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青春的梦想和美景,爱的闪光,神圣的瞬间,对幸福的眺望,都消逝了,夭折了。 ---- 尼采《坟墓之歌》
第一章
(1)
我已经不再年轻了,青春的时光闪现在我身上是那么短促,我没有为自己留住什么,我挽留不住所有流逝的岁月。于是我在记忆中搜寻,回首往事,记忆的千百回追加,带着一颗焦虑的心急切地张望,试图从那些流逝的日子里找出自己存在过的确凿证据。然而透过如梦如幻的记忆,我看到的仅仅是一页页残破的画面。我知道那画面中的男孩就是我,但他的面容却越来越模糊。 日子川流不息,悄冥地从我身旁流过。我发现年龄越大,时光流逝得越快。年轻的心早已埋葬岁月的风尘中,像一片落叶轻轻飘落,像天空中的雪花溶入海的碧波。当年那个多愁善感的孩子在哪儿?我渴望在茫茫人海中觅到他,但时间和空间却无情地将他和我阻隔。回忆不可能带我去见他,记忆只是一遍又一遍的重复,我无论怎样也找不到他了。
也许我的生命根本没有任何线索,没有实实在在存在过的依据。我开始用文字为自己筑造永恒,让一颗敏感的心生活在一个个极易消失的美妙瞬间。那是一种自发的写作,也是一场灾难般写作的开始。只不过,我所有的文字都是一个成年人苍白岁月的记录,算不上什么。那些在我心中反复挣扎过无数次而写下的东西也仅仅是一种虚无的幻象。我已经老了,年轻的心像流星划过天空,什么也没留下。
(2)
看看我十九岁时的形象吧——他是个亦正亦邪的家伙,处处玩世不恭。他的身上总有股痞气,对一切都持无所谓的态度。他和别的学生不大一样,喜欢独来独往,天马行空。他热爱音乐,常常背着一把破吉他在校园里招摇过市。他有几件旧外套,颜色是那种难看的鸽屎色和棕色,并且不太合身,穿上去看起来怪怪的。他把牛仔裤剪破,这或许是受了披头士或者凯鲁亚克之类的人的影响。单从衣着上看,他根本就不会吸引到任何女孩,几乎人人都对他敬而远之。只有王珊却不然,或许正如她所言: “我嘛,是个小妖怪哟!”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大学生活枯燥得要命,我们唱着《同桌的你》跨进大学校园,一个叫张楚的歌手嚎叫着:“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寝室的收音机里每天都在重复着爱情、爱情!年轻的俊男靓女周末汇集到学校的舞厅,在那里游荡,擦亮双眼四处寻找猎物。舞厅是男孩认识女孩最佳场所,跟婚介所的联谊会没什么分别。我也是在那里认识王珊的,与所有的情侣一样,我们常在一起跳舞:情侣舞。那种舞的舞姿不美,也太雅观,跳法就是我搂着她的腰,她抱着我的屁股,然后两个人双眼微闭,像两只黏在一起的蜗牛在舞池中慢慢移动。恋人们跳这种舞,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向外人宣布:这个男人,或者这个女人,他(她)是属于我的了。
我所在的那个寝室,跳舞一直是激动人心的。那时候的女孩要比现在单纯得多,在她们面前,我们可以任意侃一些不着边际的大话去逼她们玩。还可以随意地跟她们开开玩笑,问她们有没有男朋友。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们会张口便问:“你看看我,觉得我怎么样?” 我们还可以将自己的头发弄乱,然后悄悄地走到一个女孩身后,轻轻地拍她一下。等她转身时,用一种绝望的眼神直勾勾地盯住她,同时用低缓嘶哑的嗓音问她:“请问……同学……你知不知道……” “嗯?”她说。 “你知道失恋了……该怎么办吗?” 这样做的结果是你会看到她尖叫着跑开。
