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开黑道之家
车子开得很平稳,可能因为没有路途颠簸,预期的悲伤情绪迟迟没有出现,倒是车窗外的如絮的飘雪,勾起了我弹性极大的兴奋神经,这还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见到“真的雪”呢,说是如此,其实“假的雪”我也没见过,如果电视上的不算的话。 “何叔,爸有没有给我安排住的地方呀。”我突然想起了些比较实际的东西,眨巴着眼睛,可怜巴巴地问。 “呵呵”,从后视镜里,我看见了何叔眯成一线的眼睛,“当然有安排,小姐你放心吧,任爷怎么也不会苦了他的心肝宝贝小姐您的。”
我吐了下舌头,委屈地摇了摇头,我最不爱听别人把我叫成老头子的心肝宝贝了,肉麻巴啦的,再说,事实证明,那个死老头子哪里疼我了?居然把我一个十五岁半的小女孩只身送到这么远的地方来,还口口声声说是培养我爱国情操,让我踏入祖国大陆的土地,借口!要爱国全家一起爱,他也不用成天翻着那些泛了黄的旧照片哭长江了,“不对,是哭长城!”嗯?我一惊,是错觉吗?果然是错觉,每次我把哭长城说成哭长江,老头子总会严肃的纠正,比会考前抓狂的老师还严肃,接着便长吁一声,不管我愿不愿意,一把将我揽到他大腿上,指着照片上的“幼儿老头子”感叹:“三十年了”。我就在他怀里不甘心地挣扎着,挣扎着,一恍就是十几年……回忆的波浪带动了眼眶里的波浪,想起刚才自己那声错觉,真有种酸酸的滋味汹涌上来,这“一波带一波”的现象,不知道是不是导师讲的“通感”,至于那“酸”,我安慰自己那是胃酸。就这样,何叔稳稳地开着车子,带我朝“新家”驶去。
二十分钟后,车子停了,应该是到家了吧,可能由于雪一直在于,这一路我心情还算振奋,何叔为我开了车门,我乐不跌地踏出一只脚,半秒钟内,又“噌”地收了回来,小腿……麻掉了!我一脸茫然地看了看何叔,他还保持着后视镜里的“一线眼”的笑容,让我联想到“一线天”,两年前老头子带我去厦门时去欣赏过。厦门离台湾很近,近到可以夜里游泳偷渡到金门列岛,不过台湾比厦门要暖得多,但跟这里比起来,厦门可以算厦威夷了。
“小姐,有什么不妥吗?还是你落了什么东西?”何叔见我不对劲,凑过来问。 “啊…没有啦 ,我在想哪边是北面。”我扯了个自己都觉得蠢的谎,显然何叔没听懂,不管啦,我在“受凉”了的右边小腿上用手蹭了两下,盘算着能实践一下磨擦起火的理论,深呼吸几口,镇定地下了车,我是谁?我再怎么说也是任老大的掌上明珠,见多识广的任大小姐,怎么也不能在外人面前出丑,车外整齐的站着两排“便衣人”,叫“便衣人”感觉怪怪的,其实我知道他们是做什么的,但从前在台湾,类似这样的人都是穿成“黑衣人”尾随在老头子后面的,现在这七八个便装往这一杵,倒让我有点不自然,我摆出了大小姐的派头,昂首挺胸地往前走,虽然身体有不很明显的左右微颤,但我坚定的对自己说,这绝不是我那穿着青纶丝袜的小腿正冻得发抖所造成的,不知是自己神经紧张太过敏感了,还是确实有这样的事,我隐隐感觉自后有人在偷笑,但我绝没有勇气转过身去,因为现在冷风是从前往后吹的,如果我转身,就意味着这刀一样刺骨的东西要去非礼我尚有余温的小腿肚,这是我绝不能允许的!我正义愤填膺,突然一个不留神踩在了“平面镜”上,不,是像平面镜一样光滑的该死的冰上,完了!这一摔非把我摔上西天不可呀!想想,这地面得比冷冻柜还冰凉啊,会不会像《泰坦尼克号》里罗丝在海上飘流时,连头发都冻在了木板上一样的情况,那我要怎么办?哪里先着地?头发可不行,三天前刚烫过的,万一粘到这脏兮兮的地上,硬拔下来会疼的,还是手吧,接触面积比较大……正当我以光速般飞快地琢磨着要委屈哪部分先落地时,已经倾斜了一大半的身体就这样凌空定格了。
