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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 存 者

李  庆


第八章

    一连几天,阿杰和我幽灵似的穿梭在国宾路一带的花街柳巷。起初还有可人的肉弹向我俩抖抖乳房,或是眨巴着描成熊猫般的眼睛,从惨白的脸上挤出莫名其妙的笑容。她们朝我俩招手,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式,嘴唇微微抖动,抚弄着发丝的手指,以及“滋滋”的口哨声,无不提示我们性液将象江河般地流过大地。
    从清晨到日落,我俩心情舒畅地绯徊在阴沟似的大街小巷中,如妖的女人们让我们感到无忧无虑,仿佛一个人可以在这样的路上打发掉一生的光阴。可惜我俩糟糕透顶,一无所有,并且不名一文。到后来,没人肯看我俩一眼。她们都不肯把时间和精力花在两条毛皮脱落的赖皮狗身上。她们不再试图让我们过去坐坐,也不再用纤细的手拉我们的胳膊,不再用鲜艳的嘴唇凑在我们耳根呻 吟着低语,不再将身上廉价的香水味和肉体的气息传递到我们的鼻孔,然而,我们依然快乐。从我们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如野兽般的健康,如神明般的宁静,悠然和对食物和性的欲望,着实让我们感觉充实并且自足。
    夜晚是一天之中最后的疯狂。大街上,广场里布满了垃圾,看上去象刚刚经历过一场战争,瘟疫,或者风暴。地震之后,巷战无时无刻地进行着,人们追逐着各自渴望得到的东西。巷战进行在男人和女人之间,没有失败,也没有胜利。作为中立者,我们走在风暴和战争的边缘,巨浪袭来又退去,在这样的时刻,阿杰和我像两条来不及回归大海的鱼,在潮水之后,我俩搁浅在沙滩上,活蹦乱跳,却不知道大限将至。

          ※          ※          ※          ※          ※

    在办公室里工作,赶稿,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保持精神的清爽。天空洁静得一尘不染,干干净净,湛蓝的天空,层层叠叠素雅的白云,还有飞翔着的无忧无虑的鸽子,一切都生动可爱。
    我远眺着滚滚的长江水静静地流淌,码头上停泊的游轮传来阵阵悠扬的汽笛声。有那么一阵子,我仿佛感觉到自己又重回到乡野中的童年时光。飘落的岁月在江畔轻轻地划上了休止符,生命在江水里转了一个大圈,此刻似乎又回到了起点,归于平淡,回复平静。我提醒自己只有二十五岁,这毕竟还算得上是一个美妙的年纪,青春岁月里的最后一段牧歌应当倍加珍惜。
    周围的同事像蚂蚁似的在办公室踱来踱去,做出一副忙碌的样子,也不知道做给哪个混账玩艺儿看。而我呢?双腿高高地放在桌子上,偶尔用脚趾踩踩鼠标。手指上夹着让人昏然欲睡的香烟,茶杯里的沱茶浓得足以毒死一只老鼠。“悠闲,慵散,再悠闲,再慵散……”这是我心里不断重复的话,我全然不顾周围的一切,也不管自己身处何方,我已经入定了。在我的心里,我早已把这里变成了草场和田原。
    我的另一只手里拿着一张报纸,当然,我所服务的这家报馆的东西我从来不看一眼。这其中也包括我自己的“尿布纸巾”类的文字。报纸的头版通常是政府工作日志。国际新闻无非是以色列与阿拉法特那些恩恩怨怨,或是美国的拳头又挥舞在世界的某一角落。体娱新闻总是围绕着中国男足那十一个年年都会在绿色的舞台上上演悲剧和闹剧的草包。娱乐新闻则是歌星影星的琐碎生活片断。然后是整版整版有关降价和打折的广告。有时候我不得不怀疑我的同道中人们究竟是干什么吃的?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件不是新闻,人被狗咬了很正常,真正不正常的是狗被人咬了,这才叫他妈的新闻!
 
    假如我身上还有富余的银子,我就会跑到广告部去登一则广告:“诚征各类能将狗咬伤或是咬死的人,年龄、学历、性别均不限。一经录用,待遇从优。”然后我就开始工作,用笔或相机记录那条狗被人咬得鲜血直流的场景,记录我的雇佣者们向那个满口都是狗毛的英雄所发出的欢呼!
    有一篇文章的标题吸引了我的目光《花钱的快乐与爽感》,下面是一个故意露出大腿的妖姬的图片。看完我才明白,那其实是GUZZNO的广告。还有篇报道,说是重庆有一个男人采用刀砍,剥皮等手段,连续伤害了数条宠物犬,并且由此而引起了恐慌!文化版上是一个49岁,就快闭经的老女人“情感自述”。她说她不可救药地有上了一个23岁的小伙子,爱情两个字出现了数十次,让人觉得又可笑又恶心。图片上格温妮斯•帕特洛笑得像一朵绽放的黄玫瑰。为什么不呢?勾搭上了西班牙王储,世间还有什么是比这更值得开心的?一头750公斤、1.2米高的肥猪要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新世纪百货开张招聘450名营业员,结果招聘的前两天就有人排通宵,后来队伍竟浩浩荡荡地排了两公里,据说那天有多达7万以上的求职者去应聘……我坐在软软的椅子上,任信息的海洋将自己淹没。文字多得足以厚厚地覆盖地球,除非奇迹出现,否则我将一直背运下去。但是,正因为我不再相信奇迹 ,这儿的生活才充满了阳光,才显现出令人不可思议的惬意。