进大学后不久,我觉得“跳舞”这个词不高雅,那两个字应该被别的词汇替换。于是我在寝室里宣布:从即日起,诸位请勿直言“跳舞”,当改口称“追求行为艺术!” 从每周一开始,我们不断想象周末舞会上将要发生的事情,这几乎成了生活中最为实际的欢乐企盼。我们之中的每个人都经不起任何诱惑或是怂恿,别看平时我们常常半死不活地躺在床上,但只要有人提出去“追求行为艺术”,其它人会像触电似的从床上蹦起来,以行军的速度擦皮鞋、系领带、洗脸、刮胡子、往头上喷定型水。我们不喜欢读书,在“追求行为艺术”的过程中泡妞儿,这比读书有意思多了。
一九九四年前后,那时考上大学的女生不多,这样一来,漂亮女生就更少。我就读的那所纯工科院校,那里与和尚庙没有区别:校园里很难见到一个女生,她们是珍稀动物,她们住的地方被我们称为“熊猫馆”。我们班的女生是全校最多的,七个!可惜她们奇丑无比,周围的人就把金庸笔下的“江南七怪”的头衔给她们。更让我们觉得悲愤的是:“江南七怪”中模样稍好一点的那位,她每天能收到十几封情书,并且每天都有人在教室外面等她。我再也没见过可悲到这份儿上的事情。我认定那群人绝对是在性饥渴的前提下才干出来的。如梁实秋所言,一个男人若是长久看不到女人,纵是一头老母猪也觉得楚楚动人。他们那样做,在我看来,无非是一种自虐般的过激行为。
在这样的环境里,为了今后四年可以安然地忍受那七个女生在眼皮底下晃动,我决定重新给她们取外号。我给她们取的外号是钟丽缇、王祖贤、关之琳、邱淑贞、林青霞……我是这样解释给班上的男生听的: “从今以后,每当我们说到那些美女的名字,没准儿我们会产生点点联想。那些名字在经过短暂的遐想后,说不定还能让我们觉得有几许美感。” 千真万确,本校的女生太令我等失望。为此,我们还特意作了首打油诗: 本院自古无娇娘,残花败柳排成行; 纵有鸳鸯三两对,却是野鸡配色狼。
在一个举目望去没有漂亮女生的学校,我们觉得做任何事都没有动力,觉得特别空虚。我们常到大街上闲逛,去打眼睛牙祭,看街上那些猛回头可令长江黄河倒流的妖艳女子,最后我们互勉道:“好了。OK!回去努力读书。书中自有颜如玉!”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在临近的师范学院寻觅女朋友。王珊就是那里的学生。当年读师范的女孩子大都来自农村,她们是一群急于跳出农门,朴实而单纯的女孩。她们似乎全然不知什么叫“个性”,也全无“前卫”、“新潮”、“时尚”之类的概念。假如商店里某一款裙子好看,那末,你会在师范学院里看见数十人穿同一款式的裙子,就像她们的班服、系服一样。并且大多数女孩只有一两套好看的衣服,她们平时都舍不得穿,只有到了周末才穿出来,据我猜测,其目的大概是为了在舞池中引人注目。所以每到周末,师范学院就像是一个彩蝶飞舞、繁花似锦的大花园。
认识王珊是在九五年初秋的一个傍晚,那是大二刚开学的一个周末,九月下旬的一个略有些潮润的夜晚。那个夜晚有没有月亮我已经不记得了,然而多少年来的月圆月缺却始终是我心底的寄托。我回想月光下的校园,八月暗处的桂花飘香,还有花下来去无影的风,新旧交替的人,就好像从空隙吹来的冷风猝不及防地涌入领口,让人颤抖的内心一程一程抵达旧年的彼岸。 那天我吃过晚饭,独自一人在寝室里抱着吉他,照着乐谱弹卡尔卡西的《练习曲》。后来吉他弹累了,我漫无目的地逛到重庆师范学院的后校门,尾随着一群嬉戏的男男女女,莫名其妙地撞进师范学院的校园舞厅。 我穿了一件灯心绒质地的休闲衬衫,一条黑色的牛仔裤,这身打扮,在当时的校园里已算时尚了。我无心跳舞,我穿梭在同龄人之间却似乎永远孑然一人。在嘈杂的人声中,可以说,我总是被动地向前走,但又仿佛没有向前的意念。就在我准备离开舞厅时,透过忽暗忽明的光线,我看到一个姑娘坐在舞厅的一角。我走到她面前,向她伸出了右手:“可以陪我跳一曲吗?”我问。 姑娘看了我一眼,礼貌地笑了笑,随后起身跟我走进了舞池。 我开始同她跳舞。从一开始,我发觉她的舞步走得很乱。“你是大一的新生吧?”我问。 “嗯……”她先是愣了一下,说:“这可不一定!如果我是一个努力读书的女孩,就因为学习太努力,天天在寝室里看书,结果都快毕业了才想起进舞厅来玩呢?” “真的?”我笑着问,“天下居然会有这种奇人?” 她说:“应该有吧!” 舞曲快结束时,我对她说:“这里空气有点闷,连气也透不过来。不如我们到外面去走走?” 她问:“去哪里?” “随便哪里都可以,就在校园里四处转悠,也好过在这里走来走去的好啊?” 她默默地点了几下头,答应了。
