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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 存 者

李  庆


第十章
  在“死亡”的阴影下漫步

    工资拿到手的一瞬间,我忽然发现,这个世界永恒的残酷不仅仅是时间和与之相关的东西。我连数也懒得数就顺手放进裤袋里,也好,顺顺利利地又混到一个月的工资。下个月还能不能拿到这轻飘飘的几张纸却成了迫在眉捷的问题。有家夜总会别出心裁地想搞一个“万圣节恐怖夜”的活动,那个妓女出身的老板找到这儿来。她希望在这段时间的报纸上刊登广告,并请记者们写一些关于“万圣节”的文章。我们尊敬的刘杂碎高兴得屁股开花。他在那个女老板面前表现出的淫样儿,跟接客的妓女一模一样。还有两个大学刚刚毕业的实习记者,两个风情万种的娘们。她俩像蝴蝶般地在办公室里飘来荡去,搅得我心神不宁。属于我的唯一的快乐就是给林强打长途电话,谈论彼此最近发疯到什么程度。
    他说他最近老是想砍人,在街上看到不顺眼的家伙就想冲上去,一口咬下别人身上的一块肉。他极力向我推荐昆廷•塔伦蒂诺的电影《落水狗》,大卫•芬奇的《七宗罪》和《博击俱乐部》。接着他绘声绘色地描述影片中那些堕落的人物,灰色的情调,犯罪的天空。他说暴力是让人兴奋的东西,快乐在堕落中成长……
    当他知道我正在写一部长篇时,他先是一愣,然后轻轻地说了一句:“嗯……看来你比我疯得还利害些。”随后他似乎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用一种痛苦的口吻对我说:“在这世上,如果你想通过写书而获得成功的话,现在只有两条路可供你选择,第一条路是降低自己的水准,写一堆献世媚俗的东西;第二条路是投靠某个权威的文学帮派……再说现在每个出版社都不会做赔本儿的买卖,除非你自己捣钱!不过话说回来。也不一定。你在记者圈里混了这么久。媒体一窝蜂地炒你的小说,说不定到时候你的钱多得数都数不清,这你应该比我清楚……所谓的优秀的作家从来都不用作品说话,他们是一堆半生不熟的下脚料。他们要经过爆炒之后才可以让人食用……”
    林强的话让我感到浑身不舒服。就象刚穿上温暖的棉袄,却被人一掌推到冰窖里。我想了想他说的话,其实他一点儿也没说错。

    深秋是狂燥症的高发季节,与“万圣节”有关的报道和文章让邦邦痛不欲生。他搞了一个关于“万圣节”的征文。但他没有收到一篇稿件。他跑到街上去做采访,年轻点的就说:“好玩呗”;老一点的就说“啥?不知道”。他跑遍这座城市的书店,然而却找不到一本关于“万圣节”的书,甚至连一本关于宗教的书也没有。书店老板对他说:“这都什么年代啦?谁还看那些?”就这样,他不得不终日傻坐在办公室里扯自己的头发。阿杰更是出人意料地终日思索世界有没有一个本来的面目?与邦邦相比,看来阿杰的病情要严重得多。两个刚分来的美女在咒骂报纸封面的模特。用最恶毒最刻薄的语言,用最周密的逻辑,最形象的比喻来证明那个模特不如她俩长得漂亮。最奇特的还属体育部的吴煜。他整天坐在那里写自己的名字,不停地写。他说他在练习给人签名。那个被周海讥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黑腥腥一直想成为名人,可惜他遇不到“水门事件”,遇不到乔丹或是齐达内,就连国内甲A那帮臭熏熏的猪蹄儿也对他不屑一顾。
    一首名为《黑色星期天》的单曲在各个聊天室、BBS上广为流传。互联网向人类发出的“死亡的邀请。”这首被查禁长达十三年之久的单曲终于重见天日,据说,至今大概有一百多人因为听了它而自杀。我把办公桌上的电脑音量开大,反复收听这首被称为“魔鬼音乐”的惊世之作。幻想着死神与魔鬼飘然降临,世界已经无法辩认,极度的狂欢将自己剔得只剩骨骼。
    在反复插放了几遍之后,我仍然平静如常,连半点想要自杀的意向也没有。而那些平时扮作性情温和的同事却狂情大发,他们强烈要求我把音乐关掉,否则他们会将我同那部电脑一起砸碎!“关”与“不关”立刻将这里的人分作两派,有人认为可以多找些人来听听看,如果真的有人因此而自杀的话,也不失为一条好新闻。我搞不懂这些人为什么总把每件事与工作想到一块儿,似乎自己是卖身给报社的奴隶。
    我愤然离开办公室。


          ※          ※          ※          ※          ※

    离“万圣节”还有一周,邦邦的报道还是没做出来。广告也登出去了,用了一些“恐怖”,“惊吓”之类的空泛字眼。没有文字的介绍,没有文化背景的叙述,连刘眼镜那杂种也清楚这事儿成不了。邦邦总是拿自己的头发出气,仿佛拔光自己脑袋上的毛儿,文字就能从那儿流出来似的。我觉得这是个机会,至少可以趁机蹭那小子一顿有酒有肉的饭吃。
    于是我走到他面前,悄悄告诉他,说我有办法,不过你得先带我去海吃一顿。
    其实我的胃口也不大,只想要一只烤乳猪,一只让我想起来就流口水的烤乳猪——油亮的皮儿,咬一口下去满嘴都是香喷喷的油……