“哈利·波特?!”我脱口而出,该不会是真有这么个人看我长得还蛮可爱,就用魔法救了我吧?不过我立刻反应过来,不是这样的,紧接着便是一阵头皮发麻,麻得我想扁人,因为此时,那七个中的四个正支撑着我身体的几个不同部分,说支撑不如说是抱,搂,托……,我感觉自己就像市场里将被卖掉的一头猪一样,不同的部位被不同的人订购,化分给不同买家。另外三个则在我们身旁围成小半圈,警惕地“瞟来瞟去”,把气氛搞得异常紧张。 “小姐”,买下我腰部以上的那个便衣开口了,“北方这里不比老家,冬天很冷的,您穿这么少熬不住的,这里又是雪又是冰,走路多留意脚下。”
话音一落,“举”着我的腰,“捆”着我的腿,“托”着我的脚和一支差点飞出去的高跟鞋的另三个猪头“噗噗”笑出了声,我的害怕瞬间转为火大,扭头便要骂,还没开口却噎了饭一样停住了。好帅啊!我心里咚咚敲敲,刚才说一个番让我生气的话的那个便衣正擎着我的双肩,扭头之际,我的脸侧对着的脸,贴近得让我几乎感觉得到他呼吸的频率,脑充血一样的胀热直冲到脸上,此刻我一定是一副火辣辣的苹果红吧。也不错,嘿,不冷了。可我总不能半张着嘴不说话啊,于是我又发挥起东扯西掰的本领,信口来了一句:“哪里染的头发,蛮正的(正点)”。我想他八成是老头子从台湾派来的,应该听得懂我的话吧。 “展图,不错的。”果然,他因为刚才那句“蛮正的”而得意起来,笑容超可爱。
我站了站稳,回头找何叔,咦?人呢?我正四处眨巴,背后的方向传来一声温柔亲切又似曾相识的声音:“萱萱!”我有点僵硬地立在那,以10°为单位一点点回过头去,哇,美人!迎面朝我走来的,除了“一线眼”何叔外,并排的还有一个长发垂腰,笑容满面的女生,等等,她是谁?怎么知道我小名的?不对,我一定见过她,我认的她!她是……我的大脑中枢神经开始一路小跑,拼命寻找相关信息,很好,离终点越来越近了,啊,对。她是……马上就想起来了,我表情极复杂,满腔兴奋,还差一点,就好了,她是…… “这位是颖欣小姐,小姐您不记得了吗?”何叔抢先我说,可恶!我马上就想起来了,差那么一点却被何叔打断了,弄得好像我真的没良心到忘了人家的程度,哼,我在心里拿眼瞪何叔,在有些奇怪的方面,我就是这么斤斤计较的,等等,说她是谁?我缓缓抬头,眼睛越睁越大,目光落到这张熟悉的面孔上:“大姐?”我不太敢确定。
这是大姐吗?8年以前,老头子为了避风头,过海跑路,把刚8岁的我送去了罗东宜兰,那时,我就和这位姐姐一起生活。宜兰是我记忆中最美的地方,虽然这些年老头子带我走南闯北,但我从没见过比宜兰更美的地方,那是一座与世无争,宁静温暖的小镇,是的,温暖,每天都有阳光轻洒在乡间小路上,我和大姐总爱穿梭于那些巨型向日葵之中,宜兰的每一寸土地都刻着“快乐”,那两年和大姐在一起的日子,是我至今最难忘的幸福时光……我被拉进了回忆之中……