我把她带到师范学院的操场边,找了一个干净的地方坐下,借着月光,我这才看清了她的样子。就是那张令我震惊的脸,那眼睛,那迷惑中带着一丝恐惧的信任的目光。她的样子让我感到震惊。 那天夜里我对她说了些什么来着?大部分的对话我已经忘记了,惟其肯定的是,我定是说了一大通令人昏昏欲睡的废话。一直以来,我所处的空间被空洞的哲学和虚无的文学填塞。那些试图麻醉自我的所谓艺术,恐怕就是我那时生活的全部内容。我说了些什么呢?无非是俄狄浦斯的传说,阿斯图利亚斯的神话,尼采的酒神精神和高尔斯华绥的《福尔赛世家》之类的东西。 她耐心地等我宣泄完演讲的欲念,终于等来了我的这句话:“天晚了,我还是送你回寝室吧!”我看到她长长地吁了口气,如释重负般欠身往回走。 “有两种快乐是常常被人们忽略的,你知道是哪两种快乐吗?”路上,我问她。 “不知道。”她说,“说来听听?” “散步和交谈,”我朝她笑了笑,“如果你觉得同我一起散步和交谈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我们为什么不把它延续下去呢?” 她笑了一下,笑得有点勉强,像是出于礼貌。 “也许你现在体会不到,不过不要紧。你先别急着下结论,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是吗?”我说。 “或许吧!”她轻声答道。 我把她送到女生第二宿舍门口,她指着底楼的第六间窗户对我说:“喏!我就住在那里,140寝室。有空来玩吧!” “好啊!”我说。 “那就这样吧,再见!” 我转身离去,没走几步忽然想起自己竟忘了问她叫什么名字。我急急忙忙折返回去,在宿舍门口叫住她,悄悄问她:“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姓什么?” “我?” 她疑惑地望着我。 我点了点头。 “我——姓王,”她嗫嚅着,“我叫王珊,还有事吗?” “没有,没有了。”我连忙摆手。 “那……晚安!”她说。 “晚安。”
(3)
许多年来,那段发生在王珊和我之间的故事一直郁结在我的心中。每当我一闭上眼睛,王珊的样子就会突显在我的眼前,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带着信任的情人的目光似乎仍然可以穿越时空,投入我空洞的双眼里。然而,每当我踏着回忆的光亮,想重新去触摸那些情话喁喁的世界,我发现那里的天地似乎比现在眼前的星空更虚幻。我所能看见的只是王珊那越来越冰凉的背影,并且,在我的视野里越来越稀薄。 我大声地呼唤她,“等等,珊儿。等我一会儿!”我希望王珊她能转过身来,哪怕是看我一眼。可是,那一声声裂肺的呼唤她再也听不到了。而那些呼唤的声音却长久不散地驻足在我的心里,在空旷的山谷中永久地回荡。
一直以来,我从没放弃过写那段故事的念头。但另一方面,我又迟迟不愿动笔去写。写作是一种埋葬自己过去的方式,如此我又怎能忍心将属于自己的一个最美好的时代,一段最美好的恋情亲手埋葬呢?我当然是不忍心的。只是事隔多年,原本清晰的记忆已经开始变得模糊了。我只能在回忆对记忆的追加重复,才能重返那些年轻的岁月,才能重回到曾经有过王珊的天地。我知道迟早会有那么一天,时间会把我以及我所存在过的这个世界清扫得干干净净。到那时,任何痕迹都会不复存在。我隐约感到现在应该是到了去写那段故事的时候了。如若不然,再过十年,或者几十年,留在我心里的恐怕就只有两个十九岁的男孩和女孩。而那时,那样的两个孩子又会在我的心里占据多大的空间呢?