    傍晚,在和平广场旁的花园里,邦邦坐在无名烈士墓旁,看着我滋滋有味地啃着烤猪肉。他傻乎乎地坐在我面前,嘴裂开傻笑着。他时而看看满地的猪骨头,时而又看看我油浸浸的嘴巴。目光中混杂了期待,痛苦,希望,无奈以及其他别的东西。我心里清楚,如果呆会儿不把他的问题解决掉,下一个被啃噬的恐怕就是我自己了。
    天黑时,尽管我被那只烤猪撑得连路也差点走不动,但我还是顽强地把邦邦带到白马路的教堂里。我早就知道,每周的这个时候,教堂要举办一场青年聚会。可我从没去过。我清楚这样的聚会无聊到了什么样的程度:一群人哼哼叽叽地说一大堆不痒的话,再表白一下自己对上帝的虔诚以及对基督的热爱,唱几首赞美诗,朗诵《主祷文》之后,生活又回到原来的状态。
    邦邦和我大咧咧地走进去,坐在牧师旁边的位子上,若无其事地观察着参加聚会的每一个人。牧师拿出《圣经》,读了几段经文,说了一大通关于神以及人类该如何做人的大道理。不过他浪费那么多的唾沫,无非是要让在坐的每一个人知道:把钱存在自己口袋里不如把爱存到天堂里。也就是说,有钱最好全放在门口那个写着“施比受好”的木箱子里。
    有那么几分钟里,我觉得那看上去还有点儿英俊的牧师是多么可爱啊!他的那些足以推翻牛顿三大定律的大道,对我这种每个月有二十多天身无分文的家伙而言,就像是一位行为艺术家在向一只山羊求婚那样疯狂得可笑。我们注意到,在场的每一个年青人都听得入迷,那些认真的模样,让人仿佛重回到小学二年级的课堂上。我真想去揭开那些奇怪的头骨,去看看那里面究竟在想些什么?
    接下来,牧师开始教我们唱赞美诗。一直缄口不语的邦邦小声地向我嘀咕:“喂!看到对面那姑娘?喏!就那个,脸瘦瘦的,穿着黄色毛衣的那个。”
    我说:“是不是胸前还有十字架的那个?”
    “对对,就是她,瞧,她的波是不是大得不得了?”
    我说是有点大,不过你也用不着激动成这样呀?他说,你一定想不到!连我自己也想不到!我认识她,千真万确,没错,就是她!
    我看到邦邦双眼放光,问:“你没事吧!她是不是骗了你很多钱?”
    “没有,当然不是,”他说,“嗯?让我想想,上周五……哦,上周六的晚上,在法拉西歌厅里,她曾跟我干过一次。绝对是她!连胸脯都长得一样的那么大……”他眩晕着,似乎脑电波正在重复那些令人想入非非的画面。
    “你肯定她是歌厅里干那个的小姐?”我问道。
    他说:“一点不错,我记得她是有些特别。她身上有一种与别的小姐不同的气质。可她还是高高兴兴地收了我一百个大洋。要早知道她信这个,我就连那一百个大洋也省了。佛教说要以身饲虎,她起码也该有点奉献精神吧……不过她也不错了。让人想起来就兴奋不已!啊,这不,我那儿快有反应了……”
聚会的下半段是教友们的自由发言的时间,由一个油腔滑调的小白脸儿主持。我发觉他那些滔滔不绝的扯谈比白开水还空洞。他不去当皮条客实在是可惜。邦邦和我无聊地坐在人堆里,在椅子上不停地磨屁股。他时不时望望对面那个曾与他有过鱼水之欢的女人,大概脑子里还在想着上个周末的事儿。而我却沉浸在嚼啃烤乳猪的回忆里,不能自拔。
聚会结束时,我们恭恭敬敬地走到牧师面前,说了一大堆恭维的话,诸如今夜如何如何被圣灵所感召的谎言。直到邦邦拿出采访本为止。邦邦的脸上藏着愉快的笑,我完全看得出来,他彻底忘记了给我买烤乳猪而给他心灵带去的伤痛。

          ※          ※          ※          ※          ※

    不幸的事件像秋雨似的悄然潜入。这几天我是觉得那儿有点不对劲,但我也不清楚那倒底是怎么回事儿。有点痒,有点不适。不管是走路,吃饭,还是赶稿,总之我做每件事情的时候,似乎都被某种可怕的阴影笼罩着。
    上午,我在卫生间里大便。我忽然看到内裤上粘满了一块块发硬的污渍。我一下意识到这不正常。我埋下头,用手把那玩艺儿挤了几下,一股白色的分泌物从尿道口源源不断地流出来。我想这下完了,肆虐了几百年的疾病终于降临到我身上了。
    从卫生间里出来,我一直在想下面的事儿。淋球菌或者依原体支原体引起的发炎?我仔细回忆自己这段时间的所为,推测是哪个该死的婊子让我染上这个的?我给所有有嫌疑的婊子打电话,很含蓄地问她们最近是不是有点不舒服?她们笑嬉嬉地在电话里同我调情,压根儿就不往那方面想。我神情沮丧,最后还得小心翼翼地问她们身上是不是有病?我对每一个女人都说这样的话:“你得去检查一下,那次之后,我发现自己的小弟弟烂了。真的,你以前有没有染上过?”她们全都矢口否认。其中有个娘们还以为我是在敲诈她,她在电话里骂我是无赖,说我甭想从她那儿敲诈到一分钱……还有个娘们,她认为我这是在侮辱她的人格。她约我晚上又到她那儿去,说是到时候她会脱光裤子,让我自己亲自检查。可是我再也不想见到她们,甚至想起来就恶心。

    整整一个上午,我坐在办公室里发呆。神情焦虑。不管想什么,最终都会想到自己两腿间发红发痒,并且还流脓的生殖器。“混合感染!”我想到当年一位当医生的朋友对我说过的一个医学名词。他曾经下过结论,凡是有性病症状的妓女,其中有85%是混合感染者,她们身上不止携带一种病原体,她们可能同时感染泡疹,湿疣,软下疳,梅毒,甚至艾滋。越想越觉得恐慌。如果是艾滋病也许我还能接受些,反正治不好,一死百了。可是如果换成其它别的病,治上几个月,得花上几千块钱,再不幸感染到前列腺,直接导致阳萎、早泄……像这样活着,倒不如死了还来得痛快些。话说回来,单单是那几千块钱就足以要我的命了!看不看医生?这是一个问题。我的心里不断地以哈姆雷特的方式自问着。时不时拉下桌子的报纸,然后在报纸下偷偷地看几眼那仍在发红、流脓的玩艺儿。我挤了一些白色分泌物,用手指捏捏,是有点粘性,再放到鼻子下面闻闻,也不见得腥臭扑鼻……

    下午同阿杰一起偷偷地躲在“飚车道酒序言廊”喝下午茶,透过落地大玻窗,看着长江边上秋日忧愁的投影。阿杰说我们是被都市的浮华逼得无处藏身的流浪汉,是得过且过的寄生虫。从来不思虑明天,也不去想自己昨天的奇异动物……没错,他的那些“本质呀!”“表像呀!”“内核呀!”也一点没说错。一个原本还算正常的脑袋,现在却被一系列与哲学有关的问题搅得一团糟。我对他终日所思虑的终极命题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只是一个病人,一个头脑简单,思维正常的性病患者;一个不知道在哪儿成了传染源的可怜蛋儿;一个下面仍在流脓的受害人。
    桌上的“伯爵茶”对我而言像是白开水,焦虑导致我味觉功能的极度衰竭。服务生打扮得像英国的坤士。餐具,茶具,点心盘,奶盅瓶也十分讲究。这家店的老板在报上作广告,说要营造一股英国贵族的气息,并且暗示说这里只接待有坤士气质的人。但是今天,坤士被妓女所携带的淋球茵给感染了。

