳。一件,两件……正在我急切期待她脱光全身时,该死的刘杂碎出现了,肥鼓鼓地手掉敲在桌上,惊出我一身冷汗。我慢慢地抬头,眼前一片茫然。嘴角上还挂着没来得及抹掉的口水。我心里暗自说道:为什么杜平不把这杂种勒死后再辞职?
    刘大文豪穿了一套阿曼尼西服。可我却想起了那只穿着衣服,准备去高老庄成亲的猪妖。
    “你在干什么?”他朝我吼,“要睡觉滚回老家去睡!还坐在这儿?快去。文化馆举办的老年文化节,去弄几张照片回来。文字炼简点……”
    办公室里电话声此起彼伏,有人打电话来,说红军路的巷子里有一个女神精病人,听说看上去挺年轻,挺漂亮。后来几个痞子叫来一个满脸鼻涕的痴呆男人,并耸恿痴呆男人去淫辱那个女神精病。说是那疯女人的衣服被撕成了碎片,痴呆男人正抓着她的奶子玩,但却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
    “周海!”刘杂碎尖厉的声音:“你去一趟红军路。”
    我看到阿海牛皮哄哄,像个肉球似的滚了出去。我怏怏地退出办公室,像一条误闯进人家院子,被人赶出来的一条赖皮狗。步覆蹒跚,还夹着尾巴。

    老年文化节!见你妈的鬼。写得再多明天顶多只有一句话:“……宏扬老人文化。关爱老人。”照这样下去。甭说一个月五千字,恐怕连五百字都达不到。
    文化馆离记者站不远,穿过步行街,再过一条马路就是。那是一幢三层楼高的大房子。下面一层是银膺夜总会、银膺浴足保健中心和银膺卡拉OK厅。每次路过这里,夜总会的招牌就会占据我的整个视野。上面画着一个热情如火的外国女朗,身上泌着汗珠,微微睁开的眼神里透着无限的渴望……
    跟我事前预料的一模一样。还没走到第二层门厅,一股腐烂发霉的味道便迎面而来。写着“文化馆”的牌匾下面是一副对联,一个叫“吴墨”的人用狂草写的两句话。我看了半天也看不清他写的是些什么。那字迹就像是酗酒的刺 猬,受伤的乌龟,发情的乌梢蛇爬过的足迹。进门的第一间展厅挂满了书法和篆刻作品。据说今天所展出的东西都出自本城老年艺术爱好者之手。这里堆满了白发苍苍的老头,老太太。他们轻言细语地交谈,举止得体,温文尔雅。我把挂在墙上的字逐一看了一遍,觉得一点意思也没有。要么是几句古诗词,要么文革时期的语录,要么是些重复了千年的励志的话。陈词滥调挂了满屋子,就像那只今天换了身“阿曼尼”的猪妖,他脱下衣服仍旧是一只猪。一个人花上一年,或者十年,或者一辈子的光阴去练习写字,实在是蠢得不可救药。从打印机嘴里吐出来的东西,要比这墙上的动物足迹看起来舒服许多。再说练了几十年的字,到头来还是捡一堆牙慧来见人,简直是对自己生命的亵渎。
    第二间展厅里挂满了国画。无非是一些山水,花鸟鱼虫,树木植物,色彩单调,千人一面。我大致看了一下:渲纸,腐烂的气息,千百年来一直奄奄一息的木乃伊。没有“贵妃出浴”,没有“春宫图”,没有“汉姬出塞图”这些画里边连人影子都没有。像一文痞说的那样:画了一辈子画,到头来竟然不会画人像。我不知道那帮老鬼们是怎么想的?国画,工笔画,水墨画,几千年前是这样,几千年后仍是这样。我仿佛看到木乃伊们正在地下开心地干杯。这不是艺术,这是腐烂尸体的陈尸所,是淤泥及化石标本展览厅,是一座活死人的墓穴。霉变的屋子,阴森的风徐徐吹过,有人在欢笑,垂死者的喉咙里发不出半点响声。

    我在文化馆里转悠了不到十分钟就急急忙忙地退出来。就像一个人内急,不得不踏进满地粪便的毛厕一样,进去之后又赶紧出来。在文化馆大门,我遇到一个老头儿。我开始采访他:“你是书法家吗?”不是。“那你是画家吗?”也不是。“那你跑来干什么?”嘿嘿!我来瞧瞧热闹……我无言以对,采访到此为止。