爱情的故事发生在我身上,那或许在旁人看来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事件。但对我而言,那些一旦消失就永劫不复的一切都显得异常珍贵。我的爱情故事对我而言是唯一的,只属于我一个人的,闪着光和彩的生命痕迹。 然而,直到动笔之后我才明白,现在的写作只是重新去临摹那段痕迹,趁着记忆尚清的时候去将那些逝去的日子用文字的方式重新激活,重新再现在我的面前。 想到这里,我禁不住无限悲哀。一定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不然,为什么有一个女孩会陪我走过一段路之后,我会断然地回头;为什么当我彻底绝望的时候天空也会哭泣?一定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不然,在千万人中我也不会遇见我所见的人。在千万年中,有没有谁知道,曾经在这宇宙浩浩的一颗蓝色行星上,曾在这颗行星的某一个国度里,曾在这个国度的一所师范学院的舞会上,曾经有过一个男孩,当音乐再次响起时,他轻轻地向一个女孩伸出了手:“可以陪我跳一曲舞吗?” 如此简单的事件,看似平常但却包涵了无数由某种神秘力量掌控的必然。不早不迟,男孩向女孩发出邀请: “可以陪我跳一曲舞吗?”
第二章
大学!每当我一想到这令人激动的两个字,立刻就会联想到数百年前威廉·华莱士在苏格兰场上的振臂一呼:freedom——
我有了抽烟的自由,再也不用像中学那样躲躲藏藏。我喜欢躺在床上抽烟,欣赏跳动的蓝色烟雾,看着香烟在指缝里升腾,燃点我的青春岁月。 烟抽得飘飘然之后——睡觉。只要我愿意,一天二十四小时我可以一睡不醒。有时侯一觉醒来脑袋昏乎乎的,不知道是清晨还是傍晚,昨天还是今天。 大学,一切都可以随心所欲,心情好去听两堂课,心情不好就找朋友喝酒,只要考试前听老师讲重点,不留级,不被学校开除,顺顺利利毕业就万事大吉。有道是:五十九分残废,六十分万岁,六十一分浪费。 我们是这样的一群人:像孩子一样天真,喜欢按照自己的方式快乐地生活。有一点叛逆,又有一些执着。我们在自己那小小的天地找寻着我们自己,表达着自己的思想,守着年轻的希望。
在学校里,我不屑加入任何社团组织。但大多数学生对加入社团充满浓厚的兴趣,并以此为荣。有的人甚至一连加入好几个社团,似乎这样一来他就显得与众不同了。那群人在我的眼里既肤浅又幼稚,比如文学社的那群家伙,他们尽写一些柔情比水还柔的文字,砌词堆藻却言之无物,那些没有半点反讽意味的长短句居然也被他们冠上“诗歌”的帽子。 吉他社就更离谱了,那群人中没有一个会识五线谱,他们整天背着一把破吉它,刚学会几个简单的一把位和弦,还没把僵硬的手指练灵活就四处去泡小妹妹。还有摄影社的那帮蠢材,他们多半是一些家里有几个臭钱的自考生、成教生,一个个脖子上挂着照相机,手里还拿着三脚支架,等你走近一看,那些高档相机竟然统统是自动调焦的傻瓜相机。 最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的是美术社。我见过他们画的画,那群人大概只知道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他们把每幅画都画得惟妙惟肖。也许在他们看来,最好的绘画作品就应该画得像彩色照片。同他们聊上几句,他们居然连蒙克、库宁、波洛克、马蒂斯是干什么吃的都弄不明白。 因此,我对以上我描述的那些家伙一点好感也没有。我一看见他们,惟一想做的就是狠狠地踢他们的屁股。
