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间,我病倒了。
黄昏,饥饿的我静静地躺在床上,病痛正在一点一点儿地吞噬我的躯体,如海浪猛烈地拍击沙筑的堤岸。我感到此刻的我正在生与死的边境线挣扎,一切都变得浑浊,但极个别的画面却异常清晰。我不敢想象明天,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明天,所有的理想、梦幻、未来、幸福、希望、憧憬等等,都不过是一个个干瘪而又空泛的字眼。闭上眼睛,我感到自己如烟一般升腾,掠过古埃及的沙漠,掠过地中海的碧波,掠过奔腾的扎伊尔河,掠过巴西利亚高原上的洼地,我渴望一切我不曾到达,并且永远也不可能到达的地方。
枕边是一堆凌乱的小说手稿,是一堆永远也见不到阳光的文字和纸片。小说脱稿已经十多天了,如果生命允许再来一次的话,鬼才愿意去充当作家。是哟,作家!在我看来是太具有幽默感的两个字了。作家,连个屁用也没有。如果真的有选择,我情愿去当一个优秀的婊子也不再干这码字的活儿。为什么我不是一头以交媾为生的种马?饥饿不可能将我击垮,病痛也同样不能。
我静静地躺在床上,但我的心里却在掀起巨大的波澜。痛苦铸就了我的骨架,就在这样一个奄奄一息的夜晚,我下面那玩艺儿仍在时不时地勃起。世界静得仿佛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听得到自己的心跳声,仿佛红色的水晶舞鞋踩在潮湿的沙地上。我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究竟正处于一个怎样的时期。在一个混乱的时代,我还不曾变得成熟就已经腐烂了。
这个夜晚史无前例般漫长。我睡睡醒醒,身体似乎已经不再属于我自己了。我正在发高烧,幻觉不断地出现:一个天真的男孩在山野里漫跑,蝴蝶停在花枝上,蓝色的蝴蝶欢快地飞翔;小女孩纯真的目光,她微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唱诗班优美的赞美歌声如流水缓缓滑过;教堂的尘顶以及寺庙的钟声飘到天的另一头……我浑乱着,但似乎却异常清醒。在这样的夜晚,除了忍耐以外,我想不到别的办法。我是不可能因此而死掉的,我所能做的仅仅是静静地等到天亮而已。
第二天清晨,我恍恍惚惚地起床,喘着气穿过几条街,在一家小药店里买了两袋一毛钱一袋的头痛粉。没有水,我像瘾君子似的一点点地将那些白色的粉末吞下去。走到白岩路时,在一家发饰店门口,我停下了脚步。这里是杨艳上班的地方,许多天来,我一直绕开这家店,远远地避着她。然而今天却不知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发饰店里有几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她们看见我,然后把杨艳从店里推了出来。我讷讷地站着,似乎昨夜的一场病将自己变成了一个白痴。
“你好!”她说,“你是来找我的吗?有什么事吗?”我说没什么事,只是顺便来看看。她低着头,幽叹道:“好多天没有看到你,我以为你已经不在这座城市了。”我说我最近有点忙,所以才没去找她。就在我准备离开时,她约我晚上出来坐坐,晚上在沙龙公园门口等。
整整一天,有好几次我难过得都快流出泪来。那个十七岁的女孩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全都映在我的心里。在她的面前,我仿佛从岁月的魔镜中看到了时光施于我的一切。所有关于爱的信念都被我亲手掩埋掉了,男女之间除了交欢和做爱以外,我再也不会关心其它别的东西。我洞悉了男人与女人之间全部的隐秘。然而,在十七岁的杨艳面前,除了感到遗憾外,我还感觉到一点点羞耻。年轻的话语是稚嫩的,年轻的笑脸是纯美的。每当她那朴实的笑容出现在我眼中时,我便会感到自己逝去的岁月在黑暗中恸哭。大学的校园不止一次出现在我的梦中,孩子们已经长大了,孩子们已经因为成熟而开始发腐了。
晚饭后,我如约去了沙龙公园,杨艳正在门口徘徊。我们相视一笑,缓缓走进公园。寒碜了几句后,我们开始沉默,眼前的小女孩似乎已不再是我初识时的那个女孩了。时间的魔力让我震惊。她心事重重,一副郁闷的样子。
沙龙公园占地很小,走一圈大概要三十分钟。我们从晚上八点一直走到十点。我说我有点累了。不如在这个亭子里坐一会儿。再后来,她告诉我,她说她后天就要走了,离开这座城市,到湖北宜昌去工作。她说她们老板在那里有个分店,还说因为我要离开的。我说关我什么事呀?她说:“好多天没有看见你,我还以为你已经走了。起初,我总是心神不宁,每天上班都会不时地看看街上,以为能看到你……”她平静得一点也不像十七岁的孩子,她低着头,目光哀怨地看着脚下。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一个孩子当他真正爱过一次之后,他便草草地结束了自己的青春时代。我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我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都感到无所谓。明天起床之后,我仍然是我自己。在我看来,此刻她所说的话,以及她此刻的思绪,可笑得根本不值一提。若干年后,她同样会为今天这样的夜晚感到可笑。
她叹息着,对我讲道:“跟你在一起好开心,其实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就感到自己很幸福。”我差点笑出声来。为此,我彻底打消了跟她上床的一切念头。