    “我染上病了……”我忧伤地对阿杰说道。
    当他问明白我的症状之后,居然笑得连下颌骨都要脱臼了。他说:“我还以为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淋病嘛!就像感冒那样简单——买两支菌必治,每针六十八块钱,两天之后你屁事都没有。又不是什么绝症。放心!你和你的小弟弟都保得住。再说了,前不久有一个道貌岸然的歌手。唱着大中国,死于艾滋病,人家的绝版唱片终于火了一把。倒不如你干脆得艾滋病算了,你不是在玩写小说吗?没准你死后,你那遗作稳居畅销榜榜首,销量超过了中央电视台那个姓赵的老胖子的自传……”
    我白了他一眼,说:“我知道这的确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顶多没治了,就一菜刀砍下那玩艺。然后去庙里研究佛学。可是我心里终觉得不舒服……”我往胸口指了指,“我是说这儿总觉得闷得慌,他妈的憋气!”
    我起身去卫生间,阿杰居然厚着脸皮跟来。
    那个不要脸的杂碎,他跟我挤进同一间卫生间里。他不是要撤尿,而是埋下头来,看我那玩艺倒底是不是在流脓。在那双凸眼的注视下,我差点尿不出来。
    想不到一只染病的性器竟如此强到地激起一个虚无者的好奇心,阿杰专注神态就像是参观动物园的孩童。“没错,你得的是淋病。”他很肯定地对我说,“你是不是有点剌痛,并且觉得那前面像是被什么东西塞着?”
    我说是。我对他说:“我知道我怎么啦!你闭嘴好不好?”
    我俩从卫生间里出来时,有好几双眼睛注视着我们。我心想,今天怎么就这么倒霉?上午才发觉那儿在流脓,不但找不到害我的凶手,下午反倒被人当成是“玻璃”!我越想越气恼,想打扁阿杰的鼻子,烧掉这座酒廊,炸平我们那家报馆……

    傍晚,我摇摇晃晃地走在宿舍的路上,周遭的街巷比旷野绝壁更加冷暖。莫名其妙地与淋球菌的狭路相逢,世界在我的眼中忽然间变得陌生起来。一个个美女与我擦肩而过,竟不能激起心中的点点涟猗。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神志不清。走进区委的大院时,几个官员似的大人物款款地把屁股挪进豪华“奔驰”车里,旁边还座着一个漂亮的小妞儿。我想象着那小妞儿也跟我一样得了病,然后再把可爱的淋病球菌弄几个到那些锦衣玉食的家伙身上。说不定他们还能在医院的输液室里与我同躺一间病房……这个绝妙的点子也是阿杰替我想出来的。从“飚车道洒廊”到报社的路上,他对我说:“最好不要急着去治那玩艺。弄几个小妞试试,播撒一些多情但却恶毒的种子。”接着他那羊颠疯似的“阵发性”诗情大作,他把淋病的致病菌比喻成罂粟艳丽的花朵。他还说:“不要去找发廊或者是小歌厅的小妞,她们的档次不够。还有,你更不能找廉价的站在街边的娘们。没准她们会把病传给像我们一样穷的可怜虫。没那个必要。真的,我劝你豁出去算了,找个高档的地方,跟那些假装淑女的婊子干一场,痛痛快快地把钱花出去……”我的确被他的话打动了。我似乎看到一朵动人的罂粟花,在城市欲望的中心,繁华、妖治地盛开。