    办公室里有人在叫我的名字,叫我去接电话。我慢慢起身,像只吸饱了血的蚊子似的飘荡过去。
    电话是我在大学里最铁的哥们打来的。他在电话那头激动得语无伦次,他说:“我以为此生再也见不到当年的兄弟们了。我现在这座西部的小县城里,我就要发疯了。我终日哀叫,以为此生将躺在床上手淫至死……”
    我们谈起了过去,谈起了当年醉酒并疯狂地追逐女人的岁月。我们都为彼此找到了可以共同追忆逝去往事的见证者而兴奋不已。
    他说他做了一个与文学有关的网站,还叫我有空上网同他一起交流,或者是将我的作品发过去。我说你还是饶了我吧,文字的东西我已经厌倦了。接着他又叫我和他一起去读第二学位,他说:“重返校园,重返那个辉煌的年代。我们在学校附近租一套房子,然后就开始泡妞。你一个,我一个,到了晚上我们交换着同她们上床……”
    他问我结婚没有,有没有女朋友?我说现在我什么都没有,女朋友还暂时寄养在未来丈母娘的家里。他告诉我,说他在那小县城里简直是钻石王老五,打着作家的旗号没日没夜地跟不同的女人嬉戏。他说他并不厌倦她们,管她小学毕业,还是硕士文化,只要年轻漂亮,一律通杀……

    放下电话,那个叫林强的家伙仿佛神气活现地出现在我面前。在大学里,他自谬为“女人杀手”,“恋爱专家”,说话一字一顿,但只要他一开口就很难让他闭嘴。他长得白白净净,说话带娘娘腔。然而这些并不能削弱他对于女人的吸引力。我俩象死蚊子和臭猪肉似的拧在一起,一起逃课,一起打架。为了三块钱的赌注在大街上对着陌生的女孩高唱情歌;为了一份回锅肉而彻夜不眠地帮别人写情书;为了比试谁更有魅力而一起去追同一个女人。我们可以在学校的游泳池旁一坐就是一整天,为那些穿泳装的女生而发痴发愣;我们不惜坐半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到师范学院的开水房去站上四个小时,耐心地观察着几千个前来打开水的女生在我们眼前鱼贯而过。我们在学校舞厅里弄乱自己的头发,用沙哑而低没的嗓音问陌生的女孩:“小姐,请问,失恋之后怎么办?”然后看着她尖叫着跑开。我们在学校的操场上弹着吉他,像三流的痞子向偷偷摸摸谈恋爱的老实巴交的农村学生索取保护费……
    往日的一切又真切地浮现在我眼前,我似乎又回到几年前的那些时光。一九九七年的六月三十日,举国欢腾。那一夜“香港回归”,到处都是庆祝活动,学校放假,人们都出去欢快去了,整栋学生宿舍里只有林强和我两个人。我俩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几天后我们将领到毕业证书,未来虚实不定,我俩焦虑得快要死掉。我俩的钱已经挥霍一空,还到处欠着债,已经有好几天没吃过象样的饭了。饥饿让我俩难以入眠,窗外轰隆隆的礼炮声更是将我们吵得心烦意乱。林强睡在我的下铺,哼哼呀呀地玩着他的生殖器,结果精液弄得一肚子都是。他嚷着叫我看:“不吃饭的结果是精液成了清水水!”几天后,我把他送上了西去的列车,他在车窗旁向我挥手,还不住地抹着眼泪。

    因为林强的那个电话,我的心情更加愉快了。像刚刚吸完海洛因的瘾君子那样精神百倍。办公室里有人告诉我,新城区的沙河街69号有位住户打电话来,说他家里养的鹦鹉突然开口说话,见到男人就叫“混蛋”,见到女人就叫“活该”。他极力想向记者说说这事儿,可是我们这里没人愿意去。我说就我去吧!有人瞪大眼睛看着我,为我头一次主动申请工作而惊奇,我对他说:“工作着快乐着,本人今天的心情还可以。”