再说说我所在的那个班吧: 进校时,我们班有三十八个学生,其中有七个女生:“江南七怪”。剩下三十一个男生分别住在323、324、325和326,四个寝室。我住在324寝室,物以类聚,324寝室的每个人都不喜欢读书,每次考试倒数前五名必会被我所在的寝室包揽。 323寝室是一群运动狂,他们一天到晚不是打篮球就是踢足球,除此之外便无其他爱好。323那群人还在寝室里以年纪排大小,分别称对方为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还是林强说得好:“那些称呼听上去就像一枚枚盗版的伪币。” 325寝室里住着七个模样丑陋的男生,他们对读书以外的事情一无所知。他们每学期都拿奖学金,还统统都是班上或者系里面的学生干部。我们几乎忘了325寝室的人叫什么名字,统统冠以“罗干部”、“廖干部”、“董干部”之类的雅号。剩下326寝室,那个寝室住着几个山东藉学生,几个河北藉学生,他们倒没有什么特别的,除了呆头呆脑以外,平常也不爱跟班里的四川籍学生玩。他们最热衷的事就是找老乡,参加老乡会就像基督徒参加复活节庆典那样虔诚。 所以,在这样的生存环境里,我只好将自己多余的时间拿去孝敬女生了。
如果说四年的大学生活如同一次漫长的长途旅行的话,那么我也同其他的孩子一样,最初都怀着莫名的激动和喜悦的心情踏上旅程。但很快,还不到半年,我便得出大学教育毫无意义的结论。读书,混个本科文凭,学士学位,进校时还以天之骄子自居,到毕业时却发现本科文凭已经不值钱了,甚至用以谋生都显得有些困难。国家不包分配不说,就是千辛万苦挤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却正赶上人家下岗进再就业中心,新人又怎么办?生在一个讲理想的年代,但不得不活在一个重利益的现实的年代,这应该是我们这一代人最大的尴尬。
我记得当年我们的辅导员姓朱,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中年男人。他以前当过汽车兵,据说他出生好,“又红又专”,加上又写得一手好字,在部队没呆两年,正好遇上交白卷上大学的好时光,就这样,那人稀里糊涂地被人弄进同济大学的土木工程系学了四年。可是在我看来,他除了字写得好以外,也没什么专业特长。他教过我们《建筑材料》,上课就是把书翻开,照着书本原原本本念一通,这活儿换了谁都能干。 刚进校没几天,朱老师就号召我们练习写字,还说:“说字写得好,给人的印象就好,一个人的字就像他的名片那样。” 辅导员一发话,很显然,那群懵懵懂懂毫无主见的学生就全身心地投入练习字的狂潮里。惟独我无动于衷。有人对我说:“大家都在练习字,你怎么不练习呀!”“咦!我看你写的字也不怎样,干嘛不练漂亮点儿?” 我的回答是:“一个人把大好的时光用在练习写字上,这实在是愚不可及。你的字写得再好,终究也没有比打印机上吐出来的字看上去舒服。再说,你练习了一手好字又怎么样,到头来还不是捡一堆牙慧来见人。连封信都写得结结巴巴的,哼!还练啥字儿?” 后来事实证明了那群人练习写字的徒劳无益。他们之中的一些人甚至一练就是两三年,结果到毕业时,自荐书统统是以A4的字体打印出来的。谁的字写得好,谁的字写得差,鬼才知道哩!
不过从另一面看,当年的我的确有些偏激。因为凡是与艺术相关的东西,它们在实际生活中都是毫无一用的。我们在一条由生到死的漫长的路上,若不借助虚幻的艺术来打发时间,用艺术的激情去抵抗生命的虚无,那么在一条一眼便望见终点的道路上,等待死亡的降临将是一种多么痛苦的事情啊!而生命要逃避单调的历程,它就必须丰富自己,从而确保它是不可战胜的,它也不在乎结局是否徒劳。惟其如此,普希金和泰戈尔们才会那样醉心于诗歌,罗丹和乔治·明尼们才会醉心于雕塑;施米斯尔和康定斯基们才会醉心于绘画。客观上说,当初我在大学里弹了四年吉他,同那些练习了几年字的人相比,岂非同样的徒劳无益?