    我将目标锁定在“金光岁月”,就因为那里是本城最豪华的娱乐场所。吃晚饭时我特意猛灌了几口烈酒,这阵子脑子里昏昏糊糊。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花光这个月的饭钱时,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金光岁月”依然如故。性感,狂乱,美妙。这里塞满了香车美人,塞满了奔诵的音乐和一浪接一浪的情绪高潮。人群的狂欢似乎永无止境。
    我静静地坐在二楼酒吧的角落里,摇着一杯轩尼诗,漠然地看着这里进进出出的每一个人。将要发生的故事我知道一半,一个极度美艳的女人,一家普通旅馆里的发霉的房间,最后是最刺激也最现实的运动。尽管我那儿还在一阵阵地痒痛,但用不了多久,它仍能将快感传遍全身。像哈利•波特夹着扫帚一样,那流脓的肉棍子仍能带着我满世界飞翔。我不知道的另一半故事是那个还未出现的女人是否跟我一样有病?或者更糟的是从她那儿染上另外一种病。
    轩尼诗摇了半个小时,没有女人上来和我搭讪。倒是来了个同性恋男人坐在我面前,用半男半女的声音找我聊天。该死的变态让我大倒胃口,直到我喉咙里发出阴沉的“滚”字,他才扭着身子离开。我注意到另一张桌旁坐了一个大美人儿。她穿得时尚但却俗气,但她绝对是今夜最漂亮的一个。看到她时我才明白,当年海涅为什么要坐在卢浮宫门口哭泣,因为那太美了,美得不能形容。男人们纷纷绕着圈子走路,就为了走近些看她一眼。她是一个艳得让人畏惧的尤物,除了一个中年痞子向她吹了声口哨外,没有一个人敢跑去坐在她面前。可我连想也没想就径直走到她面前,用一种空前绝后的礼貌口吻问道:“你不会介意我坐下来吧!”她笑了笑说:“当然,你随便吧。”
    “你是在等人吗?”我问道。她说不是,接下来便是沉默。我在心里盘算着今晚会在她身上花多少钱,并且如何把我的想法给挑明。
    “你常到这儿来玩吗?”她问道,嗓音略有些沙哑,声音性感之极。我说不常来,这是第二次。她说她也是第一次来这儿玩,说什么都玩遍了,生活无聊透顶。她说话时,脸上一直挂着醉人的微笑,让人想入非非。在此之后,闲聊的话题从迪厅开始,然后是网络,食物,夜生活,等等、等等。实在找不到话说时,我突兀地问她有男朋友吗?她说:“没有,你呢?有女朋友吗?”我摇了摇头。
    “为什么不找一个呢?”她问道。我对她说,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一时半会儿也讲不清,我们最好换一个话题。她笑了笑,没再多问。她确实是一个识趣,并且很有分寸的女人。像所有的风尘女子那样,她尽拣一些我爱听的话说。说我谈吐不俗,气质不凡之类的恭维话,让人飘然欲死。她像谜一般地坐在我面前,令人捉磨不透。从她世故的谈话中可以看出,她的心境像个饱经苍桑的老妪。她时不时发表几句关于生呀,死呀,人生无常之类的高论,仿佛是她一个经历过千年脱变的妖女。我猜想着她的过去,她或许经历过某种巨大的不幸;或者是一种非人的生活。要不然从那张美丽的小嘴里不会流出对人生如此透彻的见解。她说一个人只活一次等于没有活过,但她却否认自己读到过昆德拉的小说。她认为她的父母根本就不该生她,因为诞生便是苦难的开始,她说人一诞生就指望着活下去,但最终却难逃一死。我大吃一惊,以为遇到某个哲学系毕业的靓女。而她却说自己根本没念过大学。更让人震惊的是,她说她只有十八岁。不可思议。一个十八岁的漂亮女孩竟然有着八十岁的看破尘世的眼光。她把自己的一生比喻成小孩子吹肥皂泡泡,五颜六色,明知道迟早会破,但他们还是拼命地想把那些胞皂泡吹得更大些。最后什么都消失了,连一点声音都没有……
    她从她精致的手袋里拿出一盒七星牌香烟,递给我一只,然后自己点燃一只。纤纤玉手上夹着一只烟,这让她看上去更加妖媚,更加显得风情万种。同她上床又是怎样的情形呢?我禁不住这样想。
    “为什么你不把自己打扮得年轻点?”我问道,“像街上那些卡通式的小姑娘那样,扎两个小辨子,一身运动造型。”
    她笑了笑说:“以前我就是那样子,可是现在回想起来,过去的日子是一片空白。你说为什么我不多尝试一些别的东西?比如抽烟,喝酒……”
    “你抽烟抽了多久?”
    她说:“不到半年吧!心事重重的时候,抽烟是放松的理由,你呢?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
    我说我已经是老烟民了,抽了十一年烟,总有一天会被烟毒死……她叹息着打断了我的话,她说:“是啊!我也是,我就要死了。”
    “啊!不可能吧!”我睁大眼睛,望着她,以为她和我开玩笑。
    她说:“其实你可以不相信,连我自己都不相信。上天与我开了一个玩笑,不过没有什么,人人都会有一个没有明天的今天,上天还是公平的。”她见我仍然不信她的话,于是她指了指自己的眼睛,说:“你还是不相信?那你看看我的眼睛,是不是有些反常?”我往前凑了凑,一双明亮的眸子流出莫名的哀怨,眼袋有些浮肿,发黑……
    此刻,所有的谜底都已揭晓。死亡迫使一个十八岁的女孩走向深刻。所有对于死亡的思考使她一步一步地走向形而上的高岗,再从那里反过来审视自己的一生。她把生命中的第一天都当成一个末日,像一个死者那样去看待周遭的一切,所以才造就了她那成熟得让人不可思议的苍老心态。
    死亡如同太阳的光芒。人人都习惯于俯身看着大地,既没有时间,也没有胆量去直视如太阳般的死亡。直到有那么一天,当你被告知不久你必死无疑时,对于死的思考才显得重要和迫切。
    “你不觉得太可惜了吗?”我问道:“十八岁是一个让人想起来就想大哭一场的年纪。今后的路还那么长……”
    “没有什么可惜不可惜的,”她平静地对我说:“这个世界每一个人都要走这条路,这是迟早的事情。或许死后的世界要比现在好得多呢?”
    “那你感到恐惧,或是绝望吗?”我继续问道,尽管我知道这样做对她有些残忍,但我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了解一个垂死的美人在想些什么,这的确够吸引人的。
    她仍然保持着那淡淡的妩媚的微笑。她对我说道:“你觉得死很恐怖吗?我不这样想,就象我出生那样,从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走到这个世上,我不过是沿路返回而已。”
    “你有什么打算吗?”我问道,“我是说在剩下的日子里,你会做点什么?”
    她摇摇头,说:“不知道。反正让自己开心点就行了。过几天我会离开这儿。我有几个姐妹在沿海一带上班,我想去玩一段时间。如果有可能的话,我还想找份工作。上班是啥滋味我还不知道……我不可能继续呆在家里,爸爸妈妈看我的眼神只能让我更难受……”
    她又点燃一支香烟,然后接着说:“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死?”我不屑地笑了笑,对她说,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无时无刻不被那个问题困扰。似乎自己不把“死”想透,我活着就觉得不踏实。我告诉她,世上几乎所有学派的死亡哲学都被我读到过,可是没有用。后来我想皈依宗教,但仍然没用。干脆混一天算一天,就像伊譬鸠鲁所说的那样:我活着的时候,死亡还没来到,而死亡降临时,我就不存在了。

    酒吧里的爵士乐传递着彼此的悲哀,红酒的苦涩一直停留在唇边。灯光暖昧,人在空气中渐渐熔化掉。面对面坐着的是一个性病患者和一个绝症患者,两个来寻欢作乐的男女,居然严肃地讨论着许多严肃的问题。这未免有点滑稽。事实上,我早就打消了与她上床的念头。在我看来,一个貌美如花的姑娘不得不独自去面对死亡,这真是太残忍了。我想开导她,但却不知道该对她说些什么。尽管她一直很平静,并且还不时同我说笑,但她的心里也许正在掀起巨大的波澜。
    “可以请你跳一曲舞吗?”我对她说,她笑了笑,快快乐乐地站起来朝酒吧中间的舞厅走去。她笑得那样迷人,可爱,但她却要挥手告别眼前的这个世界。
    我轻轻地拥着她,在悠扬的音乐里漫步。我拼命在大脑里查找所有关于“死亡”的智慧的话,希望她能活得乐观一些,精彩地度过生命里最后的宝贵时光。我们在舞泄中相拥而舞,自然而默契,就像一对恋人那样。后来,她把头埋在我肩上。她在抽泣。她终于哭了,哭得让人心碎。
    音乐结束时,她对我说:“我会把今晚的一切记在我的日记里,那是我能留给我父母的唯一的东西。很感谢你陪我聊了这么久,真的,谢谢你。”
    说完她便款款走出酒吧。当我回过神时,她已经不在了。我急急忙忙地往外走,想要找到她,但我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在底楼的迪厅里,我没有看到她的影子。我想她或许已经离开了“金光岁月”,回家去了。于是我跑到大街上,急切地张望,但仍然看不到她的身影。我感到一种莫名的愁怅涌上心头。一个从一开始就让人感到震惊的女孩,到最后却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似的。
    我这才想起忘记问她的名字,忘记要她的电话号码。突然间,我想起今天就是“万圣节”,我不可能遇到鬼了吧?