“萱萱,你干嘛张着嘴不说话?”眼前这位大姐说。 “嗯?有吗,”我被她从回忆里拉了回来,打量了一下多年不见的她,没错,虽然已经很模糊了,但她的眼,她的笑,还是完整如初地跟记忆中的印象重叠了。我跟在大姐和何叔身后,走进了前面的豪宅。 “这是……”我看了看何叔。 “这是你的家啊”,大姐说,“从今天起,你就住在这里,和我一起。” “和大姐一起?”惊奇中透着些兴奋。“是啊,以后我们又在同一屋檐下了。放心吧,‘我是在地人’”。大姐露出一个那样熟悉的微笑。 “我是在地人”,对,就是这句一般人听不懂的宜兰方言,渗合着浓浓的罗东口音,如果空穿梭器一般将我带回了8年前,我红着眼睛看着乡下陌生的一切时,大姐也是用这样一个击碎寒冷的微笑,轻声说:“我是在地人。”啊,好怀念,相信这句话,只有我能听懂吧,因为从大姐口里说出来,这句话基本上是“窝死载边银”,呵呵。
几个便衣人将我的行李抬到楼上房间,便鞠躬告辞了,这房间还真漂亮,全是暖洋洋的奶黄色,是我最喜观的颜色,就像宜兰全天候的阳光一样,我不顾几乎冻残废了的小腿,脱下丝袜,在床上翻来覆去,我就爱这样光着腿贴在床单上,超舒服,通常我把这叫作享受“质感”。 咚咚,响起了敲门声。“谁呀”,我像只撒娇的小猫咪,这八成是因为床单质感太好了,让我身心格外舒坦。 “小姐,是我。”回答我的是一句废话,不过我没有发脾气,要在以前,听见这种answer,我早就火大了。看来这床单的质感不是一般的好。 “你是谁呀!”我继续装猫。 “我是小马,小姐。” 我和床单玩得正欢畅,也不知哪来的闲情,就和他绕起圈子来。 “黑马还是白马呀?我只要宝马哦”。说完了这句自己都觉得无聊的话后,我决定不跟他玩,这有损我大小姐威严的形象,于是我稍微整理了下床单,端庄地坐在床边,调整了音调:“请进。”
咔嚓,门被推开了,是个便衣,他带上门,彬彬有礼地鞠了一躬,用一个灿烂的笑向我打着招呼。我能感觉到血压又升高了,真有点为刚才装猫咪的腔调后悔。 “你……你是小马呀。”我勉强扭动着僵硬的面部肌肉,挤出一个笑。 “是,就是染发染的蛮正的那个小马。” “哦……”我尽量保持脸不因羞涩而变形,他这句话分明是在回应我那句“黑马、白马与宝马”嘛,为了让脸不在发烧,我试图表现得自然点,“小马哥,你坐。”我边说边挪了挪屁股,示意他坐在床边。 “小姐刚来沈阳,很不习惯吧”。小马哥依旧一副阳光般的笑脸。 “嗯,有点,呵呵。”我用傻笑掩饰着心率不稳。 “我来是想向小姐说明一下,可能你对我们还不太了解。”小马继续着。 “你们?” “对。我呢,小姐您可以叫我小马,我是负责您的外出接送的,可您住在大陆的这段时间里,我将作为您的陪同。” “陪同?”那就是说他不是保镖或司机喽,就是……贴身侍从?我浮想翩翩,不由得联想到古装剧里的英雄豪杰与贴身侍女日久生情的那些浪漫缠绵,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 “在家里,陪同您的是何叔,当您外出时,我就会代替何叔,所以,我相当于随传随到的管家。”也许怕我听不懂,小马细声细语地解释了一遍。 “哦。原来是这样。”什么?又变管家了?我本来听懂了,被他这么一解释反倒糊起来,但还是嘴硬装懂,故作深沉地点了点头。 “我想还是叫你小马哥吧,在台湾我也是这样子叫大人的,你毕竟比我大,直呼其名还是不礼貌,不好破坏规矩嘛。”其实我是想叫得亲密点,“你也别对我用敬语,怪不好意思的,叫我家萱吧。”话是说得温柔似水,实际心里在偷笑。 “好,”他说着便起了身,却不知碰掉了什么东西。