          ※          ※          ※          ※          ※

    坐公共汽车前往沙河的路上,我的旁边坐着一个女孩。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她绝对不是一个人,她是一个摄人心魄的妖精。她打扮得非常时尚,非常前卫。染成深棕色的头发烫着优雅的大波浪,火红的短衫极具波希米亚的情调。低腰带着金属链子的牛仔裤,露着一大截白嫩的腰。在她不时的扭动中,我看到她后腰上还有一个鲜艳的彩蝶纹身。她的那张脸蛋儿美得让人想毁自己的容。指甲尖而长,并绘有彩色的图案。皮肤好得像蚌肉似的白而细腻。可我根本就不能马上将她与性交联想到一起,只因为她太美丽了。不过由始至终,我总觉得她是个妓女,一个高贵并且高档的妓女。她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似乎都散发着让人无法接近又渴望接近的性的诱惑。我不禁在想,这种指甲尖尖的女妖是不大可能会为人妻的。然而若是能与她共处一日,或是在某家高级宾馆的客房里同她干上一夜,那末,让我少活上十年我也心甘情愿。
    在一个惊艳动人的美女身旁,我陶醉在她所喷酒的香水的气味中,结果竟然忘记自己该下车了。我不禁暗自嘲笑起自己来,几千年前古希腊哲学家泰勒士因为抬头仰望天 上的星空,却不小心掉进路旁的一口井里,想不到几千年后,中国的一名小记者因为陶醉于身旁的香色而不得不多走上很长的一段路。我发现二者是何其的相似。康德说:最使人敬畏的是头顶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其实康德所谓的“天空”是在暗示一种对神秘的敬畏感,是在叩击人类的头脑,问一个世界是什么的问题。在无限的宇宙中,我们可以活动的范围是如此狭小,忙于地上的琐事而忘记了看天是一种无知与可笑,同样,在越来越繁忙的生活中,忽略了周围的美丽肉体,似乎比无暇仰望天空还要可悲。于是我高高兴兴地沿路返回,追寻着大街上缓缓移动的高耸的乳房,颀长的大腿,漫妙的女性身体的曲线,飘飘然仿佛坠进云雾里。

    路过一家书店时,我原本打算进去翻几页杂志,但就在我上台阶时,我忽然发现裤子在左腿的内侧破了一条足足一尺长的口子。我看到自己的内裤以及大腿的肉若隐若现。这真让人败兴。翻杂志的闲情倾刻间一扫而光。此后,我像一个受过笞刑的印度教徒,用一种奇怪的姿式在街上螃蟹般地移动。有人用奇异的眼光看我,但我一点儿也不在乎。
    我走着走着,居然还想象着有一个深爱我的女人正在用深情的眼光看着我。她随时将张开双臂和我拥抱,潮湿滚烫的双唇充满无限的渴望。她为我做饭,洗衣裳,缝补我裤子上不知道何时被撕破的口子……身边有一个女人的生活又是怎样的呢?
    我没有再继续想下去。爱情的花朵只在人的一生中绽开过一次,而现在,我的视野里永远都是一片荒漠,一片不能被任何物体替代或是掩盖的空白。
    曾经深爱过的女孩走了,她走得越来越远,背影越来越模糊,最终她会慢慢地从我的眼前消散。年轻时的爱情是上帝的神奇之笔,即兴并且完美的一笔。一切都不可能复制。我深信每个人在那个时期都是艺术家,用生命里最华丽的句子写下最动人的一章。而此后,男女的故事都不过技术与技巧的熟练结合罢了。一个婴孩诞生在这个世界上,他无忧无虑地成长着。他并不知道在另一个地方同样诞生了一名女婴。她和他一起慢慢地长大。到后来,他们相遇了。于是,冥冥之中他感到一切都是上帝所创造的奇迹。而当她离去时,他所感受到的疼痛仿佛真的是自己少了一只手或者一只脚。从此,他便感到自己是残缺的,感到自己并不完整。分别是万劫不复的深渊。他知道她仍旧存在,然而却再也没有见到她的可能。以后的许多年里,他不断地安慰自己,终究会有那么一天,他和她将同归于一个地方。然而,他仍然感到荒谬。往日的一切仿佛是一场梦。他不停地问自己,如果那些深情的拥吻都是虚幻的,那么生命中还有没有什么东西真实地存在过?爱情的花朵注定只开一次,初恋的情人退守在他的心中。她将永远带着十九岁灿烂微笑活在他的心中,一直到他把一切带到属于自己的墓地。
    眼前不时经过一对对热恋的男孩和女孩,他们手牵着手,笑得前仰后俯。仿佛全世界只剩下他们自己和彼此之间的爱情。从他们的脸上,我看到许许多多熟悉的眼神和兴奋的表情,仿佛看到自己逝去多年的青春的影子。我禁不住有些双眸潮润,并在心里默默地为他们祝福……