          ※          ※          ※          ※          ※

    深夜,我独自行走在空旷的街沟里。这里没有了人潮的阻塞,没有汽车的尖啸,建筑物与人似乎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灯火通明的城市,映照出天空的美丽,但身处其中的人却仿佛迷者坠入虚无的深渊。我没有想到,一个十八岁的小女孩会为我洗脑,用她那性感而略带吵哑的嗓音来揭开我心中的旧伤,象手术刀那样将死亡的阵痛血淋淋地勾出来。今天这一天比诺曼底登陆还要漫长。在过去的许多年里,死亡的阴影一直在我的心底隐隐作痛。它驱使我走向哲学,走向虚无的山谷。那些被各种哲学折磨得痛不欲生的日子简直不堪回首。不论我想什么,最终都会在那个可怖终点反弹回来。在我看来,死是一个生命中最重大的事件,然而周围的人却很少想到它,实在是不可拟喻。
    人类是一种多么奇特的生物啊!能够在自己活着的时候预知道自己的死亡。我相信死才是一切艺术和宗教的源头。上帝将生与死悄悄地隐藏起来,留给人类的仅仅是活着的一小部分。生命短短数十年,与人类的历史相比,与永恒的世界相比,短暂得可以忽略不计。感受到死之荒谬与绝望的心,永远都有一条不可能愈合的伤口。想不到刚刚将自己麻醉的我,今夜却被那个小女孩弄醒,重新去感知那可怕的阵痛。将那伤口撕出更大,更深的口子。
    这天夜里,我失眠了。我几乎一夜没合眼。我不再想女人,不再想将“罂粟的种子”撤出去。漫步在生与死的边缘,我用一种逝者的眼光审视自己的一生。那个小女孩毕竟是幸运的。她不必见证岁月在自己身上刻下的苍桑,这未必是不幸。当生命的花朵开得最艳丽的时候突然凋零,就像一出精采的戏演到高潮时,演员退场,留给人们种种猜测和悬念。我回忆着那个女孩的一颦一动。一个被死亡的阴云笼罩的美丽女孩,似乎更加惹人怜爱,可是人们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卷入死神的怀抱。上帝按他自己的样子造人,却不让人能够永远地活下去,这是神与人之间最大的不公平。为此,我甚至想诅咒,指着天空高呼渎神的话。人类不是杰作,而是经过精心构思的恶作剧:一半是神,一半是兽,有一个渴望永恒的灵魂,还有一个必然死亡的肉体。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希望自己能够皈依上帝,但最终却做不到。基督教的永生似乎比死亡更加荒谬。生命没有死亡作为根本的背景,一切都显得毫无意义。在一次聚会上,我对牧师说:“有时候我在想,如果人真的能复活,然后回到伊甸园中,那么我们将不再有朋友,不再有亲人,也没有现代设施娱乐。那是不是比死还要可怕?”结果我被一群人骂得狗血淋头。他们也许不知道。此生的所有事件都是一次性的,因而生命才显出珍贵。

    我到现在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走进教堂时的情形。那是一个初春的下午,我像个孤魂野鬼似的在街上游荡。目光追逐着青春傻俏的脸蛋儿,曼妙的身材。一个漂亮的女孩走在我前面,她跺着优雅的步子,气定神闲地漫步着。她与周遭行色匆匆的路人形成强烈的反差。所以,我一直跟了她两条街。想看看一个孤单的女孩是怎样打发这无聊的下午?她的心里是否也一样感觉到凄凉?
    阳光下拖着自己长长的影子,恼人的春色与燥动的内心极不协调。有好几次我想走上去和她搭话,但最后还是忍住了。搞不好遭白眼不说,还极有可能被她叫“非礼”,最后惹来一阵乱拳。
    后来她拐进一条巷子,走进一座教堂。那座歌特式建筑据说是七十年前由法国人建造的,看上去有些阴森,让人不觉联想到霍夫曼笔下那些覆盖着在大雪下的黑漆漆的城堡,蝙蝠昏天黑地飞舞,乌鸦“嗷嗷”狂叫……教堂的大门紧锁着,看来那美人儿有大门的钥匙。一直以来,我总以为教堂或者寺院只是老人们的去所。这座奇异的大陆从不教人去直视自身的覆灭。只有当死神在向你露出锋利的牙齿时,你这才猛然意识到死亡的可怕和荒谬。
    想不到在这儿还能遇见一位美女,真是匪夷所思。我注意到门上贴着一张告示。上面写着一周的日程安排。星期天是“主日崇拜”,星期六是“查经聚会”,星期五是“诗班活动”,星期四是“青年聚会”……我有些激动,因为那天正好是星期四,似乎一个全新的世界将在这春日的傍晚徐徐拉开帷幕。人世间的事情直白得一眼就可以望到尽头,对我而言,神秘的仅剩下神的源头了。
    在那一年里,我感到自己很幸运:能够在年少时接触到宗教,以为从此将在基督的圣灵里寻找到生命的根据和归宿;以为人类追问了千百年的所有问题都能从《圣经》上找到确切的答案;以为由此便解脱了,远离了一切形而上的苦闷和烦恼。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我似乎比三次皈依天主教的帕斯卡尔活得还要艰难。
    那个把我带进教堂的女孩是牧师的女儿。我曾经想向她求爱,但理智给我迎头一击。她是一个只有神性的人,远离人间的烟火,除了对上帝的爱以外,她什么也没有。不懂享乐,不会放纵自己,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玩艺儿。后来陆续结识了许多受过洗礼的年轻朋友,他们是一群偏执狂,一群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一群现实世界的儒夫,或者是一群精神病患者给自己找到一个发病的理由。他们盲目的乐观让人十分反感。每个人都极力试图通过种种途径证明自己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但有些人连基督教最根本的教义都不清楚。这使我发现了宗教的伟大。人类在面对它时,存在一个配不配得上的问题。那帮人私底下也在聚会,并经常邀请我参加。我去过一次,还是冲着一个姓钟的漂亮妹妹去的。结果让我惊出了一身冷汗。在一个姐妹的家里,一群年轻的男男女女向我讲叙什么仁爱呀,圣子呀,侍奉呀,永生呀,荣耀呀。我傻呼呼地坐了几个小时之后,我终于明白那帮人为什么对我如此具有爱心了。原来他们是一个地下传销组织,企图通过宗教的途径发展下线。的确,他们挺聪明。他们知道宗教徒是向往永恒,真理和至善至美的怪胎,可惜他们找错了对象,他们遇到的怪物曾经是尼采门下的走狗。
    这便是我的第一次皈依基督的失败经历。也许还有第二次,第三次。在一条寻找归宿和超脱的路上,我会一直往前,直抵虚无深渊的深处,在荒园上跋涉,绝不轻意停下脚步。尽管我背弃了上帝,背弃了一条现成的捷径,但我仍然得承认,这个世界最美的建筑是教堂的尖顶,最美的音乐是晚祷的钟声。也许迟早会有这么一天——早上高声朗读一篇神圣的文章,如“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之类,下午坐在舒适的花园里冥想上帝,晚上八点准时到达梦乡。我卷曲着睡在床上,如同一个被神圣保护在原始状态下的巨型婴儿。我预感到这一天的到来就如同自己的死亡那样确切。你无法想象自己突然有一天要去面对永恒的黑暗的那种伤痛。恐惧与孤独同时降临,仿佛独自一人迷失在无涯的旷野,巨大的无助如龙卷风将你连根拔起,抛入无穷的虚空中,最后再把你重重地摔在地上。你想要呼救,但却力不从心,喉咙里微小的声音连自己也听不清。仿佛大地正在沉没,天空步步逼进,漫天黑云像一群群黑色蝙蝠向你冲过来。