啊!救命!哈利·波特,快让这一幕定格,别再往下继续了,我,我想死!!原来,小马起身不小心碰掉的,正是我随便乱扔在床上的青纶丝袜,天,这下糗大了! “小姐这习惯,”他开了口,完了,他对我的印象肯定糟透了,这是多尴尬的事呀,女孩子的贴身衣物到处乱扔,他一定是想说这习惯不好。我找不到地缝,又不见哈利·波特前来搭救,只好把头埋了下去,埋在胸腔里。 “小姐这习惯很好嘛。”他说完了刚才那句话。嗯?不会是我听错了吧?还是说他是正话反说来讽刺我?我有点搞不清状况。 “什……什么?”我试探地问了一声。 “女孩子的腿是不能受凉的,像在冬天,我们进了屋就应该把最外层的外衣脱掉,因为外衣表面很冷,穿在身上就要等外衣吸完了热,人体才能吸热,小姐先脱掉丝袜,让腿能吸热,这是好习惯,很多女生就没有这种概念,穿着冰冰的外套或丝袜不脱下来,这样非旦不保暖,反而会受凉的。”
这番话听得我目瞪口呆,真的吗?我是没听说过,不过我可真是个幸运的小孩,这么难为情的事都能找到个合情合理的借口。 “就……就是,她们那样是不对的。”唉,我真够虚伪的,感谢老天化解了方才的尴尬。“小马哥,你别小姐小姐的了,我是有名字的,这么叫,好像叫成职业了一样。” 天!哈利·波特,刚才没来就算了,这回你一定得帮我,我怎么今天这么猪头?连猪都不会犯的错误我居然连着犯!我所说的职业是指和“教师”“医生”一样,总用敬语,弄得“小姐”好像变成职业称谓了似的,可是我这么一说,十个人有九个会理解成“那种小姐”,毕竟人家那可确定是一种现成的“职业”呀,唉,话是自己说的,让老天怎么帮我?哈利·波特啊,快让时间倒流吧,我保证不再做蠢事了! “你知道……我说的小姐职业是什么吧?”我真是个蠢蛋,怎么又开口了? “我……知道?”气氛被我弄得奇僵无比。 “知……道?”蠢蛋!闭嘴!心里有个声音在呐喊,可是,这是谁的嘴,怎么还在说傻话?这绝不是我的嘴!绝不是! “嗯,知道。”天哪!他回避了我木然的眼光,看着地板。任家萱,如果你不是头猪,你是别再接话闭嘴装哑巴。 事实证明,我就是一头猪。
“你不知道!”我把气氛从僵硬转化为诡异,但这好像不是什么好转机。 “可能吧,不过……不过我绝对没去过。”他居然慌张的脸红了。 天哪!这下我确定了,他一定理解错了,而且是在我那种猪头式的诱导下理解的,我怎么就这么衰呀! “那个,”我又发挥起鬼扯术,想换个轻松话题,毕竟两个人呆站在这只会有不良发展趋势,“你叫什么名字?该不会姓晓名马吧。”刚说完,我又后悔了,该死,万一人家就是“姓晓名马”怎么办? “啊,不是……” 还好,安全跨过一个地雷。 “但是,我的名字不好听,而且你会笑的。”小马哥吱吱唔唔地。 “哦?是吗,是吗?”这可勾起了我们台湾女孩普遍的三八情趣,我一下子活跃起来,“叫什么,叫什么?” “呃……这个字你认识吗?”小马哥用笔在手上写了个字。 “……这是……π(pàí)?”我皱了皱眉,“这不是圆周率吗?那么,你是姓π(pàí)喽?” “不,不念π(pàí),这个字念丌(qī)”小马哥解释着。 “哦,那你就叫……丌(qī)……”我没太敢说,怕冒犯了人家。 “丌马。”小马哥看出了我的顾虑,仗义地替我解了围。