    为了那只会骂人的神奇鹦鹉,我足足走了一个小时的路。沙河街69号是一幢二十多年前修建的住宅楼,看上去像某个国营企业的家属院。院子里围坐着许多无所事事的老头老太太。他们三三两两地聊着天晒着太阳。彩条布搭起来的茶馆里坐满了三十到四十岁的中年男女,他们“哗哗”的麻将声和痉挛的尖叫与老人们的安静形成了鲜明的对此。
我沿着黑漆漆的楼梯上到六楼,一路上狗的咆哮声此起彼伏。我看到三楼拴着一条苏格兰牧羊犬,五楼套着一只足以吞下我的藏獒。几只白色的猫幽灵般从我脚下掠过,让人感到仿佛置身于动物园。
    给我开门的是个中年男人,他大概有四十七、八岁,头发蓬松并且有些卷曲,鼻子上长满了疮并且还在流脓。他咧开嘴对我笑时露出一口焦黄的豁牙,上面布满了牙结石和绿色的菜叶子。当他知道我的来意后,热情地将我请进屋,端端正正地坐在我面前,像一个小学生望着老师那样双眼发光。
    接下来,他开始讲他的那只会开口骂人的鹦鹉。讲它如何如何的可爱,讨人喜欢,他说:“它就像我儿子……有时候,我觉得它比我老婆还好一百倍、一千倍。不过,今天它似乎感冒了,声音吵哑。所以,你要用心地听它说话。听!叫了。是不是像在说‘混蛋’。”
    那只鹦鹉确实“咕咕”了两声,跟平常的鸟叫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在这样的鬼地方,面对这样一个不人不鬼的家伙,就只好由着他了。他蹦蹦跳跳地不知从那间屋里弄出一杯茶出来,硬要我喝下去。他热情地笑着,说记者多么多么辛苦,所做的工作又是多么多么有意义……可是我瞄了一眼那杯茶,上面浮着厚厚一层膜,还有金属的光泽。我寻思着今儿个肯定遇到一个不可救药的疯子,说不定我就走不出这间鬼屋……
    事实跟我想象的完全一样。不久他就开始抱怨起女人来,说她们是魔鬼,没有人性。他说他的老婆骗光了他的钱,还带着独生子嫁给了别人。到后来,他所说的话条理紊乱,一会说有个农村出来的女人要他离婚;一会说他的儿子如何如何的聪明;一 会儿又说到他跑到哪里哪里去找某个男人,结果被别人打肿了眼睛;一会儿他又把话题扯到几十年前,说他那时在“文化大革命”的武斗中一个人杀退十几个人……我注意到他住的房子,家具简单,上面布满灰尘。地上遍布着饭粒,菜叶子,烟蒂,捏成团的纸巾,踩扁了的空盒子,黑呼呼、粘呼呼的不知名的混合物……屋子里除了几盏灯以外再也没有其它家用电器,一种酸叽叽的臭味让人难受。他执意要留我吃饭,说着还从抽屉里拿出一包塑料口袋裹着的东西。他说是牛肉,说土豆加牛肉是最高指示。我发现那湿湿的口袋里还有发黑的血渍。我差点就要蹦起来,然后打开门迅速地逃掉!
    刹那间,我想到的是被肢解的尸体,想象着面前的怪物是隐藏了多年的嗜血变态超级杀人狂,想象着不久我身上的某一部分也要被他割下来装进塑料带子里,但是,他一直对我很客气,非常客气。对我的赞美之词一直不断,让人觉得舒服。当他得知我执意要走时,他眼中闪过一丝失望的神情,而他也并没有强留我下来。他很客气地把我送下楼。临别时还拉着我的手,嘱咐我说一定要写写他的鹦鹉,并且特意强调要写上那只鹦鹉的主人的名字,他说他自己“一辈子都不出息,可是现在好了,我养的鹦鹉有出息了……”
    回来的路上,刚才的一幕让人心有余悸,但那个疯子临别时所说的话仔细想想又使人心头发酸。今天的稿子我想我不大会写那只普普通通鹦鹉。我会写写那只鹦鹉的主人,标题暂定为:《一个能和鹦鹉对话的人》。