    天亮之前,在睡与醒之间,我断断续续地做着各种各样的怪梦。我梦到“金光岁月”里那个十八岁的女孩朝我微笑。笑得那样纯美,笑得令人心碎。她似乎想表达什么,但我却说不清楚。我答应我自己,好好地生活下去,不管遇到什么,趁着年轻去多尝试一些新的事物,给自己一个完整的交待。
    朝霞挥去了“万圣夜”的阴影,新的一天又展现在我的窗前。在所有的道路都被封死的今天,我依然相信另一个天堂在召唤我,然而,通往那未知世界的道路却在迷雾中。那无数层的迷雾灼痛了我,灼伤了我的双眼,现在,昏暗的视野更加模糊不清了。

    第二天,也就是十一月一日。一个颇有名气的散文家跑到这座小城来签名售书,排场大得像小布什访华。我读过他的作品。故作深沉的老生常谈,被人称为“哲理散文”;矫情造作,“阿阿噫噫”的东西,被人称作“抒情散文”。在我的眼里,他的东西同中学生日记不相上下。读其文,你会发觉他不过是个喜欢说教的老家伙。然而,一个作家的成功与他的作品并没有太大的关系。作家的成功需要传媒去操纵大众的感情消费,要学会制造文坛新闻事件,要精通与传媒调情的性交技巧。在这一点上,作家和记者的关系就像妓女和嫖客的关系,扭捏,暖昧,说不清道不明。那个曾经是左派文人的老家伙当然清楚这一点。时代在他的手上玩弄,如同玩弄一个小姑娘。如果他不靠新闻记者去指导大众阅读他的文字垃圾,他恐怕早就默默无闻了。
    他此次是为抛售他的新书:《佛国香径》而来的。为了采访时与他更好地沟通,我的同事们加班加点地研读他的那堆厚纸片儿。我只翻了几十秒,飞起一脚将手里的书踢到办公室的角落里。然后我开始下结论:“一个有钱的杂种,他玩遍了中国的名寺古刹,记了些日记,类似于行踪记录的东西。然后他就像他以前强奸音乐,绘画,诗歌,哲学,那样强奸了宗教。”
    事实上,我没有必要在办公室里激奋地损那家伙。他是挺不错,恭恭敬敬地双手奉上他的新书,见人发一本,并不断重复:“拙作,请多指教!请多提宝贵意见”之类的话。并且他一把年纪了,还统统管我们叫老师。他特意在本城最高档的“福满春”酒楼设宴,请了四十几桌人。这其中有文化官员,书店老板,媒体记者,当地作家,等等。酒楼门口停了十七辆奔驰车。并且他还请来警车为其开道,请来上百名警察为他维持秩序。席间还有专业模特进行现场时装表演,朱门酒肉,歌舞升平,除了吃肉和观赏美女合我胃口外,那家伙我怎么看都觉得不顺眼。本来我打算今天下午去医院治我的淋病的,现在让他给搅和了。下面肿胀流脓,肚子里一肚子火,没有当场踢烂他的屁股,已经算给足他面子了。
    在那场只差二十一响礼炮的午宴后,按照那杂种的日程安排,下午我们在记者站的会议室开座谈会。一群本城所谓的作家和一群被流放的痞记一起讨论那本定价22元,发行五万册的《佛国香径》。我们看到本城作协的蠢货把那杂种高高捧起,像敬拜神明那样敬拜他。那杂种在发言席上高兴得全身发抖。相互的吹嘘,夸张的言辞,听起来就像同性恋者的呻吟。我甚至还起了鸡皮疙瘩。
    我们暗递眼色,准备让那个老杂种出丑。像这样的坐谈会,通常会成为我们发泄的最佳场所。作家作为妓女,在没有要到嫖资时,他们总会对嫖客千依百顺。当然,这两种人之中也不排除有双性恋嗜好的怪胎,记者靠作家出名也屡见不鲜。
    我看到阿杰朝我撇嘴,眼神轻蔑地瞟着那杂种。阿海埋头看书,看得认真极了,我知道他在挑那杂种书里的毛病。邦邦则紧握着相机,随时准备抓排那杂种失态的样子……作协的蠢货口水讲干后,会场顿时安静下来。阿杰他们正用期待的目光着我。我小声嘀咕:“不行!每次都是我先,这回该轮到你们了。”那杂种看到冷场了,马上开始口齿不清地讲他的那些芝麻事儿。我打断了他的话,说:“余先生,我们还有人想发言。喏!张喻杰同志想问你几个问题。”我故意把“同志”二字的声音拖得很长,引来兄弟伙们配合极佳的大笑声。
    阿杰这下没辙了,只好不情愿地站起来,想了想,问道:“余先生,你的书据说一直挺畅销的,你可不可以透露一下你的家产?”那杂碎沉默了几秒钟,眼睛飞快地转动,然后说了一通离题万里的话。他确实对得起这几十年来社会对他的裁培,外交辞令一套接一套,把问题回答得模模糊糊。我觉得他不去当一个政客实在是可惜。但阿杰不吃那一套,正当那杂碎讲得情绪激昂时,阿杰打断了他的话:“请问余先生。这是一个比较私人的问题。说实在的,像您这把年纪,还在不断地写爱情故事,没日没夜地谈论恋爱的感受,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一定有无数个情人……”
欢呼!尖叫!喝彩!
    “嗯……”阿杰停了停,“据说罗素那些精采的妙论是孕育在他五个情人的怀里,我想冒昧地问一问,您的那些风月散文是孕育在谁的怀里?您可以透露您情人的名字吗?她们是不是对您的创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又是一阵尖啸声!我们又鼓掌又跺脚,那一刻我们让阿杰感到自己像一个凯旋的英雄。他得意洋洋地坐下来。做了一个优雅的手势,示意让余杂碎回答他的问题。我们可敬的余大作家面红耳赤,神色惊慌地与坐在他旁边的经济人交头接耳。
“我可不可以说几句,”我站起身来,故作谦逊地说道,“余先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想知道你是不是有怪异的性取向?是不是想要又得不到的那种?所以你才会一辈子对你的那些‘风月作品’满怀激情?”
    那个杂碎的确被我们激怒了,他说我们提的问题很无聊。并且还为我们戴了一顶“人身攻击”的高帽子。他说了一大堆文学理论,妄图把话题往别的方向引。我高声地问道:“余先生,请你说说你几十年来屹立于文坛而不倒的秘密?你能不能客观地评论你自己在一九六0年至一九七九年期间的著作?”我故意停了下来,挥舞双手,示意让兄弟们鼓掌,或是嚎叫。
    在余杂碎正欲发作之前,我接着说道:“从你的文章中可以看得出来,至今你仍然很时尚,你就不觉得你这一辈子都在献世媚俗?”会场开始沸腾起来,我看到那个出一本书就赚几十万的杂种双目血红,青筋凸爆。幸亏有本报识大体的刘编辑打圈场,不然他非得活活气死。再不然就是他忍不住揍我一顿。我巴不得他揍我!因为邦邦正提着相机在那儿等着哩!
    散会的时候,我当着那杂碎的面,拿起阿杰身前的《佛国香径》开始撕起来。我说我要上厕所。拉屎,急需草纸!我撕书的时候瞥了几眼余大作家和刘大编辑,他俩像两个误闯女厕所的大男人,恨不得挖个洞钻到地底下去。他们想向我发作,却又找不到适当的理由。我当然清楚自己的所为,反正老子想通了,大不了丢了这份工作,你总不可能把我给剁了。