说实话,我当时真有喷饭的冲动,但,想想人家刚才还因为怕我笑而不好,意思报上大名,我现在立刻喷饭是不是太有失礼貌了?于是我屏住呼吸,开始憋,决定等小马哥出去再喷,好,就这样。
“小姐……,不,那个,你休息,”小马哥一时找不到合适的称呼,“我先回去了,这几天你要有事随时打给我,号码管何叔要就好。” “嗯”我乐不跌地点头,满口满肺的气憋的我涨红了脸,只等小马哥出去后乐喷饭。突然,电话铃声传来,是小马哥的手机,他掏了出来:“喂?老婆啊。” 嗤~,我刚刚憋足的气一下子全泄了出来,只觉得缺氧,“老婆?”他指的老婆是老婆吗?感觉自己逻辑有点紊乱。 “好,知道了……我在小姐这呢……好拜。”小马哥挂了电话,冲我羞涩的一笑。笑得我浑身发麻,小样,结个婚有什么好现的?干嘛一脸自豪。
送走了小马哥,我回到了床上,唉,怎么这年头帅哥都流行早婚吗?看他也就比我大小6、7岁,唉,可惜呀。对了,我是要喷饭的,想起小马哥的名字,又觉得挺有意思,开始,我认为那念π(pàí),就想他应该叫“π马,”读起来好像“拍马”,结果,他居然叫丌(qī)马,呵呵,一个比一个颈爆耶!他怎么不叫“骑驴”呢?嘿,好玩,不过想想,我也应该改改这毛病他,怎么能看见帅哥就脸红呢?太没教养了!我是谁呀?我可是任老大的掌上明珠,见多识广的任大小姐!但是……唉,这何尝不是负担呢?以前在台湾,就因为样,从11岁开始,所有追我的男生一听到老头子的名字后,就连看都不敢再看我一眼,可怜哪,我天生丽质的花容月貌,至今还保持原装,连脸都没有被人碰过,倒是落的干净。人家所说的“人生三大遗憾,”即十三岁前没谈过恋爱,十六岁前没接过吻,二十岁前还是处女,看看,我已有一条了,再过六个月就是我十六岁生日,唉,看来要眼睁睁地接受第二条了,老天,你真瞎了眼! 我把一腔怨气撒在床单上,开始了人与床的“肉搏战”。
咚咚,又是敲门声,“萱萱,我进来了。”是大姐。 我直起上半身,大姐在我旁边坐下。 “真是好久不见了……有6年了吧?”大姐声音好温柔。 “所以说我们有缘嘛,当初在罗东,我只比你早到4个月,那时候刚好我们两家都有麻烦,所以两家大人就约好把我们送去宜兰。现在在沈阳,我们又要一起生活了,不过这一次,我可比你早来了二年哦。” “奇怪,这是干什么?为什么大姐佻要来这呢?我又为什么要来呢?我不觉得老头子那边有什么麻烦哪。”我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你想太多了!呵呵,其实是任伯想把你送出国,又不想让你和其他富家子弟一样,靠家里供给,自己没本事,所以想送你到这里念高中,大陆的学校可是质量蛮高的哦,这样你就可以直接凭实力考去日本了,你不是一直想去日本念大学吗?” “这样啊……”我好像大致听懂了。 “至于我嘛,我家老头子想让我在大陆念经济,日后好派得上用场。” “那怎么不去北京呢?” “北京……”大姐迟疑了,“北京……你是知道的,有点危险。” “哦,”作为黑道老大的女儿,我有足够的敏感度,看样子又跟社团扯上了点关系,便不再多问了。 “这房子是任伯三年前买下的,本来想作为一个据点,但没有实现,这些都是我听人乱传的,不过这里真是很漂亮呢,何叔是我带来的,以后,我们要一起生活喽!”大姐调皮地眨了眨了眼睛。 “是啊,不过这里离市中心好像远了点,早听说大陆这边市民住房紧张,没想到紧张到这个份上,一幢小别墅也得建在城郊啊。”我话中带着点抱怨。 “也不错啊,可以打棒球。”大姐眯着眼睛说。 哈哈……屋里屋外荡漾着清脆的笑声。