深夜,我送她回去。在独自回来的路上,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一个小姑娘的影子从此将从我的视野里轻轻抹去,不留下一点痕迹,一段故事还没有开始就草草地收场。毫无疑问,她和我之间除了性以外,对我而言,根本不可以存在别的东西。一群一群的人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一群又一群的人消失在我的生命中,什么也不曾留下过,一点儿痕迹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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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邦最近激动得忘了自己的性别。他采写的一组关于同性恋的文章被刘杂碎刊出后,据说本报的销量大增。邦邦肥鼓鼓的身子在编辑部里飘来飘去,屁股扭得跟风骚的娘们一模一样。我早就说过,邦邦不是个傻瓜,他那只青海湖出产的鼻子比狗的嗅觉还敏感。跟他相比,我迟钝得像根木头。鸡毛蒜皮的事情写了一大堆,不痛不痒,可有可无。的确,我就要变成一个白痴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一片混乱,没有目的,也没有目标,有时甚至不知道自己上班该干什么。电脑上的QQ一直在线,有人找我聊天就顺便聊几句。刘杂碎不在办公室时我便点击黄色网站,看各种型状,各种肤色的生殖器官。所以我下面那玩艺经常长时间地勃起。轮到我值班时,我便急不可耐地在聊天室里发讯息,征求一位强烈渴求一夜情的女人。结果我从未如愿过。当然,也有几个人回过讯息,要我到某某酒廊,或是咖啡厅见面,但我的衣袋空空如也,现实让我远离激情。离发工资还有七天,我以读秒的方式等待着,从清晨到日落,我不住地想象发工资那天的情形:喝点酒,吃一顿好吃的,然后摇晃着找一家按摩院或是洗脚城,好好享受有钱的日子。如果有兴趣,还可以找个妞来泄泄下面的火……
上午,我在办公桌上打盹。刘杂碎跑到我面前来,他要我陪邦邦去采访一位小官僚。他的意思不外乎是叫我当邦邦的跟屁虫。我毫无怨言,并欣然接受。这几天办公室的电话从早响到晚,百分之九十都是该死的同性恋者打进来的倾述电话。每个人都对邦邦咬牙切齿,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谁叫人家走红,可以学女人走路。
我和邦邦走到街心花园旁的电信营业厅时,我进去准备交这个月的手机费。可是营业小姐却告诉我今天暂停营业。我面无表情地走出来,邦邦问,那个小姐对你说了什么?我看了眼他那猴子屁股般的红脸,说:“她说这几天她不舒服,月经来了。”
采访于上午十一点结束,从那个宫殿般的办公室里出来,我的心情一下就舒畅了。怀揣着装有两佰个大洋的红包,让我顿感神清气爽。可爱的公仆!我觉得他递红包给我时的那一刹那,他比天使还讨人喜欢。
把那砣青海产的肥肉打发走之后,我迈着盈盈的步子,款款走进一家装修得非常雅致的餐厅。独自坐在靠窗的位子上,我点了一个红烧狮子头,一份蔬菜沙拉,一份鳗鱼饭,外加一杯红酒。我注意到我的四周坐着一对对正在享受浪漫午餐的情侣。对他们而言。这顿饭似乎只是他们爱情的佐料,是一首主旋律之下的伴音。而我跟他们完全不一样,眼前的食物才是最重要的,我不管他妈的爱情。除了这顿丰盛的午餐外,还有什么是比填饱肚子更重要的呢?在餐厅悠扬的爵士乐中,我细细品着我点的菜,希望舌头与牙齿以及我的胃所能感受到的快乐可以够持续得更久一点儿。
傍晚,照例是几杯的酒之后,我像死尸般地躺地床上,偶尔动动身子也只是为了确定自己仍然活着。我注定不会成为一个作家了,我写不出一句可以让自己满意的话,在我看来,最近勉强自己写下的东西比垃圾还不如。我难过极了,似乎自己已经掘尽了语言的坟墓,除了干枯的木乃伊之外,再也无法找到其它有血有肉的东西。日子一个接一个地向中我走来,而我也不在不知觉中送走它们,并将自己仅有的灵性与才气一点一点地打发走。我不禁在想,活着如果不去写作,那么活着对我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如果我写出来的东西永远也得不到别人的认可,那么写作又有什么意义?
我矛盾得快要疯掉了。也许是我缺乏足够的独处的时间和空间,不能达到足以与神灵沟通的绝对的孤独。我的灵魂苍白无力,那里再也流不出如清泉般明澈的文字。
每一天里,我茫然地穿过街道,穿过一群群与我同样茫然的男人和女人。像一只飞不起来的小鸟在城市里艰难地觅食,无时无刻,时空的虚无和岁月的荒诞仿佛要令我窒息。我行走在这座城市里,但却根本无法牵往历史的手;我生活在这个时代中,却根本无法握住这个时代的脉搏,我不知道与我同龄的男人和女人终日在干些什么,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信念让他们仍然活着。我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一个完全不同的明天,更不知道未来生活的详细情形。同所有晒着太阳赶走岁月的老人一样,我只不过是在等待死亡而已。最近的一场病让我改变了许多,我变得更加忧伤了。但我仍不住地告诫自己,我是一个忧郁的痞子,我应该为快乐而生活,应该不惜一切去寻求肉体的欢愉和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