    我开始意识到工作的可有可无,就像彻悟了生死那般超然。所谓的“苦难”不过是自己在阳光下的影子,我没日没夜地与灾难和痛苦调情,拒绝浪漫的扯谈如同拒绝一个患湿疣的婊子。我不再刻意地忍受生活。不再让自己的心浸泡在阴郁里。我想象着自己可以无比自由地在任何场所,任何地点,宣泄自己的狂躁。比如在银行大厅的花岗石板上睡觉,在市委办公楼的过道中间大便,在广场的旗杆撒尿……在文字的刀锋上舞蹈,直至死亡。像我这种年纪的人,海子已经自杀了,雪莱也被人给宰了,高更抵达了荒凉的塔希堤岛,济慈得了肺结核正在大口大口地吐血……诗人的灵魂在大地的上空飞翔,他们再也不肯降落到大地上。他们从一个世界穿越到另一个世界,穿过无尽的夜,穿过一个个虚无中升起的亿万个墓碑和铭牌。

          ※          ※          ※          ※          ※

    在第三人民医院的泌尿科诊室里,我向医生描述自己那儿的症状。一个漂亮的女医生,她问我结婚没有,我说没有。“那有没有过不洁的性生活?”她接着问,我说也没有。我对她说:性是正常的健康的需要和活动,与我发生过性关系的女人很多,但我从不认为这里不洁的。她笑了笑,告诉我说,你是我遇到的最干脆的一个病人,许多人到这儿来都摭摭掩掩的,要么说自己是泡温泉被染上的,要么说自己是使用宾馆的马桶,或者毛巾……
    她抬头看了一眼旁边站着的两个来医院实习的小姑娘,用很肯定的语气说道:“刚才他描述的就是淋病的典型症状。”然后她看了看我,说:“好吧,让我看看。”她不容置疑地说道,像是在下命令。这让我想到昆德拉笔下那个类似长颈鹿的女人。我刷地一下抽出皮带,一下把裤子松到小腿上。“啊,别急,别急,”她嚷着,“门还没关哩!”这个冒失的女人。
    两个实习的小姑娘见到这阵式,脸上泛起了红晕。我对她们说,怎么啦,小妹妹还害羞吗?我都无所谓,你们还不好意思?她俩白了我一眼。我完全能猜出她们心里恶心到什么程度。但我仍然开心。看着那个美女医生仔细地观察我的阴茎,小心翼翼地提取分泌物,这种感觉复杂得难以用语言去形容。接下来她给我开药,我跑去一划价,上帝呀,五百八十六块钱!我又倒回来找她,像市场的小贩那样跟她讨价还价。我说您不要吭我呀!七七八八开一大堆药,我哪儿来这么多钱呀!我说您无论如何得把费用控制在二百块以内,否则我就不医了。跑到外面去传染别人,大不了到最后我自宫了就一了白了。那美人眉头紧锁,故作沉思状。稍后,她同意了我开的价钱。她叹气的样子仿佛是在告诉我——她的提成又大大地又少了一截。
    我算是把这儿搞懂了。他们防着病人就像防贼一样。不管你做什么,都得先交钱。他们担心你把病治好后就拍屁股走人。他们是狗屁个白衣天使。不把你的钱袋掏个精光,他们就浑身不舒服。那伙贪婪的杂种,他们是传说中的吸血鬼,他们总是以一种伪善的口吻,耐心而反复地问你带了多少钱?你可以承受多大的治序开支?我看到一个大咯血的病人来看呼吸科,那伙杂种要他先预交二千块医疗费,否则他就只有混蛋。我目送着那个比我惨十倍的可怜虫吐着血走出医院,缓缓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地上是一滩滩发黑的血迹,墙上是写着“小心扒手”的标语,我脑子里翻腾的是一个接一个的奇思怪想,肺结核,鼠疫,麻疯病……这些都比淋病来得直接,如果你不免费收治我,我就不断地跟你说话,朝你脸上吐气。如果你让门卫赶我出去。也好!我就跑到人最多的地方去,去挤月票车;去幼儿园亲你的独生子;给你写信,信封上全是我的唾沫,反正老子要死了,你就算把我弄去枪毙还来得快些。