快六年了,真的,六年不见,大姐还是那么漂亮,好久以前,我就羡慕她的一头黑发,好顺好亮,直直的垂在腰间,小时候,我一直是一头短发,像个假小子。自从八岁时认识了大姐,便开始留起了淑女头,但我并没像大姐那样保持不烫不染的自然美,现在,我的过肩长发是接近黑色的深栗色,而且烫成了韩国流传来的波浪形,唉,谁叫我是个经不住诱惑的人呢?这一点应该不是从老头子那继承的,该不会是遗传了老太婆的基因吧?不会,不会,我可没她那么野蛮,想着想着,自己都有点怕怕的。
日子飞一样的过去,三月份,到了学校开学的日子,虽然天气已经转暖,但我还是穿得里三层外三层,尤其出门时,总会不顾大姐的劝解,把自己从头到脚包成一个“肉粽”,严严实实,密不透风。 三月一日,小马哥开车送我和大姐去学校。这所学校是六年制连体的,初中跟高中分成两个校区,建在不同的地段。在高中校区又分为高中部和外国语部,供学生选择,我就是被老头子安排到外国语校区的。而大姐则在高中部,但由于高中校区施工改建的关系,他们这些高一的学生还将就在初中校区里,过着留级般的日子。大姐比我大三岁,今年应该上高三的,但两年以前,她来到这里时,却选择了从初三念起。听她说,这所学校是全省最好的,竞争相当激烈,所以她才会选择重念初三,毕竟这里跟台湾的学校是不同的,所以现在,她是在跟比她小两岁的人同班同年。听到这,我一点都没有觉得有意思,反倒有点紧张,虽然在台湾时,我从国小五年级就拿奖学金,可是到了这里,会不会成了“干扁酸菜”了?唉,前途是未知而可怕的呀……
20分钟后,汽车稳稳地停在了一所气派的学校前,哇,这学校真不是一般的漂亮,连台阶都散发着名校那高高在上的气质。看来,读书的人高级连教室里的一片墙皮也能沾光变得高贵些,唉,我是不是比墙皮还卑微呀,不对!”我突然使劲摇了摇头,意在驱赶刚才那可笑的自卑。我是谁?我可是任老大的掌上明珠,见多识广的任大小姐呀,嘿,这是我一贯的招术。昂首挺胸的,我下了车,跟在大姐的身后,走进了校园。美啊,真是美啊,甬路的栏杆上爬满茂密的藤叶,好像要遮住天空一样,虽然现在,因为天冷的关系,它们全都黄色的,但我完全能想像到春夏时节,一整片连荫的葱绿包转着甬路的一边,漫步其中,就像置身巴塞罗纳的葡萄园一般美妙,深秋时,满地火红的枫叶,金黄的银杏叶交杂在一起,该是多令人陶醉的图画一样的景象啊!可惜我只能在这里生活半年,到了高中,我就得搬去外国语校区了,否则真可以好好在这所叫……我又扭过头去看了看大门,叫“龙仁”的学校里多享受享爱初中的浪漫呢。
“好了,”大姐停了下来,指了指后边那幢楼,“这是西楼,是我们的教学楼,东楼、主楼和科教楼是初中的地盘,西楼是我们这届可怜的高一和你们这些很快要跟我们一起搬到高中校区的人的领域。”大姐的话让我想起《狮子王》里的木法沙。 “太好了,那随时都能见到大姐了!”这的确让我庆幸,毕竟除了大姐,我是谁也不认识啊。 “跟我去办公室吧。”大姐灿烂一笑。 “嗯”我小母鸡似的点着头,呵,新的生活就要开始了,Yeah!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 |