    另一组在孙家书房路租房的同事请我过去吃晚饭,说是为了给刚从北郊山区采访归来的邦邦洗尘。邦邦就是讨人喜欢,他那因毛细血管扩张而发红的脸总在傻笑。更要命的是他笑起来像扭捏的乡村女孩。几个神 经病喊着口号:“DIY精神万岁!DIY精神万岁!”然后他们在厨房里挥舞厨具,齐声唱着:“我爱厨房,饭菜美妙……”的怪怪的歌。一群人挤着,闹着,宰鸭子的声音听上去仿佛这里正在发生一起恶性凶杀案。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某个可怜蛋儿正惨死在一群狂燥症患者的利刀之下。
    只有我依然悠闲快活,一根接一根地抽着他们放在桌上的香烟。
    终于等到开饭了,酸菜鸭子汤,红烧鲤鱼,姜爆鸡翅。只有三个菜,每个菜都装了一大锅。我逐一尝了一遍,菜的颜色还像模像样,但那味道实在不敢恭维。那帮蠢货竟没有谁想到做菜要放盐。肉还是那些肉,可怎么吃也感到像是吃着猪饲料。尽管如此,我们仍很快乐。喝着劣质的白酒,讲着下流的笑话。满口的污言秽语,满口的生殖器官。
一位同事率先讲起了他的奇遇,他说:“……那天夜里我就知道我背运:白天打麻将输了四百多块钱,到了晚上,老子越想越想不通。反正钱已经没了,钱包里还剩下一百多块,我就想,要穷就他们妈的彻底一点,穷得‘叮当’作响——破坛子破摔!就当作是下午把钱全输光了。我越想越激动,我对自己说,不行!今天一定要 找个妞放一炮,把霉运搞掉……后来我在红姐开的‘雅琪’里面,我发现一个新面孔,一个看上去刚从乡下来的小妞……我把她带到包房里,别看她衬衣上还有补丁,她脱光衣服的速度比我取下眼镜还快……她看上去是挺寒碜,内裤上还破了几个洞……起初我找不到他妈的一点兴致,逛窖子的雅兴等于零,特别是看到她那擦鞋布般的破内裤。可是等我跟她干了几下之后,我发现情况还不算太糟糕。她那下面渗出象血一样的东西。我激动得半死,以为 今天遇到个处女。结果我放慢了动作,准备仔细地体会一番……”
    他停下来呷了口酒,有人迫不急待地问他给了多少钱?他不急不忙地说:“我不说了吗?那天我只有一百多块。我一边操她,一边想,我还有一百多块钱的电话磁卡,外加半包烟和一只塑料打火机。我想如果这些全拿出来也不够的话,那我就只有打电话向兄弟们求救了……结果,你们一定想不出来,她个婊子忽然叫起来。她一把将我掀开,嚷嚷着说她不干了……她说了什么?你们知道吗?她说她妈的来月经了!”他讲到这里,一桌人笑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一张张脸笑得通红,像一只只红朴朴胀饱了血的臭虫。特别是邦邦,笑得一副快要断气的样子。
    酒喝了一杯又一杯。邦邦也忍不住发言了。他向我们讲起这两天的采访经历。他说那几个村的村长之类的家伙简直把他当神仙似的供奉,每天都有一群人围着伺侯他。他说:“有个老家伙居然还想把自己的闺女嫁给我,可你们不知道,我对山妹子没什么兴趣。送我玩一夜倒是可以,但要塞给我当老婆,我还没有心理准备。另一个老家伙就不一样了,他善解人言,是个可塑之材。他把我带出去吃饭。那家饭馆跟别的餐馆不一样,楼下是餐厅,楼上是歌厅。据说那一带,方园四十里只有那一家暗娼馆……那老家伙亲自操刀,为我拉皮条。第一个被他带进来的女人看上去有二十七、八岁。我问她 今年几岁?她说十八!可我越看她眼角的鱼尾蚊,心里就越是堵得慌。换人!换人!还他妈十八,当我比她傻一倍!第二个要年轻一点,模样一般……可她裤子还没脱完,一股浓烈的腥臭味差点把我眼泪呛出来……我估计她有性病,八成是有性病。所以我叫她把裤子穿上,走人。那老家伙对工作确实是负责。他马上骑摩托到隔壁乡去帮我找来了一个长得好看点儿的,他说那婊子在这几个乡里可以算是个名人……其实依我说,也不过如此……结果她一脱下裤子,窜出来的腥臭味比刚才那位还要薰人。我叫她去洗洗。她洗了出来,可那味道还在。我说不行,再洗一次。那婊子倒还听话,在没拿到你的钱之前,她们身上全是廉价的恭谦……她洗了大概有五六次之后,我仔细检查一番,觉得放心了,于是才大胆地和她干了一次……”
    邦邦的艳遇在这群人眼里平淡得像白开水。有人对着他翻白眼,还有人发出“嘘”声。想叫他住口,但又不好直接对他讲。邦邦呷了口酒,两个小眼睛像耗子似的转动。他接着说:“就在昨天晚上,我发现我下面那玩艺些不对了,痒,但痒得不是地方……我在床上呆到凌晨两点,怎么也睡不着觉。他妈的,太痒了。我挠呀挠的,后来我打开灯一看,连血都挠出来了……我知道,准是出了事儿。我那阴毛里面像烧了一团火,火辣辣地
着、痛着。在灯台下,我拔开毛一看,那里面竟爬着红彤彤的小东西……我好不容易熬到今儿天亮,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冲向医院,一检查,大夫说我得了阴虱。”
    “那后来呢?花了多少钱?”有人问。
    “你们想象不到,”邦邦说,“真的,要命的
。难受得让人真想把狠心一横,一刀子把那玩艺连根宰掉。说实在的,在医院里得知这种事真叫人害臊……我跑出医院,随便找了家商店,买了把刮胡刀。然后躲在公厕里剃光了所有的毛……好了,现在我就舒坦了。”
    “剃光了所有的毛?不大可能吧。”
    “你们不信?”邦邦嚷着,“好吧!好吧!事实就在你们眼前……”说完他刷的一下站起来,借着酒醉拉开裤子的拉链,一把就将那玩艺从裤子里掏了出来。那阵势,就像里一个视死如归的武士,在战场上抽出他的佩刀。
    “哈哈哈……”满屋的人哄堂大笑。我们看着那只没有毛的阳具笑得肠子都快断了。周海说那像是一只被人拨光了毛的鸡,怎么看也不像是只鸡了。阿杰以他那特有的嗓音,一边笑一边对我们说:“小时候……我第一次杀鸡时,在它的喉咙上割了几刀。放完血之后,它一动也不动,然后,然后我就开始拔毛,它还是一动也不动。可是毛怎么也拔不干静。我妈就对我说,得把鸡放在开水里烫烫……我照着做了,可它刚一进开水……咦!那只鸡居然复活了,跳起来满院子跑……哈哈哈……一只没有毛还到处乱跑的鸡……”
    邦邦跟着我们一起放声大笑,“来,来,来!为一只没有毛,却到处乱跑的鸡干杯!”