    离下班还有大半天时间,因为办公室里有一头穿“阿曼尼”的猪,所以我打算就在街上转悠到下午再回去。
    我到商场里去看看电视;在街边花园的石阶上小悠;在长途车站的椅子上睡午觉;在花街柳巷观赏无聊的婊子;到步行街周围去看看美丽女人的身体曲线,总之,哪怕就是让我蹲在奥吉亚斯的牛圈也好过回去见我的上司。
    路过一座建筑工地时,我被眼前的场景深深地吸引,竟长久驻足。这里是一幢未来高楼的地基。一大群农民工和各种各样的大型机械在这赤色的大坑中作不规则的运动。风钻的轰鸣声,空压机的马达声,铲车的传动声,运土车的喇叭声,都交织在杂乱无章的空气里。我注意到那辆反铲式挖掘机的臂是那么灵活,仿佛人的手。农民工手持风钻,要很长时间才能在岩石上凿一个小洞。而那辆挖掘机只需几分钟就能将地上的碎土装满一大卡车。现代技术是人类与世界所建立的联系,然而人类和那辆挖掘机相比又是那么孱弱。讴歌着麦田和大地的诗人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土地不再是母亲,也不再是我们怀念的对象。我想象着在挖掘机尚未发现的地的更深处,那些深埋于地底的青春,感觉,以及一张张雅气的脸也许已经被岩浆熔化。我想到了刚才在文化馆里的老年艺术展,为不么不把那堆无用的热情填进眼前这大坑里,再用泥土掩埋?这个大陆的伪艺术家们根本就不知道我们究竟需要什么,不论是“耕笔”还是“笔耕”,他们一辈子和肮脏的牛或者猪到底有多大的区别?守着乡下的田地或是食物,一恍就是一生。我想起了俞浪洲在江洲饭庄吃饭时对我说的话,“一场暴炸,一场灾难……”挖掘机的汽笛声在大地上回荡,如几百年前威廉•华莱士在苏格兰场上的振臂一呼……

    庸俗的商业网络已竭尽大众文化消解能力。人类不再醉心于蒙克的绘画,不再醉心于德沃夏克的音乐,不再醉心于伯里曼诗歌。艺术的青铜战士熔化在砖窖里。人们朝着艺术的尸体上点一把火,那失火的人群,烧到的究竟是青铜的残片,还是自己痛苦的责备?我想到自己枕边那堆恐怕连一个读者也找不到的小说手稿,这个世界的文字多如海洋,我再往里面放一滴水又有何意义?那些宣称永远跋涉的行者已停止了脚步,那些人类精神的朝圣者早已就地皈依了一种现成的宗教。没有人再在深夜里痛苦地发问,没有人再在日落时无奈地叹息,甚至没有一滴眼泪在无言中抹去。
    萨特曾说,人是一堆无用的热情。而今天,连热情也没有了……

    人就是这样奇特,在城市的高楼和街沟之间,可以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恋人,甚至没有钱也能够愉快地活过每一天。
    看挖掘机挖土用了我一个半小时;吃饭用了半个小时;在街上看了几个美女;在音像店假装买CD,免费听了半小时的歌曲;在卖腐品画的小店里看蒙克的《呼嚎》,看马蒂斯的《青衣女子》用了一个小时;在报摊前翻了两个小时的杂志,直到被人赶走;在书店里读中国文人的狗屁文章,直到站得双腿发麻……
    下午,在我摇摇晃晃回办公室的路上,我看到街边坐着一个脏兮兮的疯子。他大概有二十多岁,头发乱而长,皮肤黝黑,身体健壮。他一丝不挂地坐在垃圾筒旁边,在里面找吃的。不一会,他找到小半个苹果。他连看也不看一眼就放进嘴里,愉快地啃起来。刹那间,我心中的英雄正在冉冉升起,一个人可以一无所有到一丝不挂的程度,但他仍然能在这个世界里活下去。他简直成了我心目中偶像似的人物,他不断地给予我力量,给予我勇气。丛林已被砍伐,花园早已荒芜,英勇的切•格瓦拉已经复活,英勇的切•格瓦拉在啃着苹果……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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