(2)
我一直在思忖这样一个事实:是否不论灵魂还是肉体,我都是割裂的呢?我仿佛不是一成不变的一个人。一直都不是。我的“自我”被一分为二,一个真实,另一个则虚幻;一个内敛,另一个却被我推了出去,推到外面纷争的世界去了。
在家里,我是个好孩子。我听话,逆来顺受,做任何事情都循规蹈矩。我在家里从不说多余的话,在父母面前惟命是从。周围邻居都夸我懂事,老实,听话。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众人眼里的好孩子,他在学校里却是出了名的“坏”。用系主任的话说是:“一颗耗子屎坏了一锅汤。”因为他带坏了一个班学生,他将他身上的痞气和邪气传给了他们。他走到哪里,哪里就不得安宁。他到处惹事生非。他的学业糟糕透了,几乎每学期他都参加补考,每学期都在降级和退学的边缘挣扎。他可以一周接一周地逃课,将那些花在王珊身上的时间以逃课的方式换回来。他可以整夜整夜地在寝室的过道里弹吉它,然后白天像死猪那样睡大觉。他在学校里天昏地暗地活着,没有白天夜晚,没有理想抱负,没有将来,也没有所谓崇高的人生目标,在尼采的诅咒声和艾伦·金斯堡的嚎叫声中,他彻底地垮掉了。
也许多年以后,我们都会去寻找旧时一首歌的分量。那些如雾如幻的岁月里,有这样一首乐曲曾经伴着我走过无数个春夏秋冬。乐曲的旋律满蕴温柔,微带着轻愁,恰如无边的思绪缓缓地舒展。既便时至今日,在此时此刻,只要我一想到那首曾经千百回撼动心弦的乐曲,我便能踏着其中任何一个音符回到从前,回到校园的青草地,回到金黄的油菜花中。 感觉这东西真的不可思议。就像普鲁斯特可以借助点心的味道回到童年那样。 那首乐曲的名字叫《爱的罗曼史》。 那首乐曲是法国电影《被禁止的游戏》的主题曲,吉他大师耶佩斯将其改编成吉他曲后,就一直成了吉他的代名词。高中的第一堂语文课上,老师叫我们逐一站起,用三分钟的时间谈自己的理想。有人说自己想当律师,有人想当商人,有人想当作家,有人想从政,有人想为官,等等。轮到周玉林时,他忸忸怩怩地站起来说他想成为一名吉他演奏家,像泰雷加或者魏拉罗伯斯那样,把最美、最动听的音乐奉献给世人。我在一旁冷笑着,我知道真正的艺术是建立在极度痛苦与贫困之上的。周玉林那小子的理想,在我眼里简直可笑到极点,也太不现实了吧!所以该我发言时,你猜我怎么说?我只说了几句话:“我的理想很简单。发奋读书,考上名牌大学,然后找份好工作出人头地!” 其实真正可笑的人应该是我。
周玉林在学校住读,我是走读生。我第一次听周玉林弹吉他已是第二年的事了。那天晚自习时学校停电,老师叫我们先休息一会儿,来电之后再继续上课。住读生纷纷回了寝室,我无处可去,教室里漆黑一片,只好跟他们一起到他们住的地方去玩。就在那天夜里,周玉林借着蜡光,在寝室里为我们弹奏了一曲《爱的罗曼史》。舒缓的三连音在均匀地流动,充满了诉说不完的情感。像一首把握了辽远而粗犷的诗歌,一步一步撩起我们潜在的忧愁,还有对于爱情的无限渴望。
一曲弹罢。我连问了周玉林几遍才记住“爱的罗曼史”这五个字。稍后,周玉林还弹了殷飙的《彝族舞曲》、弹了索尔的《‘魔笛’主题与变奏》,还弹了我们熟悉的《致爱丽斯》和《水边的阿犹丽娜》。 我惊奇地叹道:“这玩艺儿,居然听起来比乐队还棒?” “那当然。”周玉林得意地说,“帕格里尼说:一把吉他就是一只乐队。不然吉他也不会与钢琴、提琴一起,并称为世界三大乐器之王了。” “练这个,恐怕不容易吧?”我问。 “当然不容易了,”周玉林的同桌说,“人家可是考过了古典吉他五级的哟!” “别听他的,”周玉林对我说,“如果你喜欢琴的话,也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学会。” 