          ※          ※          ※          ※          ※

    邦邦回来的第二天,办公室里一个向来默默无闻的年轻人,他居然将可鄙的刘眼镜狠狠地揍了一顿。然后他激愤地撕碎了自己办公桌上所有的手稿,第二天他就辞职不干了。那个叫杜平的云南小子总是沉默着,十棍子也打不出个闷屁来。他长着满口乱牙,一双斗鸡眼儿,头发一年四季都是油腻腻的,爬满了头屑和蠕动着的小东西。平常没有人注意过他,直到那天他揍扁了我们尊敬的刘科长。他揍得真是让人叫好叫绝。在那场“乒乒乓乓”的打斗中,他像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英雄那样让人崇拜。
    我是在三年前认识杜平。那时他刚从学校毕业不久,在编辑部当见习记者。他性格乖僻,不苟言笑。他最特别的就是双有趣的对眼儿,让人根本不知道他正在看什么,不知道他的目光究竟落在哪里。有时他脸朝着北面,但实际上却是在看着西面的东西。这就是对眼儿的奇特之处。三年前的一个傍晚,还是邦邦,那个青海出产的笑面佛,他像发现金矿似的双眼发光。他神秘地跑到我面前,说要跟我赌十块钱。他说:“我说兄弟,有个地方,你一定想不出那是个怎样奇特的地方。那是世间绝无仅有的地方。如果你能在那儿呆上十分钟。就十分钟。那我就输你十块钱……”那时我穷得除了不能去坐台买淫以外,什么钱都想挣,就是让我站在大便上我也愿意。
    “会不会死人?”我问。邦邦说:“不会,肯定不会。这不过是考验一个人的意志。”
    “那会不会弄湿衣服,或者弄脏我全身。”
    “也不会,你放心!那里不是下水道。”
    所以我想也没想就一口答应下来。
    结果邦邦把我带进杜平的寝室。他径直走到杜平的床前,拉开纹帐,对我说:“好吧!请进,只要你在里面呆上十分钟,十块钱就是你的了。”
    我心想这有什么难,又不是要我下油锅。但事实上,当我钻到纹帐里面时,我终于彻底地明白了邦邦的苦心。杜平的床上堆放着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书籍,磁带,发胶,梳子,指甲刀,牙膏,计算器,药瓶,矿泉水瓶子,甚至还有一个剥了壳的鸡蛋放在枕头上。棉被黑呼呼的,粘满了油和面包屑,饼干屑,有一块污渍在灯光下闪闪发亮。我在这床上连放屁股的地方也找不到。我在想:杜平那疯子如何能在这上面睡觉?
    邦邦所谓的“考验意志”不过是指床上散发出来的异味。至今我仍清楚地记得,那气味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有点像馊了的稀饭,有点像农村的粪坑,有点像农药厂的废料,有点像腐烂的动物尸体,总之,那气味只此一家,别无它售。
    那种说不出来的味道冲击着人的神经,让你觉得仿佛置身于希特勒的毒气室。还好,床上摆着一摞书和磁带,我逐一翻看了一遍。此后,我不得不对这张床的主人另人相看。他看的书有黑格尔的文集,有毛泽东的传记,有苏联的哲学研究,有乌纳穆诺,纪伯伦,伍尔英,茨威格,高尔基,蒙田等人的著作;有鲁迅、郭沫若,胡适、沈从文、梁实秋、郁达夫等上世纪三十年代文人的作品。此外,这里还有什么《心理学研究》、《哲学与政治》、《美国的政治经济》、《中国法制史》等等,光看这些书的封面,我敢断定,杜平的头脑里所装的东西绝不是我和邦邦之流可以想象得到的。至于那两盒磁带,一盒是罗大佑的《恋曲1980》,一盒是老狼的《同桌的你》。它们准确无误地显示着一个时代的印迹……
    十分钟到了。邦邦人也不见了。至今他还欠着我十块钱,该死的赖皮!