    医院的病房,在我看来是人间用钱堆砌的天堂。床单和墙壁洁白无暇,到处干干净净,找不到一点灰尘。一个白衣飘飘的年轻护士,她刺破了我的血管。她居然在同一条静脉上刺出两个洞,鲜血返流到输液管里,童年打针造成的心理阴影再次重视。但我仍然喜欢她。喜欢她那双活泼的眼睛,那双带有消毒药水味道的干净的小手,温柔的声音。我问她可不可以把电话号码留给我,她笑着说不行,有什么不舒服按呼叫器就行了。这个目的无望达到了,下一步便是义无反顾地掉头而去。我对美丽女性的无穷想像全都圈定在“发乎欲止乎情”的范围里。我不可能再次丧失理智去陷入所谓的爱情。一切都要直奔主题。
    看着药水一滴一滴地流进我的血管,往事一幕幕地不断在我眼前出现。我真想在这温暖,舒适的病床上睡一觉,永远也不用醒来。但我躺着一直没睡着,在想一个女孩。那个女孩不止一次流着泪说她爱我,她说她会一直爱我,直到她死。我们曾经一起成长,一起嬉戏。但是,我们的手上各执一张去往不同地方的单程车票,那上面只有两个字:命运。我这样想看着,即便是有一天我不在人世,在另一处神秘的空间,也许我仍会怀念尘世中与她一同走过的日子。那段不能被风沙掩埋的日子,闪亮的日子,超越了所有的时间与空间,超越了所有的存在,那是我唯一珍视的东西,比我的生命更珍贵。

    从医院里出来,我跌跌撞撞地走在大街上,夜幕徐徐降临,秋风裹着哀伤的色调浸染了我体内的每一个细胞。站在新建的立交桥上,汽车亮着灯从脚下驶过,像黑夜里游动着的发光的巨龙。这就是世界吗?这是我曾经确认其存在的世界吗?是由人类所构成的动物和植物的世界吗?从我身边经过的男人和女人,他们说着什么并不重要,他们在想些什么也不重要,终究会有那么一天,岁月会将这里的一切带走,犹如秋雨带走最后一片树叶。光与影交织的城市,彩色斑驳的夜晚如此的妖娆。我回首望去,码头上雾霭沉沉。远外传来江涛的低泣,故乡石阶上那些矮矮的青砖旧屋被掩盖在愈来愈厚的雾气里。隐约的歌声飘来,安祥,宁静,越拔越高,如同天堂佛国里颤抖跳跃的仙籁,让人感受到宗教,神秘,死亡,复活……以及那些巨大的神力。
    “这在我心里无数跳跃的光斑,是不是一种苦难?”我这样想着,泪水潜然而下。

    仅仅几分钟前,我的脑子里妙思如泉,而现在一切都平静下来了。没有信仰,没有爱情,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天与地之间,钱包里还剩五十元钱以及一堆零碎的纸币,尽管如此,我仍然毫不犹豫地走进一家名为“欢乐周末”的酒吧。空气中有一种甜甜的香气,灯光暖人,贝斯和吉他的混响如子弹横飞。愤青,痞子,妓女,文学青年,妖怪朋克,虔诚的乐手,从OICQ上下载的小妹妹像苍蝇似的在这里飞来飞去。一个赤裸裸的女人在舞厅的一角跳着颓废的钢管舞。啤酒的泡沫满天飞溅,赤裸的舞女像电动玩具似的,在那里只是摆设。我面前的小方桌上有烛光,鲜啤,玫瑰和一切像征浪漫的物质标签,我不知道这对女人的杀伤力有多大,我并不关心这个,最重要的是让自己大醉一场,被酒精温柔地毒死,其它的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可以请我喝杯酒吗?”一个雅致的女人,她问道。我居然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坐在我旁边的。她用她迷人的肉体越来越近地蹭我,携着狐媚轻挑的眼神,美丽的脸蛋儿被她酒杯里的红酒染上一缕红色。酒精和堆砌的浪漫摧毁了她本来的面目,留下的只有风情和妖艳。
    “你是干什么的?”她问道,用一种摄人心魄的目光看着我。我说我是记者,你呢?
    “模特儿!”她说道。我不屑地笑了笑,心想现在随便一个女人,只要稍有姿色,在一家小报或者杂志的封面登一张照片,她们都称自己是模特。不错,她们的身体是世上最美丽的身体,她们用身体展示美丽与丑恶,用身体去思考,去生活。如果你能把自己的身体迷失在她们的身体里,为这样极致的快乐,你应当支付的代价我想应该是惊人的。酒不能把她们灌醉,她们的酒量惊人。甜言蜜语也不能令她们迷失,既使你为她流尽眼泪,流尽鲜血也不大可能在她们坚硬的空壳内留下一点儿回忆。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用钱去砸她们。否则她们绝不肯把双腿再叉开点儿。
    我没有金钱,比钱更困乏的是耐心。我对她说,我们出去喝酒好吗?到我住的地方去?她迷惑地望着我,问道:“然后呢?”我说然后就睡呗!反正男欢女爱,干那事感到愉快的又不是我一个人。看得出她大概明白我的意思,她一脸的不高兴。我接着说:“你看着办吧!走还是不走?不过我把话说前面,我身上没钱,家里也没有……”
    她“嗯”了一声,用她那漂亮的眼睛瞥了我一眼。然后她起身走开,像一只蝴蝶旋向另外的男人。我想她没准儿会认为我是个小白脸儿,一个面首,一个专吃软饭的男人。这里就是这样,除了以性交作为定律以外,男人和女人相互算计着对方的钱包,疯狂的背后不再有优美得让人心痛的故事,但却有着许许多多美得让人心碎的男人和女人。欢乐与疯狂是被人享受掉的,直到酒吧打烊,曲终人散,苍白的心也不会慢慢飘回地面。我想起了曾经交欢过的女人,娜娜,玲儿,以及这半年来所有被我忽略掉姓名的肉体。浸泡在酒吧里,这足以将人淹没窒息的柔软的灯光,让人渴望着在高潮来临的一片虚无中死去,死在永恒的性体验中。年复一年,我张开双臂拥抱每个出现在我生命中的美丽的肉体,漠然地与她们做爱。很明显,我的性爱是受过割礼的。夹杂在现代文明中的野性的碎片,永远都不完整。我漫步在生与死的海滩,我在文明中歌唱性爱,我在文明的性爱中微笑,腐烂是它永恒的状态,腐烂着的是这邪恶世界的核,这世界邪恶,邪恶。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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