我说:“学那首《爱的罗曼史》,那得练多长时间?” “也许要半年,或者更久,那得看你的天分了。” 周玉林说。 “你肯教我吗?”我问。 “当然,只要你愿意学。”他说道。 第二天,我开始向周玉琳学弹吉他,从最基本的指法开始,然后是识谱、记谱。可是高考竞争太激烈了,媒体所用的字眼全是“黑色七月”、“万马千军挤独木桥”之类的字眼。为确保自己能读上大学,我花在弹吉他上的时间实在很少。高中毕业时,我只会弹《爱的罗曼史》的第一部分,而乐曲的变奏和第二部分,对我而言,简直比考进北大或清华更难。
后来我考上大学,这意味着我可以自由支配每天的24小时,而这时,准确无误地弹奏出《爱的罗曼史》,就成了我初入大学时的最大的心愿。你简直难以想象那时我对吉他究竟狂热到什么程度?我每天花在弹吉他上面的时间不会少于五个小时,并且上课也会走神去研究五线谱。到了晚上,寝室熄灯之后,为了不影响周围的人休息,我常常躲在公共淋浴间里弹吉他。到大一结束时,我已经能够将那首曲子熟练地全部弹奏出来了。不单单是那一曲,那时我会弹的曲目还有《少女的祈祷》、《老鹰之歌》、《绿袖子》等难度不太大的吉他曲。 然而数年之后,即便我能弹奏出《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能奏出《卡伐蒂纳》之类的高难曲目,也没有任何一首曲子能够替代那首《爱的罗曼史》在我心目中的位置。一旦乐曲响起,我的心就会在音乐中徜徉,我的心不会轻易地游走。那或许是在翠绿中舞动的一绺极细的清泉,也可能是在茫茫荒漠中,被夕阳轻笼残破的古城。没有大起大落,没有大悲大喜,有的只是低沉的思念和无穷的感慨。我发现那首曲子最大的神奇是在于,当你忧伤的时候,它似乎在讲述你的惆怅;当你痛苦的时候,它就会给予你慰藉,而当我后来真正爱上一个女孩时,它又仿佛在倾诉自己对那个女孩或浓或烈的爱。 每到夜深人静时,我便为自己演奏那首《爱的罗曼史》。在校园的林子里,在操场边,在熄灯后的寝室走廊,一遍又一遍地弹奏着那些传唱了许多年的古老情歌。每至此时,总有一些泪水会莫名地流出来。 说实话,我最怀念的就是那时的我。
那么,让我们再回头看看当年那个被系主任称作“耗子屎”的男孩,他究竟是怎样把一个班的学生给带坏的?
刚进大学时,几乎每个人都有“远大的抱负”,读研究生就是许多人的梦想之一。而他又是如何对他们说的呢?他说: “读研究生终究只是一种逃避。归根结底,那是不敢去面对现实的怯弱行径。你想一直呆在清清静静的校园,无忧无虑地多过几年的学生生活。可是,你总得从那校园里出来。到时候你仍然要去面对外面那个现实而残酷的世界,你又能不能保证,几年后的你站在现实的面前不会感到手足无措?况且,现在读公费研究生越来越不容易了,教育部门张着血盆大口等着狠狠啃你一口。想想看,自己都老大不小了,应该是负完全民事和刑事责任的成年人,居然还花父母的钱,靠父母微薄的收入缴纳高昂的学费,你们知道世上还有‘无耻’二字吗?” 就这样,一个建校以来最奇特的班级诞生了,毕业时全班没一个人报名考研。这还不算,他还常常讥笑325寝室那几个认真读书的学生,将他们称为“老呆”。到后来,认真读书仿佛成了一种见不得人的事情。至少在324寝室里,认真读书被视作无趣的事,谁乐于此,谁便是一个无趣的人。 “最好的时光应该首先奉献给自己,奉献给自己的好心情。”这是他最喜欢说的话。 每次上合班课时,大教室的前面会坐一群人,那是以325寝室的一群“老呆”为代表的认真读书的人。大教室的最后几排也会坐一群人,前面有老师在讲课,后面也有一个人在讲黄色笑话或是逸闻趣事,那个人便是以前的我。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