    没有人知道杜平会辞职,直到他那天揍扁了刘杂种。当他向我们道别时,他说:“我走了。我打算回老家去温书。此生不考取研究生,我是不会罢手的……”
    他离开的当晚,阿杰怅然地对我说:“其实,我也想过。读研究生终究只是一种逃避。归根结底,那是逃避。回到清清净净的校园,无忧无虑地又去过学生的生活。可是,到时候你总得从那里面出来。到时候你仍然不得不去对面这个现实的世界。你又能不能保证,几年后的你,又一次站在现实的面前而不感到手足无措?是的,曾经一度我也想去考过,但结果又怎样呢?或早或迟,还不是得找个女人结婚,挣钱养家糊口……”
    阿杰的那番话正是我所思虑的东西。世间最难过的事情莫过于在现实中憧憬理想,在沧桑中向往风月。造化布下了一局永远下不完,也分不出胜负的棋。每一个类似杜平的小人物都是这天地棋盘下的一颗小棋子,一颗有时可以忘却或是忽略的小棋子。命运在我们的眼中并不是生活着的世界,而是上帝眼里的一个符号。无形的力量推动了生命,让一个个微乎其微的生命走出不同的结局。一只蚂蚁勇敢并且艰难地爬上一棵树,可是他越往上爬,遇到的分枝就越来越少。它能够选择的道路也越来越少。最终,在一个枝叉的尽头,它只好等待即将降临的死亡。我感到我们就像是一群茫茫大海上的落水者,在大海中挣扎着,永远都是在孤军奋斗,谁也无法帮助谁,援救谁。在命运的面前,我们不得不低下高昂的头颅,不得不对那一系列左右我们生命的偶然事件产生敬畏。那些看似纯粹的偶然,到了一定的时候却成为弱小生命不能违抗的必然。上帝在心血来潮的时候不加思索地决定了人的命运,而现在,我率先向命运妥协,与上帝的笔误或是点晴之笔达成一致。我绝望,然而我并不失望。就像阿杰所说的那只被割了喉咙,被人拨光了毛,奄奄一息的鸡那样,你只要把我放进开水里,我就要重新复活,重新站起来满院子乱跑。我将以我所特有的跑姿走在沧茫的大地上,鸡爪子踹向造物主的屁股,朝着时间,历史,人类,政治,伦理的裤裆,在那里狠狠地踹上一脚……正因为我尚存了一丝气息,所以,这个世界如果不把我置于彻底的死亡,那么我就会重新活过来。我的复活不在基督的身体里,也不在上帝的注视中。我所谓的复活是在那些准备烫死我的开水里。尽管被人割破的喉咙还在淌血,但我仍要从那里发出“嘶嘶”的尖叫;尽管我一丝不挂并且还体无完肤,但我的骨骼还完好如初。在时间的花园里,在历史的废墟上,在赤道的火焰中,在被窒息而死的婴儿所堵塞的下水道,在供奉着神明的壁龛里面,我将纵情地舞蹈。我的每一个毛孔都呼吸自如,我的每一个脚步都坚实可靠。没有了羽毛,没有了道德的遮羞布,没有了一切有意或无意的伪装,然而尚存的阴茎却毫发无损。
    邦邦掏那玩艺给我看的情景还记忆犹新,我将随时随地像拨出佩剑似的拨出那玩艺来抵抗虚无。那就是我所拥有的武器……从此我将归皈一种新的宗教,不再因为尼采杀死了上帝而发出嚎叫,也不再因为生命没有根据而感到恐慌。我要怀着当初领圣餐时的虔诚去领取属于自己的每一天。不再乞求大地上的雾消散干净,不再乞求一切尚未到来的东西,任何事件都可以是我生命的主题。没有桥,也没有路,没有前景,也没有背景,我所需要的只是广阔的,可以任我自由奔跑的大地,任世间所有的欲望将我的歌舞炼为永恒。

          ※          ※          ※          ※          ※

    正如阿杰所期待的那样,他的那些性液横流的报道被评为本月的最佳。在同事们虚伪的道喜声中,他一直在笑,笑声尖厉,像一只发情的老鼠。
    然而我的生活始终不会因谁而改变,也不会因为谁的离去或到来而变换其本来的基调。杜平踏上了南下的归家之路,刘科长积满淤血的脸逐渐康复,人们依然重复着往日生活的轨迹。在伪装的匆忙中,我们无暇去顾忌别人的故事,无暇去顾忌自己的昨天以及现在、将来。新闻追求的是热闹,是匆忙的一次性快餐。我们已经成为一头头高产的奶牛,每日每夜地为这个世界生产一次性的消费品。在繁杂的俗务中,所有的一切都轻飘飘地划地我们的脑际,所有的一切都若有若无地穿过我们空洞的心。没有任何人或事能在这样的心里留下痕迹,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我们奔走匆忙的时光为之驻足。在炸开了锅的编辑部里,杜平早已被人彻底地忘却。只有我静静地坐着,不着边际地想着那个疯子。时光如果倒流到十年前,那时的他与全中国所有的中学生一样,天真地在校园里做着大学梦。再倒回去十年,他同样和所有的孩子一样,正享受着无忧的童年。然而,终于有一天,他不得不在中国的所有大学里面选定一所,又不得不在成千上万的专业里面选定一个。问题就在这里。如果他当年不选这破新闻,那么现在的他又会怎样的呢?他将开始另一职业,另一种生活?或许比现在好,或许比现在更糟?如果他天生愚钝,根本就考不上大学,那么他现在是不是还在云南挖地球?又或者随民工潮南下打工?更或者大学毕业时,他被分配到一个效益好的报社,并且被总编的女儿不可思议地爱上了,那么现在又是怎样的情形呢?如果他考不上研究生,那么他会不会发疯死掉呢?或者某一天他彻底地大彻大悟,倾尽毕生的精力完成了一件惊世骇俗的艺术品?现在与将来存在着千万种可能性,我们不可能究尽那些决定着我们命运的细节。可是我相信,类似于杜平那样的人,都有成为天才的可能。因为从某些角度看,天才往往是一群疯子,一群智障,一群间歇性狂乱症患者。我承认自己还没有疯到那种程度。于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平庸。

    让人感到诧异的是,我习惯的沉思的生活居然在这闹嚷嚷的办公室里如死尸般地复苏。窗外的景像一点也没改变。我留意着视野中的一切事物。本城最高的建筑——万川大厦耸立在不远处,白色的外墙,乌黑的玻璃,怎么看都觉得像邦邦那两腿间那剃光了毛的阳具。街上人来人往,从北方吹来的冷风,卷起地上的枯叶,夹杂在人缝里。一簇簇蔓藤挂在树枝上,仿佛道路的两旁是一排披头散发的疯女人。天空看上去多么苍白!那苍白的背后是无数的幻梦,五角星和月亮的闪光,是昏昏欲睡的云朵和绝对无意义的罅隙?传说中的萨梯里露着阴惨的微笑,撒旦的诗篇交织在落日余辉中,撒旦的诗篇交织在醉酒和大麻的烟雾里,交织在西绪费斯的鲜血与汗水之间。总有一些神的力量也鞭长莫及的地方,那里有溃烂的皮肤,变形的手脚,不能闭合的眼睛,严重萎缩的肌肉,腐糜见骨的小脚以及坏死的神经未梢,然而,正因为生命的残缺,正因为感觉的消亡,所以一切疼痛才有可能被麻木和疯狂的大笑所取代。史前时代的风夹杂着亿万个麻风杆菌,肢残和溃烂是风暴后的后遗症。人类一瘸一拐地沿着不同的路去寻求各自心目中的上帝,然而找到的却是耶路撒冷城中那堵被子弹和炸弹弄得千穿百孔的哭墙!如果说我的诞生只是二十多年前上帝不经意的一个笔误,那么更为不幸的是这个笔误直接将我异化成了一个史前时代的奇异人类。一个在现实中枯守着理想,单调中向往浪漫和所有与完美有关的怪物。我暗暗地下定决心,不管明天会发生什么,也不管自己枕边的手稿见不见得天日,只要我还活着,那么我手里的笔就不会停下来。我不用夸张的言辞去渲染爱恨,不去作虚伪忏悔,不去报道事件,更不去说教,清算,披露隐私。我不探究事物的因果关系,不去为任何政治立场辩护,不去追求新闻般的轰动,不去讨好尚未到来的读者而伪造情感,不去像最末流的文人那样把作品戏剧化,抒情化。我将重新站在一个新的高度,像神那样俯附览脚下的芸芸众生,用我朴实的文字去决定每一个出现在我书中的小人物的命运。如果我此生所遭遇的一切仅仅是造物主的一个笔误,那么,我将尽自己的一切努力去修改它。我将走向每一个故事的背后,在一个全新的世界里挥手向这座由人类所构成的动物园告别。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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